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談作者拖更日記 第143章

作者:一木啊

  是它帶來了祂!

  它打開了通道,兔子人來了!

  兔形神來了!

  【第三十三天】

  兩隻眼睛看見的是平面,組合出立體面。

  所以我還需要一隻眼睛來收集立體面,我要看見更多的立體面。

  大腦是計算器,只要能看見,就能看見。

  更多的眼睛。

  更多的眼睛。

  眼睛。

  ——

  筆記簿上的內容到此爲止。

  虞良若有所思。

  他重新翻到第一頁仔細觀察着,這一次他注意到第一頁上似乎有一些泛着溇G色的東西。

  於是虞良將筆記簿放平,然後放進衣櫃裏的暗處。

  正如他所料,這第一頁上用一種不易發現的熒光筆寫了一些其他東西。

  【第一天】

  記住我是誰。

  (熒光筆部分)

  (潦草的大字)

  我是公主,我是兔兔王國的公主!

第一百四十六章 你從未看見

  公主?

  現實世界裏天上飛的那個?

  虞良瞬間想到那隻公主,再結合筆記簿上最後一夜記載的內容。

  原住戶需要眼睛,更多的眼睛。

  而天上的那隻公主恰巧就有那麼多的眼睛。

  只不過據原住戶的筆記所說,兩隻眼睛的人能看見三維物體,三隻眼睛就能看見四維物體,那麼公主那成百上千隻眼睛,豈不是直接就能看見百維度千維度的物體?

  當然,前提有這種維度的物體。

  然而從李花朝的口中他也能得知,公主僅僅是血腥系的T1級怪談生物,並未有甚麼偏向靈異系的能力。

  所以原住戶僅僅是單純地變成了怪物嗎?

  一個女玩家變成了現實之中天上的那隻公主?

  總不可能是天上那隻公主進入兔子游戲的夢境之後就變成女玩家了吧?

  李花朝也從其他玩家那裏瞭解到,公主被插上導管進入夢境之後依舊保持着怪物的模樣在天上飛翔着。

  總感覺哪裏有問題。

  虞良琢磨着,繼續向後翻閱。

  在暗環境的衣櫃裏,每一頁的日記上都有新的熒光色話語。

  【第二天】

  記住我來幹什麼。

  喫人。

  這裏有喫人的人,有被喫的人,有被喫但仍舊意圖喫人的人。

  喫人的人不願承認,不願被揭穿。

  一旦有人質疑,他們便凶神惡煞地盯着你。

  不能被喫。

  因此我要喫人,喫最多的人,做喫人者兄袉巳俗疃嗾摺�

  【第三天】

  記住我在哪裏。

  我就在你的後面。

  一直都在。

  ——

  “嗯?”在翻到這一頁的時候,虞良迅速回過頭看了看,但就像是在數學家房間裏看見的那樣,他的身後什麼也沒有。

  所以爲什麼這些人總喜歡整這些爛活兒?

  搞得他現在都有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了,總是擔心它……或者是其他什麼的怪物冷不丁地出現在他身後。

  虞良見身後沒人,於是放下心繼續讀筆記。

  【第四天】

  消滅它的方法。

  殺死殺死殺死殺死殺死殺死殺死殺死

  不存在的也要殺死

  【第五天】

  醒過來。

  不能醒過來,不能離開。

  我會無聊。

  【第六天】

  我要學。

  不要醒不要醒不要醒。

  一直睡覺。

  快睡覺。

  快快睡覺。

  快快快睡覺。

  【第七天】

  學習。

  ×

  【第八天】

  學習。

  ×

  ……

  之後的筆記簿上,幾乎每一頁都是熒光筆寫成的一個大大的“×”,似乎在表達着一種否定的態度。

  直到最後兩頁頁最後兩天的筆記。

  【第三十二天】

  我學會了。

  你會永遠忘記

  【第三十三天】

  ……

  大腦是計算器,只要能看見,就能看見。

  不,你從未看見。

  ——

  虞良看完這些熒光字,若有所思。

  這些熒光字並不難發現,原住戶每天都躲在漆黑一片的衣櫃裏,顯然更容易發現這些字,但她就是看不見。

  三維人看不見四維生物的字跡?

  那他是怎麼看見的?

  難道那些熒光字必須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顯現出來?

  “你有沒有覺得這熒光筆的字跡很奇怪?這口吻……這個狀態下的她已經是瘋了?”李花朝隨同虞良一起看完了熒光筆部分,這些敘述的內容很奇怪,甚至可以說是有些莫名其妙。

  “之前兔子人類就提到過,現實是忘城,所以不要忘記。”虞良說道:“這些日記的第一句話基本上都是在告誡自己不要遺忘,這個狀態下的原住戶已經被影響到了。”

  一個瘋子,無論在筆記簿上寫下什麼都正常,不是嗎?

  然而虞良只是蹙眉,從翻開這個筆記簿開始,他就一直隱隱有種特殊的感覺。

  就像是拼圖拼着拼着突然發現少了一塊,但爲了效率和進度不得不放棄尋找,先拼合後面的圖塊。

  但很顯然,找不到那塊拼圖的話就永遠不能拼出完整的圖像。

  這熒光筆跡的敘述視角很奇怪,時而瘋狂時而冷靜,時而又帶着些許祈求或是無奈。

  敘述主體的視角似乎產生過變化。

  虞良重新拿出之前在數學家房間裏發現的那一疊草稿紙,仔細比對筆記簿、熒光筆和稿紙上的筆跡。

  三種筆跡並不相同,但仔細看去的話……

  似乎這熒光的潦草筆跡和草稿紙上的筆跡要更像一些?

  他的心中立馬生出一個猜測來。

  這熒光筆跡不是原住戶寫的,是它寫的?!

  原住戶每天躲在衣櫃裏小心地生活,自以爲它沒有發現過她的蹤跡,但實際上它從一開始就知道。

  它一直在暗中窺伺着她。

  當她躲進衣櫃寫下日記,告誡自己不能遺忘時,它就一直在她的身邊靜靜地看着她。

  虞良瞄了一眼那黑暗狹小的衣櫃,有一種自己身側被包裹起來的感覺,似乎可以帶給人安全感。

  但如果是它和你一起躲在這衣櫃裏,無論你在做什麼都一覽無遺的話。

  那種不切實際的安全感也就會瞬間變成一種難以言明的恐怖。

  虞良重新看向第一天的熒光筆跡。

  【我是公主,我是兔兔王國的公主!】

  公主在進入夢境後有怪物的形象,所以它不是公主,原住戶纔是公主。

  這句話應該是它在模仿原住戶的口吻。

  也正是這第一句話讓虞良產生一種先入爲主的概念,錯以爲熒光筆跡都是原住戶留下的。

  實則不然。

  若是用“它”的視角來代入熒光筆跡,便會發現這一切都更加合理。

  第一天,它知道她會變成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