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象初心
听到周秉坤的话,蔡晓光当即走上前,
不过在看清楚野猪的模样后,蔡晓光满脸呆滞道:“你是怎么弄死它的?这伤口”
“用这个!”
拔出腰间的匕首,周秉坤在手中耍了一个花式,
望著周秉坤居然还有这一手,蔡晓光惊讶的道:“你居然还会玩匕首?”
“我还会杀人呢!”
嫌弃的看著蔡晓光,周秉坤递给他一根藤条道:“走,拉回去,今晚吃肉!”
听到周秉坤的话,蔡晓光也是一笑道:“好!”
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比肉更让人兴奋了,如果有,那一定是红烧肉。
临近晚间,蔡晓光和周秉坤才回到家,
当他骑著车,载著一头硕大野猪出现在光字片,四周的邻居们都惊呆了,
因为这可是肉啊,
仰著头,周秉坤此刻忍不住的露出笑容,因为他现在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在家里做著家务,李素华听到外面有动静,连忙走了出来,
可在看到周秉坤和蔡晓光,扛著野猪丢在地上,脸上满是惊愕道:“这,这野猪哪来的?”
“我猎的,妈,怎么样,够肥吧!”
开心的看著李素华,周秉坤忍不住的笑起来,
“秉坤,你猎的?”
吃惊的看著周秉坤,李素华将诧异目光看向蔡晓光,
“没错,阿姨,这真是秉坤猎的,我刚准备进林子,他就把野猪抗出来了!”
看著李素华,蔡晓光连忙解释起来,
而听到这句话,李素华当即扑上前,直接用大手拍在周秉坤身上道:“你是不是彪啊?这野猪是那么好猎的?你要是出点事,你让妈可怎么办啊,傻孩子”
狼狈的在院子中躲闪,周秉坤忍不住的道:“妈,这不没事吗?在不早点处理,等会肉都被血弄腥了!”
“臭小子,看我回头怎么弄你!”
听到周秉坤的话,李素华这才反应过来,野猪要快点收拾才行。
叫了乔春燕妈和几个邻居一起帮忙,报酬当然是几斤猪肉,
看著周秉坤和屋里的乔春燕,蔡晓光一起交谈,乔母则是开口道:“我说素华,你觉得秉坤和我家春燕怎么样?”
“春燕?”
回头看了眼屋里,李素华脸上露出笑容道:“那孩子我挺喜欢的!”
听到这句话,乔母则是开心起来,
因为周家在光字片的条件可是数一数二,周秉坤跟乔春燕也是一起长大的,
当未来女婿,知根知底,还隔得近,多好的事情啊。
忙碌了许久,一头近三百多近的野猪终于处理完了,
邻居们也纷纷开心的拿著猪肉回家,
拿著锅铲,周秉坤今晚直接让李素华休息,自己展现厨艺,
在天道酬勤的天赋下,哪怕周秉坤以前厨艺不行,但也慢慢磨练出来了,
毕竟第一次穿越的时候,那吃的东西真是难受.
为了口福,周秉坤不得不自己努力,这才将厨艺磨练到掌握,
当一碗芬香扑鼻的红烧肉出现,李素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这还是自家的老疙瘩吗?
“妈,你看什么,还不快吃!”
将红烧肉夹到李素华碗里,周秉坤笑了起来,
“秉坤,你啥时候还会这手了?”
吃惊的看著周秉坤,蔡晓光忍不住诧异起来,
“这还用学?看两眼不就会了吗?”
望著蔡晓光,周秉坤一脸“茫然”的询问,
“看不出来,我家老疙瘩还有这方面的天赋,太好了!”
开心的看著周秉坤,李素华忍不住的笑起来,
一大碗红烧肉,一锅猪肉乱炖加烧饼,三人吃的可是十分满足,
离开周家,蔡晓光手里还被塞了一条硕大猪腿,
原本打算拒绝,可看著周秉坤不善的目光,蔡晓光想起他在林中玩的匕首,立马从心了。
翌日清晨,将昨晚的剩菜一热,吃了个肚圆,周秉坤就出门了,
将来的工作,肯定是街道分配,
但周秉坤知道自己肯定是去木材厂,扛大木,卖苦力,
现在展露厨艺,就是想慢慢改变印象,
扛木头什么的,太麻烦了,哪有当厨师轻松,
他的厨艺,只要在努力一段时间,就能达到专精了,
到时候,就算媲美大酒楼主厨也是轻而易举。
晃晃悠悠的骑著自行车来到影院,
周秉坤一眼就看见在不远处摆摊的郑母和郑娟姐弟,
上前买了一串葫芦,递出两分钱,
“嗯,味道真不错!”
