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在西域这种蛮荒之地待得长久了,自然而然的就会想起自己在长安的亲人。
云初自己就是在西域长大的,如何会不理解温柔的心思,当初他本来有机会留在西域发展的,如果不遭遇难以抵抗的对手的话,云初此时应该已经在西域建立起来了属于自己的族群。
但是,带着一群牧人在西域组建自己的族群毫无意义,无非就是带着这群凶悍的人,在西域这片土地上建立起一个松散的游牧部落联盟,然后,带着这群人跟大唐军队开战。
这不是云初想要的,在这个时空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没有任何意义,它很快就会随着云初的死亡而烟消云散,就算云初能对这些人游牧部落作出一些改变,等他死掉了,人亡政息是一定的。
蛮荒,血腥才是西域目前的主题,它有着强大而且无可匹敌的力量,会把云初弄出来的那点星星之火给熄灭掉,一点渣都不剩下。
传承,首先要有一个可以让传承变得永久的环境,环目四望,如今,只有大唐还能勉强符合云初的要求。
而长安城,就是云初选定的光辉之城。
事情已经商量好了,云初准备带着骑兵出发了。
等云初把萨珊波斯国地面上的大食人都吸引去捉拿他的时候,温柔就会趁机假扮昭武九姓粟特人将卑路兹王子的宝藏从一座叫做扎兰吉的城池里起出来带走。
扎兰吉在距离怛罗斯西边八百多里的地方,是大食人在最东方设立的最大的一座城池。
当时卑路兹王子的哥哥阿罗撼带着波斯勋贵们逃跑这里之后,决心以扎兰吉为最后的坚守,继而达成恢复波斯帝国的目的。
可惜,大食人没有因为道路遥远就停下追击他们的脚步,阿罗撼带着波斯贵族们在扎兰吉这座城做了最后的抵抗之后,还是被大食人给击败了。
于是,卑路兹王子就一路东进,进入大唐寻找恢复波斯帝国荣耀的机会。
他的哥哥阿罗撼却一路向西,准备去西边的罗马帝国余孽拜占庭帝国寻找复国的机会。
萨珊波斯人的都城原本在阿拉伯半岛上的泰西封城,这座城池被大食人攻破,在这座城池被攻破之前,波斯贵族们带着波斯人数百年的积存匆匆的逃离了泰西封,一路辗转到了扎兰吉。
扎兰吉一战,波斯贵族基本上死伤殆尽,卑路兹跟阿罗撼两个王子,没有机会带走这些财宝,不得不封存在扎兰吉城中……
卑路兹与阿罗撼兄弟两人这些年的经历堪称是波斯帝国最后的悲歌。
云初其实很怀疑波斯帝国的宝藏到底是不是确有其事,如果这批宝藏的数量足够庞大的话,大食人没理由不知道这东西的存在。
假如财宝真的在扎兰吉城中,大食人一定已经掘地三尺的搜查过了。
所以说,波斯人的宝藏,听起来更像是一个阴谋,而不像是确有其事。
一般情况下,云初是不相信政治人物说出来的话,以及他们做出来的承诺。
有目的撒谎,是政治人物的本能,他们不会因为欺骗你而觉得惭愧,他们只会把欺骗成功这件事,当成自己的智慧证明。
他们的信誉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破产了,否则,商鞅也不用在城门立木来重塑政治人物的信誉了。
第五十二章 轻率的胡人
柘枝城的哈桑非常愿意跟着唐人骑兵的脚步走一遭珊珊波斯的领地,主要原因在于他现在很穷,如果不想让他不多的部下逃走,他就必须尽快让自己富裕起来。
现在,云初给了他一个可以迅速暴富的路径,那就是跟着他一起去劫掠萨珊波斯,也就是去劫掠大食人。
这件事如果放在以前,借给哈桑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现在不一样了,为了收拢住不多的部下,他非常愿意跟着云初去大食人那里当马贼。
“你还要拉上康碧丝一起来才好。”
云初在告诉了哈桑他准备去抢劫大食人这个好消息之后,又给他出了一道难题。
“大人,康碧丝是一个不可靠的人,他会把我们的消息告诉大食人。”
云初瞅着一脸难色的哈桑道:“你去告诉他,如果他不参与的话,我会带着军队去拜访他。
同时呢,你也不必担心康碧丝会高密,只要劫掠了一座大食人的城池,他就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我们干到底。
不让他参加,对我们来说才是真正的危险,我想康碧丝应该比较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大人,康碧丝有一个小儿子,听说他刚刚生下来的时候哭声就像百灵鸟的叫声,被所有康族人认为是神降落到了人间……康碧丝喜欢这个小儿子,把他看的比自己的眼珠子都要宝贵。”
云初若有所思的瞅着眼前这个卑鄙的混蛋轻声道:“你能把康碧丝那个生下来就会学鸟叫的儿子抓来吗?”
