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没资格进去的,挤破脑袋想方设法的想进去,却往往被打断腿丢出来,很可怜。
云初,温柔两人自然是有资格进去的,只是他们两人无论如何都不会进去的。
时间还没有到,于是,云初,温柔就跟新郎平二郎一起站在院子外边,无聊的嚼着甘草,等那些女人们把侯七娘送出来。
温柔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人,所以,他直接问平二:“干嘛娶一个那么老的女人?”
平二郎是一个瘸子,因为以前是府兵,所以气质还算不错,嚼着云初给的甘草根道:“我身子强壮,十几岁的女娃承受不住。
年纪大点刚好,在厂里养了这么些年,身子骨好不说,还是一个勤快能干的,配我正好合适。”
听平二这么说,温柔立刻瞪大了眼珠子道:“你狗日的去过辽东吧?
也只有去过辽东的混账才这么说话。”
平二嘿嘿笑道:“小的这条左腿,就是在石头城受伤的,当时,就是县尊捂着屁股指挥小的爬城墙,结果被石头砸的掉下城墙,腿折了。”
温柔嘿嘿笑道:“老子当时也想爬城墙,就是屁股中箭,没法爬了。
你这个家伙既然是从辽东荣归的,怎么混的这么惨,在纺织厂扛大包?”
平二道:“这里女人多。”
温柔瞅着来来往往的女子认真的点头道:“这话很有道理,可惜,只能看碰不得。”
平二笑道:“想什么呢,我只是想找一个最好的,亲自看,亲自选,不听媒婆的胡说八道。”
温柔大笑道:“选了五年时间,就选了一个二十二岁的婆娘?”
平二狡黠的道:“我是一个瘸子这没错吧?”
温柔道:“谁都知道你是一个瘸子。”
平二又道:“我长得也不迎人是吧?”
温柔道:“如果还在辽东,你穿上裘衣,我会把你当黑熊狩猎。”
平二又道:“我如果仗着手里有一些辽东得来的赏赐,过上不错的日子,再仗着在辽东获得的军功,弄一个不错的身份,再娶一个不错人家的闺女,得一些不错的进门财,你觉得我以后的日子是啥样的?”
温柔不解的道:“自然是平安喜乐的。”
平二摇头道:“方老大他们都是这么想的,我们一队十二个人,回来了七个,如今留在长安的只有我一个。”
温柔道:“他们都去干啥了?”
平二郎抽抽鼻子道:“死了三个,全部死在西域,其余三个人估计也活不了几年,你也知道,当刀客的就没有谁能活过十年的。”
温柔皱眉道:“我记得你们在辽东得到的钱虽然不是很多,可是呢,过日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怎么就跑西域当刀客了?”
平二嚼着干草淡漠的道:“娶新妇花了不少钱,盖新房花了不少钱。
本就是穷棒子跟着县尊在辽东赚了一些钱,就觉得自己是人上人了,平日里该吃糜子的时候,选择吃白米,吃白馍,还要喝点酒,跟老婆吵两句嘴,说不得要去平康坊找妓子们抒发一下。
一来二去的,又没有赚钱的本事,所以啊,很快就没钱了。
老婆本身就是冲着他的钱来的,没钱了,就一顿闹啊,催着去赚钱,可怜一群没有军籍的丘八,做生意赔钱,下苦力又拉不下脸,只能再把生锈的刀子找出来,干老营生了。
也不是谁都有君侯的本事,带着兄弟们只赚钱不赔钱,几年下来,就死了三个,其余三个还有两个伤残的,没赚到钱,家里的婆子脸不是脸,屁股不是屁股的,家里待不成了,就继续混着给人当刀客呢。
说不定那一天就死在西域,或者路上了,估计连收尸的人都找不到。”
平二郎絮絮叨叨的说着,见温柔县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就把嘴里的甘草吐出来,笑眯眯的道:“我是不一样的,手里的那点钱托君侯府上的管事给换成物资了,出出进进的还算是赚了。
至于我自己,您也看到了,就在这棉纺厂里扛大包,虽然富裕不起来,可是呢,支应吃喝还不算啥问题。
早年的时候还想着娶一个长相迎人的,看过几个老兄弟的下场之后呢,就不想了,只想找一个贤惠的女人。
侯七娘就不错,这女人被家里人逼迫的快没有活路了,她老子已经放话出来说,不要她了。
嘿嘿嘿,现在娶了她必定没有家里的哪一咕噜事情,加上这是一个贤惠能干,还有主意的女子,这个时候明媒正娶的把她娶回家,这样呢,我不嫌弃她岁数大,她也就别嫌弃我是一个瘸子。
日子就能和和美美的过下去,一辈子人呢,就是一辈子的恩情,就算我长得跟熊分不太清楚,对侯七娘来说也是唯一一个把她当人看的男人。
所以呢,等这个女人过门了,再把家里的东西都给她,你说,我这后半辈子还会缺好日子过吗?”
