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尘埃
短暂的和平,是为了将来的大战做准备。
将来,就是发生汉武帝时期天下户口减半的惨剧,都不是不可能!
所以,虽然大汉已经解决了羌乱,虽然汉军接连获胜,洛阳的百姓们还是高兴不起来。
方圆万里,控弦百万的鲜卑国,如同一块沉甸甸的巨石,压在大汉百姓的胸口。
然而,正在这时——
“虏阵横北荒,胡星曜精芒。羽书速惊电,烽火昼连光……挥刃斩羌首,弓射乌桓王。单于一平荡,鲜卑自奔亡。收功报天子,行歌归洛阳。”
一阵苍凉而豪迈的歌声,从远方隐隐传来。
并且越来越大,越来越是清晰!
“好诗!好歌啊!”
这首改自唐朝李白的诗歌,拿到这个时代来,简直能起到振聋发聩的效果,一下子就把人们的耳朵抓住了。
“不知何人,写出了如此好诗,我大汉边军的英姿,简直栩栩如生!”
“其人简直是一代文豪!开一代风气之先!单从诗歌来讲,天下第一!绝对是天下第一啊!”
“就是夸张了些。什么鲜卑自奔亡?鲜卑乃是万里大国,怎么可能这么容易灭?”
“你这是什么话?鲜卑被灭,难道是件坏事吗?这表达了人家诗人,美好的愿望!”
……
春明楼上的人们,对这首诗歌品头论足,都认为此诗的文学成就堪称震古烁今。
唯一争执之处, 就是诗的内容太过夸张。
即便最乐观的人,也不过是认为,这夸张的词句,表达了诗人美好的愿望,而不会认为此事会成为现实。
本来嘛,鲜卑现在在大家心目中,就是另外一个崛起的匈奴。
不经过近百年的时间,百万将士战死沙场,数以千亿计的财富灰飞烟,怎么可能为大汉除此大患?
说话间,有人打开窗户,往外看去,且看是到底是谁,唱出了如此精彩的诗歌?
这一看,可不得了了!
直接惊呼出声!
“不单单是诗歌!更不单单是美好的愿望!这是露布飞捷!露布飞捷啊!”
啊?
人们举目望去,但见可不是吗?
三百名甲士,簇拥着八杆大旗,唱着那豪迈的诗歌,在大街上缓缓行进。
那八面大旗上写的清清楚楚。
汉寿亭侯刘偃,万里追杀鲜卑大人檀石槐!
狼居胥山下,汉寿亭侯五千破十万,阵斩檀石槐!
如今,以檀石槐之鲜卑大人大纛,檀石槐之首级,以及鲜卑大人之金印,献与大汉天子!
数十个斗大的汉字,写的清清楚楚。
这还做得了假?
“真的!原来,这诗歌唱的,都是真事!!”
“好一个汉寿亭侯!他没有留在壶关打顺风仗,而是甘冒奇险,去鲜卑追杀檀石槐了!”
“五千破十万,阵斩檀石槐!汉寿亭侯之功,不在卫霍之下啊!”
“卫青霍去病哪比得了啊?鲜卑刚刚建国不到十年。檀石槐一死,就算不马上分崩离析,也会一蹶不振。汉寿亭侯这是灭国之功!灭万里大国之功啊!”
“如此看来,咱们之前担忧鲜卑,简直是杞人忧天啊!”
“不是咱们杞人忧天,而是汉寿亭侯太强大了!我大汉有汉寿亭侯,真是何其幸也!”
“说起来,汉寿亭侯一人,就把羌王、乌桓王、匈奴单于、鲜卑大人全宰了啊!四夷宾服,太平了!
天下终于要太平了!我等小民,终于可以歇口气了!感谢汉寿亭侯,万分感谢汉寿亭侯啊!”
……
想到沉甸甸压在大家心头的鲜卑,这么容易被刘偃搞定。想到现在大汉再无强敌,不用维持庞大的军费,自己的生活马上就要迎来好转,百姓们兴高采烈地议论纷纷。
甚至于,他们主动跟着大汉甲士们歌唱起来,道:“虏阵横北荒,胡星曜精芒……挥刃斩羌首,弓射乌桓王。单于一平荡,鲜卑自奔亡。收功报天子,行歌归洛阳。”
百人唱,千人唱,万人唱……渐渐地,洛阳数十万众齐声欢唱。
这歌声声闻九霄!
这歌声声传十里!
这歌声传到了皇宫大内,传到了大汉皇帝刘志的耳中。
第98章 天子弥留,忽闻狼居胥大捷
皇宫,长秋宫。
没错,就是长秋宫。尽管刘志最喜欢的人是贵人田圣,而不是皇后窦妙。
尽管他非常想住在田圣的柔芳殿,而不是皇后的长秋宫。但是,他在弥留之际,就必须住在长秋宫。
这是大汉体制的力量,连他这个皇帝都不能违抗。正如多年前,他十分想立田圣为皇后,但最终不得不立了身世显赫的窦妙一样。
朕,这是要死了吗?
刘志静静得躺在榻上,感到生机不断从身躯内流逝,心中一阵悲凉。
他心中暗想:自己十五岁登上皇位,忍辱负重是十三年,才搬倒了「跋扈将军」梁冀,为大汉免除了改朝换代之危。此为自己的功绩一也!
扶助自己除掉梁冀的宦官们,后来变得贪婪腐化,鱼肉百姓。自己把他们除去。此为自己的功绩二也!
