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第九天命
第38章 金色血液(下)
王五闻言一愣,随即倒吸一口凉气:“当真?”
“我亲眼所见,那崔铁匠还偷偷克扣材料,给我铸造了一把刀呢。”张谌怕王五不信,走到一旁的筐篓处,将大刀拿了出来。
“嘶~~~”王五倒吸几口凉气:“他怎么敢?”
王五只觉得后背发麻,一股冷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张谌沉默了下来,将刀子放了回去,一双眼睛看着王五道:“人家找上门来,他哪里有拒绝的资格?他要是拒绝了,坟头草怕是已经可以割下来喂狍子了。”
听闻这话王五面色严肃下来,声音里充满了郑重:“怕是要出大事。”
王五的声音都不由得压低了三分。
“天大的事情。”张谌低声回了句。
“要不要报官?”王五沉默片刻后才开口道。
“不可!”张谌想都不想直接摇头拒绝:“官府要是来了,咱们整个村子都要受到牵连,咱们整个村子可都是互保的,一人造反犯奸作科,咱们整个村子都要被流放,我倒是无所谓,流放也就流放了,在哪里不是生存?但是我小妹还要有人照顾!而且对方既然能打造刀剑盔甲寻来铁矿,怕也是神通广大之辈,官府中必定也有眼线,万一对方收到风声报复起来,若是丧心病狂的杀人灭口,整个村子都要被屠戮干净。”
张谌连忙摇头否决了王五的话,报官不但没有好处,反而有大大的麻烦。
举报没有奖,只会先将你这个举报人抓起来,依照官府的尿性,不给你扒层皮,叫你倾家荡产,是绝不会放伱出来的。
后世有人打电话报警,尚且需要做笔录,更何况是这个世界?
这种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说的倒也有理,只是万一东窗事发,官府追究起来,咱们依旧还是要倒霉啊。”王五一张脸变成了苦瓜脸,此时叫苦不迭的看着张谌。
“能拖延一段时间就拖延一段时间,而且官府也未必能察觉到那群人的信息。如果官府没有查到消息,咱们岂不是可以安稳度过了?一旦那伙人能隐瞒到造反前夕,一旦造反天下大乱,谁还有时间去追究铁器的出处?”张谌安慰了一声王五。
报官是决不能报官的,这种事情一旦报官了,就算报官的人也要倒霉,不死也要脱层皮。
“直贼娘,怎么好生生的遇见了这种事!”王五压低嗓子破口大骂,然后起身去给张谌炖肉汤。
肉汤是杂汤,有獐子的五脏六腑,还有獐子的五花肉、精肉、獐子脑袋、蹄子炖成一大锅,煮得软烂脱骨,直接被盛到张谌身前,惹得张谌腹如雷鸣大快朵颐,足足吃了三大碗肉汤,然后才昏昏沉沉的睡去。
王五收拾了桌子,看着沉睡过去的张谌,轻轻叹了一声后,关上门走了出去。
深夜
张谌只觉得身躯内那股火焰燥热更甚,那股强大的火焰千百倍提升,烧得他大脑一片昏沉,昏昏沉沉的睡到半夜,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身,直接跳入了院子里的水缸中,只觉得一股清凉传来,倒是叫他燥热的感觉去了几分。
隔壁
某个担惊受怕的狐狸精扒开窗子,看着院子里跳入缸中呼呼大睡的张谌,眼神中露出一抹诧异:“这莽子深更半夜瞎折腾什么?怎么跑到大缸里睡觉了?不过有这莽子守在外面,今夜倒不用担忧了。”
狐狸精没有察觉到张谌身躯中的异变,然后关上窗子精神松懈下来,呼呼大睡呼噜声传了出去。
第二日天刚亮,张谌被刺目的阳光唤醒,看着自己泡在大缸中,不由得想起昨日之事,连忙从大缸中爬出来,觉得身躯内的灼热依旧未曾消退,倒是伴随着一夜睡梦,造血功能增强,体内血液得到弥补,他头晕目眩的情况得了改善。
“饿!饿死我了!”张谌从大缸内爬出来,迅速的冲入屋子,看着昨晚剩下的肉汤,也顾不得加热,直接捞起来大快朵颐。
王五来到院子里的时候,正看到张谌狼吞虎咽的吃肉。
“王大叔来了,快来一起吃点。”张谌见到王五到来,连忙开口招呼。
“我已经吃过了,只是担心你出现意外,所以赶过来看看你,见到你无事,我倒是放心了。你今日好生在家中休息,我去山中替你狩猎看陷阱。”王五道。
“不必麻烦大叔,我已经好多了,正要上山活动活动,一直躺在家中休养也不行。”张谌连忙道了句。
他还要上山第一时间去吸血,万一王五将猎物给弄死,到时候可就麻烦了,谁知道自己的三技能会不会吞噬死掉动物的血液?
