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拾伍
狼妖被收服,岳斯牵着它在村子里转了一转,让大家亲眼看到,把心放宽。
而那领狼妖入圈套的农户也凑了过来,向岳斯要承诺好的奖赏。
这点事情,岳斯是不会眛下的,让那农户把他全家带来,替他们免费看了病,这年头除了少数人,谁身不有个五劳七伤的,以葫芦为掩饰,从卡片中拿出药丸,分给那家人,让他们服下,一些表现出来或者没有表现出来的病症很快得到解决。
不要小看了一家生化科技集团的技术水准,一颗就能彻底根治的针对某种病症的靶向药,是完全有技术生产出来的,但是为了利润,不愿意做而已,那种能够控制病症却无法根治,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才是他们所需要的商品。
对于岳斯的手段,村里的人是信服的,狼妖的一条后腿是瘸的,岳斯嫌它走路不好看,牵着掉面子,伸手一指就让那明显畸形的后腿复原了,但那相当于把已经畸形扭曲的骨骼与肌肉打断之后再重新愈合,疼得狼妖满地打滚,不断哀嚎。
但那手段让村民们啧啧称奇,得到药丸那一家人急忙将药丸吞下,以为那是岳斯炼成的丹药,刚一进肚,就感觉自己身哪儿哪儿都是舒服的,哪怕他们的胃根本没有来得及消化药片,药物成分根本没有被他们的身体吸收并发挥作用。
收了那孩子一家拿出的铜钱,岳斯牵着狼就离开了村子,那是事先承诺好的价钱,即便那家人想要多给点,岳斯也不收,不能坏了规矩。
反正这东西对自己没用,收了也只是起到了象征意义,也就不在乎了。
那家人千恩万谢的,差点没给岳斯跪下来,岳斯只好拿了他家垒院墙的一块青石。
而见岳斯有远行的意思,李公甫走到前去,拱手说到:“道长,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无处可去,处处都可去。”岳斯装腔作势,故弄玄虚地说到:“我这一趟是出来收徒弟的,走到哪里算哪里,缘法到了,徒弟就会自己来到跟前,这个过程中如果碰到了妖魔鬼怪,任用邪法行不义之事,也会出手管一管。”
岳斯这么一说,高人的形象立马就立住了,仙风道骨,行侠仗义。
李公甫问道:“道长,我看您还年轻,怎么想到了收徒弟。”
“呵,修道之人,拔宅飞升暂时是不可能的,但是延年益寿,驻容有术却是寻常。”岳斯笑着对李公甫半开玩笑地说到:“你看我的年纪有几何?我一次到大宋的时候,都城还是叫做汴梁,朝廷刚击败了进犯的西夏大军。”
“哎呦。”一听这话,李公甫就知道自己碰到了高人,虽然他并不知道那距离现在只有几十年,但依然表现出应有的崇敬。
“道长,你既然没有目的地四处走,不如到我钱塘县县城一游,县城中的人多,如果刚好就碰到了你准备收的徒弟呢?”李公甫摆低了姿态地说到。
“不好,不去。”岳斯拒绝到:“我这身只有几枚铜钱,在县城客栈住一晚都不够,不去,不去……如果你替我出这衣食住行的钱,我倒要考虑考虑。”
“呵呵。”李公甫打了哈哈,他虽然有些钱财,但供一个人住客栈吃喝什么的,是不够的,毕竟还要养家糊口:“道长玩笑了,我在县城里是有家的,腾出一间客房供您暂住也是可以的,拙荆也烧得一手好饭菜,不说人间珍馐,也是好滋味,哪里需要去住那客栈。”
说完,李公甫又看了看岳斯牵着的狼妖:“只要道长您看好这头狼就可以了。”
“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准备借我的医术替你照看?”岳斯打量着李公甫,以一副我看穿你的小心思的语气说到。
听到岳斯这样说,李公甫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那班兄弟不在附近,便压低了声音,说到:“道长,我与拙荆成亲有些年份,但是一直没有子嗣,想请您来看一看。”