哈桑嘿嘿笑道:“我需要您的帮助……”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哈桑这个时候需要一个智者,于是,他就把阿凡提推荐给了哈桑,考虑到阿凡提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又把肖玉华派了出去,至于哈桑想要一队勇猛的唐人武士的无礼要求,被云初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派肖玉华过去啊?”
钟馗在云初做决定的时候没有吭声,等哈桑带着欢天喜地的阿凡提跟肖玉华出去了,才担忧的问道。
云初笑道:“每个人都需要建立自己的功勋,才能成为人上人,阿凡提跟肖玉华不能因为跟我们比较亲近就轻易地获得高位。
在大唐,人们或许会看重这些关系,在西域则不一样,每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都需要自己去争取。
这就是为什么塞来玛没有办法掌握塞族人的原因,而娜哈什么话都没有说,那些塞人却心甘情愿的奉她为王的原因。
在生与死面前,西域人的选择一般都是理性而真诚的,这就是为什么每个西域人都期望成为英雄。
英雄在大唐可能仅仅是一项荣誉,英雄在西域,则代表着权力。”
钟馗叹口气道:“可能会死掉啊。”
云初不为所动,淡淡的道:“我在龟兹城里的时候,也差点死掉。
温柔的半拉屁股上还缺了一块肉,你从战场上下来的时候,从甲胄上摘下来的羽箭有多少,你心里没数?
就算是梁英,也走了一遭危险的战笼,你现在看他,在军中说话的时候口气都不一样。
如今的大唐土地辽阔,人又少,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唐人有以一敌十的本领才能守护住自己的家园。
一旦异族人在大唐朝堂上成了主流,相信我,等我们的实力再弱一些的时候,这些以前对我们恭顺无比的异族人,都会化身为狼,狠狠地撕咬我们的血肉。
现在对自己狠一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一点,没有坏处,至少,在我大唐女子再次沦为食物的时候,我们能出头让她们避免这种悲惨的命运。”
钟馗摊摊手道:“完了,我已经能想到你这一次进入大食人的地盘之后,那里会是何等的一种惨状。”
云初摇头道:“大唐人不会做哪些过份的事情,我们是军队,不是野兽。”
钟馗冷笑一声道:“所以,你就带上了哈桑跟康碧丝这些人来充当野兽?
我给你的十八尊雕塑算是白弄了是吧?”