云初听了平二郎的话,揪着这家伙的耳朵把他的脸朝向自己,认真看了一会,对温柔道:“以前把他跟熊分的很不清楚,现在才发现这狗日的满肚子都是算计,就他这样的人家,不出三代说不得就能混成长安城有名有姓的人家。”
平二郎呲着一嘴的黄板牙笑道:“君侯啊,侯七娘可是一个识字的。”
听了这句话,温柔看平二郎的眼神立刻就不对了,疑惑地道:“成亲之后你还要让侯七娘待在纺织厂里给你赚钱?”
平二郎嘿嘿笑道:“七娘马上就要混成女管事了,这时候让她待家里伺候我,不划算。”
温柔马上瞅着云初道:“人家拿辽东战场一起冲锋陷阵的情谊央求你来吃人家的成亲酒,该给的便宜还是要给的,至少要把人家的新娘提拔成管事才好。”
云初点点头道:“可怜长安那些老卒们,凶猛有余,脑子这么清楚地还真得没有几个。
既然他把事情说的清清楚楚,老子也愿意帮他这个忙,都说天助自助者,老子虽然不是天,也愿意帮他一把。”
温柔一个劲的摇头,觉得自己真的小看了这些混账丘八,知道云初重情义,就厚着脸皮拿以前的情谊上门邀请,看着不是一个大事情,可是呢,对平二这种黔首来说,说不得就是发家的开端。
这个平二,知晓自己是瘸子,没了前途,脑子也不算灵性,就果断的把钱留起来,跟着云氏大流走,然后花了很长时间,在纺织厂里挑选合适的老婆。
找到合适的老婆之后,还能果断的将自己不多的家业一股脑的交给老婆来打理,这就属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高级范畴了。
而侯七娘能在六千多妇人中脱颖而出有机会成为女管事,可见,这个女人绝对是有一点本事的。
现在,平二在侯七娘最无助,最忐忑的时候三媒六聘的娶侯七娘,最后再把家里的还算小康的一笔钱财交给侯七娘来打理,一般的大唐女子哪能受得了这个。
就算这个混蛋长得人熊不分的,也绝对不算个事情。
温柔又多想了一下,就平二干的这些事情,大户人家里也绝对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混账在长安还有很多吗?”
温柔不认为云初会为了一个老兵就猥自枉屈的来参加一场莫名其妙的婚礼。
云初笑眯眯的看着平二,摇摇头道:“不多,也就五六十家,比平二出彩的人不多。”
于是,温柔终于弄明白了云初拉他来参加婚礼的真正原因——长安城必须出一些富户的,与其被不受掌控的人占据了富户这个稀少的称谓,不如从自己人中间挑选有希望的人加以扶持。
这件事是一件非常长远的事情,估计要成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积累,一旦积累成功,长安城,就真的成了云初的长安城,谁都夺不走。
眼看着一群妇人簇拥着一个女子从宿舍大院走出来,平二扶一扶自己的新蹼头,招呼一声自己的工友们,就推着那一辆用红绸包裹了的鸡公车,笑眯眯的迎上去,一边走一边大喊道:“娘子,为夫来接你了。”
温柔,云初不好跟上去,就站在原地瞅着看起来很寒酸,却一点都不清冷的接亲场面,脸上同时浮起一丝笑意,这才是一场属于有心人的好婚事。
“你说他为何不弄一辆马车来接亲呢?他应该能拿得出这笔钱。”
“这就是我常说的包子有肉不在褶上,人家准备悄悄地发展呢。”
“我在想,今晚的新婚夜,那个侯七娘在得知自己嫁了一个真正的好人家之后,会如何的欢喜。
也不知平二家的床能不能受得住他们两人的折腾,毕竟,平二瘸的是左腿,不是别的。”
“这就羡慕了?你这两年留恋青楼,你夫人真的一点意见都没有吗?”
温柔笑道:“我去平康坊,只是为了听曲子,看歌舞,守身如玉,你信吗?”
云初瞅着平二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将侯七娘驮在背上走出了宿舍大院子,然后小心的放在鸡公车左边,再把大声嚷嚷着“好进门财”将侯七娘不多的嫁妆放在鸡公车的右边,最后掏出一个老大的钱袋递给侯七娘道:“这是你的聘礼,算不得好,以后且看你夫君如何让你过的周全。”
云初瞅着侯七娘挂满眼泪的笑脸,回头对温柔道:“跟他们比起来,你这人是一个极为猥琐的人。”
温柔道:“很猥琐吗?”
云初重重的点头道:“非常的猥琐!”
