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说书人
但毕竟是人家出师的大喜日子,朱富贵也不好扫人兴致,也就露出某北方邻居三代目那标志性的爽朗笑容,双手微微鼓掌,以示鼓励。
最终,随着朱富贵一声令下,九百名大汉将军声若洪钟:“大明帝国南唐公国西贺牛州开拓团,即刻开拔——扬帆——起航——”
随即,数百艘海船的汽笛声一同响起,就连几十公里外的崇明岛上,也被惊起雀鸟无数……
大明第一支前往南亚次大陆的舰队,正式出发了!
……
就在朱富贵挥泪送别游子,李鸿章意气风发,准备在印度洋海岸架起几门大炮,让印度佬屈服的时候,在遥远的雪域高原上,一支形如乞丐的漫长队伍正在行军。
如果说,所谓的帕米尔山结和世界屋脊,在李鸿章的脑海中不过是一个遥远的,朦胧的地理名词,那么对于赵杏贞来说,她已经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它们的威力。
正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但我们可以改变祖宗。
叶赫那拉·杏贞已经彻底改名赵杏贞了。
实际上,这倒是并非是她在索特那入京之后临时起意的。
换祖宗这个绝妙念头朦朦胧胧形成在她脑海中,还是好几年前。
确切的说,正是当年奥斯曼土耳其大臣接受阿古柏贿赂后,奥斯曼国向大清国递交“日落处病夫致日出处病夫国书”,并且宣战之时,这一念头才形成的。
看着鹰鼻狼目,状若厉鬼的奥斯曼人,居然自称是阿史那突厥贵胄,甚至是匈奴、鲜卑的后裔,杏贞当场就绷不住了。
天下认爹功力面皮之厚,无出其右。
在恶心坏了之余,杏贞一拍大腿,暗道既然这帮家伙连人种都不同,也能乱认祖宗。
为什么自己不可以?
自己好歹与赵宋皇族长得大差不差。
而且还有传世佳作《猪图腾》一文为证,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是死仇,叶赫自然有赵大官人的血统。
不要多问。
问就是莫须有。
为什么莫须有?
这是祖传的!
杏贞的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逻辑闭环。
只可惜,虽然认了赵宋为爹,但在报请天子批复的时候,朱富贵还是毫不留情的在“宋”字前面加了一个“鞑”。
“大宋”变“鞑宋”,也算是名至实归了。
历史上,大宋的幼帝被蒙古人赶得在大海上到处漂泊。
这鞑宋小朝廷,倒是没有被蒙古人赶了。
而是和蒙古人一道,在雪域高原的连绵群山中生死两难。
赵杏贞曾听去过宁古塔的奴才说过,那边条件艰苦。
也曾听去过伊犁的奴才说过,塞北之地苦寒。
但如今,她只想说,天下苦寒之地,莫过于这座雪域高原了。
一路上,李莲英、王承德率领的太监们,轮流抬着软轿,伺候贵人们。
但即便不用走路,高原缺氧的环境还是让杏贞等人脑子嗡嗡作响,身上力气全无。
而这一天,蜗速前行的队伍不得不彻底停了下来。
晚清腐朽的八旗军队,早就不是福康安当年那支千里行军的军队了。
走走停停,装死不动,直到拥有大明朱卡的通辽高官的鞭子落下,这些懒狗才会继续挪动脚步。
理论上,蒙古人应该比满汉遗老遗少们对高原适应一些。
毕竟蒙古高原也是高原。
但问题是,索王爷是什么身份?
作为通辽可汗,自然是不会住在条件恶劣的高原戈壁之中。
通辽不是高原,科尔沁大草原的海拔并不高。
不过这些取得朱卡的通辽人,清一色都是当年勇夺世界杯的通辽足球队运动员,身体素质很好,在高原上虽然也非常难受,但为了远在新沪的老婆孩子们,依然咬牙坚持,用刺刀和皮鞭催促遗老遗少们前进。
一路上倒毙在道路两边的遗老遗少不知凡几。
这些尸体不加掩埋,任由野狗狐狸啃食。
就如当年崖山的南宋,缅甸的南明一样,这一路,便是人人戴孝,家家置丧。
但是,对比南宋和南明的结局,他们必须心怀感恩,谁不感恩,谁就下去找咸丰同治感恩去吧!