云初笑道:“怎么可能呢,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我只要进了玉门关,就会自动恢复成长安城时候的模样。”
钟馗瞅着云初看了半天,最后慢慢的道:“你的身体里应该装着两个魂灵才对,否则,一般人承受不住如此剧烈的心态变化的。
云初,你还是多做些诗词文章吧,每当我诵读你作的诗词文章的时候,我总能从中感受到属于人的七情六欲,很奇怪,你本人身上,没有这些高尚且微妙的情感。”
云初不想跟钟馗多说话了,就像他不喜欢跟温柔说起自己是如何写出那些盖世名篇一样,话,说的多了,总会触及到人的精神深处。
而每一个人的精神深处其实都隐藏着一些不为人所知的事情,每个人都有,云初内心深处的秘密也就比常人多了一点秘密而已。
西域的春天是从五月开始的。
五月之前根本就算不得春天,只能算作四季交替。
只有当高山上的雪松颜色从深碧色向翠色转变过来后,春天才算是真正到来了。
不过,西域的春天是一刹那的事情,转瞬间,夏日就到来了。
夏日里的西域美的不像是人间……
阿凡提假扮成一个贩卖孩子玩具的小商人,在康碧丝的牧场上与牧人们交换东西。
他带来的东西康碧丝部落的牧人们非常的喜欢,尤其是他带来了一种娃娃哨,配合上手法,可以惟妙惟肖的模仿孩子的哭声,非常的受牧人孩子们的喜欢。
他喜欢用这些玩具跟牧人们交换牛角,羊角这些不重要的畜牧产品。
天黑的时候,忙碌了半天的阿凡提在牧场上驻扎了下来,点了一小堆篝火,随便弄了一些东西填饱肚子之后,就拿出一支芦笛乌拉乌拉的坐在篝火边吹奏了起来。
部落里那些精力充沛不愿意早早睡觉的孩子们就纷纷离开帐篷,簇拥在阿凡提的身边,背靠着牧草堆,听阿凡提吹奏略微有些凄凉的曲子。
篝火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煮着从牧人那里讨要来的马奶。
快乐的阿凡提带着一群孩子愉快的用木勺挖着锅里的马奶喝,还摆着手,跺着脚打着节拍,听阿凡提用沙哑的嗓子吟唱属于西域人的赞歌。
慢慢的夜深了,孩子们随便倒在干草上就睡了,也没有大人来找,初夏的夜晚,孩子们躺在帐篷外边睡觉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渐渐地,所有的孩子都睡着了,阿凡提的歌声也渐渐的停止了,人们依稀看到阿凡提也靠在牧草堆上睡着了。
这就是一个普通而无聊的草原夜晚。
天亮的时候,孩子们依旧在昏睡,就在孩子群中还夹杂着两个年轻的康族女子,她们也睡得不省人事。
那个做买卖的回纥人不见了,他的皮袄还留在草垛边上,人早就跑了,假如不上去踢一脚塞了草的皮袄的话,还以为他裹着皮袄睡着了。
同时不见的还有康碧丝最心爱的小儿子。
这就是西域人引以为傲的智慧,而阿凡提确实当得起阿凡提的称号。
在大唐,一个家族不可能为一个孩子就放弃全族人的利益,就像汉高祖刘邦他爸被项羽捉住后,声称要把他爸煮汤喝,目的希望刘邦投降。
结果,刘邦告诉项羽道:“羹汤煮好之后,请分他一杯肉羹喝。”
这些都是被颂扬了千年的智慧,更是汉人先进的证明,集体的利益大于个人的利益,当然,这种说法是一种美化后的说法。
康碧丝真的很爱他的儿子,在得知那个生下来就会学鸟叫的儿子落在了哈桑手中,他没有多考虑,甚至可能没有经过什么考虑,就痛快的答应了哈桑要求他一起去大食人地盘抢劫的要求。
云初,温柔,钟馗很怀疑康碧丝的行为,觉得这样做也太轻率了一些。
但是,哈桑跟阿凡提以及肖玉华他们不怀疑,云初等人也不好所说什么。
毕竟,到时候云初的大军会做到劫掠如风,破城之后就会迅速离开,直奔下一个城池,他们要做的就是吸引足够多的大食人军队,将他们吸引到远处去。
让哈桑,康碧丝他们迅速的劫掠这些城池,再一次逼迫大食人的军队回援,最后方便温柔在扎兰吉寻找萨珊波斯的宝藏。
所以说,康碧丝忠诚与否对云初他们没有影响,却对一同参与劫掠的哈桑影响很大,一个弄不好,哈桑以及他的部下们就死定了。
“你真的认为康碧丝会为了一个五岁的小孩,将自己的部族陷于险地?”
