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大明:開局被賜婚趙敏! 第472章

作者:云烟遮掩流星

  可相比之下,朱樉的手段更爲有效。

  沒有什麼比擺在面前的事實更具說服力,一場嘗新祭下來,整個洛邑殘存的權力架構被朱樉完全征服,無不深信跟着朱樉能夠過上同樣富足的生活。

  雖然還有諸多原因的合力,可若沒有這種信任,其一系列掌權措施想要毫無折扣地實施下去,也幾乎是不可不能的。

  夏國向來不乏學習精神,晏嬰也準備進行效仿。

  即使在管仲的推薦下順利成爲齊相,等他理清各方利益關係,坐穩相位開始推行改革,那恐怕也得三五年後了。

  屆時再以周式治理模式的自家封邑爲實證,對於他的種種改革措施的執行,必然有着強勁的說服力。

  當然,在分配模式上他不可能做到朱樉那樣的程度,要充分考慮既有貴族階層的利益,唯有做大蛋糕,將增長出來的那一部分用來支撐他的掌權願景。

  正因爲是圖長遠之計,他並不滿足農業、工業方面生產力的提升,同樣對醫療、教育、社會結構等諸多方面有着同樣的興趣。

  將自己的封邑作爲整個U國的“標杆”所在,短期家族利益的付出完全是值得的。更何況這只是一項回報豐厚的投資,晏氏同樣會是最終的受益者之一。

  爲這場如何讓U國最大受益的考試找到了答題的方向,晏嬰的心態自然也隨之變化,他暫時放下了自己U國大司行的公職身份。

  以一名擁有封邑的家族領袖身份,與朱樉展開了艱難的談判。

  本來有現成的例子在,照着範文稍稍修改即可,之所以艱難,主要還是他的胃口太大。

  周地有的,晏氏封邑也要有,朱樉當然不可能答應這樣過份的要求。

  專利分級制,本來就是用來制約合作伙伴們守規矩的手段之一,畢竟以周的實力,很難用武力去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極具“建設性”的交鋒從上午持續到黃昏,晏嬰終於在其認知範圍內全面摸清了朱樉的底線,朱樉也對其博文強記、涉獵廣泛印象深刻。

  據蘇岱彙報,晏嬰來洛邑這幾天幾乎不幹什麼“正經事”,喫喝玩樂佔據了其大部分時間,可這一番交談下來,其周地的瞭解之透徹,已足以讓朱樉爲之驚歎。

  作爲一座開放之城,洛邑城裏的祕密其實並不多,可在晏嬰的那雙慧眼之下,卻擁有穿透表象直達本質的神奇。

  比如在一般人看來,周地的御役制度是被逼無奈的屈辱選擇,可晏嬰僅僅從遠處看過一個閭坊的日常演習之後。

  便判定當初信陵君完全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僅沒能削弱周地的武備,反而讓周地進一步將其增強.

第1204章 不太相信的

  在他看來,雖然御役的內容只是防禦,可在長期高效的組織訓練下,周地已然進入全民皆兵的境界,用之於守禦自然不在話下。

  可善守者又豈不明進攻之道,稍加訓練後便會由堅固的盾變成鋒利的矛。

  若論“窮兵黷武”,天下列國已被周地遠遠地拋在了身後。

  這頂帽子朱樉可不敢戴上,反覆強調自己秉執的立國外交的五項基本原則,晏嬰雖然沒有進行反駁,可從表情來看,顯然是不太相信的。

  更讓朱樉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晏嬰竟然摸到了他最深層的“四化”掌權理念,對此更有着一番獨到的見解和變通,讓朱樉第一次有了“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的擔心。

