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伴读小牧童
所以宋北云习惯性的在身上背个包,包里都是最最珍贵的文献和资料,用他的话来说,这些东西比十万人的命还重要,而这十万人里自然也包括他。
在这一堂课之后,几个御医中有人满脑子浆糊也有人双目炯炯,显然走向了两个不同的方面。
“我知道这些东西都有点离经叛道,甚至你们可以去告发我,但这些东西我希望还是有人能继承下来。”宋北云突然一本正经:“不求现在吧,至少未来你们能理解,我不是说你们是同门还是怎么样,而是你们几乎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医生。”
几个御医齐齐起身躬身:“谢师叔。”
正说话间,老御医从外头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之后,他有些不明就里,正要开口时却发现宋北云手里那个画册,他好奇的走上去看了几眼,立刻匍下了身子端详起来,这一看就抬不起头来了。
宋北云也没阻拦,但当老御医要沾口水翻页时,他用尽全力咳嗽了一声,生生把老头给吓得一哆嗦。
不过老头好像也反应过来了,毫无形象的将手在衣服上用力的擦了个干净才继续翻了起来,一页一页的翻,当翻到人体那段时,他还时不时的摸摸自己的关节肌肉,仿佛在验证似的。
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老御医浑身都麻了才嚷嚷着让徒弟们把他给搀了起来,但见他双目赤红,抱着图册不肯撒手:“小师弟,这可是师伯留下的遗物?”
“遗物?”宋北云脖子一伸眼睛一瞪:“他还没死呢!”
“师伯还活着?”老御医身子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算起来,师伯也有八十了。”
“嚯……他啊。”宋北云挥挥手:“别提了,喝酒吃肉无所不能,八十大寿刚过就云游天下去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底层劳动人民平均不满四十、皇帝也就五十不到的年代里,八十岁简直就是老神仙好吗。
就这,还去云游天下……老御医深感佩服。
当然,宋北云还没告诉他,老头看上去邋遢,但脱下衣服一身肌肉的事,那老家伙自从在宋北云那学到健身知识之后,就酷爱折腾那玩意,还骚骚的说要让青楼的小娘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八十岁的童子功。
“师弟……这画册……”
“不行啊。”宋北云果断给拒了:“你在这看就行,这玩意比那笔记还宝贝,笔记我还能凭记忆复制,这个可花了我十年。”
懂……老御医当然懂,看着光滑的纸张、看着五彩斑斓的涂料和细致的如同实物的画面,这可不是用钱能衡量的宝贝。
“那……师弟,师兄可否在庐州停留些时日,好……好跟师弟多多讨教。”老御医倒也好学,只是有些拉不下脸皮:“这可算是师门宝物了,我……”
“那倒是可以,而且我希望你能多叫点年轻的徒子徒孙,这个可能年纪大了真的不好接受。”宋北云说的诚恳:“毕竟它就是一门新的东西,跟我们认识的医术完全不同。”
老御医重重的点头:“是极,可说是离经叛道。然……自古以来,我门下可是专为这离经叛道之事。师弟果然是天纵奇才,好好好……真是极好,我已派人去叫来门下子弟来拜见师弟了。”
“别那么大阵仗……我害羞。”
第104章、5月24日 阴 闷热 无题
南方的夏天大概在这个时间点正式到来了,作为穿越者的宋北云最害怕的就是夏天。
虽然没有因为高楼大厦、高额碳排放等因素形成的城市热岛效应,这个时代的气温整体略低于未来,但三伏天仍然能达到34—36摄氏度,而现在则是端午之前的南方最难受的梅雨季。
不见太阳但蒸笼似的天气让人哪怕不动都是一身燥汗,黏糊糊、湿哒哒,在这种天气下,连可爱的小姐姐都不可爱了,最舒服的方式就是脱得光溜溜的躺在竹床上喝冰水。
不过这两天宋北云甚至连夏天躺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这个比自己大了快有五十岁的师兄天天大早就会亲自跑来敲门,把宋北云喊起来叫到河边去操练五禽戏……
“师弟,作为医者,自身就得强健体魄,你看师兄花甲之后仍然健硕,虽是比不得师伯那般神仙体质,可若是等闲人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贩夫走卒都是比之不过的。”
老御医一遍一遍练着五禽戏一边对宋北云说:“师弟,业精于勤荒于嬉,你还年轻,我等这一脉振兴大任可就在师弟身上了。”
宋北云惺忪着睡眼在那打着哈欠学着鸟扇翅膀,听到这句话之后,啊了一声,侧过头:“师兄,你那么多弟子呢?怎么就是我啊?”
