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封卷残云
“艹!”
秦老三惨叫出声,终究反应还是慢了一点,结果就是整条右臂废了不说,右手里的那把精钢匕首还掉地上了,捡都没法捡的那种。
“还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周麟摇头,“别说我不给你机会,说吧,说完我就放你走。”
“一言为定?”秦老三眼底放光,他不想死。
“嗯,我保证。”周麟点头。
“龙头真名隆大树,末世之前是杀猪场的老板,年轻时候明里以杀猪为生,暗地里其实是四爷的人。”
“四爷?姓徐的那个?”
如果这个龙头是徐老四的人,那可就有点意思了。
徐老四啊,可是嘉州城里的风云人物,果然牛哔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牛哔。
第94章 老字号金店
徐老四的发家史,周麟记不清楚了。
混子嘛,总会有那么几个人混出头来,很正常。
嘉州城这一二十年徐老四算是那种混出来头的,不仅聚拢了一帮小弟,手里有了砂石场、夜场子以及各种会所,关键他聪明啊,誓与赌毒不共戴天,不仅自己不碰,据说暗中还给警方提供方便。
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加上林林种种的关系,徐老四就是这样在嘉州城里润起来的。不过像他这种有黑历史的“商人”,绝大多数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城里的领导换上两茬,就会有人想拿他的人头去换个更高的位置。
幸而末世来了。
对于形式不择手段的人来说,末世或许就是专门为他们准备的。
当然前提是不要遇上开挂或者重生的。
不然再牛逼那也就只有配角的份。
很多时候现实其实往往比小说更夸张,只是人们大多只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罢了。
“你不是说过不杀我......”
感觉到生命的流逝,秦老三很不甘。
周麟点头,“说过,说过就要兑现了?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你怎么还这么天真?还是说你觉得我像个好人?”
通常周麟不怎么抽烟,但杀的人多了,他就会给自己点燃一根。
仿佛缭绕的青烟可以遮蔽他嘴角的抽搐,舒缓他紧张的内心;又或者那些青烟能送走像秦老三那些不甘的冤魂。
还是那句话,就这人世间,别来了吧。
只能说蜈蚣虫那队人运气真不错,不然就是他们被周麟送走了。
杀了小十个人,被半路拦截的那股子怨气总算出了些,正好这片儿也算是进城了,周麟便不慌不忙地转悠起来。
黄金在几年后购买力会直线上升,天灾头一两年的时候却一直处于暴跌状态,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就好像距离周麟只有几步路的那个金店,隔壁的奶茶店都被洗劫得干干净净,金店的玻璃门竟然还是完好无损的。
究竟是夏国人太过于遵纪守法呢,还是说这附近的人脑子都不好使?
浓浓夜色中,周麟无须任何遮掩便敲碎了钢化玻璃门,踩着一地的玻璃渣子走进去。
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霉味儿,地砖上结着层厚厚的冰,踩上去嘎吱嘎吱的。
这还算是好的,毕竟这家店铺在二楼,而且地势相对较高,像城南那边,三楼以下都还在积雪里埋着呢。
围成四四方方的柜台里,很多地方都空了,应该是歇业的时候老板收走了些。
看了看,纯金的东西其实不多,倒是什么宝石、玉石之类的被扔在柜台里,由此可见其价值的不同。
那些破石头周麟完全没兴趣,顺手将一个可能是老板没来记得收拾的小柜台里的几个黄金饰品收了,便转去后面的办公室。
办公室不大,保险柜倒是很显眼。
看到紧锁的保险柜周麟就知道,没跑了。
暴力拆解其实最简单,先把保险柜从墙壁里挖出来,然后从背面突破,什么“自毁”之类的都是扯淡,哪家保险柜公司敢在夏国卖能自爆的柜子?
周麟才不会管闹出来多大的动静,这天寒地冻地,只要房子不垮就不会有几个爱管闲事......
几分钟后,保险柜被开膛破肚,虽然没出装备,但掉落的金钱可不少。
就连周麟都有些意外,这么“偏远”的小门店竟然会在保险柜里藏着差不多三公斤的黄金饰品、金条以及看起来就不是什么正常途经来的黄金。
不是脏就是黑啊。
也不知道老板究竟是谁,反正不可能是营业执照上的那个家伙。
原本周麟还想给金店的老板留点,现在看来没必要了,都是黑吃黑嘛,也没啥好愧疚的。
算是开门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秦老三那些人的血映红的。
走出金店,周麟看了看时间,耽搁得有些久了。
记忆中附近好像还有两家金店,虽说有点迟了,但来都来了,周麟还是决定徒步过去看看。
其实每座城市都有会那种隐藏在小巷子里,门面看起来不咋样的金银铺子。或许有人会觉得这种小铺子没啥实力,那就太单纯了,想想人家为什么可以抵抗一层层潮流涌动而始终屹立不倒?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这种小金铺子的赚钱能力,往往都是在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
有些明里是金银铺子,其实干着当铺的营生,有些则是充当民间银行,还有些......
比如此时周麟驻足的这一家,光看门头上的招牌就知道已经很久远了,那风化的痕迹比周才军脸上的皱纹还要明显。
门还是那种老式木门,很厚实但不严实,细心点甚至能听到风穿过的声音,还有里面——人呼吸的声音。
有人?
周麟眯了眯眼,想转身走了。
他是出来收集的,不是来抢劫的,这点底线他还有。
然而下一刻,他听到了一声惨叫,女人的惨叫。
就在金店里面。
不用脑子也能猜到,里面多半又是一场末世下的惨剧,周麟想了想,缓缓转过身去。
去当救世主吗?
