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尘埃
所以,在刘偃改变了历史后,田豫的人生轨迹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他既没有入伍参军,也没有参加科举,而是在老家开了一家制衣坊,坊内有二三十名工人,做了一个面团团的富家翁。
“都有!都有啊!听我来说两句。”
啪!
田豫轻轻拍了三下巴掌。
坊内的工人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向自己的老板看来。
田豫道:“前些日子,大家为了赶匈州客户的那批订单,连着加了十天班,都辛苦了。现在,活计没那么多了,大家今天就早些下班吧,好好陪陪家人。
明天也不用上班,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后天,再回工坊上班。另外,每人再发十元的奖金,回去给家人买些酒肉,好好享用享用。”
汉元一元,就是一钱白银。十元就是一两白银,一千文钱,作为奖金已经很拿得出手了。
“谢谢老板!”
“老板大气!”
“老板发财,我们也弄点汤喝喝!”
“那是!老板这样的人不发财,那就没天理了!”
“老板仁义啊!”
……
发钱谁不高兴啊?
众工人一阵欢腾,领了奖金,欢欢喜喜的回家去了。
田豫也很高兴。
他心中暗想:人这一辈子,不就是那么回事吗?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要那么高的地位干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还是好好享受生活,才是正经。
如今天下太平,有酒吃,有肉喝,老婆孩子热炕头,母亲的身体也不错。
自己尽可以享天伦之乐。
非但如此,自己开了这个成衣坊,还带领几十名工人,都能尽享天伦之乐。
这么美好的日子,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等工人们走后,他关了工坊门,慢悠悠地往回走。一路之上,买了一斤熟牛肉,半只鸡,还有一瓶洛阳老白干,打算晚上好好地喝上几杯。
嗯,一个人喝酒太寡淡了,老婆孙氏也不爱喝酒,还是再找两个朋友一起喝吧。
今天晚上,大家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谈天说地,谈古论今,岂不美哉?
对!
就这么办了!
我再买上一只烤鸭和半个肘子,再买上两瓶葡萄酒,就找老曹和老李喝,这俩朋友学问渊博有趣得很呢!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
田豫买完了酒菜,一边低声唱着小曲,一边往回走。
“父亲大人!父亲大人,咱们今晚吃什么啊?”
田豫刚进门,儿子田彭祖就迎了上来。大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盯着他手中提着的吃食。
“小馋猫!都十岁了,入了国家的学校了,还总惦记着吃食?”田豫笑骂道,道:“你就不能有点出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啊……”
话说到这,田豫忽然一滞。
是啊,自己十岁时,在干什么呢?
父亲被苛捐杂税催逼,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只留下自己和母亲孤儿寡母度日。
自己年仅十岁,却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就是个小大人,比今天的儿子不知成熟多少倍。
但是,这是什么好事儿吗?
十岁的孩童,无忧无虑,只盼着吃食和玩耍,才是最为美好的时代啊!
“好了,吃你的去吧!”田豫忽然改口,笑眯眯地将手中提着的酒肉,交给自己的儿子,道:“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吃完了爹还给你买。对了,你娘和你奶奶都在屋里呢?”
“在,都在呢。”
“那好,我去看看她们。”
吱扭扭——
门开了……
一个六旬左右头发花白的老妇,和一个三十来岁容貌姣好的妇人,映入了田豫的眼帘。
那是他的母亲,他的妻子。
再加上儿子田彭祖,就是他的一切。
“儿子见过母亲。”田豫微微躬身,给母亲请安。
谁料,迎接他的不是母亲充满慈爱的回答,而是一声痛骂。
“畜生!你还有脸回来!”
“怎……怎么了?”田豫满脸迷惑之色,道:“母亲大人,儿子今天什么都没干啊?做错什么了?”
“哼,正是因为你什么都没干,才禽兽不如!”母亲将一张报纸拿出,道:“你……看看这个吧!”
“这是……”田豫将那报纸拿起来,仔细观瞧。
一见之下,就目瞪口呆:“贵霜刺客,行刺吾皇?这……这怎么可能?真是……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
第464章 有国才有家,去教夫婿觅封侯
母亲冷哼一声,道:“你也知道,贵霜可恶啊!所以,吾儿田豫,你当如何?”
“我?如何?”
“对,就是吾儿,你应当为我大汉做些什么。”母亲道:“不是母亲不讲道理,而是,我深知吾儿的本事。你……你就安心打理一间制衣坊,任由你的一身本事空掷么?
你就不想,为我大汉建功立业吗?你就真不想,为我大汉灭掉贵霜,以儆效尤?”
“儿子这身本事算什么?”
对于刘偃遇刺,田豫当然非常愤怒。
他比所有百姓都明白,刘偃对于大汉意味着什么。对于天下苍生,意味着什么,
但是,说到让他离开老婆孩子热炕头,为国效力,他就有些犹豫不决了。
田豫想了一下,道:“娘,您是不知道。陛下麾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多孩儿一个不多,少孩儿一个不少啊!”
“吾儿糊涂啊!”母亲道:“的确,我大汉地大物博,人杰众多。但是,若是所有人杰,都如你田豫这么自私,陛下又哪里来得猛将如云,谋士如何?
还有最关键的,如今,大汉刚刚兴大兵,战败四国百万联军之后不久。
你想想,多少英杰,需要休养?多少物资,需要补充?
