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反派模板 第307章

作者:韦拾伍

只是这九齿钉耙个头小了一点,只有寻常耙子一半的大就好像是采药人用的袖珍款一样。

“仙家手段!”眼见岳斯如此就做出了一柄九齿钉耙,十五惊叹到。

“这才哪儿到哪儿。”岳斯将九齿钉耙竖在了地上,说到:“这不过是个样子货,接下来,我才真的要施展仙家手段,把这一头野猪精变成这个村子里的守护神。”

拿出裁好的宣纸和添饱墨的笔,岳斯书写起了符咒。

不需要画符用的姜黄纸和朱砂墨,岳斯修为在这里,随手写个字,便是顶级的符咒。

一个“定”字贴在了野猪精的头顶,一个“静”字贴在了野猪精的喉头,然后岳斯便解开了使野猪精昏睡的咒语。

没有了咒语的束缚,野猪精顿时苏醒了过来,立即爬了起来,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情的它本能地伸手抓向了岳斯,但额头上的符咒让它的动作只做了一半便停了下来,岳斯还顺势把那玩具似的九齿钉耙塞到了野猪精的手里。

岳斯以纸为笔,虚空画符,最后将法力凝结而成的符篆打入了野猪精的体内。

接下来,野猪精的身体恍若泥塑做成的一般,开始在一双无形大手的捏造下变成各种不同的形状,又如一个被捏在手里的气球一样,因为内部空气的变化,变成各种夸张的外形。

在这期间,野猪精体内传来不断的声响,好像骨骼折断,肌肉撕裂的声音,野猪精的眼球都因为痛苦而充血吐出,如果不是喉头那张“静”字镇住,估计那杀猪般的嚎叫就要在这片山谷中回荡。

猪妖整个地缩变得只有半个人大被岳斯塞到手里的九齿钉耙此时却显得比例合适,犹如量身定做的一般。

但这还没完,岳斯手一招,那边的刀剑与甲飞来了大部分,被岳斯吐出的一口真火烧成了亮白的铁水,从头浇在了猪妖的身上,铁水将猪妖整个地包裹了起来。

最后猪妖脚下的泥土翻滚而上,将它整个地覆盖起来,然后由内而外地升起一股火,将猪妖烧制成一个半人大小的、猪头人身,手持九齿钉耙的神像来。

“其神名为,猪悟能!”

完成了这最后的工序,岳斯将这无名无姓的野猪精赋予了姓名,并简单地赋予了它的职能:“供奉其神,必然灵验,可御外敌侵扰,可阻山洪,可开垦耕耘土地,可施展神通。”

岳斯在野猪精身上使用的,是从玄君七章秘经上学来的知识,是关于接触、召唤、拘束奇特种族、或者某些不可知的存在的方法,借用对方的力量而让自己在其中受到损伤,最为代表的就是控制拜亚基的“摄魔拘鬼箓”。

现在的岳斯并没有简单地使用“摄魔拘鬼箓”之类的符篆,而是根据常规认知中的祭祀供奉体系,结合着玄君七章秘经上的知识,将野猪精塑造成为了一个地方神,村民们通过供奉祭祀等手段,可以与“猪悟能”产生联系,通过一些手段,可以借用“猪悟能”的法力,以此来施展一些简单的神通,例如大力、金刚不坏之类的。

野猪精在妖怪中算是有天赋的,它那用担子挑来无数的小妖怪,用的就是一种空间类型的天赋神通,将普普通通的担子中塞进尽可能多的小妖怪,这也是岳斯将它塑造成神的原因。

那边,屋内的陈姓侠客和初七正在聊天,没有留意外面发生了什么,而这也是岳斯写那字符的效果在,在一个院子里的人都察觉不到他做了什么,更别提村民了。

留在院中的十五却是目睹了全程,为岳斯的仙家手段而折服,立在原地呆若木鸡,更多的是看了岳斯虚空绘制的符篆,被那符文、线条勾勒出的立体形状摄去了心神,那阐述天地人神奥秘的东西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意志不够坚定,心性修为不够的人都会受到其影响。

