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系统来大唐 第752章

作者:农家一锅出

第1116章 千古谜题细琢磨

永穆公主根本不知道她说出钱的话,李易动了很多心思。

她只顾着高兴,自己也能为百姓做事情。

别的长公主不是闹事,就是要搞事。

自己是走另一条路,多学习、多赚钱、多帮李郎、多管百姓。

哦,还有父皇,带点什么东西回去给父皇呢?狼王的骨头?

“李郎,你说把狼王的骨头带回去给……”永穆公主纠结了,怎么称呼?

“不给,狼算什么?我要养大老虎,我跟你说啊闻恬,真正辟邪的是大熊猫。”

李易看不起狼王,狼算个什么?

“啊?大熊猫?那么可爱的东西怎么辟邪呀!”永穆公主一想到大熊猫心情便好。

大熊猫太有意思了,坐着睡觉能翻跟头,把自己给吓醒。

天气好的时候,吃着竹子,开始发呆。

“真正的邪是心邪,心中有邪才为劫。你看着大熊猫那个样子,是不是很快乐?咱们的……”

李易讲道理,不高兴的时候,看看大熊猫,笑几声,身体激素分泌不一样。

这不就是辟邪么,邪又不是鬼怪。

庙才是鬼怪,寺是佛,观是道。

庙指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祖先,叫祖庙。

还有什么蛇庙、龟庙,也有人的妈祖庙等。

庙针对人的话,是指死后祭拜。

另一种祭拜叫社,实际上社不是祭死人,是活人,理论上是拜。

社是土的意思,聚土成堆。

为什么呢?大家好多人一起有个头领,头领要说话。

搭个台子吧,当时也没有舞台,就弄点土堆起来,站在上面说话。

说话要说什么呢?

说继承革命先辈的传统,说民族复兴。

说前面的部落的领导人做了什么,说自己要干啥,怎么带领大家有肉吃,冬天不冻死。

这就是社,堆土成台,然后说之前的领袖,让一些对之前领袖信服的人认可自己,再说自己怎么办。

好吧,选举,对,社就是干选举用的。

它无关死活,它是一个平台。

而社庙呢,是固定场所,不是现堆的,同时带着图腾意思。

证明这个部落稳定了,无须再跑来跑去,咱们有地盘啦。

那么神社是啥?很简单,啰嗦。

社本身就代表了祖先、传承、信仰、文明、图腾。

要是加个神?什么神?

就是一种文化学习过程中的错别字,没学明白,然后代代相传,就这样吧。

社和庙,本身已经代表了一切,不需要加个神,神是道教的。

神在中华的历史理解上是个职位,就跟神父一样。

最初用来教导其他人做事情,从社衍变而来。

说白了,神社就是社社,继续解释是土堆土堆,用词错了。

要是说没错,指得也是职务与土堆,有最高职务的人站在土堆上跟人说话,活人的。

像寿司了,其实是音译,本身是指中华先前的渔民吃的蒸煮好的米饭。

出海,时间长了味道就变了,有点酸。

倭国那边的跟中华的人接触,大家都是渔民,学会了。

最初的包饭其实是生鱼肉与带着的蒸饭一起吃,等着捞到紫菜了、海带了、能吃的海草了,混合着吃。

李易在跟永穆公主讲,说了一些永穆公主没经历过的情况,永穆公主却听懂了。

“李郎,你是说现在海边的人带着蒸煮好的米出去打渔,遇到什么就吃什么?”

“对,但是容易生病,所以他们把梅干菜带着,包着饭吃,梅干菜里有当地人适应的菌群。”

“包着饭团吃,再加上海里的一些东西就没事儿了?张九龄送来的梅干菜就挺好吃的,当地难道不带着梅干菜出海?”

永穆公主从未见过大海,只是自己理解。

“对呀,真正的寿司应该是蒸煮的米饭配合着梅干菜,而不是紫菜。”

李易觉得这一瞬间自己发现了历史上的一些秘密。

当初倭国的渔民在跟中华的渔民学习的时候,中华的渔民吃的是梅干菜与稻麦蒸煮物。

梅干菜里有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李易那时属于致癌的东西。

但它同时有杀菌,一艘渔船出海几天,吃的东西会变质,跟梅干菜放一起,梅干菜里的亚硝酸盐杀菌。

然后捞到了鱼,吃鱼肉,就一起吃。

李易想着,自己都傻了。

“我滴个天啊,寿司最开始的时候应该是蒸煮米配合着梅干菜,加上捕捞上的鱼肉,而不是紫菜、海带。

海里上哪找那么多的海草?大家都在漂着。这是真相吗?我可以写论文吗?