若无生力之军的加入,我大汉怎么可能以雷霆万钧之力,覆灭贵霜。如何让天下人知道,行刺我大汉皇帝,与找死无异!”
“可……可是……”田豫求救的目光,向妻子看去,道:“莲儿,你怎么看?你不是一直跟我说,不盼着什么大富大贵,只盼着一家人平平安安吗?”
妻子微微摇头,道:“母亲有命,我这做媳妇的哪敢违抗?再说了,我也希望,夫君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为我大汉灭贵霜,以儆天下诸国效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我本来就是男人好不好?”田豫哭笑不得地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改了主意?”
“夫君可曾记得,那首《闺怨》?”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此诗相传是陛下,模仿女子的口吻做做。莲儿,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首诗了。”
妻子微微点头,道:“不错,正是如此。陛下之才情,真是天下无双。一首《闺怨》,将妻子的心思描写得惟妙惟肖。
但是,听闻陛下遇刺的消息后,我又改了主意。如今,妾身将陛下的《闺怨》略改,借花献佛,献给夫君。”
“你说。”
妻子温柔似水,盯着田豫的眼睛,开口吟诵道:“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闻胡虏犯吾国,去教夫婿觅封侯!夫君,妾身现在,不但知愁,更知天下大义所在。
有国才有家,国泰方能民安!夫君既然有天大的本事,就请不要管妾身和母亲,且去万里之外觅个……封侯!”
“有国才有家,去教夫婿觅封侯么?哈哈!好啊!好!莲儿说得好!”
田豫仔细打量了妻子和母亲几眼,微微点头,道:“没想到,我田豫自诩文武双全,乃是当世少有的英杰。今日,却被自己的妻子和母亲,比了下去。
是啊!有国才有家,当此贵霜冒天下之大不韪,行刺我大汉圣君之日,任何一个华夏人都应有灭此朝食之志!我……我明日就去县衙,报名从军。”
“明日晚了。”母亲微微摇头,道:“恐怕今日,县衙就被踩破了门槛。”
“那我吃了饭就去?”
“吃了饭也晚了!”妻子推了田豫就走,道:“去报名,又不是马上就能从军,夫君这就走。”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果真……一去不回?”
“那就一去不回!”妻子坚定地道:“我会为你奉养老母,为你养大孩童,为你守贞终生。如违此誓,天诛地灭!”
“好!我就走!”田豫转身出门,大步向县衙方向行去,一边走着,一边低声吟诵着:“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闻胡虏犯吾国,去教夫婿觅封侯……吾有妻子如此深明大义,夫复何求?”
……
与此同时,庐江省,安丰县。
县衙外,二十里,一间凉亭内。
十几名少年,摆好了酒菜,正在高谈阔论。
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他身形高大魁梧,满脸的精明干练之色。
往那群少年里一坐,就给人以鹤立鸡群之感。
其人名叫丁奉。
此人虽然在后世名声不彰,但历史上却相当不凡。只说一件事,就足以证明丁奉的牛逼之处了——
吴大帝孙权病逝,他的儿子孙亮继承帝位后,丁奉被升为冠军将军,封都亭侯!
瞧见没有?
冠军将军!
冠军者,勇冠三军者也!
这个将军的名号,能随便给人吗?就算这个名号是随便封的,若无勇冠三军之能力,又有谁敢接受?那不成了众矢之的了吗?
事实上,丁奉在历史上的作为,也绝对对得起「冠军将军」的名号。
在历史记载中,丁奉年少时骁勇善战,先后从属于甘宁、陆逊、潘璋麾下,官至偏将军。
在东兴之战中,丁奉雪中奋短兵大破魏军前屯,迁灭寇将军,不仅闻名天下,而且此事千古流芳。
吴景帝孙休在位时,丁奉计除权臣孙亮,替孙休夺回皇权,官拜大将军、都护,开始掌握吴国军政大权,不知为吴国解决了多少次倾国之危。
这么说吧,丁奉一生统兵为吴国效力,从曹操时代交战到司马炎时代,侍奉了孙权、孙亮、孙休、孙皓四位吴国君主,见证了三国兴衰存亡,堪称吴国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
到了三国末期,蜀汉靠姜维支撑残局,吴国靠的就是老丁奉!
当然了,现在,刘偃改变了历史,丁奉的人生,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丁大哥,你那么好的武艺,为什么不从军立功,搏个封妻荫子?而是弃武从文,要考状元呢?”一个少年,好奇地问道。
第465章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立军功,做大将,有什么好的?”丁奉不以为然地道:“我来问你们,我大汉有如此风光,靠的是什么?”
“当然是陛下!”
“废话,谁都知道,靠的是陛下。我是问你们,陛下是靠了什么,才将我大汉发展到如此地步?”
“那……那是……陛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丁奉摇头道:“非也!非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虽然很厉害,但绝不可能让我大汉如此风光。
比如,在前汉武帝的时候,有卫青、霍去病这等名将对匈奴追亡逐北,我大汉百姓的生活如何呢?”
“呃……武帝末年,天下户口减半,民怨沸腾。太子谋反,长安百姓助的是太子,而不是朝廷……大汉已到了危急存亡之秋。”
上一篇:大唐:开局娶了长乐公主
下一篇:大唐:开局融合三倍吕布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