“哦,要孩子。”岳斯打量着李公甫:“孩子这种事情,要看夫妻两个人的,从你一个人身是发现不出问题的,相见也是缘,你为人秉性也是不错的,那我就去那钱塘县一遭。”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是李公甫一个,还有跟着一起来的捕快们,他们的目的就不单单地求子了——在他们眼中,岳斯就是游方道士一类的人物,而这些人通常有一些秘法出售,也就是男男女女之间那点事情,详情可以参考《金*梅》《海**春》《醉春*》等系列。
咳咳……
岳斯当然不会那种玩意儿,但他露的那几手已经证明他是有道真修,几个人敬重还来不及,哪会去质疑他。
一行人回到钱塘县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岳斯被暂时安顿在了一家酒楼当中,几个人凑钱点了半桌子的菜请岳斯,他们几个则需要到衙门述职,顺便把那农妇收监关押起来,把这件事的始末告知给县令。
岳斯对他们叮嘱到:“县太爷如果不主动问起我的下落,你们千万不要主动跟他提,要让他知道我带着一只妖怪进到这县城当中,你们也讨不了好。”
饭菜什么的,岳斯当然不会吃的,在李公甫他们走了以后,就叫来了店小二,让后厨不必做了,李公甫他们付过的钱暂且记在账,他有事情要去做。
问清楚铁匠铺的位置,岳斯牵着狼妖去了那里,问清楚一把最简单的剑,甚至只是剑胚铁条的价格后,岳斯就打消了那个想法,只是买了一把刻刀。
“我这铁匠铺里的铁不是好铁,勉勉强强刻木头还行,刻石头可是不行。”见到岳斯带在身的青石,铁匠铺的一个老铁匠说到。
岳斯只是笑了笑,把那家人给的铜钱拿了出来付了款,然后又回到了酒楼当中,等到李公甫述职回来,领着岳斯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中间还发生了一件趣事,岳斯牵着狼妖走在路,路过肉摊的时候有屠夫见这头狼膘肥体壮,毛色鲜亮,便想花钱从岳斯手中买下它。
古代六畜为马、牛、羊、鸡、狗、猪,都是可以餐桌的,但大宋缺马,牛又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肉食来源也就从其余几种身来了,吃狗肉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那些所谓的动保人士完全就是数典忘祖之辈。
但是狼妖听了就不高兴了,呲牙咧嘴的,只是变成原形之后无法说人话,又忘了狼是怎么叫的,只能像狗一样汪汪叫。
传宗接代是这个时代所有人的共识,将许娇容娶回家之后,夫妇二人多年没有动静,街坊四邻虽然摄于他那捕头的身份不敢明说什么,但暗地里却有不少流言蜚语在,李公甫心里也有些芥蒂,有了岳斯在,他的心结可以解开一些。
“道长,县太爷原本听我们没有找到牛,准备训斥我们一顿,但又听到我们抓到了与妖怪勾结的妖婆,又把那件事放下了,好好地夸了我们一次,他准备将这件事写入公文,发朝廷,好好宣传一下这件事。”路,李公甫斟酌再三之后,才下定决心地说到。
岳斯笑到:“不就是县太爷把这份功劳揽在自己身,不妨事,就当造福世人。”
听到岳斯这样说,李公甫顿时放下心来。
在到了一座宅子的门口之后,他殷切地对岳斯介绍到:“道长,这就是我的家了,家中只有三人,拙荆徐氏娇容,与我的妻弟许仙,厢房很多,你可以住下。”
李公甫是个好人,但至少是个捕头,有着自己的一套宅子,白墙黑瓦,三进三出。
“好风水,好运势,这里必然能出一个状元的。”岳斯站在门前,粗略地看了一下李公甫家中的运势,气势正宏,一辈子平平安安,没有大灾大难,甚至有神仙眷顾。
毕竟未来的时候,文曲星托生的时候以许仙为父,有这么一层关系在,必然有神仙照看,门贴的门神,灶供奉的灶王爷,都能显灵的。
得了岳斯的夸奖,李公甫很是高兴,高人开口说的必然是真的,然后转过身去,开始在门板用力地拍打了起来。
“开门!娘子,我回来了,开门啊!”
第五百四十三章 许仙
李公甫拉着门环,在大门不轻不重地拍打,同时吆喝着:“娘子,我回来了,快开门啊!我有一件大好事要给你讲。”
“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院内响起,话里还带着一丝埋怨:“今天又忙得这么晚,吃饭了没有,别是出去和人喝酒去了吧!”