而且他现在确实是好了许多,除了稍有缺血的后遗症和体内的灼热痛感之外,倒是并无任何异常。
王五上下打量着张谌,看到张谌确实是好了许多,除了脸上比较惨白之外,并无任何不适应,方才满意的离去。
张谌打发走王五,不由得舒了一口气,将肉食吃完后,去了那饥饿感,才有时间感应自家的技能。
张谌感应着自家血脉的恢复情况,忽然间其愣住,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愕然,在其感知之中,自家血液中有一点璀璨的金黄色光芒闪烁,那金光虽然只有尘埃大小,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小米粒大小,但是却有一种恢弘浩荡照亮天地十方的感觉。
“那是什么?”张谌‘看着’自家血液中的那一点金光,眼神中露出一抹震惊,就见那金光伴随着血液循环游走全身,并不停于某一个器官,而是犹如一条鱼儿一样在其身躯内游走着。
张谌的无数的血管犹如长江大河,心脏犹如磅礴无量大海,而那一点金光就好像是一只鱼儿,不断在江河湖海中穿梭。
“什么情况?”张谌看着那一点金光,只见那金光与正神之光还不同,正神之光是一种纯粹之光,蕴含着煌煌神威,而那一点金光却带有一点点邪意的感觉,在其中仿佛有血色光芒在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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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心脏中的晶石(上)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其精神视角似乎无限放大,那一点金色血液刹那间放大了千百倍,然后张谌看到金黄色的血液后不由得一愣,眼神中满是愕然。
确实是‘一滴’金黄色血液,在那金黄色血液中,有一个熟悉的‘水晶’出现在了其精神世界内,那水晶和之前他吸食的从石碑上脱离下来的水晶一模一样,甚至于水晶中同样有一道血红色的影子出现,那影子多了一股灵性,张谌心头念动就能与那影子诞生一种玄妙感应。
他能察觉到,自己在冥冥之中和那影子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联系感应,就好像那血红色的影子似乎是自己的分身一样。
他心中也恍然明白,自己的三技能来源,居然是来自于那透明的晶石,只要晶石不被毁灭,就算是心脏被刺穿,对他来说也并非是致命伤害,因为这块晶石可以代替心脏暂时掌控全身血液,为全身提供动力。
“这晶石是什么东西?”
张谌面色讶然,看着水晶石伴随血液流动游走周身,并无固定的地点,不由得面色诧异。
伴随着张谌心头念动,那水晶石停止了流转,甚至于逆流而上,停在了肝脏附近,然后张谌的念头再变,那水晶石随着张谌的念头不断转动,做出诸般种种变化。
“我的念头可以操控水晶石的流转,同时也可以叫水晶石停滞于周身任何一个角落,从今日起除了头颅之外,我的身上大概没有致命弱点了。”张谌眼神中充斥着浓浓的惊喜。
当然了如果被狐狸精掏心挖肺,或者是五脏被洞穿一个大窟窿无法修复,还是要死的。
“对我来说可以受到致命伤害,但是决不能缺少关键器官。”张谌的目光中充满了喜色,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消息吗?他的生存能力增强了,可以说在某些关键时刻能救他一命。拥有如此神妙的蜕变,就算是再大的痛苦,那也是值得的。
“唯一可惜的是,力气还是没有什么变化,我的身躯没有蜕变,依旧和凡人一模一样。”张谌心中有些惋惜,他其实想要的是掌握那种拔山蹈海的力量,像是这种辅助类型的技能,总感觉少了些东西。
“不知道我的控血技能无限升级下去,会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变化,到时候滴血重生怕不是梦想。”张谌收回精神力感知,收拾了屋子一番后,检查了身上的火药,见到火药并没有丢失,才身形略显轻浮的向着山中走去。
检查陷阱,陷阱内有两只兔子和一只野鸡,张谌看着两只兔子并不觉得意外,这个时代兔子也是泛滥成灾。兔子一年可以繁殖六到八次,每次有四只到八只小兔子,可以计算下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么强,而且这个时代狩猎技术落后,可以说山间兔子遍地跑。
张谌拿起兔子,掌心中那狰狞的嘴巴出现,两根獠牙狠狠的刺入了兔子体内,不过是一个呼吸兔子就已经全身血液被抽空。
两只兔子和野鸡的血液被张谌吞噬,张谌眼神中露出一抹亮光,肝脏中血液又开始塑造出来,此时张谌的血液大概恢复了五分之一,比昨日好了太多。
“对我来说吞噬血液大概是恢复的最快办法。”张谌将兔子和野鸡直接扒皮,他仔细感应了一下,对于他来说,吸食獐子的血液和吸食兔子的血液,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看来吸食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唯一的差别大概是数量了,就是不知道吞噬人类的血液会怎么样?”张谌脑子里划过一道念头,然后迅速将这个危险的念头压制下去。
因为兔子和野鸡没有了血液,所以扒皮拔毛没有任何的血腥,张谌将两个小宝贝处理好,一路上向着溪水的方向赶去,想要洗掉手上的油腻,只是来到小溪旁的时候,张谌不由得一愣,你道是为何?因为小溪水位已经下降到了一半的位置。
“怎么会下降的这么快?”张谌看着干涸的河床,眼神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这场大旱看来超乎我的预料啊!”
