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吟晨鸣
没办法,儿子快要去上学了,等不到农历九月和十月份。
“哇,有螃蟹,太好了!”
苏泽林抓到只螃蟹就啃了起来,却被赵丽霞一个锅铲打在了手掌上。
“赵女士,我先吃一只咋滴了,根据胃口守恒原则,我现在吃了一只,待会吃饭时自然就会少吃一只!”
混子就很振振有词。
他很不理解太后为什么老是阻止自己的偷吃行为,刚出锅趁热吃不是更好吃吗?
我何错之有呀?
“什么守恒原则不原则的,你个浑小子偷吃都给偷出一大堆歪理来了!老娘不管你那么多,总之偷吃就是不行!”
赵丽霞的态度很坚定。
对于偷吃这种恶劣的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措施!
可惜从小杜绝到大,貌似还是防不胜防,苏泽林那只手都被锅铲敲了无数下,每次进厨房依然屡教不改。
这让太后很是无奈。
都当上大公司经理的人了,咋还一点都不成熟呢。
整天偷吃,这性格究竟遗传谁的呀!
这时老苏走进厨房了,见到橱柜上那盘红彤彤的熟螃蟹,眼睛就不由得亮了。
“咦,今晚买了大闸蟹呀,说起来也好久没吃过了!”
说话间顺手捎了一只,掰开蟹壳啃大快朵颐的同时还不忘评头品足一番:“可惜膏还不够肥,差了那么点意思!”
很好,这下找到答案了。
颜值这块遗传我,偷吃这个劣性果然是随他爸!
偷吃居然还嫌菜不好,活得不耐烦了!
“你们两父子,都给老娘滚出去!”
苏妈河东狮吼了,音量直接提升五十分贝,整栋房子都在摇晃。
两父子一人手里抓着一只螃蟹,连滚带爬避难。
“叫诗晴过来吃饭,今天她自己在家!”
赵丽霞又怒气冲冲地在厨房中丢出一句话,是说给苏泽林听的。
叫邻家女孩吃饭的差事,混子打小就是御用的传信员。
隔壁叫混子去吃饭也是派秦诗晴。
“知道了,老妈!”
苏泽林边啃着螃蟹边走出门,心中思索着。
没几天就开学了,先和她商量一下返校的日期吧。
由于每次开学季都是新世纪的旺季,所以苏泽林通常会比别人提前个一两天动身。
一来到隔壁,就发现秦诗晴正在给院子里的蔷薇浇水。
这种花儿的花期为每年5月至9月,有些温暖点的地方如琼州和粤省4月左右就会开放,从立春开始持续约半年。
这会已近九月份了,到了花期的尾巴,院子里原本一簇簇一丛丛的蔷薇已是几乎全部凋零,就只剩下最后的一朵,依然努力挺起胸膛绽放着生命最后的美丽。
数量太少,已经没了观赏价值,然而秦诗晴还是小心翼翼地护理着,仿佛把它当成了自己的老朋友一般。
她轻轻抚摸着那朵蔷薇,边浇水边喃喃自语地安慰道:“没关系的,还有我陪着你呢,来年春暖花开,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就会再长出来,到时咱们还会再见面的哦!”
苏泽林停下脚步,看着那个姣好的背影,心中思绪起伏。
眼看我和秦诗晴也快大三了。
掐指一算,重生后也有两年多了呀!
时光的脚步从来都是无声的,它总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春去秋来,青春年华刹那方休。
繁华千种,抵不过岁月流年,红颜易老,伤不起光阴似箭。
花儿谢了,来年尚会再开。
而人的青春逝去呢?
前世的秦诗晴和黄盼盼,就在自己身上耽搁了十几年的青春。
重生回到高中时代,苏泽林曾经以为可以好好享受这段最美好的时光。
然而他很快发现,离毕业,离走上社会,离走向人生不同的岔路口的日子,貌似也不是那么远了。
苏泽林突然间害怕起来,嘴里的大闸蟹也不香了。
在重生之前,他曾一遍遍扪心自问。
倘若时光可逆流,回到过去的我,是否能能做得更好,曾经悔恨之事,是否可以释怀?
如果放得下,便心中坦荡。
如果放不下,便结成千千心结。
混子以为自己能做得更好,但是现在他的信念动摇了。
他真的放不下。
即便钟表回到原来的位置,也不再是昨天了。
他和秦诗晴的感情纠葛哪怕是前世的事,记忆和眷恋却随着时光逆流停留在了灵魂深处,苏泽林无法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混子曾经一次次地冲动过。
要么这辈子就守着秦诗晴过好了。
然而冲动的念头最后还是退缩。
真和秦诗晴在一起了,盼盼说不定还是会耽搁十几年,再说了宋雨薇呢?