略微有些富态的许娇容从里面打开了门,原本想要训斥一下李公甫,让他注意身体,不要乱喝酒,过日子的,要俭省一点的好,不过看到李公甫身边还站着穿着道袍牵着狗的岳斯后,许娇容立即收敛了表情,变成了那种良善持家的好妻子的神态。
许娇容对李公甫的训斥,是为他好,父母早亡,是她抚养着弟弟长大,一个女人要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必然要将自己变得强大,泼辣、刀子嘴就是必要的技能。
一个人干活要养两个人,干的多吃的少,许娇容以前身形消瘦,可谓十里八乡一支花,不过成亲之后要带着弟弟许仙一起生活的要求劝退了不少人,也是李公甫以一腔热情、捕头的身份、朴实的为人打动了许娇容,然后成了一家人。
而与李公甫成亲之后,许娇容生活稳定,不必再为生计操心,李公甫捕头明里暗里的收入也够三人生活,她就胖了起来。
对岳斯万了一个福,然后许娇容拉着李公甫,小声地问道:“公甫,这位道长是?还有,你吆喝的有好事的是什么事,这么大声地吆喝,让街坊四邻听到了怎么办。”
“哎呀,这件事我们回去再说,肯定是好事,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进去。”李公甫三言两语把自家婆娘搪塞过去,然后对岳斯说到:“道长,请进,这就是拙荆许氏娇容,这就是我的家,如果您愿意在,在钱塘县停留的这些天,都可以在我家暂住。”
许娇容看着岳斯,虽然不明白自己官人是如何与这种游方道士搭关系的,但还是让开了位置,请岳斯进家门,然后叫来了弟弟许仙,一起张罗着为岳斯收拾出一间客房,开窗透气,清扫灰尘,找出备用的被褥铺床什么的。
李公甫以为岳斯吃过饭了,便不招呼他了,自己一家人坐在一张桌子吃着晚饭,李公甫跑了半天,只是在农户家里喝了几口井水,梳洗换便装之后坐在餐桌旁,抱着碗筷大口地吃了起来,那是真的饿了。
“官人,那位道长什么来历,你那么敬重他。”许娇容吃了两口菜就没动筷子了,而是担忧地问着李公甫,僧道之流,能不与其打交道最好不与其打交道,敬而远之的道理她是懂的,现在李公甫把人还领到家中住下,怎么不让许娇容担心。
李公甫吃完一碗饭,用茶水顺了顺,这才不紧不慢地把今天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对岳斯的能力大吹特吹,例如那在手掌中生成雷电,一掌把狼妖打回原形,最后才引入正题:“娘子,与我成亲这些年,一直没有动静,道长医术高明,法术通玄,一定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的——道长在进门之前看了,我们家有大气运,将来是能够出状元的。”
是,是能够出状元,不过要等个二十多年,等到那个叫做许仕林的人。
但许娇容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慌张地说到:“你说那条狗,竟然是一头狼,还是能够化成人形的狼妖?”
刚才的时候,许娇容见狼妖的毛发骨相都挺好看的,有种想手摸的冲动,不过怕被狗咬,她没那样做,但是知道那竟然是一只狼妖之后,她顿时坐不住了,手中的筷子一松掉在桌子,然后站起来不断地踱步:“你呀你,你竟然放一只妖怪到家里来,万一它害了我们呢?它只是被一根绳栓在了院子里,逃跑了怎么办”
对于自己妻子的质问,李公甫显得非常坦然,他对岳斯的实力非常有信心,便宽慰地说到:“娘子,你就放心吧,有道长在,那只狼妖不敢造次的。”
但许娇容依然不信,她又没有见过岳斯出手,还是李公甫好说歹说才劝住的,即便如此,许娇容半夜翻来覆去,好艰难地才睡着。
而当姐姐睡下之后,一直以来就跟小透明一般的许仙却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没有点起油灯,因为灯油很贵,摸着黑走到了院子当中,借着月光来到了岳斯所在的院子当中。
许仙首先看到的是那条狗——不,是被自己姐夫称为狼妖的存在。
看到自己之后,狼妖并没有叫出声,而是以好奇的目光看着自己,双眼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幽幽的绿光——天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一条狗,哦,不,一头狼的眼神中看到了“好奇”这种情绪,许仙认为自己昏了头。
又想到那是一只狼妖,许仙就又觉得不奇怪了。
而在院中,岳斯正在那里站着,背着双手,看着天空,似乎是在观察星象,但众所周知,月明星稀,今晚的月色很好,星星没有几颗。
“道长,在下姓许名仙,字汉文。”许仙看到岳斯之后,拱手弯腰行礼。
岳斯打量着许仙,忽然说到:“你想跟我修道吗?”