“小伙子,收收心!”岳斯在十五的额头上轻轻地敲了一下,把他的心神安抚住了:“相逢即是缘,你见了我施展的手段,我也不吝啬了,这里有一套杀鬼决传授给你,不拘泥于形式,用刀的能施展出刀法,用剑的能用剑术施展出来,练拳的也能悟出拳法,对付邪祟妖鬼最为得力。”

十五一晃神,发现脑海中多了一篇法决,当即要给岳斯跪下磕头,这是传道授业之恩。

“不必跪。”岳斯一把抄住了十五,让他没办法跪下来:“你我二人没有师徒之缘,只是教你一套法决,这并不算什么。”

很快,一座小庙在这山村中立了起来,在岳斯的驱使下,村民们的工作效率很高,为了搭建小庙还贡献出来自己家都不舍得用的青砖灰瓦,其中供奉着的是一位叫做“猪悟能”的尊神。

岳斯言传身教地教村民们如何祭祀供奉这位新晋的神明,如何用歌诀与祭祀舞蹈与其沟通,如何用法决咒语从对方那里借来法力神通。

人的喉咙能发出的声音很少,岳斯写下的咒文他们并不能完整地念诵出来,只能用祭祀舞蹈的肢体动作与节奏来补充单纯的经文咒语的话,很有可能的会误传、谬传,而且文字的吐字发音会随着时代而改变,所以岳斯教给村民的是歌谣,歌词的发音与断句进行改变的话,会破坏整个歌诀的节奏感。

连续教了村民们七天,那被村民们打得鼻青脸肿的赵姓村民是第一个成功与“猪悟能”产生接触的,并从对方那里获得了一部分的法力与神通。

这赵姓村民原本想要对此前向他施暴的村民们报复回来,但岳斯只是轻轻地瞟了他一眼,他那被暴增的力量带起的胆气顿时消散,然后抡起了锄头,吭哧吭哧地干起了农活,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一样,一个人抵得上两头健牛,直到锄把承受不了折断了,赵姓村民才停了下来。

而岳斯用那些剩余的刀剑作为材料,重新打造了一把钉耙,和一套甲胄,让村民们将它们平时的时候供奉在小庙之前,有需要的时候,例如农忙耕作,有山贼入侵的时候,沟通神明获得法力加持再使用他们。

又过了七天后,岳斯一行四人离开了村落,站在来时眺望村落时的丘陵顶上,陈姓侠客颇有不甘地说到:“他们倒是自在,失去了妖怪的庇护,又得了一尊神,获得了神力的加持,一般的武林高手也奈何不了他们。”

这些天里,岳斯让那可以沟通神明的村民验证各种神通,力大无穷暂且不说,被岳斯强令着只能用在种地相关的地方那金刚不坏的神通,当真是刀砍不入、斧劈不进。

那种种神通看得三个江湖人非常眼热,如果不是岳斯禁止他们跟着村民们一起拜这尊新造出来的“猪悟能”神,他们肯定也要去拜拜,获得些神通,之后行走江湖的时候也能过得更好。

但岳斯真的会是那种好心的人吗,答案当然是不是。

这造神的术,岳斯是第一次尝试,虽然就目前的结果来看,整个体系是运行完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他自己都说不好村民们的祈愿会对猪妖元神造成什么冲击,那无数人的无数想法,会将猪妖的元神重塑成什么形状不断接受猪妖法力,使用它的神通的村民,会因为那妖力和神通发生什么变化,等等这些都是未知的。

这个山村里的村民完全是被他拿来当小白鼠使用的,对于试验品,岳斯当然是会宽容许多。

“也不知道几代人过后,村子里的人会怎么向自己的后代解释这座庙、这尊神的来历?他们的后代是否会知道自己长辈曾经做下的事情?”虽然想了很多,但是岳斯话说出口,却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感怀。