“他们……唉……榆木脑袋,一个个都是榆木脑袋。”
老御医却气愤的说了一句,然后径直脱下了外套,打起了赤膊,只穿一条兜裆的布就跳入了河水中,像游鱼一般在水中上下翻飞起来。
“哇,师兄……你这体能厉害啊,平时那颤颤巍巍的样子都是装的?”
“不装,若是不装那些榆木脑袋更是不肯学!”老御医在河中探出头来:“我三年前就告诉他们我大限将至,这才让他们能继承我的衣钵,不然还不知要混上多少年。那些个榆木!好了,不讲他们了,师弟一并来,这清晨入水,正是阴阳调和之理,强身健体。”
游泳的确是强身健体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宋北云寻思吧,要让自己跟这个老头一起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洗个鸳鸯浴,生理上的反感。
“师兄,你作为御医,不知道点宫里的秘密?”
“倒也是知道一些,不过乏味的很,还不如跟我这师弟纵情山水来的畅快。”老御医说着突然一个海豚跳从水中跃出,然后重重的扎入了深水区,许久都不见人。
怕不是淹死了吧?宋北云算算时间,发现已经有三分钟之久了……他连忙起身查看,却没想老头子居然从河对岸唰的一声钻了出来,那架势比专业的还专业。
“师弟,我们来比比谁游得快啊。”
“不了不了……”宋北云连连摆手:“我还有个病人,等会要去给他喂药。”
老御医颇为失落的又一个猛子扎了回来,上岸抹干净身子穿上衣裳,再次变回那个慢腾腾颤巍巍的糟老头,然后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对宋北云说:“对了师弟,前日我几个弟子受邀去为一个少年诊病,倒是见了一桩奇事,近乎不治之症被用离奇之法医治,之前我还诧异是哪位神医,如今看来相比就是师弟你了。”
“少年,你说是北坡吧,安刺史的儿子。”
“似乎是。”
“师兄去看一眼不就行了,师兄的道行可比我高多了。”
这个还真的不是恭维,这个老头虽然古古怪怪,但整个大宋甚至金辽草原,这个老头的名声都是顶顶的,祖师爷级别。他是御医不假,但一般不治病,就当个吉祥物摆在那,遇到徒子徒孙摆不平的事,他出手帮帮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折腾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他这次肯不辞辛劳来庐州,一个么是听说有人成功防治了瘟疫,要知道这个年代处理瘟疫最常见的方法是不管感染没感染,找个地方一围,让人在里头自生自灭,怎样防治、怎样阻隔、怎样诊断都是难题中的难题,所以他决定亲自来瞧瞧。
二么,就是他实在有点想家里的乖孙了,听说乖孙已经启程从洪州府启程来庐州参与州试统考,他索性直接就过来了,到时多住些日子,还能见上乖孙几面。