前世她无怨无悔陪伴了自己十几年,就想要个孩子,然而心愿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这么一想,前世的遗憾是真的太多太多了呀,即便重生了,也永远都无法弥补得完。
要不,我试着让她和其他女的和平相处?
混子突发奇想。
但他随即摇了摇头。
不可能的,试试就逝世!
搞不好哥到时又得被雷劈一回!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林子,什么时候来的?”
听到叹息声的秦诗晴转过身,冲着他嫣然一笑。
少女的笑容很美也很灿烂,尚未染上尘世的沧桑和忧郁,纯净得仿佛不蕴含一丝的杂质。
混子突然有些懊恼,秦诗晴,你能笑得别那么好看吗?
这样的话我就不会被吸引,接近并伤害你了!
苏徐坤无耻地把锅扣在了青梅竹马的头上。
诗你太美!
不能都怪我!
“对着最后一朵花儿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你无聊不无聊呀!”
混子又啃了两口大闸蟹,只觉索然无味。
随手一抛,螃蟹划出一道划线掉进院子的垃圾桶里。
哥不愧是每天都练转笔的人呀,精准就一个字!
“要你管,我就是喜欢,没看到别的花都谢了吗,就剩下这么一朵,没有伙伴,它多孤独呀,你咋就这么冷漠,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呢!设身处地,你身边要是没有小伙伴的话,也会很难受的吧?”
少女撇了撇嘴,有点不高兴。
这话有点戳到了混子的内心。
前世他虽然称不上众叛亲离,但最亲密的人确实都离开自己了,秦诗晴出走,父母不给自己踏进家门一步,虽然身边还有好基友和很多朋友,以及不少情人,但总归还是很孤独。
那种滋味,确实还挺难受的。
但死要面子的他却是哼了声:“你这样护着它,未必就是好事,依我说呀,最好今天就来一场大雨,把它也打没了,这样才算是真的和自己的小伙伴团聚。哎哟,你怎么又掐人呀,我说得不是很有道理吗?你也不希望它自己孤零零的留在世上吧!”
混子觉得前世的自己倒是有点像这朵残花,最重要的亲人都不在身边了,却还在世上苟延残喘。
俗话说好人不长命,坏人遗臭万年。
我这种渣男被雷劈了都能重生,就是最好的证明。
要是那记雷把自己劈没了,或许倒算是为民除害了吧……
这朵花一定也不是好花,很可能是朵好色的花,贪恋主人的美色,这才迟迟不愿凋谢!
看着那朵残花,渣男眼中多了几分鄙视,寻思着要不要趁秦诗晴不注意,半夜起床把它给拔了。
“不许胡说,你这乌鸦嘴,它还活着,那就是有道理的,这是上天的安排!”
少女生气地掐着混子腰间的软肉。
“别掐了别掐了,再掐就被你掐坏了,我还要用的好不好!”
“……”
当天晚上,苏泽林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的秦诗晴独自走在海滩上,他向青梅竹马追去,然而少女看似走得不快,却在视线中越来越模糊,任凭混子的呼喊声穿透大海的浪声,她却是没听到,渐渐消失在远方。
“诗晴!”
苏泽林大叫着惊醒过来。
背后已被冷汗浸透了。
这样的噩梦,前世的时候做过很多次,不过重生后还是头一遭。
这就是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混子老担心着时间太快,再过两年大学也毕业了,到时或许就真的各奔东西,又或者秦诗晴也是会找男朋友的,到时不说形同陌路,但终究是真的有距离了,每每想到这,苏泽林就心中惶恐。
他是真心希望,大学能长一点,再漫长一点,最好读上个十年八年的。
屋子里有点闷,空气就像凝固了般,不只是受到刚才那个噩梦的影响,还有天气的变化。
将窗户再打开大一点,看向夜空,即便是三更时分,也能察觉天色的阴沉。
嗯,貌似要下雨了。
目光飘向隔壁院落。
哼,那朵好色的花,这下总算是没了吧!
“轰隆!”
一记惊雷将熟睡中的少女惊醒了,耳中传来淅淅沥沥的声音。
突然想起了什么,秦诗晴脸色微微一变。
糟糕,下大雨了!
她飞快地爬起来,穿上拖鞋蹭蹭蹭地跑下楼,还顺便捎上了一把伞。
打开大门来到院子,秦诗晴脸上焦急的神色却是变成了错愕。
那朵硕果仅存的蔷薇上,不知什么时候被放了把雨伞。
下意识地看向隔壁,青梅竹马房间的灯还亮着,然而下一刻就熄灭了。
一丝笑容从少女樱唇绽开。
果然是口是心非的家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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