  向周地學習的人不少,可即使是秦、韓、楚這樣的深度合作的戰略伙伴國,往往都只能“及表”,很難觸及深層的根本。

  這倒不是說商鞅、於芫等人的眼光就不如晏嬰了,只不過各自的情況不同,着眼點自然也就迥異。

  晏嬰將自己擺在領主位置上,受管仲影響之下愛民之心遠高於役民之心,所以對很多人不敢學,不能學的東西,卻不能對他造成多少阻礙。

  原本的歷史上,晏嬰在治政方面似乎並沒有多少建樹,可考慮到他輔佐的三代國君幾乎都可算入“昏君”之列。

  而U國的霸主地位在他任內仍然勉強維持了下去,其才能便可見一斑了。

  若是能擺脫“遇人不淑”的命撸某删陀趾沃轨洞恕�

  在接待室草草用過一頓晚餐之後,朱樉又找來楊竹和蘇岱,會談終於進入實質性的階段。

  鑑於晏嬰的胃口實在太大,協議的內容幾乎無法借鑑過往的成例,只能全部重新進行擬定,雙方一條一條地逐一敲定。

  等到《邶殿十二邑開發合作協議》最終完成之際,已是深夜時分。

  根據這份協議,晏嬰以晏氏家主的身份,將其家族擁有的十二座城邑交由周進行“託管”,家族積累的九成財富共兩萬金作爲啓動資金。

  並提供家族旗下的門客、僕奴甚至晏氏子弟爲人員支持,全力配合朱樉派遣的“開發團隊”的治理工作。

  這就比當初孔德託管的葉邑條件更加優厚了,除了孔德全力配合外,心存顧慮的屈氏一族幾乎是袖手旁觀,甚至還隱有界限分明的意味。

  即使到現在,葉邑也沒有多少屈氏族人蔘與協助,全靠告子自己從各處挖人和發掘本地平民中的人才,支撐起現在的局面。

  收益方面也相當寬鬆,五年之內晏氏不從封邑收取一分一毫,俱由開發團隊進行支配。其後五年也只收取國府盈餘的一成,十年之後則“三七分帳”,而且這還是一份“生死協議”。

  只要晏氏還是封邑的主人,只要朱樉仍爲周地掌權,這份協議將“永久”有效,一旦晏氏反悔,周地的掌權團隊甚至有權徵召當地民羞M行武力反抗。

  晏嬰的魄力着實超出朱樉想像,對於諸多近乎“苛刻”的保障條款幾乎都沒有多做猶豫,還主動將自己的嫡長子質於洛邑。

  最主要的要求便是:封邑民生極大提升,民心軌虬簿訕窐I,生活富足。

  甚至還制訂了一定的考覈標準,三年小治,五年大治,達不到相應的指標,還會有相應的“違約賠償”。

  由此,邶殿不僅將享受“戰略互惠”的所有待遇,而且在醫療、教育、民薪M織等諸多方面,有了更深入的合作。

  雖然不至於“再造周地”,可一旦目標達成,其前景也是極爲可觀的。

  雖然幾乎交出了所有對封邑的權限,可晏嬰其實也不怕朱樉反客爲主,邶殿地處U國腹心,甚至可以算是大後方。

  周圍都是U國深耕數百年的控制區,任何異動都將遭到四面圍攻。

  當然,協議的基本精神還是雙贏,晏氏可以得到一個繁榮的封地,周地不僅可以得到實利分紅,同時也可以得到一處周矩的示範基地。

  大致內容敲定之後,晏嬰卻執意加上一條“保密條款”,要求雙方將協議的內容在一定時間內進行保密。

  這就讓朱樉有點猶豫了,不論是國與國,還是葉邑、平原這種領主級合作,協議內容都是公開的,甚至可以在國府商城買到其複本。

  目前爲止,朱樉還沒有與誰有過什麼見不得光的協議,公開既能起到“廣告”效應,亦不失爲矩行天下的一種途徑。

  當今天下的主流仍然是戰爭,也就唯有周地這一股“清流”存在,力圖讓合作與發展成爲國際的主旋律。

  雖然一時不可能達成,但效果卻在逐步呈現,若不是看到其中蘊藏的好處,晏嬰哪會如此鄭重其事地將晏氏封地當作先行實踐之地。

  當出頭鳥雖然容易喫到第一波紅利,但同樣也會成爲惺钢模吘惯@種合作是在出讓一定的“主權”下進行的,實在有太多被人攻訐之處。

  晏嬰希望將此做爲自己的祕密武器,等到合適的時機再行公開,這似乎無可厚非。但此例一開,又實在有違此前光明正大的外交風格,朱樉等人皆對此心存顧慮。

最終還是晏嬰打破僵局:“周地不是同樣有分級保密制度嗎?外交也理應如此,完全的公開好處雖有,弊端也着實不少。要求只在一定層級,一定範圍內公開,這並不過份嘛。”

  由此,一項新的制度出爐,晏嬰還因此而擁有了一份專利,“外國人”專利管理辦法也開始躍上歷史的舞臺。

  走出政務中心之際,晏嬰意味深長地對朱樉道:“樉子之志,嬰略知一二,僅個人而言,實爲敬佩。

  可其中有一個無法迴避之致命缺陷,不知洛邑諸子將何以補之,甚期待之。不如我們來個祕密協定吧,雖然我覺得這是個無解的難題。

  可眼前這一切本就是奇蹟,所以,若真有那麼一天,嬰將盡力助之。”

  臉上浮出一絲耐人尋味的笑容,晏嬰轉身而去,邊行邊頗爲感慨地道:“每個人都有過想要改變這個世界的念頭.