“不会的,以我老陈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他们肯定不会揭自己的短。”陈姓侠客悻悻地说到:“依我看,这些村民大致会编造些故事,美化自己在其中的存在。”

“例如自己是受害者,被妖怪强迫为它耕种,每年还要献上牛羊牲畜,童男童女作为供奉,后来有个神仙菩萨降临,降服了这头猪妖,将其作为了护法神,村民们便为这尊护法神立了庙供奉了起来。或者是神仙菩萨让妖怪为他做下的事情而赎罪,让它作为村子的保护神,为村民们驱使。”

“杀人放火受招安,自古以来莫不如是。”岳斯笑着说到:“这么说,你很懂吗?”

陈姓侠客说到:“走南闯北经历的多了,看得多了,就知道是这样的套路了,我见了不少的庙宇,听当地的村民庙祝讲那尊神护法的故事,那些护法基本都是妖魔恶鬼一类的人物,要么为害一方,要么吃人无数,被神仙降服之后,就成为了座前护法。信众们有时候遇到了麻烦,求那正神帮忙又说不上话,便会给那护法上香之类的,求他们在正神那边美言几句。”

“而那些正神地位多高,让他们亲自出手干活也不现实,出手的也基本上就是那些护法神。 ”

末了,陈姓侠客笑着补了一句:“只不过,无论是求得正神,还是那些护法,基本没有灵的就是了,满天神佛都不知道哪里去了?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的香烛贡品钱。”

岳斯闻言哈哈大笑:“咱们就此别过,有缘再会。”

陈姓侠客和初七十五两师徒向岳斯拱手行礼,初七问道:“高人,您接下来要去什么地方?不知道我们顺不顺路。”

“郭北县,我要到那里见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只是不知道现在时候对不对,去往那里能不能碰到那两个人。”岳斯用含糊不清的话语回应到。

而初七等几个人并没有觉得岳斯这样说话有什么不对,这种高人说话,含糊不清,云里雾里,暗藏机锋,才是正常的。

第七百六十四章 宁采臣

离开山村之后,岳斯与那三位侠客分别,开始向着地图上郭北县的方向走去,这个年代地图的精度就别指望了,只能指明城池村落东南西北大致的方向,还有需要跨过多少条河,翻过多少座山,让自己不至于跑得太过,把目的地错过了。

又踏上路程的岳斯打扮得更加像一个书生了,除了原本的书生袍之外,身上还背上了书生常背着的箱笼,用积竹木柲的法子做成的骨架,穿上牛皮的绳条,再蒙上一层油布,非常结实。

因为岳斯的箱笼里背的不是书籍衣物,而是一套甲胄,他用小妖怪身上留下的甲胄重新炼制了一些黑漆细长的甲片,用牛皮做绳给穿成了半套札甲,只有身甲、批膊、护臂、护胫这四部分,还用整块的牛皮做了内衬,看似一层甲,实际上却是札甲与皮甲的双层。

而现在身甲被岳斯穿在书生袍的里面,其余三样被他装在了箱笼当中背着。

身上穿着甲,手中拎着剑,岳斯以为这样就没人再把他当成了书生,只是事与愿违,除了没有江湖人或者劫道的不开眼再来招惹他,吃饭住店逛街的时候,其他人依然拿他当书生看待。

行走了约摸半個月的时间,在人走马踏而形成的黄土道路上,岳斯终于看到了郭北县的界碑。

在上一个城镇的时候,听闻岳斯要去郭北县,因为岳斯出手阔绰给了几文钱的小费而显得有些热情的店小二叮嘱到:“客官,听说郭北县可不是个好去处,虽然我没去过那里,但是听那些身上有些武艺的江湖人说,那边乱得很,当街杀人的事情常有,抢劫偷盗,比比皆是,一般的江湖人都不愿去那个地方。”