张谌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中的油渍,清洗完毕后才向着溶洞的方向赶去,今日体魄没有恢复,暂时不去挖坟墓了,万一坟墓内窜出个什么大家伙,他怕自己应付不来。
一路来到了洞穴内,张谌检查着洞穴内的布置,不见有外界脚印后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看向困在背篓里的猎隼,拿出一个鸡胸肉切碎,小心的用木头棍子夹着送入筐篓内,那鹰隼却是看也不看,显得很是傲娇。
张谌嘴角翘起,今日左右不用入山采蜜,他直接发动了御兽术,强迫着鹰隼吃了鸡肉,然后满脸得意的正要将蜂蜜拿出来重新涂抹到鹰隼的身上,利用鹰隼将锋芒涂抹到溶洞顶端,可谁知下一刻一阵熟悉的振翅声响,张谌连忙循着声音望去,却见空气中居然多了几道熟悉的身形,那大黄蜂在溶洞内振翅而飞,似乎是察觉到了张谌的动作,直接落在了张谌的肩膀上表示亲切。
“大黄蜂找来了?”张谌看着趴在肩膀上、头发丝上、大腿上的大黄蜂,眼神中露出一抹惊喜,连忙抬头向着溶洞处仰望,却见之前自己涂抹蜂蜜之处竟然有了一点点蜂窝筑巢的痕迹,蜂胶已经开始在那里衍生了出来。
拍走腿上的大黄蜂,张谌一双眼睛看向溶洞顶端,眼神中露出一抹喜色:“大黄蜂要在这里筑巢,看来我的分巢计划成功了。”
貌似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张谌也不吝啬,直接将鸡胸肉切了,开始喂养大黄蜂。
他决定了以后不去第一次发现大黄蜂巢穴的地方去喂大黄蜂,他要在这个溶洞内喂养大黄蜂,要将更多的大黄蜂吸引过来。
张谌在山中喂养完大黄蜂和猎隼,闲着无事干,低下头看向了猎隼:“可惜我没有那种操控野兽的技能,否则倒是可以直接将猎隼化作我的奴隶,可以替我办许多事情。”
第40章 心脏中的晶石(下)
张谌看着猎隼,心头念动决定将猎隼带回去,他要趁着身体休养这段时间熬鹰!
那狐狸精最近放过了自己,正是自己熬鹰的最佳时机,只要自己将猎隼贴身携带,那狐狸精应该不会冒着被正神之光重创的风险来偷自己的猎隼。
张谌拎着筐篓往回走,熬鹰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准备,而且他还要请教王五。他只是听说过熬鹰,至于说该如何熬鹰,有哪些具体需要注意的细节,他还需要学习。
张谌今日下山比较早,直接割了青草,直接在村头等候王五。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就见王五提着一只狐狸,两只兔子从山中走了下来。
狐狸毛发火红,看起来犹如晚霞一样美丽,那皮毛油光瓦亮,看起来很适合做上等的皮毛领子。
只是张谌看着王五手中的狐狸,不由得眼皮直跳,下意识的向着村中方向看了一眼,心中有些不安。
“今日运气不错,居然抓了一只狐狸,等下扒了皮做一个狐狸皮帽子,倒是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王五遥遥的看着张谌,声音中充满了喜悦。
张谌此时却笑不出来,自己隔壁住着一个狐狸精,要是知道自己等人在合谋如何弄死狐狸精,只怕大事不妙,天知道那狐狸精恼羞成怒之下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正要狐狸皮毛去给小妹做一顶帽子,王大叔你不如将这狐狸卖给我如何?”张谌一双眼睛落在了王五手中的狐狸上,他可不能看着王五落入险境,所以出言开口想要将狐狸给买下来。
王五闻言大笑:“这狐狸你想要直接拿去就是了,咱爷们客气什么。”
话虽如此说,但张谌还是掏出了银子递给王五,王五不肯收,但是在张谌强硬的态度下,还是将银子收下,然后口中满是笑容道:“这银子就算我给你攒下,以后给伱娶媳妇用。你小子今年十四岁,也该娶媳妇了,到时候可是一大笔银子。”
张谌将狐狸接过,然后一双眼睛看向王五,目光中露出一抹感动,随即拍了拍身旁的背篓:“王大叔,我这回可是捕捉了一个好玩意,您过来看看。”
“能被你小子称之为好玩意的东西可是少见。”王五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走上前来到筐篓前,将筐篓的盖子打开,待瞧见那猎隼后,不由得瞳孔一缩,然后目光中充满了灼热,惊呼出声:“猎隼!”