只不过这一来,惊喜惊吓都接踵而至,师伯一脉再现对于这个人丁稀薄而且到处分散的门派来说,简直就是如获至宝好吗,而且从这个年纪轻轻的师弟展现出来的能力,除了懒散了些,其他真正是符合门派要求的,比自己培养那几个榆木疙瘩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师弟可莫要揶揄为兄。”老头连连摆手,一脸严肃地说道:“医道一途,达者为先,光是师弟那图鉴就够我琢磨半辈子了,可恨……可恨师兄我年过花甲,若是能倒回年少时,我定然要琢磨出个所以然。”
“现在也不晚啊。”宋北云笑道:“走吧,师兄跟我一道去刺史府瞧瞧,若是安家公子今日不再发热,便是好透了。”
“走走走。”老御医一脸兴奋,像个孩子:“倒是让我也见识见识。”
在结伴去往刺史府的路上,俩人一起在路边买了块胡饼,喝了碗麻油汤,吃饭的时候老御医还感叹说城外几十万灾民却未影响到城里,这福王的确是一代贤王,理政能力当真世间一流。
对此,宋北云连连称是。
他还说,自己家的乖孙最仰慕的就是福王,特别是这场灾民风波之后,福王在外的名声极好,好到都让人有点慌张的地步,因为对比不作为的大宋朝廷,福王所做种种就强了太多太多。
对此,老御医断定过些日子福王怕是要开始自污求保了,但宋北云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这不符合赵性的利益,赵性明面上代表的是朝廷但实际上却是和福王穿一条裤子的,他们在共同对抗的敌人是大宋现有的文人集团、氏族集团和乡绅集团。
这三座大山不除,福王绝对能永保安康。
不过倒也不是绝对,说不定在文人集团的施压下,福王可能会做出一系列的让步,但谁在意呢,宋北云也不过就是个候补从七品的保送生罢了,上头的神仙打架现在可轮不到他。
“师弟啊,你身上可有刺青?”
“刺青?什么刺青?”
“哦……”老头摇摇头:“那便是还未到时候,既然师伯还未告知你,那便是时机还不到,我自是不好说许多。”
这老头……怎么神神叨叨的?宋北云上下打量了他一圈,但也不是很在意,叼着胡饼就敲开了刺史家的门。
这些日子他基本上天天都过来给北坡送药,刺史府的护卫、下人都对他已是熟识,再加上他对北坡近乎是有再造之恩,前日那些个御医都说北坡是被人从鬼门关里生生扯回来的,所以刺史府从上到下对宋北云那都可以说是恭敬有加,就连刺史本人都极尽客气。
所以他进后宅,只需要通传一声就行了,没人会也没人敢去刁难。
进了后宅,刚巧北坡正在吃饭,刺史这个点应该在上班,所以倒就没那么多礼数,北坡见到宋北云之后,连忙站了起来:“贤弟快快快,快坐。小翠,快去给宋公子和这位老先生备茶。”
宋北云笑着走上前,在他旁边坐下,上下打量了一圈北坡:“北坡兄气色好了许多。”
“托福托福。”北坡很郑重的放下碗筷对宋北云是说:“若不是贤弟妙手回春,只怕现在为兄只剩下孤坟一缕烟了。”
“哈哈哈,不会不会,北坡兄福大命大的很,若不是北坡兄跟我那药相性相合,我可也是没什么好办法了。”
这是真的,如果北坡对青霉素过敏,那宋北云也只能干瞪眼了,他可只有青霉素这一种抗生素,头孢、西林、霉素、硝唑、沙星五大抗生素,几百个种类里,仅仅一个青霉素还差的很远很远。
“这位老先生是?”
