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闻说笔端有风月
他对于受队的理解可能不如小罗同学,但是在大学生赛中可以算是顶尖的,再加上重金打造的队伍,这都是他面对强敌的底气。
当然了,如果柳强是个纯受队,阿渡可能也不会让他上场浪费时间。
在这次比赛中,柳强使用的恰恰不是那种传统死受,他在阿渡的指导下改了改队伍,使其平衡许多,也是阿渡这边剩下的队伍里有一点拆受能力的。
选择柳强的队伍,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阿渡这边最有希望突破的那只队伍,已经开场被吴霜的王八拳法兑掉了--齐飞的墙队其实在拆受方面一直非常靠谱。
短暂的热身后,柳强眯着眼,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缓步出场。
对手果然如同阿渡所料,并没有换队。
陈珏影和他的队伍,是莫秋的压场底牌,不可能这么早交上去,莫秋对珏影其实很有信心,但这里不是凭借信心就能意气用事的时候。
莫秋尊重游戏规则。
柳强其实不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一般在对战前会说些垃圾话,他也并不抵触嘲讽对手搞心态,可能有人对这种行为很反感,但在柳强看来,这是战术的一环。
如果心理素质承担不起对手的嘲讽,那么你最好哪儿远哪儿带着,对战不适合这种玻璃心。
但今天,他不太敢说话。
原因无他--他怕被反噬成笑话。
于是,在沉默中,两人接连亮队。
小罗同学这边是恢复了体力的原班人马,至于柳强那边...
暴飞龙,毒藻龙,美纳斯,君主蛇,沙漠蜻蜓,以及加热洛托姆。
从这个微波炉就能看出来,这货确实是莫秋粉丝,洛托姆这个东西现在在对战界的活跃地位,就是莫秋带动的。
至于其他的主力,比起前两位就略逊一筹了。
暴飞龙是强力准神,但其实这个队伍也就这一只吃钱大户,毒藻龙并不罕见,美纳斯比起金钱,更考验训练家和宝可梦的感情,君主蛇属于御三家,对于柳强的家庭来说完全负担得起,沙漠蜻蜓大概是最廉价的地龙,加热洛托姆更是明码标价,靠谱的训练家人手一只。
队伍刚刚一亮,保留环节来了。
莫秋早就趴在栏杆上伸出了头,猛瞅柳强的队伍。
三秒钟后,某个人惹人厌的声音再度响彻训练场。
“小罗听好!”
“依靠天蝎王和超坏星的回复,跟对面打血量交换--这一队平衡,会被长耳兔压得喘不过气!”
“只要你加速对面关键节点的过劳速度,把能威胁到细胞的劲敌全部耗死,那就是细胞无双的局面了!”
“简单点说,五保一即可!”
阿渡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没完了这是!”
“...”
“算了,习惯了,毁灭吧。”
“对面把把二打一,这比赛没法赢!”
第五十章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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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达克多的自白
我叫达克多,达克多·托比亚斯,合众人,出生在纽特市布鲁克林区,是一个理应引以为豪的“布鲁克林人”。
可惜,我并没有这种故乡荣誉感。
因为我身处的环境,很难让我对这个“家乡”产生类似于眷恋的感情--我从五岁记事儿开始,就只有一个愿望,我要逃离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这也很正常,如果你生在一个平均一天发生多起枪击案,路边的排水渠是流浪汉臭气熏天的便池,环境比市中心垃圾场还要脏乱,出门时不时要被几具或是人的,或是宝可梦的尸体绊倒的社区,你恐怕溜得比我还快。
如果说布鲁克林区五十年前能被称为纽特市最大的贫民区,那么我社区的脏乱差,就是布鲁克林贫民区中的无冕之王。
我已经算是一个不挑剔出身环境,随遇而安,且初心坚定的人了。
自始至终,我的梦想就没变过--我要从这个恶臭的地方杀出去,我要出人头地!
