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把脑袋埋在砂砾中,掩耳盗铃,只要能拖延一天,就继续拖延一天。
楚留香长长的叹了口气。
按理来说,他应该帮高亚男。
如果不讲道理,华山虽是病虎,那也是老虎,一旦被他们找到胡铁花,华山弟子一拥而上,剑气刷刷作响,把胡铁花片成烤鸭,谁能多说什么?
只能说,杀得好,杀得妙!
“咱们还是说说石观音吧!”
“我觉得……没什么值得说的,一个自恋狂而已,但凡她换个地方,在中原搅风搅雨,早就被人弄死了。
若说美人,静斋仙子,阴癸妖女,天命妖女,哪个不比她美貌?
我家的美人,哪个不比石观音强?
论豪爽大气,不如霓裳。
论纯真娇憨,不如千寻。
论身材玲珑,不如清霜。
论魅惑天成,不如夜月。
论温柔婉约,不如双儿。
石观音比我家夫人强的,或许只有她的年龄,比我娘还要年长些!”
萧思衡心中默默补上两句。
论霸道果决,不如邀月。
论智慧灵机,不如怜星。
论武功……
石观音的武功非常高明。
原剧情中,楚留香与她决斗,最多只能坚持百招,就不得不耍诈。
但是,这场战斗并不公平。
楚留香最擅长的是轻功闪避,更类似于刺客,行动敏锐,伺机而动,找准时机一击必杀,非常需要空间。
两人是在密室中决斗,楚留香移动范围严重受限,如果是在空旷场地,给楚留香充足的闪避空间,就算石观音功力更浑厚,也未必能胜楚留香。
不受限制的楚留香是什么模样?
请参考与薛衣人的那场战斗。
薛衣人的剑快如闪电,无坚不摧,只需刺中一剑,楚留香必死无疑。
但无论如何出招,就是刺不中,反倒被楚留香利用周围的环境反杀。
两人决战是在薛家庄。
从地利的角度而言,应该是薛衣人更胜一筹,毕竟这里是他的领域。
实际上呢?
楚留香靠着天下无双的轻功,刀尖跳舞的勇气,一秒数变的敏捷,精细入微的掌控,登峰造极的眼力,以及精巧绝伦的战术,取得最终的胜利。
楚留香胜过石观音是取巧,胜过水母阴姬是开挂,其余诸如原随云、史天王等强敌,都是自身束手无策,只能靠别人出手,胜的不能让人信服。
唯独与薛衣人的对战,才是楚留香的巅峰,是武功、智慧、勇气、机变的结合体,赢的最是酣畅淋漓。
另外,武者决斗,讲求天时地利、生克制化,俗话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武者间本就互相克制。
时常会出现这种场景:
甲打不过乙,乙打不过丙,丙打不过丁,丁打不过甲。
楚留香这种刺客,在密室中实力严重受限,打不过石观音有情可原。
萧思衡这种狂战士,在狭窄的密室内决斗,能把石观音锤成馄饨馅。
如果在空旷场地决斗。
楚留香不介意表演上天入地。
萧思衡不介意换上霸王神枪。
“唳!”
半空中传来一声鹰啼。
这是阿彩在传递消息。
根据阿彩上下起伏的动作,应该是发生了争斗,紧跟着,三只壮硕的苍鹰抓着一个锦盒,从远处飞过来。
练霓裳打了个呼哨。
阿彩得到命令,立刻飞冲过去。
作为身材壮硕的异种金雕,阿彩虽然没有成年,战力却是极强,虽然是以一敌三,却好似狮王教训幼崽。
无需弓箭助阵,轻松取得胜利!
第229章 既然来了,那就全都留下吧!
阿彩把锦盒丢下来。
萧思衡伸手接住锦盒。
里面是一枚巴掌大小的印玺。
这是一枚镶嵌着宝石的印玺,通体雪白无瑕,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上面盘踞着九条长龙,龙头簇拥着鸡蛋大小的璀璨明珠,龙尾顺着印玺侧边向下,与底部纹路融为一体。
轻轻摩挲,既有玉石的温润,也有一种独特的清凉感觉,似乎蕴含着一股独特的能量,不是洗筋伐髓之力,而是好似在深海潜藏了数千上万年。
这是……万年水玉?
