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我,曹家长子,大汉慈父! 第119章

作者:凤雀吞龙

  本草纲目!

  没错,这本就是由明代顶级医药学家李时珍,所撰写的药学类至高百科全书,堪称人类史上的无上瑰宝。

  这本书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分门别类的归纳了当时代,李时珍所已知的绝大多数本草药物。

  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等多个学科。

  其种类之全,涵盖之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本以中医药学为基础,同时包括了其他多个方面的杂项类百科全书。

  现在曹昂都记得,自己把这本书钓上来的时候,船上那块大石碑上所给予的评价。

  “物品名:《本草纲目》

  作用:阅读并学习

  备注:请千万不要小看李时珍花费了二十七载,三易其稿所写就的著作,若是能将这本书通读学透,恭喜你将成为医药学界的顶级大牛!”

  没得说。

  这玩意儿对曹昂而言意义深重。

  当然,让他自己来通读全书,并且深刻学习,这肯定是做不到的。

  一来他没有像样的基础,从无到有和从一到十,所代表的难度是截然不同的,让他这样的小白来参悟这样的书籍,还不知要花多少年月。

  其次是没有这样的精力和时间。

  这汉末乱世,他忙着争霸呢。

  而在争霸之余,他还需要游走在太后等人之间,属实没工夫学习医术。

  倘若换一种形式,以类似于之前骑术精通的光球来对他进行灌输,那曹昂还是很愿意当一个医学大拿的。

  觉得自己哪不行了就治一下。

  多爽!

  但这种书籍肯定是不行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本草纲目》就失去了作用,相反此物留在曹昂手里,完全可以当做一个压箱底的宝贝。

  在需要他的时候就能爆发出巨大的威力,有点类似于之前的假死药。

  是在特殊方向进行专攻的道具。

  随便畅想一番。

  不论是日后有了属于自己的医师,还是他需要招揽一个新的医师,这玩意儿应该都能派上用场吧?

  思及此处。

  曹昂默默的将《本草纲目》放回桌上,依旧用布帛完整的包裹起来,然后塞在了他的百宝箱最底层。

  ……

  也不知是不是与书籍有缘。

  曹昂从河里获取的第二件宝贝,也同样是一本书。

  而且是一本他极其熟悉,绝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且页数不多的书。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二》

  没错,就是一本高中语文教材。

  曹昂是百思不得其解。

  自己怎么会整到这玩意儿的?

  不是,这东西对自己来说没用啊!

  他的文化水平早就过了高中吧,而且仅凭一本语文教材能干什么事儿?

  倘若给的是初级基础版的小学教材,那他还认为有点用处。

  毕竟日后统一天下,开展教育推广时,能够派上相应的用场。

  高中语文教材嘛……

  不好说。

  当然,曹昂还是选择将其妥善保管,因为石碑上是这么说的。

  “物品名:《高中语文必修二》

  作用:阅读并学习

  备注:学好文言文,走遍天下都不怕,强烈建议保留此书,时常翻阅学习,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看起来是让自己多学古文。

  这个曹昂倒是赞同的。

  他要是古文经义水平能高一些的话,那在汉末这个时代,绝对混得风生水起,怕是开局就能爆炸。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蚂蚁搬家,一点点的挪动着积累家业。

  不过必修二上面有什么值得自己学的古文呢,曹昂决定抽时间翻一翻。

  除了这一点之外。

  另外一个让曹昂愿意妥善保管的原因,就是那股浓厚的熟悉感。

  作为一个横跨了近两千年漫长岁月的穿越者,他所熟悉的那个时代,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所有熟悉的事物和生活方式,从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天起,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此与前身割裂。

  而这本语文教材,反倒带给了他浓厚的熟悉感,将他的思绪重新扯回到了那个遥远的现代。

  因此于情于理。

  曹昂都会将这本语文书妥善保管。

  学着本草纲目的模样,将语文书包裹起来后,曹昂却并未将其放入百宝箱中,反倒就这么放在了桌面上。

  似乎打算随身携带。

  ……

  看完了前两样奖励之后。

  曹昂将目光转向了最后一物。

  这回不是书了。

  而是一个……嗯?

  东西呢?

  曹昂赶忙站起身来,低着头一阵乱找,好不容易才在桌案底下找到了这玩意儿。

  “啾啾!”

  被曹昂捧在手上的小家伙,发出一阵鸟类特有的啾啾声。

  是的,最后一样物品是件活物。

  而且是一只鸟。

  通体毛色雪白,体长大概十来厘米,有着黄黑相间且尖锐无比的钩喙,坚硬十足带着阵阵锋利的利爪。

  伴随着啾鸣声,鸟儿还时不时的展开翅膀,露出大而有力的双翼,以及先前被翅膀所掩盖的粗壮腿部。

  可以看得出来这只鸟,是有多么与众不同,光这外形便令人咋舌。

  “吃吧,吃吧,小小年纪食量就这么大,成年了那还养得起吗?”

  一边说着,曹昂一边端来装满了生羊肉的食盘,就这么摆在鸟儿面前。

  下一秒。

  原本还显得颇为乖巧的小鸟,顿时化作凶狠的进食者,只听见“笃笃笃”的声音,羊肉就先后入腹。

  见它吃的欢快。

  曹昂脸上也不由得露出笑容。

  再怎么食量大,他还是养得起的,若是能将之养到成年体,那可就威风霸气了,给自己带来的帮助也将巨大。

  因为这是一只金雕!

  “物品名:金雕幼崽(满忠诚)

  作用:捕猎、侦查、传讯

  备注:天空中的顶级掠食者,狩猎范围巨大,罕有天敌的猛禽,成年时体型将超过一米。

  鸟喙、利爪,翅膀,都是它的捕猎工具,视野超强,速度迅猛,除了负重较差之外,实在想不到它有什么缺点。”

  光备注里描述的这些。

  就足够曹昂感到欣喜的了。

  天空中的顶级掠食者啊!

  能长到一米多的鸟,那得多威风霸气,再加上这看起来不俗的面貌,那更是值得人喜爱。

  别说培养到成年体时威力巨大。

  就哪怕现在。

  幼年期的小啾啾,也足以爆发出巨大的杀伤力,最起码从天空中俯冲而下,一般人挡不住。

  ……

  正当曹昂逗弄着小啾啾时。

  书房外突然传来叩门声,接着典韦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将军,太守府来人,说是请您过去一趟,有军机要事商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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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檄文已至,天下风起,曹家大势来临!【求订阅求月票】

  不像那些后天驯化的鸟。

  小金雕出生时就满忠诚度,达到了与曹昂心神相连的地步。

  对他的一些简单指令,都能够很好的执行,因此曹昂也懒得将他关到笼子里了,这种猛禽就该多自由飞翔一下。

  起身来到屋外。

  对着天空猛的一抛。

  小啾啾顿时震翅高飞,发出一声尖锐的长鸣,旋即消失在天空中。

  倒也不用担心它飞丢。

  这样的猛禽在空中,只要不出现同等阶位的禽鸟类,没谁能够对它产生威胁,而在夜幕降临之前,小啾啾就会主动飞回来。

  非常乖巧。

  放飞了金雕之后。

  曹昂这才领着典韦,快步向太守府而去。

  一路上他都在不停的琢磨。

  眼下这个时间段,而且还是军机要事,瞧父亲这般郑重其事的架势。

  估计是自己料想当中的事情要发生了,天下大势已经开始转动。

  汉末最大的变局即将发生。

  花了没多长时间。

  曹昂便已经来到太守府内。

  此刻父亲依旧居中坐主位,夏侯渊、陈宫等人则分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