温柔觉得这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缓兵之计,他甚至认为康碧丝在哈桑背后捅一刀的可能性几乎是十成十的。
“我甚至觉得,这很有可能是哈桑跟康碧丝联合耍的一套计谋,目的就是希望我们杀进大食人的领地,造成大唐与大食人的实际冲突,他们好坐收渔翁之利。”
钟馗想的更深一步,不管是温柔,还是钟馗,都对目前的局面不看好。
云初没有接纳这两个人的建议,他准备如期将计划进行到底。
“没关系的,了不起就带着人马杀出一条血路也就是了。”
云初没有办法告诉温柔跟钟馗,这种事在西域非常的常见,捉住人家心爱的儿子威胁老子在西域成功的可能性太大了。
对西域人而言,除过自己在乎的几个人,其余的人都不过是一群工具而已。
第五十三章 戈壁上有热带雨林?
唐时的西域,远比云初知晓的新疆富饶的多。
主要是沙漠,戈壁的范围远没有新疆那么大,气候自然也不如新疆恶劣。
夏日的雪山上永远都是云遮雾绕的模样,有时候雾气会落下来,在山腰处形成一道壮观的圆环,雾气摩擦就会出现惊雷,有了惊雷之后,就会摇落云雾中的水滴,继而在雪山脚下落线一阵雨,或者一阵雪,有时候也有可能是一阵冰雹。
指头大小的冰雹敲击在云初的甲胄上,噼里啪啦的,战马很讨厌冰雹,不是冰雹很冷,而是冰雹打在马耳朵上让它们很不舒服。
雪山下的冰雹并不会一直下,下一阵子冰雹之后,就会变成冻雨,如果云开雾散的话,又会变成雪花落下来。
没错,就是朗朗的晴天里,雪花没完没了的落,一盏茶的时间,地上的积雪就能有一寸厚。
不过,这些雪也存不了多长时间,昔日里的地温高,转眼功夫,这些雪就会化成水,继而把原来的土路弄得泥泞一片。
攻城破敌很痛快,赶路很麻烦,尤其是在西域赶路,更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他他娘的远了。
雪山脚下就是一座大食人的城池,叫做赫拉兹,这座城之所以会被修建在这里,目的就是为了防备来自西域的马贼。
现在,云初就是马贼!
雪山脚下是一道峡谷,峡谷里植被丰茂,当云初带着他的巨型马贼团下到峡谷之后,一阵阵湿润,燥热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最夸张的便是,云初竟然在一片树林的边缘地带竟然看到一颗香蕉树。
大唐人就不吃香蕉,主要是这个时候的香蕉全是籽不好吃,如果想吃,只能跟非洲的黑人学习,把香蕉摘下来烤着吃或者煮着吃。
云初用马槊斩下一串香蕉,见上面有几根泛着黄色的香蕉,这东西应该已经成熟了。
剥开一根香蕉咬了一口,果然跟他想的一样,这种没有经过人工培育的野香蕉,基本上没有什么甜味,发酸不说还涩的厉害。
虽然不好吃,云初还是吃了两根,毕竟是香蕉,而且是西域的香蕉,不吃的话太亏了。
吃完两根香蕉,肖玉华就如同猿猴一般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上,宛若猿人一般的落在云初马前禀报道:“赫拉兹城没有在这里安置哨卡。”
云初抬头看看地势,皱眉道:“这里对于赫拉兹城乃是最后一道屏障,我不信他们会放弃这里。”
肖玉华从斗篷上摘下一条蚂蟥捏在手上拿给云初看:“这里并不适合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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