大周不良人 第46章

作者:一袖乾坤

  赵洵知道小萝莉是个人来疯,又极为亲近自己,便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极力的配合的将小家伙抱在怀中给她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只丑小鸭...”

  “这个故事听过了,洵哥哥,换一个嘛。”

  这娇柔的奶声,赵洵听了心都要融化了。

  妈呀。

  “嗯,那就讲一个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小萝莉显然更关注的不是故事,而是赵洵。

  赵洵没讲多久,她就甜甜的在大哥怀里睡着了。

  赵洵连忙把小萝莉交给国公府中的下人,随后起身去给父母问安。

  成国公赵渊本就是慈父,许久不见赵洵嘴上满是关切。

  至于赵刘氏就更不必说了。

  我儿在衙门过得怎么样啊,吃的好不好啊,穿的暖不暖啊,有没有受人欺负啊。

  可谓是关怀备至,细致入微。

  赵洵一一作答,没有丝毫的厌烦。

  对他来说,如今的日子简直如同神仙一般。生在朱门豪族之中,本以为会受困封建礼制,没想到却有如此有爱的双亲,简直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然了,现在赵洵已经完全没有了混吃等死的想法。

  加入不良人后他看到了太多以往看不到的东西。他深刻的明白必须努力修行,努力向上爬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自己重视珍视的人。

  否则,就只能看他人脸色,仰他人鼻息。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物以稀为贵。

  蜀锦制作工艺比一般丝绸复杂的多。

  再加上运输困难,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匠人做出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

  剩下来的...

  西厢记?金瓶梅?桃花扇?

  NoNoNo,哪怕大周朝民风开放,但赵洵仍然相信这几部一写出来,就会被朝廷以有伤风化为由直接封杀。

  思来想去,似乎也只能写志怪小说了。

  确定了大的方向,接下来就是遴选了。

  赵洵前世专业对口,读过不少唐朝的志怪小说。

  但是这些小说都不太出名,其中个别故事或许很吸引人,但是通篇读下来,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故事的质量参差不齐。

  这要放在后世,不就是水文嘛。

  赵洵摇了摇头,心中暗道不行。

  这种故事集要是写出来,一定会被读者们追着骂大水怪的。

  思来想去,似乎聊斋最合适。

  这个小说集不管是知名度,故事完整性,质量在后世都属于绝对在线。

  “嗯,就决定是你了。”

  赵洵不想再浪费时间,当即决定开动。

  “嗯,那么先写哪一篇呢?”

  赵洵前世写过网文,知道网文界有所谓黄金三章的说法。

  其实就是要在故事的一开篇就写得有吸引力,文笔什么的且不说,故事性首先得强。

  这样读者才有追读下去的欲望。

  当然了,网文和志怪小说还不一样。

  志怪小说,比如说聊斋本质上是小说集,就是一篇篇的故事。

  每个故事独立成篇,没读过也不会影响阅读其他的部分。

  所以第一篇必须是整部故事集中的王炸。

  一拿出来就把读者们吸引住。

  赵洵仔细思考了一番,决定第一篇就写聂小倩。

  受到影视剧的影响,赵洵对聂小倩这个IP情有独钟。

  可以说,聂小倩和宁采臣这一对人妖殊途的苦命鸳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占据了人们的内心,吸金能力绝对强。

  祭出这对CP,那是想不火都难啊。

  …

  …

第69章 一梦入书院

  既已决定,赵洵便不再犹豫开始动笔。

  写书这种事情必须趁热打铁。

  拖一日就会拖一月,拖一月就会拖一年。

  无穷无尽的拖下去,最后彻底太监。

  写作靠的是热情?打赏!

  一想到写完聂小倩后爆火长安城,日赚斗金,赵洵便充满热情。

  嗯码字使我快乐!

  他提笔写道:

  宁采臣,江南道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适赴婺州,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东西僧舍,双扉虚掩,惟南一小舍,扃键如新。又顾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花。意甚乐其幽杳。会学使案临,城舍价昂,思便留止…

  除了将浙江改成江南道,将金华改成婺州外,赵洵基本没有更改。

  他双手合十,口中默默念道:蒲松龄老爷子对不住了。

  赵洵是一个很高产的作者,很快就将一整篇聊斋写完。

  这个时代的小说不像后世网文那么冗长,基本几千字一篇,小说集也就是几万字。

  十几万字都可以算长篇小说了。

  像红楼梦那种几十万字的属于超级长篇了。

  现在书坊出书都是薄薄的小册子,即便是品读,一个下午也足够读完了。

  赵洵又通读了一遍,确认没有错误后心满意足的把稿纸收好,准备派人送给旺财。

  这大周朝,论细论快有谁比的上我赵明允?

  说好三日后交稿,这才第一日就已经写完了。

  接下来自然是好好休息了。

  赵洵高负荷工作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补补觉了。

  赵洵起身走到床边,倒头就睡下了。

  …

  …

  赵洵做了一个梦,梦中他置身在一座山神庙中。

  山神庙的四周墙体已经坍圮,屋顶也塌陷了大半。

  荒草丛生,绿植密布。

  赵洵环顾四望,眼神之中满是震惊。

  他这是在哪儿?为什么会做这个梦?

  关键是他还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跟我来!”

  片刻之后,赵洵听到了一个犹如洪钟般的声音。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而去,那声音再次响起,似是有意引领他一样。

  “跟我来!”

  赵洵就像是着了魔一样,身体不由自主的开始移动。

  他不知走了有多久,面前出现了一块高大无比的牌坊。

  上书浩然书院四字。

  赵洵直是被惊讶的无以复加。

  浩然书院?

  之前他只在识海之中一窥浩然书院,如今又在梦中梦到。

  一次是偶然的话两次就不能这么解释了。

  难不成他和浩然书院之间真的有什么机缘?

  “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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