“难道官府就不管吗?”岳斯问道。

店小二四下瞧瞧,没人注意到自己这边,便低声说到:“郭北县的县太爷这个县令的位置是靠着捐纳来的,肚子里没二两墨水,那可真的是六亲不认、五毒俱全、不三不四、二话不说、一心捞钱。我们这里的县太爷虽然是个草包,但是肚子还是有点东西的,县太爷的位置虽然是使了钱,但还是走的科举考了一遭,还是好面子的,虽然比上不足,但是明面上还是好的。”

但是岳斯只是付之一笑,谢了店小二的好意提醒。

越过郭北县的界碑,岳斯大步走路,老远便看到前方也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在那里走路,与岳斯的闲庭若步不同,背着箱笼他一副很辛苦的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擦着汗,走得累了,坐在路边休息起来。

没多久,岳斯便赶上了对方,这位正苦着一张脸,拿着一个比石头还硬的馒头发愁呢。

“这位仁兄,请了,沿着这条路走,前方就是郭北县,对吗?”岳斯路过那人身边的时候,停下了脚步,对着那人问道。

那书生急忙将差点把自己牙咯掉的馒头藏了起来,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对岳斯行礼说到:“正是,正是,不知道仁兄去那郭北县有什么事情吗?”

“哦,我之前卖了一把刀给别人,但是那把刀不是寻常人能拿得起的,所以我要把它找回来,听说郭北县那地方不太平,所谓磨牙吮血,杀人如麻,说的就是那里,因此到那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把我的刀找回来。”岳斯非常认真地对那书生说到。

只是那书生打量着岳斯,想要笑出声,但是立即被口水给呛到了,连连咳嗽。

岳斯微微扯开书生袍,露出胸口的札甲,说到:“怎么,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江湖人吗?”

“不是,仁兄,你从头到脚,都是带着一股气质,面貌英俊,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富裕人家精细养护长大的,不带一点干粗活的痕迹,和那些粗鄙的江湖人怎么可能混为一谈,不是读书有成的书生,还会是什么人。”那书生咳嗽完了,对岳斯解释到。

摸摸自己的脸,岳斯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地说到:“长相英俊原来是我的错喽。”

“对了,还未请教阁下名姓?”

那书生回应到:“在下宁采臣。”

“好名字,一看你就是生平无二色,品行端正,不近女色的那种正人君子。”岳斯也不管什么用词恰不恰当,那宁采臣听了,腰板挺直了许多,坦然接受了岳斯对他的表扬。

看他的神态,就好像再说对,我就是那种品行端正的正人君子。

“宁兄,看你的样子,也是要去郭北县一趟。”岳斯打量着宁采臣,问道。

宁采臣看了一下自己放在地上的箱笼,说到:“生计所迫,我到郭北县替人收账”

寒暄一阵,宁采臣还没有歇够,岳斯也没等他,自己一个上路,只是临走的时候说到:“宁兄,我劝你还是快点赶路得好,我看这天,我察着风,快是要下雨了,不想被雨淋的话,走快一点,找个凉亭避雨也好。”

说罢,岳斯便继续走了,没过多久,零星的雨点便下来了,岳斯拿出油纸伞撑在了头顶上,接着便是大雨倾盆,但仔细去看,雨点根本没有靠近岳斯,脚下的泥水也没有碰到岳斯的鞋。

走了没几步路,岳斯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还有宁采臣的呼喊声:“兄台,等等我,兄台等等我。”

站住脚步,岳斯看到浑身已经被淋湿的宁采臣追赶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说到:“兄台,有没有多余的伞借给我一把,我那把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破破烂烂的,只剩个伞柄了。”

“好说,好说。”岳斯掏出一把油纸伞递给了宁采臣:“不过看你的样子,浑身上下已经被雨水给浇透了,再撑伞也无济于事。”

这把油纸伞不是岳斯刻意多带的,出远门的人身上带两把油纸伞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是伞,但是油纸毕竟是油纸,比不上尼龙布伞,淋上一阵子雨就必须收起来控水,这时候就要撑起另外一把伞了。

宁采臣接过伞来撑了起来,说到:“虽然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了,但少淋一会儿雨也好。”

又走了一段路,就见一个凉亭在路边,虽然是乱石为基,枯木为柱,顶部搭着枯枝烂叶和杂草的简陋的凉亭,但也好过没有,见到凉亭,宁采臣急忙说到:“兄台,前方有亭子可以让我们避雨啊!”