我听闻在世界范围内,合众地区的风评很差,其中比较让人诟病的一个点就是“治安差”。
在这里,我要澄清一下,这是谣言--不,不能说是谣言,只能说“并不准确”。
是合众联盟的“穷人区”治安差。
那些住在别墅公寓,享受着整座城市百分之九十优质资源的老爷小姐们,当然会被装备精良的警察保护着,过着安全富足的生活。
而穷人区的豺狗,就不得不从小开始习惯时常发生的各种暴力事件,努力让自己能够平安见到明天的太阳。
比如我,就是其中之一。
当一个孩子,在这种环境中,能够避开几乎所有的暴力事件,顺利长大成人,那么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点运气,还需要“同流合污”。
说我们是豺狗,真不算是贬义。
法律法规对我而言是一张废纸,嗯...不,也不能算是纯废纸,毕竟上面记载的对我来说并不算是需要遵守的规定,而是“来钱快的路子”。
我五岁多的时候就会去街上“捡尸”了,别误会,这个“捡尸”和你们的理解不太一样,我们做的事儿是洗劫那些烂醉如泥的流浪汉,摸走他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
包括宝可梦--事实上,如果能从这些流浪汉身上收获几枚精灵球,那么我至少一个周的饭钱有着落了,就算那个精灵球是空的,也能卖不少钱。
再大一点,我加入了街头帮派,小偷小摸家常便饭,入室抢劫只能算是普通日常,其实来钱最快的还是抢夺走私珍惜宝可梦,这玩意儿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硬通货,别的孩子还在上初中的年纪,我已经参与不下五起街头火并,并且成功活下来了。
与那些“同事”不同,我比他们要有远见得多,我可不想在这种街头帮派混一辈子,然后死在某场帮派火并中,生命最光辉的时刻是被装在裹尸袋里上电视,被主持人用“某帮派成员”来概括一生。
那么,穷人家的孩子想要逆袭的途径是什么呢?
看,有炎黄地区的朋友已经抢答了--你们那儿是叫“高考”,对吧?
因为我现在的顶头上司,军师先生蛮喜欢炎黄文化的,所以我对于炎黄也了解颇深。
在我看来,这种“高考”确实已经算是一种比较公平的逆袭机会了。
别急着反驳我,我知道的,教育其实也没有公平可言,大家的教育资源肯定不一样,村里的孩子和城里的少爷上的课程绝不相同,甚至不同地区的分数线还不一样呢。
但...相对公平,已经殊为不易了。
特别是对于我这种出身的豺狗来说,相对公平都是梦中才有的事情。
我觉得我自己还挺聪明的,但我可没钱去上昂贵的私立学校,至于公立学校...起码我们这个社区的公立学校就是一个大型的不良少年托儿所,犯罪分子预备役,还是时常出意外的那种,校园枪击案这种事虽然明面上不多,但那是因为聪明的警官们使用了新型的统计方式。只要前脚迈出门,哪怕后脚立马吃花生,那也不算校内。
这种学校我自然是敬谢不敏,考试这条路,行不通。
在这个世界,除了考试之外,还有一条路,是平民最佳的逆袭之路。
那就是成为“训练家”。
列位,这可是比应试更不公平的路哇。
不过,我对于在这条路上走下去,还是有点信心的。
不怕诸位笑话,在“对战”一途上,我算有几分天分。
无差别野斗的条件,不会比我生长的条件更加艰难,而大师对决,鄙人天赋异禀。
知道“大师对决”这款游戏吧?