老御医一脸高冷,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完全没有刚才在河里那副浪里白条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位是御医院供奉,晏御医。”
听到这个名头,北坡立刻起身朝老御医躬身行礼,这是朝廷封的大医官,虽无实权但却也是实打实的正二品待遇,就连御医院的院长都是他弟子,可想而知他地位有多高。别说北坡,就连他爹见着都得见礼,甚至许多一品二品的大员见了他,只要年纪不超过他,都得行礼。
要知道,在这个医生地位普遍不高的社会里,出现这样一个人,那用凤毛麟角来形容都不为过,上一个有这种待遇的还是前朝药王爷孙思邈。
“不用多礼。”老御医端着架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今日便由老夫为你诊脉。”
北坡当时心里一激灵,脸色都变得不好看了,这感觉就像是住院住的好好的,本来都快出院了,突然医院里最德高望重的专家主治医师走过来说一句“今天我亲自来把所有检查再做一次”,这已经不是吓人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人生的大恐怖。
“北坡兄,不用慌张,晏御医可是天下最好的医者,趁这个时候,你若是想吃些什么就告诉小弟。”
北坡听到宋北云的话,脸都是绿的,他当时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的状态好转是回光返照了。
第105章、5月24日 阴 闷热 料想故园桃李,也应怨月愁风
“这鬼天气。”
金铃儿在王府中斜靠在后院藤椅上,衣裳半解,手中的团扇频频煽动,小亭子里巧云则在细心的折腾一条裤子,俏俏则坐在那在一张纸上画着她最爱的服装设计图。
唯独就是左柔可怜巴巴的在那端着书苦修宋北云主修、金铃儿辅助编的大宋第一祸害女性权益宝典——《淑女是怎样炼成的》。
书名就是这样,专门为婊里婊气而生,里头的招数招招致命、里头的句子句句勾魂,若是没点能耐的男人,断然抗不过第三章。
“我想去喝酒。”左柔放下书,扯下头上的珠花:“老娘恨透了这般俗物。”
左柔戴珠花,这要是让宋北云瞧见,能嘲笑她三年,甚至他会说什么左柔都想好了,比如“左兄弟,你若是这样,哥哥可就不乐意了,倒不如袒胸露乳把酒言欢”之类的话,定然是少不得的。
明明他比自己要小好不好!小几年是小、小几个月是小、小几日是小、哪怕小几个时辰那也是小!
“你想屁吃。”金铃儿抬起头:“明日那王家公子就要来了,你还等什么呢?”
左柔噘着嘴满脸不高兴的嘟嘟囔囔碎碎念,这个被动技能有时候让她看上去很可爱有时候就会像个纯憨批。
“把珠花给我插回去,继续把书上的东西记下。我们都在为你忙活着,你倒是好,整日就想着喝酒撒野。要我看呀,你就该嫁到那高门大户里,日日夜夜被那礼法规矩给捆着,稍有言行差池便说你不遵妇道。”
“那我还不如死!”左柔放下书满脸丧的叹气道:“那个死东西什么时候才肯把西游记讲到第八章啊,都断了如此之久,让人烦躁。该死!”
巧云抬起头笑盈盈的看了她一眼,但因为身份的原因并没有说话,反倒是俏俏说道:“他这几日呀,忙的很,脚跟子都不沾地了。今日天不亮就被人叫走,我出门时他还没回呢,也不知是干些子什么去了。”
“说他干什么,晦气。”金铃儿气鼓鼓地说道:“说了第二日来找我,这都几日了,也不见个踪迹,该死的狗东西。”
“你当着他面倒也骂骂看。”左柔嗤笑起来:“也不知是谁,在人前服服帖帖、人后倒是骂骂咧咧。”
“哟,柔姐姐,我是戳了你的软肋不成?如此跳脚?要我说呀,你不嫁王家且不是那礼法教条吧?而是外头有了个心尖肉儿,舍不得放不下吧。”
要是论牙尖嘴利,金铃儿恐怕就只会在宋北云那吃瘪,放在其他人身上的话,她的战斗力可是顶级,不光是驾车驾的溜,这阴阳怪气的能耐也只有宋北云这个老阴阳人才能接得住。