几步跑到凉亭当中,宁采臣收起了伞,拧起了身上衣服,哗啦啦地拧出一股水流:“兄台啊,多谢你的伞,不然我会被淋得更惨了咦,你的身上怎么干干净净,一点水都没沾到?”

“我说过,我是江湖人,身上会武功,水泼不进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把剑舞得密不透风,迎面泼来一碗墨汁,一滴墨水都粘不到身上。”岳斯坐到了凉亭里,比划着对宁采臣说到。

对于岳斯的说辞,宁采臣敷衍了几句,然后看着凉亭之外的风雨,便畅想着未来:“等到了郭北县,我要在酒店里开一间房,让店里烧上一桶热水,好好地洗个热水澡,吃上一碗热汤面。”

岳斯则说到:“宁兄,你这就小家子气了,洗个热水澡,一碗热汤面就把你打发了。”

“兄台,你有什么想法?”宁采臣对岳斯问道。

岳斯大手一挥,说到:“当然是两三个绝色的婢女,武功高强,穿着白衣纱裙,在身旁侍候着,在一旁撑着伞,雨天挡雨,晴天遮阳,白天是提炉熏香,晚上是灯笼开路。”

“寻常客栈根本瞧不上眼,喝的是琼浆玉液,吃的是皇宫御厨亲手做的菜,盖的是锦衾绣被,睡得是咳咳,暖玉温香。”

“兄台,莫要再说这些胡话了。”宁采臣瞧着外面的雨,对岳斯说到:“你说的这些,都很不现实。”

岳斯笑了两声:“呵呵,我这也是在书上看的,那些人掌握了一两手的神通,便有了黄金美女,帝王享受。他们最喜欢做的,就是在你这种穷酸书生面前显摆,故意在这穷乡僻壤、穷山恶水的地方带着美貌侍女大摆场面,然后故意向你这类的人示好,让你瞧他艳羡不已,他会非常满足的,如果这时候有江湖侠客一类的人物到这凉亭中避雨,他还会拿出酒肉面食之类的与其结交。”

“原来你是在书上看的。”宁采臣听了岳斯的描述,原以为是岳斯自己的亲身经历,没想到他只是在书上看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话本,自己找来看看。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等着这阵大雨过去,但这个时候从不远处传来叫喊厮杀的声音,还有脚步快速在泥水地里践踏过的动静。

宁采臣探头探脑地去看,发现有几个江湖刀客快速奔走,就像后面有人追杀一般没命地逃跑。

而这并不是类比,而是客观的描述,当真有一个剑客在后面追逐着这几个江湖人,这个剑客招法犀利,出手狠辣,左挥右斩一突刺,那一伙江湖人就被杀得只剩下一个。

这伙江湖刀客身上穿的有甲,而那剑客的剑刃专挑甲胄的缝隙、以及没有被甲胄覆盖的地方攻击。

最后一个江湖人见自己逃无可逃,同伙都被剑客个杀了,好勇斗狠的心气也散了,当即把手中的兵刃向旁边一抛,噗通一声跪倒在泥水当中,将一个包裹举过头顶,低声下气地求饶到:“大爷饶命啊,我把钱还给你好了!”