“这还真是个好玩意!你小子怎么捕捉到的?”王五声音中满是震惊,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猎隼身上,目光中充满了灼热,视线从未挪移开。
“这东西是个倒霉的家伙,落入了我的陷阱内,被我给活捉了。”张谌看着王五眼神中的灼热,笑眯眯的道:“大叔要是喜爱,直接拿去就是了。”
“那不能,这可是稀罕物!你知道之前隔壁村的猎户,八年前无意间抓到一只受伤的猎隼,卖了多少银子吗?”王五闻言摇头拒绝,不等张谌作答,王五直接伸出两根手指,目光中充满了灼热:“二百两银子!”
张谌闻言一愣,二百两银子确实是不少,至少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二百两银子足够一家五口十年衣食无忧了,而且还能过得很好。
“咱爷们的交情能用钱来衡量吗?大叔直接拿去。”张谌不以为然,不过是猎隼罢了,他还能找机会捕捉,只要叫他发现猎隼的踪迹,总有办法将猎隼给捉住的。
“那不能行!”王五闻言摇头:“你将这东西卖给城中的富贵人家少爷,少说也能换二百两银子,到时候你买些良田,盖个房子,再娶一房媳妇,人生也算是美满了。这不是猎隼,这是你改变命运的东西。”
张谌听闻王五的话摇头否决:“我并没有想到过将其卖掉,我想要将其留在身边,正要请教大叔会不会熬鹰之术。”
“熬鹰之术我当然会,只是……卖掉对你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这鹰隼就算是跟着你上山捕猎,又能收获几钱银子?只怕是到死,也打不来五十两银子的猎物。”王五劝说了句。
“我现在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赚钱,难得捕捉到鹰隼,不如先玩几年训练好了再卖出去,到时候价格必定更高。”张谌道了句。
王五闻言点点头,算是认同了张谌的观点,然后开始传授张谌熬鹰的技巧。
二人一个认真教,一个耐心学,不过是小半日,王五就已经将熬鹰的技术讲完,等到传授完熬鹰术,王五才道:“你只管放心的熬鹰,你那些陷阱,我替你看着,顺便将你那些猎物都处理了,去城中卖个好价钱。”
“还要多谢王大叔了。”张谌道了句。
“咱父子爷们道什么谢。”王五拍了张谌脑袋一下,然后双方各自分别。
张谌见到王五走远,然后看向了那红毛狐狸,此时红毛狐狸一双大眼睛满是哀伤的看着张谌,叫张谌心中微微一叹:“也是个有灵性的!”
他用法眼看过,这就是一只普通狐狸,但是灵性却很足。
张谌小心的解开绳子,那狐狸犹如一道云霞窜了出去,几个闪烁就消失在了群山间。
“你这没良心的,我好心救了你的命,你却不感谢一声就跑了。”张谌看着狐狸消失的方向,暗自里嘟囔着骂了一句,然后背起筐篓拎着草捆往家中走去。
张谌回到家中,隔壁家叮叮当当切肉声响,不用看也知道,是那只狐狸精在做饭。
张谌用兽皮裁剪出一个简陋的皮手套,然后用皮手套将猎隼拿出来,随即再用三根麻绳将猎鹰的腿拴住,捆在了一旁的柱子上,然后开始生火做饭,他要吃饱喝足之后去熬鹰。
熬鹰可是一个耐力活,不吃饱喝足怎么行?
“我现在身躯内似乎燃烧着烈火,并不会困倦,这简直是天赐良机!”张谌嘀咕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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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脱下一张人皮
所谓的熬鹰其实很难,因为人往往熬不过鹰,就会被熬得嗝屁了。
张谌制作好皮具,然后用皮具将猎鹰放在架子上站好,然后张谌就坐在鹰的对面,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鹰隼。
熬鹰开始了!
隔壁
小狐狸精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看着诵读经书的书呆子张琛,心中念头千回百转,忽然想起了隔壁那个莽子:“也不知道这莽子在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