我要求不高,只要在两个文刊上发表就行,一个是《科学》,一个是《自然》。”

李易嘟囔着,一把拉过永穆公主,吧唧一声亲永穆公主的脸上。

他觉得他发现了世纪大秘密,寿司的最初,根本不是紫菜和鱼肉包饭,是梅干菜。

永穆公主的脸和脖子都红了,她咬咬嘴唇,去看大丫头。

大丫头似乎啥都不知道,在看狗狗。

“李郎,你怎么这样,光天化日的。”永穆公主小声说。

“对对对,白天不行。”李易赶紧道歉。

“东主,村子里专门给你修了一个院子。”刚才似乎什么都没听到、看到的大丫头突然出声。

“你会算术吗?”李易看着大丫头问。

“简单的知道。”大丫头说着低头,觉得自己很笨。

“我找人专门教你,你以后就是财务总监,就是看着别人花钱时找毛病的那个,很厉害。

对,厉害,比会计和出纳还厉害,工资,不,工钱,也不,是俸禄,你属于朝廷命官。”

李易要给大丫头安排职务,太聪明了。

关键是懂事儿,俗话怎么说来着?

不打勤、不打懒,就打那个不长眼。

这个大丫头显然属于有眼力见儿的存在,之前不出声。

等着关键时刻,突然就提有单独的院子。

“谢谢东主,东主,我给院子的炕先热一下,你们睡着舒服。”大丫头赶紧表态。

“不,闻恬今天晚上跟你一起住,我自己一个人会处理好,我知道怎么烧火。”

李易拒绝,不行,开什么玩笑,这要是在一个炕上住,会出人命的。

人之所以是人,跟畜生就有差别。

“嗯!晚上咱俩一起住。”永穆公主与大丫头说,她是长公主,以后若当地人知道了,怎么说?

“啊?”大丫头问号多了。

“咱村子里有啥吃的,我和闻恬都不能吃狼肉,晌午都过了,晚一点吃吧,先吃西瓜。”

李易直接换个话题,他发现自己饿了,问食材的同时也是了解当地情况。

第1117章 狼当狗做谈规划

下泉村成为了收拾狼肉的地方,残留的内脏掏出来清洗,准备炖了喂狗。

狼皮仔细地剥下来,找不到一张完整的。

剔肉,狼骨头上带一些肉,准备啃骨头。

肥的脂肪打算熬制狼油,当药,冬天没有护手霜,抹制作好的狼油。

李易亲自挑选一些狼的内脏,准备制作狼酱,吃狗肉要有狗酱,吃狼就是狼酱。

有人快马跑去县城按照李易的要求买调料,葱姜不用买,地里有种,尤其是姜,种一大片。

干菜也不用买,村民有阴干的,到是让买豆腐,放在狼肉火锅里一起炖。

李易指挥,其他人照办,大家还没吃过这样的狼。

“晌午的饭吃不上了,谁饿了谁找东西垫垫肚子,那边不是有瓜么,吃瓜吧。”

李易把内脏放在大陶锅里煮,熟了再处理,顺便等调料。

旁边的锅中炖其他更多的狼内脏,要给狗吃。

狗和狼一样,一顿能吃很多,然后许多天不吃。

喂惯了的宠物狗不行,几天就饿死了。

牧羊犬单独放牧,可以半个月回家吃一次饭,草原民族会喂生马肉。

一群狗吃完,跑回去自己放羊,有水喝水,再饿了吃草,吃草也补充水。

现在一群狗在那里互相扑咬,咬的时候并不用力,几只混战的、单挑的。

狗多了会自己练习战斗技巧,而养狗,最怕狗下一个崽儿。

双猫独狗都不好,两只猫从小就开始打,属于势均力敌,打着的时候主人不好管。

独狗自己一个,没有任何竞争意识,当不了看家犬。

申时正,狼肉锅终于可以吃了。

给狗吃的内脏也煮好,不切碎,扔到地上,狗群自己吃。

狗王先吃,然后‘王妃’吃,再强壮的吃,战斗力弱的最后吃。

李易专门把煮好的三个狼大腿的骨头取来,削小去一些肉,三个骨头甩给狗王。

狗王知道怎么分配,自己一个,两个有崽子的各一根。

“看好这只大狗,只要它敢对村里人呲牙,就立即打,打服为止。”

李易教村民怎么养这群狗,村民必须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不然狗王觉得自己厉害了,吃人怎么办?

“平时就打着呢,嫌碍事,孩子们上去就踢。”郭守笑着说,他懂。

“我看咱们的井挖在高地,在坡上的村里,村子周围的植物少,野生的芨芨草、沙鞭、红柳、沙柳等。

黄土地上不用打草格子,挖个小渠过去,扦插种上。

怕不好种,用其他的草或稻草编成片,放到树苗红柳和沙柳的旁边,在上面浇水。

这些个是用来固沙、固土,再种就是种苜蓿,紫花苜蓿,将来……”

李易给规划,过来一次,杀完狼吃点肉就回去?

他狼肉也没吃,他自己吃素,溜豆腐、小葱蘸酱、鸡蛋炒黄瓜。

村里人停下动作,凑过来听,李易属于提建议,村民当成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