第1205章 輕而易舉

  只是有的人將其藏在心裏,被現實慢慢抹去,而有的人,卻拼上性命去搏一搏,僅僅是擁有這樣的機會,便足爲一生之幸事哩。”

  雪越下越大,朱樉目送馬車遠去,久久呆立無言。

  朱樉知道晏嬰所指的是什麼,只不過一直以來他都極力控制自己深入進行思考。

  他選擇的這條路注意是漫長而艱難的,前方矗立着一個又一個目前看似無解,甚至以穿越者的角度來看仍然無解的難題。可既然選擇了,又怎麼能夠因爲這些困難而止步不前呢?

  很多問題現在無解,並不代表未來也無解,發展,唯有發展纔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說不定等自己發展到必須面臨這些問題時,已經變得輕而易舉。

  做好眼前的事,不斷做更好的自己,這,纔是他當前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事。

  三天後,晏嬰揣着最終的協議文本離開洛邑,臨走之際還要走了一份國與國之間戰略互惠協議的空白條約,當作此次“公務”的成果。

  一旦時機成熟,他將直接送回一份蓋上U國王印和掌權大印的合約,讓兩國免去諸多繁雜的談判,直接進入互惠合作階段。

  經歷三國談判後,在大框架方面,這些條約已經相當完備,完全可以拿來就用。

  至於他一手挑起的這場外交紛爭,這傢伙則再沒有提及一個字,完全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旁觀者態度。

  晏嬰可以不管,管朱樉卻不得不投入到這場“戰爭”之中。

  經過多番考慮,朱樉拒絕了於芫準備訪問洛邑的提議,連其退而求次的鞏義祕密會談也沒有響應,明確表示在兩國外交人員沒有達成一致意向前,不準備舉行兩國掌權的會面。

  這其實也是後世外交中的慣例,兩國“元首”的會晤若不能得到一定的成果,那幾乎可以視爲一場外交災難。

  於芫不論是來洛邑還是鞏義,又或者他去新圳或虎牢,都會涉及到一場討價還價,而且由於兩方訴求甚至對事件的認知不同,極有可能達不成任何一致,甚至鬧得不歡而散。

  在最終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朱樉部分贊同了蘇厲和縣子碩的罷工抗議請求,只不過將範圍限定在韓違約的紡織、水泥、防務合作三個方面,其他的合作項目則照常進行。