“想,很想。”许仙直身之后说到,他整个人带着一股呆呆的气质,就像是那种读书读傻的人,长期营养不足,又过度压榨自己,整个人看起来木木的。
但说出这句话之后,许仙整个人带了一股气质,仿佛燃烧了起来。
求仙得道,是这个时代绝大部分的人的追求,人世间太苦,唯有成仙得道才能摆脱这份痛苦,才能够逍遥自在;人世间有百般美好,只有成仙得道,获得更长的寿命与精力,方能够享受这一切。
“只是,许仙不能修道,许仙父母早亡,是由姐姐一首带大,虽然是姐姐,但实际却充当了母亲的角色,姐姐希望许仙能够成家立业,延续香火,只是许仙读书不成,学医又学不好,只能蹉跎如此。”
“啊,这个,你不用担心。”岳斯摆手说到:“修道又不是出家,只是在日常生活中腾出一点时间进行修行,该吃吃,该喝喝,结婚生子这些都不妨碍的。”
“唉?”许仙明显一愣,他以为修道什么的,需要出家,远离红尘,去道观之类的避世修行,没想到不必那样做。
“为什么,我见很多人都是出家之后才能够修行的,每日诵经打坐作课。”
许仙脸满是迷惑与不解,岳斯说的和他了解并不一样。
岳斯心里笑开了花,说到:“修行是一个水磨工夫,需要循序渐进,每日不可懈怠,身处红尘当中,世事繁杂,每件事都会分散心神,无法将精力投入修行当中,所以才需要远离红尘,出家避世,我这法门没有那么多的顾虑,只要每天抽出来一点时间修行就好。”
“修道不是一件容易事,非常挑人的,需要读书识字,需要懂得医术道理,并有大毅力,有大恒心,有钱。”
“道长,有钱?”前几项,许仙听了还觉得有道理,你不识字,不懂得经书中的意思,怎么去修仙,就像“你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买几个橘子”,看到这句话,懂的人都能会心一笑,知道这是玩伦理梗,不懂的人看得一脸懵,给人当儿子都不自知。
医术道理也是一样,神仙传记当中,仙家通常有施医散药的行为。
大毅力,大恒心,这些也是一样,无论做什么都需要这两样品质。
只是,有钱是个什么道理?
“修行之人需要积攒法力,法力从何处来,从天地之气,从自身精气神当中积攒,需要读书明道理,需要学武强身体,穷文富武,学武不吃肉怎么行。”岳斯说到:“每天饭食不能缺,至少要吃两斤肉。”
许仙连连点头,他不懂修行,凡事以岳斯说的为准,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且岳斯说的与他所了解的为数不多的常识中也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他姐夫李公甫有武艺在身,当初学武的时候也是每天顿顿肉食,寻常人家一日两餐,他姐夫一日三餐还不足,晚还要吃一锅粥——只是娶了他姐姐之后,又要负责他的吃喝,开支便俭省了许多,练武的事情也少了许多。
修行者有四个息息相关的条件,就是“法、财、侣、地”,修行的根本之法,衣食丹药之财,道法交流之侣,远离尘嚣之地,许仙这修行第一难,便落在了这财。
“你先收敛意识,我要将修行法诀传授与你,你要牢牢记好。”岳斯说到。
听到岳斯的话,趴在一边的狼妖竖起了耳朵,法不传六耳,修行之法是一般人难以接触到的,它机缘巧合之下得了不入流的修行之法都能化为人形,现在有真传正法,当然要仔细地听,用心去记——就像岳斯说的那样,劫难也是考验,考过了当然有奖品。
只是岳斯的传法却是超出了狼妖的想象,直接以神念将法决印入许仙的脑海,突然接收了那么多的信息,许仙整个人显得更呆了,犹如木雕一般,他的心神都在解析吸收岳斯传递过去的法决,对外界的信息无法进行处理反馈。
“回去吧,回去睡一觉,明天开始,我正式教你修行。”岳斯挥手说到。
许仙听了岳斯的话,犹如提线木偶一般,一步一顿肢体僵硬地向着自己房间走去,躺在床,双眼一闭,彻底失去了意识,思维沉浸在奥妙的道理当中,不能自拔。
而看到许仙那呆滞的背影后,岳斯心中发出了阵阵狂笑,是那种标准的反派笑声,是魔道巨擘在阴谋得逞之后的狂笑,听到了就能知道对方是坏人的那种。
想象一下,等到他日白素贞找门来报恩,许仙大喝一声“妖孽哪里走!”,然后发出剑气,与白青二蛇大打出手,原本的报恩结果成了斩妖除魔大会。
或者婚后被法海找门来,或者白娘子被法海骗进金山寺,许仙提剑打门去,拆了他金山寺,推倒了雷峰塔,破了法海的金身。