士人们借反对宦官之名,挑衅大汉天子之权威。自己发动「党锢」,彻底打击士人的嚣张气焰。此为自己的功绩三也!
羌乱八载,被自己平定,此为自己的功绩四也!
当然了,这只是自己认为的功绩罢了。
在那些被自己夺了权力的宦官、外戚和士人看来,这一切都是自己成为昏君的罪证!
铁证如山!
关键是,自己没有儿子,没人能继承自己的遗志啊!
亲兄弟自己倒是有两个。二弟刘硕,终日纵酒,就是废人一个。
三弟刘悝更夸张,一心想害死自己,谋朝篡位。自己不杀他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他继承皇位?
其他汉室宗亲?
一个比一个不争气!
而且,他们跟自己的关系甚远,更不可能继承自己的遗志了!
他们登上皇位后,更大的可能,是为了取得朝臣、宦官和士人们的支持,推翻自己之前的旨意,往自己身上泼脏水!
罢了!
自己不立太子了,就让朝臣和皇后在自己死后,选择下一任的天子吧。
反正都一样,不是吗?
自己死后,原来从外戚、士人、宦官,夺来的权力,又会重新回到这些人的手中。
他们,会怎么编排自己呢?
卖官鬻爵的黑锅,自己是背定了。
党锢也不必提,那是自己谋害诤臣的铁证!
除掉帮助自己诛杀梁冀的宦官。不用问,那是忘恩负义啊!
羌乱虽然平了,但是,自己在位之时,鲜卑崛起。说自己误国无能,也不能算错吧?
呵呵,呵呵,说起来,自己努力了一辈子,最后就是落得一个不折不扣的昏君之名!
对了,还有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田圣。
原来,自己提拔刘偃为西凉州牧,就是为了在自己死后,能让魏忠贤秘密把田圣送到西凉,由刘偃保护。
否则,田圣留在皇宫,必死无疑。而且,会死的苦不堪言!
可是,自己万没想到,刘偃竟然去追杀檀石槐了!
(这个消息,张奂和段颎会隐瞒别人,却不会隐瞒皇帝)。
那弹汗山可是有九只金雕,可以和鲜卑九大主力互通消息啊!(大汉天子的情报网,当然足够强大)。
这回可完了,汉寿亭侯必死无疑!
刘偃一死,谁还敢冒着得罪当朝太后的风险,收留田圣。
想不到,自己贵为天子,辛苦了一辈子。结果,不但一无所得,而且落下个大大的昏君恶名,甚至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
悲夫!
天下,还有比朕更悲哀的皇帝吗?
朕做错了什么?
朕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天要如此对我?
总而言之,刘志躺在榻上等待最后时刻的来临,心中千回百转,满怀不甘。
正在这时——
“虏阵横北荒,胡星曜精芒……挥刃斩羌首,弓射乌桓王。单于一平荡,鲜卑自奔亡。收功报天子,行歌归洛阳。”
数十万众齐声歌唱之声,传到了刘志的耳中。
好,好一个“挥刃斩羌首,弓射乌桓王。单于一平荡,鲜卑自奔亡。收功报天子,行歌归洛阳。”啊!
这首诗歌,写的真好啊!
这要是真的,该有多好!
即便不是真的,朕弥留之际,能有此歌送行,也……也是极好的啊!
“来!来人啊!”病榻上,刘志艰难地张嘴。
“在!”中常侍曹节赶紧上前。
刘志道:“去打听打听,外面那首诗歌,到底是何人所做?此诗大展我大汉国威,朕要重赏。”
“是。”
曹节领命而去。
不过,去的快,回来的更快。
甚至于,曹节是踉踉跄跄直接跑进来的。
他满面喜色,道:“启禀陛下,这首诗歌,乃是汉寿亭侯所做!”
“想不到,汉寿亭侯不但武功盖世,文才还如此之高,简直堪称一代宗师……嗯?不对啊?”
话刚说到这,刘志那昏昏沉沉的脑袋,陡然清醒!
“你……你说什么?这首诗是汉寿亭侯所做?这是他什么时候做的?”刘志的声音都变了。
“就在半个多月前,狼居胥大捷、汉寿亭侯阵斩鲜卑大人檀石槐之后!”曹节眉飞色舞地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汉寿亭侯追杀檀石槐万里。并且,狼居胥山前,将其斩杀!大捷!这是我大汉继晋阳大捷之后,取得的一场空前的大捷啊!”
“啊?这……这是真的吗?”
好个刘志,本来是躺在榻上,比死人强不了多少了。闻听此言,竟然激动地直接坐起!
他死死盯住曹节的眼睛,患得患失地道:“曹常侍,朕知道你是为了朕好,希望朕走的开开心心的。但是,你也要知道,什么叫……欺君之罪!”
“陛下,您想到哪去了?”曹节哭笑不得地道:“借给奴婢一百二十个胆子,也不敢欺瞒您啊!再者……汉寿亭侯把鲜卑大人的脑袋、金印和大纛,都送来洛阳了。奴婢难道连这个都能造假?”
“什么?还有檀石槐的脑袋,快!快拿来给朕看啊!对,再把什么金印、大纛,都拿来给朕看啊!”
“檀石槐的脑袋,血刺呼啦的,对您的身体会不会……不大好啊?”曹节还有些担心。
刘志却高兴地道:“怎么不好?朕现在好的很!蛮酋之首,就是朕最好的药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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