  韓伍和於芫顯然對這樣的外交模式不太適應,多次聯絡未果後,這才臨時任命公室元老韓晁爲外相,率團前往鞏義與端牧茨進行談判。

  這或許是有史以來第一次專業外交官團隊的交鋒,以往雖然各國均有負責外交之人,但其主要任務是遊說君王或掌握機要的權貴。

  只要把關鍵人物“搞定”,一般來說就可以達成目標了,至於雙方此前有何約定,則很少納入考慮範圍,更不要說以之做爲主要憑據。

  而這一次鞏義會談,周地完全擺出了一副“照章辦事”的陣仗,利害情義先擺在一邊,一切根據雙方之前達成的成文條約爲據。

  更像是一場“審判”:端牧茨爲主審官,蘇厲爲控方律師,韓晁則是亞加達的辯方律師。

  唯一的區別是,亞加達未必會乖乖的“認罪伏法”,而是多了一個“從實力的地位出發”來對抗審判結果的選項。

  作爲觸犯“國際法”的首例,白紙黑字擺在那裏,亞加達對自己所犯的事也供認不諱,只不過對處罰方式上有點難以接受。

  此前其實也存在某種意義上的國際法,比如《周禮》便明確規定了周室與一蟹獬贾g的權利和義務,各諸侯國之間的相處之道也有所涉及。

  只不過這更多的是“上下關係”,極少有平等關係。比如諸侯違反了周禮要接受減封、降爵、移國的處罰,卻沒有限制天子的條款在裏面。

  即使有也只是“應該如何”,不受強制約束。

  這種“不平等條約”當然就難免陷入“從實力的地位出發”的混亂局面,周室一旦沒有維護規則的實力。

  規則便被踩翻在地,甚至被“有實力”的諸侯撿起來當作爲自己智罄娴奈淦鳌�

  事實上,直至現代社會,在大多數時候,實力仍然是左右國際法能不能實施和如何實施的重要影響因素,弱國要想向強國執法,往往只會自取其辱。

  亞加達能夠“認罪”這已經比後世某些所謂的文明大國要好得多了,只不過在伏法上,雙方的分歧就非常大了。

  經過數輪談判下來,韓晁表達的意思很明確:

  亞加達願意進行一定的賠償,比如送了U國十臺織機,那就按購買織機的金額進行雙倍或三五倍來進行懲罰性的賠償,這個是沒什麼問題的。

  但什麼“專利延伸保護”,好吧,那確實是之前白紙黑字韓侯認可的約定,可我們事先並不知道這會是個無底洞啊!

  要把這些織機可能產生的價值,以及因技術泄漏可能帶來的損失也算進去,這豈不是一筆糊塗帳?

  而且在無法得到準確數據覈算的情況下,還要進行最高層級估算,那豈不是想說多少就算多少,誰知道U國得到這些織機會生產出多少布匹。

  更不要說因此學會製造同類織機後的數量了。

  最讓韓晁詬病的是,周地的專利價值算得實在太高了。

  一架織機居然包含六十多項專利,每項專利動輒價值百萬、千萬甚至上億,明明買過來的價格才一萬新周幣,誰知道其包含的專利技術竟然價值數億,這不是坑人麼?

  一條水泥生產線不算人員培訓和售後服務,僅是相關設備就花了亞加達兩百多萬,可其專利價值竟達到四十億,延伸價值估算足有上百億,這樣的獅子大開口誰能接受?

  最過份的就是風神弩了,雖然性能方面確實比亞加達自產的四大名弩要好那麼一點點,可其專利含量居然比要裝幾十輛馬車的水泥生產線還高,這不是唬人麼?

  而且還要連帶個什麼“國防風險賠償”,這簡直就是不可理喻。

  當然,端牧茨和蘇厲倒也沒有說專利價值有多少便得賠多少,首次開出來的“罰單”也就二十億新周幣,而且也不是完全不能砍砍價的.

第1206章 絕無異議

  至於專利泄漏帶來的損失,那則是後續需要進行計算才能覈定了,比如U國用這些織機及其仿製品生產了多少布匹。

  其專利稅便得由亞加達負責承擔。這個稅率也不高,而且布匹、水泥的價格也比較低廉,算也算不了多少出來。

  這筆賠款雖然也有點肉疼,可咬咬牙亞加達倒也賠得起,可另外兩項“懲罰”就實在不能接受了。

  物質賠償只是一方面,除此之外,兩國在會談結束後還要發佈“聯合公報”,對這一事件做最終的定論,其中自然免不了會有亞加達認錯並表示絕不再犯之類的言辭。

  這可就有損國格了。

  亞加達願意捏着鼻子認罰,但絕不願意認錯,更不要說這份公報還得由於芫署名、韓伍蓋上大印,這不是打人的臉麼。

  雖然確實是亞加達有錯在先,可雙方悄悄地把事情解決就行了,何必公之於心兀�

  韓伍明確表示不願意爲這點“小事”丟面子,韓晁當然不敢違背,只能百般維護;朱樉此舉本來就是爲了獲得多少賠償。

  而是想要通過此事達到懲前斃後的目的,讓立下的規矩切實得到尊重。

  由此,雙方便陷入了艱難的拉鋸之中,不僅在措辭上面字斟句酌——韓要含糊其辭保留面子,周欲清晰明瞭絕無異議。

  在公開方式上也互不相讓——韓力圖“私了”悄無聲息,周則欲明示天下以儆效尤。

  亞加達不僅想大事化小,還想更進一步將小事化無。也就是說,賠點錢,大家就當這事沒有發生過一樣,原來該幹啥就繼續幹啥,所以對第三項懲罰內容也表示完全不能接受。

  根據條約規定,一方擅自違反專利保護條款,那麼將在對應領域內暫停、降級甚至終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