第十二章 云初从不害人
长安夜,一些浊酒干茅,一些豆干盐菜,却让万年县尊云初喝的有些高了。
举杯对着坐在新房里的一对新人吟唱了“蓝田种璧夜,京兆画眉初,人鉴辉双玉,相将挽鹿车”的著名诗句之后,就陪着同样喝高了且留下一副合欢树画作的温柔一起离开了平安坊。
所谓的合欢树,不是指合欢树,而是指两颗生长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石榴树,温柔说如此才是真正的合欢树,至于叫做合欢的那种植物,名不符实。
世上有恶趣味的人中间,读书人明显比普通人多,而读书人中间又以温柔为最。
两人走上朱雀大街的时候,大街两侧的路灯就亮起来了,算不得很亮,却因为驱赶走了黑暗的缘故,让行人原本匆匆的步伐逐渐变慢了。
长安城很安全。
主要是这里没有城狐社鼠们生存的空间,坊市子里的不良人们立功心切,大嗓门说话的人他们都会上前教训一顿,更不要说什么坏蛋了。
城门已经关闭了,本不该有人从城门外的黑暗中走进灯火璀璨的长安城。
偏偏今天出现了这么一个人。
这是一个全甲胄的骑兵,胯下的宝马高大威猛,且伤痕累累的,不用看骑士就知晓此人一定是一位百战归来的猛士。
马槊,长弓,弩弓,横刀,胸口还挂着几颗雷火弹,不等他走近人群,人群就轰然散开,与此同时,不良人也将口中的哨子吹得震天响。
温柔跟云初两个躲在路边,温柔低声问道:“十个不良人应该能拿下此人吧?”
云初瞅着骑士黑乎乎的狰狞面甲,摇摇头道:“不成,至少需要百人以上,这还是不良人们不主动进攻,只游走找机会用渔网,绊马索,铁蒺藜,暗箭,陷阱,再配备火药弹这些东西,或许能留下此人。”
温柔吃惊的道:“这么厉害?”
云初瞅着缓缓走进光明里的那匹只有一只耳朵的宝马道:“一百人远远不够……”
温柔见云初迅速推翻了之前的预测,不解的道:“要是你上呢?”
云初瞅着那匹马硕大的马蹄子在松软的马道上踩踏出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沙坑,摇摇头道:“这家伙的气势太足了,杀气太浓了,我觉得我可能打不过。”
温柔听云初这么说,就立刻朝马上的骑士招手道:“薛兄,怎么这个时间进城?”
马上身材高大的骑士掀开面甲,露出薛仁贵那张全天下人都欠他一百贯钱的老脸。
没有老友重逢的喜悦,薛仁贵瞅着云初道:“我来接管十六卫大营,以后,我就是长安副留守。”
温柔皱眉道:“你何德何能可以就任长安副留守,敢位居我们兄弟两人之上。”
长安副留守,准确的说就是长安将军,负责统领长安城里的将近五万名十六卫府兵的将军。
如果在战时,应该就是一路大总管。
怪不得他能叫开已经关闭的城门,不过,也就是他一个人罢了,亲兵还没有资格在夜间进入长安城防。
“你对某家的不友善,就不怕某家让你生死两难吗?”薛仁贵面无表情的瞅着温柔道。
温柔笑着拱拱手道:“你这人毫无情趣可言。”
“某家是来就任长安副留守的,不是来找你攀交情,卖好的。”
温柔后退一步,将刚刚把不良人打发走的云初推到前边,指指马上的薛仁贵道:“打他。”
薛仁贵坐在马上,看着云初,那张死人脸终于有了一丝笑意,将马槊挂在得胜钩上,缓缓拔出横刀,指着云初道:“纵横疆场多年,遇见的不过是土鸡瓦狗耳,希望君侯不吝赐教。”
云初抬头看着薛仁贵那张脸,鄙夷的道:“有病!”
然后就拖着温柔走了。
温柔聒噪的道:“呀呀呀,不是吧,你不跟他打?这可不是你云初的性格,你看啊,他那一副嘴脸,你不把他抽烂,都对不起你天下无敌的名声。”
不管温柔如何聒噪,云初一言不发拉着他就走进了小巷子里,似乎真的不想跟薛仁贵对上。
好的武将基本上都是被一场场胜利喂养出来的,一般情况下要勇于接受挑战,并且战而胜之,等自信心达到巅峰之后,才能临绝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辱。
尤其是到了云初这种境界的武将,想要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温柔很不理解云初为何会在面对薛仁贵的挑战的时候,主动避开。
“你真的打不过薛仁贵了?”
“薛仁贵战马腿上的肉在抽搐,其中一只马蹄上的蹄铁都跑没了,马鞍的下缘部分有血,是战马的血,战马停在朱雀大街上的时候,目光不断地瞅着路边的渠水,打响鼻的时候打出来的是白沫子。
这些都说明什么,说明这匹马在进入长安城之前已经跑了很远的路。
武将一般把战马当成自己的兄弟,每到生死关头,不会这么往死里用马。
长安如今太平无事,我们兄弟没有造反,没有叛乱,十六卫大营平安无事,没有乱军,没有问题。
那么,薛仁贵如此不体恤马力也要尽快赶到长安,你说,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重要的是他在城防关闭之后,选择独自一人入城,到底是为了啥?
这个时候跟薛仁贵作战有趁人之危的嫌疑,再者,薛仁贵身上蓄积起来的杀气,没必要消耗在我身上。
最后啊,薛仁贵就任长安城的副留守,我何刘仁轨不知道,你我不知道?想过这个问题了吗?”
温柔道:“薛仁贵跑的比信使还要快。”
云初冷笑一声道:“他是来杀人的,不过,要杀的人不是我们,我们回去好好睡觉,等明天天亮了,啥事都清楚了。”
温柔倒吸一口凉气道:“看样子,薛仁贵刚才是在对我们释放好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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