水玉和寒玉都是水脉中的宝玉。
寒玉多产于阴暗森寒的水沟,质地坚硬,可以制作成兵刃铠甲,由于相对比较冷脆,更适合制作成弓弩。
乔北溟的玉弓就是用寒玉制作,还留下寒玉玉匣,让后人把玉匣打磨成一件内甲,自信能扛住天山剑法。
水玉多产于向阳的活水源头,蕴含水流冲刷之力,能够抑制心魔,适合制作成印玺、玉佩、凤钗、手镯。
练霓裳就有一对水玉手镯,这是她十六岁时,练斌送的生日礼物。
巴掌大小的水玉印玺,绝对称得上是价值连城,按理说应该保持纯粹,镶嵌别的装饰物,属于画蛇添足。
这颗宝石却绝非如此。
宝石并非常见的红蓝颜色,而是类似于蜜蜡琥珀,呈现出棕黄色,有一种温暖沉静的气息,与水玉相辅相成,握住印玺的时候,无论有多少火气,内心有多少诡谲,都能够凝神静气。
好东西啊!
这是辅助练武的至宝。
此物足以作为宗门传承之物。
让每一代掌门大弟子,都能快速获得高深修为,同时还能极大削弱天魔大法的风险,免得弟子走火入魔。
抬起印玺,下方刻着篆字,是极为工整的小篆,上面写着的是
——祭赛国王印!
这是祭赛国王的印玺?
根据《大唐西域记》记载,祭赛国有一颗祖传的佛舍利,印玺上的宝石莫非是舍利?哪位高僧留下来的?
萧思衡把玩着印玺,顺着阿彩指引的方向,很快便嗅到了血腥气。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尸体。
这些尸体身材壮硕,手持钢刀,显然是江湖中人,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镖师,用的刀是九环刀,莫非是山西彭家兄弟?五虎断门刀传人?
萧思衡回眼一扫,发现这里所有人都死了,全都是精气衰竭而死。
双目圆睁,瞳孔充血,表情狰狞,筋肉隆起,血管凸起,凝眉怒目。
萧思衡快速分析出过程。
这些人中了一种迷幻类剧毒,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挥刀反抗。
越反抗,越觉得兴奋,气血好似熔岩般爆发,最终癫狂舞动,耗尽自己全身精气神,精气衰竭油尽灯枯。
下毒之人,提前安排了鹰隼。
待到这些人逝去,鹰隼会飞下来抓走包裹,绝不会显露一丝痕迹。
如果不是恰好被萧思衡遇到,就算让狄仁杰来查,怕也束手无策。
嗯?
萧思衡忽然察觉到,最强壮的那个大胡子身上,似乎有一些不妥,他的右肩太高了,显然藏着什么东西。
这种藏宝之法,瞒不过活人,瞒过鹰隼却绝无问题。
萧思衡挥手划出一道内劲,大胡子肩膀衣服炸开,露出一颗拳头大小、晶莹剔透,足有半斤重的大宝石。
“诸位,有句话咱们提前说好,不是我救援不及时,含泪舔包,实在是此事无法预料,只能把你们安葬。
我大概能猜到是谁做的。
如果有机会,我会帮你们复仇。
这颗大宝石,我会帮你们送货。
这枚印玺,你们似乎不太看重,至少没有宝石这么看重,既然如此,此物作为我的报酬,咱们互不相欠!
诸位好汉,安息吧!”
萧思衡挥掌震荡沙丘,滚滚黄沙汹涌而下,把这些尸体尽数掩埋。
沙漠是最适合毁尸灭迹的地方。
这里随处可见沙丘和流沙。
砂砾能快速吸干鲜血。
黄沙能掩埋一切痕迹。
楚留香等人快速赶来:“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是有人争抢宝物么?”
萧思衡道:“有人劫镖。”
“劫镖的盗匪呢?”
唐竹权兴奋的弹了弹手指头。
这么长时间没与人动手,骨头都有些生锈了,早就已经按捺不住。
萧思衡指了指三只死亡的鹰隼。
“劫匪被阿彩杀死了!”
“你的意思是,有人训练鹰隼,先用鹰隼投毒,然后再抓取宝物?”
楚留香反应奇快无比。
萧思衡话音未落,楚留香就想到事情经过,对大漠中的危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漠果然是危机重重,天灾人祸层出不穷,稍有不慎便会殒命。
雪千寻从萧思衡手中拿走印玺。
“好漂亮的印玺啊!这竟然是用万年水玉雕刻的,上面的宝石……这颗宝石是佛舍利,蕴含精纯的佛力。
这枚印玺至少有八百年历史,佛舍利流传八百年,仍旧存留佛力,留下舍利的高僧,或许得证破碎金刚。
官人真是好运气。
此物适合给金世遗试用。
世遗领悟的长生诀是水属性,能以长生真气冲刷身体,配合这枚印玺,冲刷之力叠加,练武事半功倍。”
不愧是天生就擅长找宝贝的。
雪千寻在这方面的天赋当真厉害。
练霓裳道:“官人,对方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算计失败了,为了夺取这枚水玉印玺,肯定会发动偷袭。”
高立道:“那就来呗!咱们的食物饮水都是自带的,不担心下毒,除非这些人能够利用毒烟远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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