那场景一定非常好玩。
“我交给他的法决,你学不了,也学不会。”岳斯对狼妖说到:“我这里有一套专门为你打造的法决,你且听来,你有修行根基,记住之后仔细修行便好,你的本源有缺,先运行法决,弥补伤势残缺,再进行修行。”
岳斯点了一下狼妖的头,将一道法决打入它的神识当中,然后就不再去管它了,拿出从铁匠铺买来的刻刀,法力一炼,就成了简易的法器,又从兜囊中翻出从那家人拿的青石,坐在院子中摆放的石凳之,开始对那块石头进行雕刻,
很快,一只惟妙惟肖的哥斯拉就从这块石头中走出,虽然只有巴掌大小,却栩栩如生,尽显原子巨兽那犹如天灾一般的气势。
将雕刻好的石像在石桌坐北朝南地摆好,岳斯恶趣味地从兜囊中拿出两种药材,以及那家人强塞给岳斯的水煮鸡蛋,在石像面前摆,然后弯腰一拜,口中念念有词。
“礼赞,大日哥斯拉佛。”
“你是无量光,是无量辐射,是无量生灭,是大日煌煌。”
“脑后有无量引力光环,体内有聚变大日之光,掌中有太阳电磁、光、热辐射。”
这只哥斯拉雕像,岳斯是照着本尊的样子雕刻的,即便带几分神韵,但终究只是死物,被岳斯这么一拜,又显出几分神奇之处,如有神灵降临其中,青黑色的石雕之中泛起一股赤红之色,那是太阳聚变之力。
自此,这片天地间多了一尊佛陀果位,为大日哥斯拉佛陀。
只是这佛陀不存于此界,经书典籍不见其名,僧众不知其号,寺庙无有其像。
能够证明其存在的,只有这一尊小小的雕像,看着跟手办摆件似的。
旁边狼妖见了,跪在岳斯身后,对着哥斯拉雕像拜了三拜,然后脑海中忽然多了一道修行法诀,与岳斯之前传授给它的那道可以结合起来。
第五百四十四章 开窍
在岳斯把大日哥斯拉佛的尊像收起来之后,狼妖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尝试,在院中蹲坐好,面朝圆月的方位,张开狼吻,做撕咬啃食的动作,一缕缕的月光犹如实质,被它吞咽而下,顺着喉管进入体内,使其从内而外地散发出一股淡淡的光。
在修行过程中,狼妖感觉神魂血脉中有一到神通隐隐浮现,只是自己修为尚浅无法触及那道神通的本质,只能知道其存在,看样子需要等修行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进行学习。
被吞噬月光之化在功法运行之下点点滋润着狼妖的身体,使其显得更加神俊,尤其是它的皮毛,毛色更加鲜亮,让人看了,都想去摸摸。
对,就是皮毛,岳斯将狼妖带在身边,就是为了它的皮毛,不然真的是劝人向善,将一只误入歧途的妖怪导入正途,他还没有那么闲。
就像老板给你开工资,就是养着你,让你为他创造更多的利润,不然他的豪车别墅哪里来,不就是你创造的价值吗?
而且当老板的,通常会用画大饼这一套,并把自己拖欠工资的行为美其名曰“不给钱是鞭策你们,给你工作的机会是磨砺你,让你在工作中学习,增强自己的专业技能”。
你给他几乎全年无休,跑跑下,结果工资只按最低标准的一千六来,而且还是年底结算一次,偶尔工地有文件需要他签字,你打电话给他,能从话筒中听出他在ktv。
不然岳斯为什么要把狼妖打回原形,又为给狼妖传法,修复它的断腿,传它功法,在它的血脉当中藏一道神通,就是图谋它的皮毛,想象一下,一头牛那么大,皮毛银亮,又拥有仙金法器的强度,这样一头狼妖的皮被完整地剥下来做成斗篷,柔韧、防水、保暖,又能抵挡一定的攻击。
最关键的是,它好看。
回到自己房间的许仙躺在床沉沉睡去,他的神魂被无数的信息所冲刷着,那是最为根本的道性,是对天地之间六气运转的感悟,是无数修行之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境界,庄子《逍遥游》曾言“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
这是道家先辈探索求道以达逍遥的途径,一道法门当然不会带给许仙那么多,而是岳斯留了一道后门,让许仙的神魂暂时与他产生了联系,然后一股脑地将自己的感悟传递给了许仙,能够从中学到多少,就看许仙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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