我每个赛季随便打打就能轻松保持世界排名前二百位,这还是在我的BOX格外贫乏,强力的宝可梦不多的情况下。
当然了,我知道,现实和游戏不一样,有些宝可梦,我在现实中更难获得。
但是呢,办法总比困难多。
我的初始宝可梦是一只索罗亚,“捡尸”的战利品,也是我运气为数不多爆发的时刻。
这只小狐狸可是珍惜品种,拿到黑市上卖的钱估计能够我挥霍好几年,这玩意非常受欢迎,倒也不是全是因为对战有用,而是它的皮毛在上流社会还挺受阔太太的喜爱的。
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把宝可梦卖进屠宰场,也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那些喊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们,衣食无忧的中产阶级孩子,可能对于宝可梦的感情大多是友善和新奇。
对于他们来说,那些家长给他们精挑细选的宝可梦或是宠物,或是伙伴,或是战友,总之,是可以相伴一生的重要同伴。
是,这很美好,我并不是要抨击这种天真善良的羁绊关系。
我想要说的是,我从小到大见到的宝可梦,和那些人工选育饲养,从小就经历严格训练,祛除野性,更加人性化的培育屋出来的宝可梦不一样。
人,是分好坏的,宝可梦也是。
如果大多数的人见到的宝可梦都是“好”的,那么我这个环境中遇到的大多数宝可梦就是“坏”的。
用“野性难驯”来形容这些宝可梦,已经算是捧着说了,说他们“无恶不作”也不过分。
它们会肆无忌惮的攻击人类,抢夺食物,水源,以及生存空间,我甚至见过以人类尸体为食的存在--宝可梦的本质,对我来说,也不过是强大一些的野兽罢了。
从我亲手砍死一只来我家偷面包的拉达,并为其付出了一条横跨半个胸膛的伤痕,还差点流血流死之后,我对于宝可梦这种生物就不存在任何的善意。
当然,也没有什么恶意。
宝可梦对我来说是工具,是武器,是士兵,是完成我梦想的必需品,是满足野心的食粮,仅此而已。
至于那只索罗亚,我没有卖掉它。
我知道,这也许是我此生仅此一会的追逐梦想的机会了。
我开始尽量的节衣缩食,培育这只索罗亚,并且对其进行了算得上是严苛,传出去一定会被宝可梦保护协会找上门来的类似于酷刑的训练。
这种训练方式残忍,但是高效。
索罗亚成长的很快,它的“幻觉”特性对于我这种豺狗来说真是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必备良方。
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时光,我积累了不少资源,又扩充了我的主力队伍,在这一片社区也打下了名声,在找了个由头搞死前任帮派首领之后,这附近三个街区的帮派,基本都落到了我手里。
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对于当几个街头帮派的“总瓢把子”一丁点儿兴趣都没有,我和那些无谋且自视甚高的喽啰不同,我对自己的弱小很有自知之明,那些大人物吹一口气,我这种路边的野狗头目就要被扒皮吃肉,连骨灰都剩不下。
我愿意当头儿,只是为了尽快敛财罢了。
经过一段非常血腥,放在炎黄小说里一定会和谐的资本积累过程,在我二十岁生日的那天,我踌躇满志地登上了合众大奖赛预选赛的舞台。
用金钱,心血,和时光打磨出来的队伍,已经是我目前能做到的极限,我希望能在关注度极高的合众大奖赛夺魁,一举成名,吸引大众的视野,获得进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为此,我甚至花大价钱给自己打造了一份无懈可击的假的背景故事,让我看起来像个依靠勤学苦练翻身的穷小子,而非是布鲁克林的帮派头子。
如果这是一部爽文小说,那么故事的高潮就要来了吧?
黑暗流的主角洗白翻身,踏入正轨,迎来了辉煌的精彩人生?
很可惜。
在预选赛的最后一场,我被一个踏入训练家职业道路不足两年的小女孩儿给击败了。
那是一场完完全全的败北,我毫无抵抗能力地被一串六,那只完成了强化,无可匹敌的杖尾鳞甲龙像是终结我美梦的梦魇,将我的梦想和精气神一股脑地掐灭。
我能听到我的心态破碎的声音。
从那一刻开始,我也深刻明白了这个道理。
宝可梦也分好坏,像人类一样。
宝可梦也分阶级,像人类一样。
普通的,路边随处可见的弱小宝可梦,比起精心培育的御三家就是不堪一击,而三段进化完成的御三家在面临某些准神的时候就会束手无策,准神碰到二级神会被神权压死,二级神遇到幻兽就是低人一等,幻兽遭遇货真价实的一级神,胜负就板上钉钉。
宝可梦的世界,和人类的社会也无不同,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我一个贫民区的豺狗,注定比不上起点就比我的终点还要高一大截的富家小姐少爷。
如果要想翻身,除非神明垂青与我。
苍天可鉴,我当时只是信口这么一说,在发泄自己梦碎的情绪。
可我没想到的是...
真的有神祇降下青睐了。
在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布鲁克林,打算像个合格的豺狗度过自己腐臭的一生之后,我遇到了预料之外的事情。
合众的宗教性质组织,等离子团找上门来,想要吞并我的帮派,让我的手下给他们当爪牙使用。
我并不抵触这种事儿,大树底下好乘凉,况且,他们图我那些手下,我也图有人接锅,必要时可以毫无顾忌地提桶跑路。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一天。
那个吊儿郎当的自称科学家的金毛合众人第一次见我,就表露出了我无法理解的浓厚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