巧云和俏俏倒是从来不去争这个,巧云因为身份问题,而俏俏则是那种看热闹的心态。
“好啦,柔姐姐莫要跟金铃儿争了,来选选布料吧。”俏俏打断了金铃儿和左柔之间的争执:“若是快些,今日还能赶工为柔姐姐将衣衫缝出来。”
左柔有些不乐意的走上前,在俏俏小包包中的样品卷上翻找起来,一边找布料的同时她还一边嘀咕道:“整日穿得花花绿绿,看着就别扭,一股子风尘味道。”
俏俏倒是早就习惯了左柔的碎碎念,她自动过滤这些话之后开始给左柔介绍起了各种面料的布。
“这一块是蜀绣,价钱比苏绣还要贵些,但显得老气些,苏绣灵动但却更适合公主殿下,要我瞧啊,柔姐姐这般就适合这粤秀。”
“你做主就好。”左柔听完也懒得挑了:“反正我也是不在意的。”
俏俏笑盈盈的将小样装回自己的包里,走进里屋抱出一大卷精细的粤绣来,粤绣相比蜀绣的沉稳内敛、苏绣的明快艳丽,它独以布局满、图案繁茂、场面热烈、用色富丽、对比强烈、大红大绿而著称。
俏俏似乎是个天生的艺术家,虽然往日都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但眼光之独到,就连宋北云也觉得她要是在未来,恐怕一定会成为那种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
她将这一卷粤绣展开,在左柔身上比划了开来。这不比较不知道一比较才发现这粤绣简直太适合左柔了。
首先,左柔的身子是最纤细的,细腰翘臀都是顶级的,缺点就是上半身单薄了一些,但这繁花似锦的粤绣刚好弥补了她这个缺点,因为纹样的复杂而让人忽略了左柔扁平的胸部,而相对暗色的调子也让她看上去多了些温柔冷静的气质。
“就这么选定了。”
俏俏满意的看了看,然后她就像武林高手似的从一旁抽出剪刀,滋滋一声就将整块布料剪了开来,然后尺子、粉笔齐齐上阵,将布料裁剪得平平整整。
这个过程行云流水,看得人相当享受,就连巧云都停下了手上的活儿,专心的看她当裁缝。
而说到做女工,巧云是真心不行,她自己虽然很努力,但到底是舞刀弄枪出身,哪怕是一有闲暇就缝衣纳鞋的,但成品质量的确是有些惨不忍睹,所以看到俏俏如此娴熟,她的眼里满满都是羡慕。
“俏俏,你怎的如此娴熟。”
“我自小就喜欢,北云哥就常常买来布料给我练手,无他唯手熟尔。”俏俏一边裁剪一边笑着说:“现在想来,就是我练手的那些布料啊,都能在庐州府买套带院的房子了,真是可惜……”
“真羡煞旁人。”金铃儿走了过来靠在亭子边看着俏俏:“自小就有人护着宠着,不过以那家伙的性子,你可没少被轻薄吧?”
俏俏低着头,脸蛋都红了起来,她倒是没反驳,只是斜眼看了看巧云:“那倒是不如巧云姐姐了,巧云姐姐才是被欺负最多的。”
巧云哪还能不明白,当时那一下整个人就变得跟煮熟的龙虾似的红了个通透,连胳膊上的皮肤都泛起了粉红的晶莹。
“嗯?巧云?”金铃儿歪着头看着巧云:“你也被欺负过?”
巧云连连摆手:“没没没……别听俏俏胡说。”
俏俏没说话,只是抿着嘴轻笑着,只是当她的眼神和巧云的目光触及时,巧云飞快的躲开了,典型的心中有鬼。
这个小细节自然是不会被左柔这个傻憨憨发现,但金铃儿可是心细如针,她一眼就发现了这里头有问题,眼睛轻轻眯了起来,发出一声微不可察的冷哼,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躺椅上,不再参与这些讨论。
虽然有些小波澜,但俏俏手上的速度却是丝毫没减,迅速的将衣服的大体形状给缝了出来,剩下的只要包边就算是完成了。
“柔姐姐,你且试试,我看看哪里还要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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