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若是没有朱富贵这个异数出现,他们本来会有体面得多的结局,甚至连善终都无法形容。
哪怕在一百五十年后,他们的子孙后代依然以自己的血统为荣,以祖上是什么什么旗为荣。
但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了。
他们被驱赶离开了赖以生存的皇城根下,在雪域高原上与死神进行着较量。
而今天,死神似乎想要学点科学。
传说中大明基础学科建设中若隐若现的奠基人,明昭烈帝朱有财的结拜兄弟,潜伏清廷深宫多年的“刺”客,邢九六博士,在今天走完了他传奇的一生。
常年吸食鸦片,滥用助兴药物,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
尤其是他的肺部,脆弱而无力。
在雪域高原的极端气候下,根本无法正常工作。
最终,因为缺氧伴多器官衰竭,邢九六在极端痛苦中,大喊一声“我想喝蜜糖水”,然后脑袋一歪,就此气绝,连眼睛都没有闭上。
不过他也是幸福的。
至少他死在了杏贞的怀中。
第697章 前方便是拉达克
邢九六毕竟是也是鞑宋名义上的摄政王,迁徙队伍因他之死停顿下来。
一路上,鞑宋大军自然和高原地方势力发生过冲突,也俘虏了一些密宗僧侣随行。
其中一个大喇嘛建议将邢九六摄政王进行天葬。
考虑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杏贞含泪同意了这一建议。
于是她命人在一座山岗上用石子垒起了一个简陋的露台,再添加上桑格花铺成了一个花床,接着把情郎放了上去。
杏贞在李莲英和王承德的搀扶下,哭成了泪人。
倒是已经四岁了的赵小宝,笑十分开心,顶着大脑袋在老父亲的坟头愉快的蹦迪,将花瓣扬得到处都是。
杏贞不得不命人将他捉了起来,严加看管。
很快,嗅觉和视觉都极端敏锐的兀鹫便开始在天空盘旋。
他们是雪域高原上的清道夫,负责处理掉一切尸体。
杏贞被这些可爱的大鸟惊艳到了。
它们的容貌就和情郎一样英俊。
情郎的尸体能够被它们啄食,想必也是非常幸福的吧?
杏贞朝着大鸟们默默祈祷,希望邢九六能通过他们的消化道往生极乐。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尴尬的一幕发生了。
数头巨大的兀鹫飞落下来,站在邢九六的尸体旁边,探出头嗅了又嗅,闻了又闻。
最终,它们嫌弃地拍了拍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仿佛在说:“啊呸!有毒食品,腌制入味了都,爷可不是傻子!”
杏贞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些大鸟越飞越远,只留下邢九六凉透了的尸体在零下十多度的低温中慢慢僵硬。
这是第一次,情郎终于自己硬起来了!
但杏贞必须要离开了。
索特那留下带队的心腹,征夷大将军府的副统领德川庆喜掏出手铳,恭请圣母皇太后上路。
最后回望了一眼躺在花海中的邢九六,杏贞爬上了属于自己的软轿。
或许未来许多年后,这具容貌奇伟的尸体,依然将是雪域高原上的一个路标。
“德川将军,我们已经在这里走了将近两年了吧?此去天竺,到底还有多少路途,要走多久啊?”
杏贞忍不住问道。
德川庆喜摇了摇头。
你问我,我问谁?
当年玄奘大法师去天竺,可是走了十四年。
不过玄奘那个时候不知道吐蕃可通天竺,从西域那边饶了一个大圈子。
所以倒也不能这么计算。
抬头望天,德川庆喜有点想念家乡の撒库拉了。
高原苦寒,不知寒暑。
家乡的撒库拉也不知道有没有盛开了。
它们凋零的样子一定很美吧?
摇摇头,德川庆喜忽然想到,当年自己祖先德川家康熬死的猴子丰臣秀吉,不就是梦想着吞并朝鲜和大明,再征服印度,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吗?
目前看来,自己从江户到朝鲜,再到东江皮岛,入北京,去天竺,一路走来,倒还真是按照他的剧本在前进。
只不过,猴子到底是猴子。
他不懂,沐猴而冠也是猴,有些宏图大愿猴子注定是不能染指的,而只有真龙天子,才能轻易办到猴子办不到的事情。
大明天子本质上,做着的是和丰臣秀吉一样的事情,一样是统合倭朝,征服印度,可最终的结果却有天壤之别。
想到远在凤都五国城公寓担任业委会主席的老熟人毛利敬庆。
说起来,他名字中的“庆”字,还是自己赐字的呢!
而现在呢?
他反过来给自己赐字还差不多。
德川庆喜不由感慨。
实际上,自己当年明明也是想要投明的,却在阴差阳错之下,被法国佬破坏了大计,不得不寄居鞑虏之朝。
好在自己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说动索特那拨乱反正,只可惜这么大的功劳,却比不过毛利敬亲他生了好女儿!
德川庆喜也一直想要送个女儿去朱富贵的后宫中去。
但都被无情的拒绝了。
毕竟大明弱势的时候,逼不得已的床上外交,窗口期已经过去。
朱富贵的后宫已经塞不下人了。
反倒是在獐子岛上养鲍鱼的伪天皇睦仁,几次三番托人带话,表示想要纳德川氏女子为后。
德川庆喜表示,源睦仁他是在想屁吃!
德川家的女儿虽然嫁不了大明天子,但大明上邦有那么多建功立业的好男儿,你源睦仁一个养鲍鱼的倭寇,也想当我女婿?
痴人说梦!
德川庆喜觉得自己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在离开北平之前,将自己的女儿们全部嫁出去了。
否则她们跟着自己上高原,不说别的,肯定也会向杏贞一样变得黑不溜丢吧?
到时候嫁给大明子弟就难了!
德川庆喜偷偷打量了一下这位鞑宋圣母皇太后。
她正躺在软轿上,从肚兜里掏出一包大前门,抽出一根,试图用明火机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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