吃著冰糖葫芦,周秉坤露出笑容,因为意外的好吃呢,
听到周秉坤的话,郑母露出笑容道:“好吃就行!”
不经意间的郑娟看了眼周秉坤,而这时他的目光也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郑娟连忙扭头,
可周秉坤却愣住了,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
十八的年纪,宛如正盛开的鲜花,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
虽然早已经“久经风雨”,但周秉坤还是知道,自己被俘获了,
“哎,小伙子?”
看到周秉坤似乎有些呆滞,郑母连忙开口,
“阿,阿,不好意思,刚刚失神了!”
听到这郑母的话,周秉坤忍不住的揉著脑袋,
吃著冰糖葫芦转身,周秉坤决定了,哪怕不为了收集任务,他也要娶郑娟,
“这小伙子,想啥呢?”
望著周秉坤离开,郑母则是有些诧异的开口,
可听到这句话,郑娟却是不好意思的脸红起来,
刚刚回到家,周秉坤看著母亲,当即道:“妈,我看上一家姑娘了!”
“啥?你刚刚说什么来著?”
听到周秉坤的话,李素华连忙放下手中的抹布,快步来到周秉坤面前,
“妈,我看上太平胡同郑家的郑娟了!”
望著母亲,周秉坤一脸认真的开口,
“太平胡同,郑家?”
茫然的看著周秉坤,李素华一脸错愕,
因为太平胡同可一群大多数没有身份,打黑工的人啊,比起光字片还要差劲。
第4章 搞钱
想要生活过的顺,搞钱是关键!
就在母亲李素华被周秉坤突然间的“恋爱”发言震的头昏眼花之际,他却已经开始赚钱了,
连夜从大哥周秉义和姐姐周蓉哪里翻出许多稿纸,周秉坤就开始自己的“搞钱”事业了,
在如今这个年代,可没有稿酬一说,而是“润笔费”,
忙碌到午夜三四点,总共才写了不到四万字,
这还是因为记忆力强大,周秉坤清晰记得“长津湖”这本书的内容,
没错,他写的正是将来本,兔子连挑蓝星十七堂口的著作。
翌日清晨,周秉坤直接将稿件递给吉春出版社,
剩余的事情,就只能看天意了,
不过既然在未来能出版,那长津湖绝对拥有星火燎原般的影响力。
吃过昨夜残留的剩饭,
周秉坤推著自行车道:“妈,我出去了!”
“哎,你这孩子,大清早去哪?”
望著周秉坤骑著自行车,在雪地化作一缕烟尘,李素华忍不住的拍著大腿,
她还打算让周秉坤给才下乡的周蓉带点肉去呢,
不过要是周秉坤知道,肯定不乐意,毕竟周蓉才下乡呢,不吃点苦,怎么能行!
真当,走哪都是家,谁都是你爹妈?
电影院,人潮稀疏,
春节已经过去,大多数人已经开始准备复工了,
看著不远处穿著布丁袄子的倩影,周秉坤则是走上前道:“来五串糖葫芦!”
“好的!”
听到有客人的声音,郑娟连忙转身,
可在看到周秉坤时,不由得微微一愣道:“你一个人吃?”
“我喜欢吃糖葫芦!”
露出微笑,周秉坤则是将钱递出,
接过周秉坤的钱,郑娟先是一愣,然后将糖葫芦用纸打包好:“吃多了对牙不好!”
听到郑娟的话,周秉坤先是一愣,然后凝视著她,
察觉到周秉坤的炙热目光,郑娟连忙低著头,满脸害羞,
拿起一串糖葫芦,周秉坤咬了一个,嘴里呢喃道:“嗯,不错!”
说著,他径直走到一旁的店里道:“老板,借伱宝地用用!”
“行,不妨碍我客人就好!”
看向周秉坤,老板没有说什么,毕竟周秉坤只是借把椅子坐在店外而已,
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木头,周秉坤开始小心翼翼的制作木雕,
这是他在“十六国”时期学会的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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