当初他和一伙弟兄见财起意,见这剑客出手阔绰,仗着人多,被发现了也能打回去,便偷了对方的行礼包裹,结果这个剑客是个硬茬子,一言不合便杀人,比他们更凶、更狠。

当初出手偷东西的时候有多迅速,现在这个江湖人就有多后悔。

“大爷的钱也敢偷,真是找死!”那剑客杀气腾腾地一把夺回自己的行礼,对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宵小之辈说到:“想活命,好啊,旁边正好有两个无关者在这里,让他们评评理,如果他们说可以放你一马,大爷就饶你一命。”

说罢,剑客和那江湖人同时把目光投向了凉亭中的两个人,剑客说到:“两个书生,你们评评理,莪该不该把他饶过。”

那江湖人对着岳斯和宁采臣连连叩首,哀求到:“两位状元,求求你们说两句好话吧!”

宁采臣刚看到一场杀戮,正吓得面色惨白瑟瑟发抖,哪里能说出话来,而岳斯说到:“对付这种手脚不干净的人,一剑结果了他未免太便宜了,应当拿着锉刀,从他的指尖开始,一点点地把他的手给挫掉,等把两只手挫没了,他还没疼死,就可以把他给放掉如果在此期间他疼死了,那就算他活该了,算是罪有应得。”

那江湖人一听岳斯这话就傻眼了,原本以为岳斯是救命的活菩萨,谁知道是个活阎王。

“哈哈哈,你这书生真有意思!”剑客大笑几声,一剑攮死了那江湖人,走进了凉亭当中。

“我不是书生,他才是。”岳斯拉开书生袍,露出里面的札甲:“其实我也是江湖人。”

“不是穿了一层甲,提着一把剑,自称是江湖人,就是江湖人的。”那剑客又笑了几声,和其他人一样以貌取人,认为岳斯是个书生。

见到浑身杀气的剑客坐到凉亭当中,宁采臣想要起身离开,但是被吓得腿软,根本动不了。

那剑客问道:“你们两个书生,是要上京赶考吗?”

岳斯说到:“京城会试,三年一次,最近的一次还是明年,我们是各自有事,要去郭北县一趟,我们两个也只是路上相识的,萍水之逢罢了对了,大侠,你走南闯北的,可曾见到一把刀。”

“刀?什么刀?”剑客问道。

“一把宝刀,任谁见了那把刀,都会觉得那是一把好刀。”岳斯说到:“围绕着这把刀,肯定会引起杀戮与争夺,引人注意,所以我觉得还是自己拿回来比较好。”

然后岳斯把他之前给宁采臣说的,他去郭北县的理由又复述了一遍

那剑客仔细地想了想,说到:“没有。”

第七百六十五章 兰若寺

“这么说来,你倒真的是一个江湖人了。”那剑客与岳斯简单交谈几句,略微打消了对岳斯的刻板印象,觉得岳斯算是个江湖人,当然更多的是觉得岳斯是個弃文从武的前书生。

学了几招剑术,看了些话本故事,就觉得自己练武有成,便仗剑行走江湖,这种人迟早会被现实所击垮,更大的可能就是横尸路边草丛中。

“我也不是江湖人,只是做江湖人打扮,能够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岳斯从自己的箱笼里拿出长剑,对那剑客说到:“武功的话,我倒也会上一点,单论剑术这一项,不说天下无敌,也是举世无双。”

那边的宁采臣听到这里,紧张的心终于舒缓了一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无他,实在是岳斯说的话有趣,集合谦虚与傲到目中无人为一体,这种矛盾的反差感让人有些想笑。

“阁下倒是不谦虚啊!”那剑客见岳斯发出豪言,说到:“我也是用剑的,这几年间一直在找一个老对手争那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最近听闻对方的身影出现在这郭北县的周围,便想找他再比试一场,没想到在这小小的凉亭当中,也能遇到用剑的高手。”

“相逢不如偶遇,不如,比试一场?”岳斯问道:“走这一路,我除了那种山贼土匪之类的,实在是没见过什么武功高手,阁下的剑法犀利,不如试试手?”

“好啊,比试一场。”那剑客跃跃欲试,倒也并不是真的想与岳斯较量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