不可能的,只是给自己找一个介入的理由罢了,毕竟杀人者,人恒杀之。
古老的门板再怎么厚实也被时光蛀空了身躯,遇上周麟这样以暴力为美的人,起不到丝毫阻拦的作用。
巨大的响动中,传来男人的呵斥声,“哪来的鲨臂,跟老子滚!”
店铺角落里放着一盏应急灯,光线几乎被柜台挡完了,这也是为什么周麟刚刚没有在门缝里看到光的原因。
一个魁梧的身形在灯光中渐渐站起来,头部的阴影直奔周麟。
“我想换点黄金,换不?”
“换?你拿什么换?”
魁梧男人显然有些糊涂了,踹门的客人究竟是不是客人?
“当然是吃的,不是说一包方便面就可以换一克黄金吗?”
“这人疯了吧?”
“一包方便面换一克黄金?”
“他怎么不去抢,非要浪费一包方便面?”
柜台角落里又传出两个男人的对话的声音,期间夹杂着女人痛苦而压抑的声音。
“那,怎么换?”
“你有多少包方便面?”魁梧男人并没有笑,满脸横肉上长满了络腮胡,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很多,当然不会都在身上,一包换一克,换不?”
“换!”
“大哥,真换啊!”
“金子,那可是金子丫!”
“金子又不能吃!”魁梧男人回头大喝。
破案了,周麟眼神飘向柜台那边,或许这个金店真正的老板,是个倒霉的女人。
第95章 又是一个祸水
蒋兰兰是个很有韵味的女人。
这家金店是蒋兰兰开的,她就住在金店楼上,打通的两层房子,很方便。
金店所在的这栋楼已经有三十多年光景了,不过蒋兰兰没住那么久,她大概是十年前住进来。
十年很长,但有时候又很短。
比如那个跟周麟对话的魁梧男人,叫陈锋,十年前他还是高中生,无意中看到了一身黑裙的蒋兰兰后,心中始终没有忘掉过那凹凸有致的剪影,以及飘荡在空气中的香氛。
而那时候的蒋兰兰还不到三十岁,正是一个女人最菁华的时光。
一见杨过误终生?
陈锋很喜欢看武侠小说,也曾无比向往那种刀光剑影、快意恩仇......背后的醇酒美人、灯红酒绿。在他十八岁的心中,蒋兰兰就是老天爷给他注定的美人。
为了能够天天见到蒋兰兰,陈锋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甚至放弃了出门打工,就在巷子口摆了个修理自行车的摊子,后来租了摊子后的门面,以维修各种两轮车、三轮车为生。
少年情怀总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一个开金店的女人会看上巷子口修自行车,而且还比自己小差不多十岁的青涩少年?
不,蒋兰兰甚至都没用正眼瞅过陈锋,哪怕偶尔陈锋会叼着一支烟,穿着背心,骑着刚刚修好的,别人的大排量摩托车,故意在金店门口停下来......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偶然,让陈锋亲眼看到一辆价值上百万的轿车送蒋兰兰回来,而且那个男人还跟着蒋兰兰进屋,上楼,或许陈锋的梦永远都不会醒。
第二天,陈锋喝了个酩酊大醉,第三天,第四天......
小巷子里永远有管不好的娃,或者没人管的娃。
陈明云、陈明东两兄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连长相都一个随爹一个随妈,唯有在学习方面两人充分展现出双胞胎的特点——永远包揽了全班倒数一二名。
两兄弟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陈锋的修车摊。
链条好玩、辐条好玩,就连用来润的机油,都可以玩上一玩。
父母离婚后彻底没人管的两兄弟,就成了陈锋这里的常客,等到陈锋租了门面后,两兄弟甚至经常就睡在铺子里。
再往后两人的爷爷去世,父亲在外打工管不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彻底辍学,在陈锋这里当上了学徒。
说是学徒,其实就是三个人一起混日子罢了。
好坏且不说,至少陈锋没有亏待两个一起长大的小老弟,但凡他有口干饭,就不会让两兄弟喝稀的。
最开始陈明云和陈明东两兄弟并没有发现陈锋的秘密,直到一次陈锋喝醉了,抱着个枕头声声呼喊着蒋兰兰的名字,两兄弟才知道原来大哥是为情所困了。
可他们能帮上什么忙呢,总不能把蒋兰兰给绑了吧?
他们还就真想这么干,如果不是陈锋阻止的话。
陈锋都以为他这辈子就这样了,结果末世竟然来了。
末世啊,三兄弟守着两套老房子和一个门面,真是穷得什么都没有。才两天就彻底断了炊,三天家里就没有了火。
怎么办?
陈家兄弟性子跟莽一些,直接就开抢了。
先扫附近的空房子,没吃的总有烧的,没烧的总有垫的吧,接二连三扫荡下来,竟然还真就弄了点好处,至少不用天天饿肚子了,屋子里也有了暖意,不再天天冻得跟冰窖似的。
再后来物资不够了,没人住的房子也抢完了,抢出性子的陈家两兄弟,开始把目光瞄向了周围的邻居。
兔子不吃窝边草,但陈家两兄弟顾不上,最开始他们还找借口,什么当年跟他们爷爷吵过架的,辱骂过他们俩没出息的,甚至不搭理他们的......总之但凡有一点点矛盾,都可以成为他们上门抢劫的借口。
不开门是吧?
撞门、砸玻璃甚至直接在墙角堆起柴火要烧房子......这方面陈家兄弟是聪明得很。
靠着这股子狠劲,兄弟两人跟陈锋还真就滋润地活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