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尘埃
他更不可能英年早逝,因为刘偃有九转寿元丹!
“郭嘉。”刘偃吩咐道:“朕命你出使鲜卑,将朕刚才的话,传给鲜卑大人。要鲜卑大人派出使者,观朕灭高句丽之战!”
“遵旨!”
紧接着,刘偃又命令道:“陈琳!”
“微臣在!”
陈琳在后世名声不彰。
但是,他乃建安七子之一,文学之能相当不凡。官渡之战时,陈琳写了一个《为袁绍檄豫州文》,痛斥曹操。
据说,曹操当时正苦于头风之症,卧床不起。但是,看了陈琳的檄文之后,曹操直接惊出一身冷汗,连头都不疼了。
甚至于,曹操在击败袁绍,俘陈琳后。只因陈琳之才,不但不忍杀害,反而给了他高官厚禄。
非但如此,即便到了千年之后,陈琳这篇檄文也广为人知。不知多少人,能够朗朗上口。
今天,刘偃将陈琳叫出来,也是让陈琳写一份檄文。
这檄文,给的就不是羌、乌桓、匈奴和鲜卑了,而是华夏各州郡的百姓。
刘偃要陈琳告诉天下百姓:但凡有自觉武艺高强,却无报国之门者,可速速前来投军!
陈琳才高八斗,功夫不大,就刷刷点点,将那份檄文写完。
“高句丽者,扶余别种,塞外蛮夷也……今日,吾皇大起天兵,豪杰景从,必将毁其社稷,灭其国祚。使天下人咸知,犯我者秦汉之国,必灭其国也!”
一道檄文念诵完毕,刘偃笑吟吟地向渊墨查看来,道:“高句丽使者,你以为如何?”
“我……我……”
事到如今,渊墨查再硬的嘴,也硬不起来了。他两股战战,嘴唇嗫喏,面色苍白如雪!
因为,渊墨查已经明白,真的!
一切都是真的!
刘偃出动四位使者,要求羌、匈奴、鲜卑、乌桓派人前往高句丽观战。
刘偃发出檄文,让天下有志之士参军助战。
这么大的阵势,只为了吓唬自己?
不可能!
绝不可能啊!
很显然,刘偃这是要将高句丽公开处于极刑!
刘偃是要让天下人知道,秦汉是一个比前汉和后汉,要凶狠地多的国度!
难道,刘偃说得都是真的,他一统天下,实力丝毫未损。经过五年的休养生息,实力更是再上一层楼?
难道,高句丽真的错估了形势,给自己惹来了一场滔天大祸?
刘偃啊,刘偃,你登基以后,五年来对各路诸侯分毫未动,这不是坑人吗?
早知如此,我们高句丽吓死,也不敢对辽东郡动手啊?
早知如此,我吓死,也不敢刚才对你无礼啊!
当然了,渊墨查现在再后悔也晚了。
“吾皇有旨,斩高句丽使者,祭我大汉军旗!”
唰!
寒光一闪!
噗!
渊墨查大好的头颅,冲天而起。颈子中的鲜血,直向上空的大汉旗帜洒落!
眨眼间,大汉火红的旗帜更加鲜艳,更加……嗜血!
“好!杀得好!”
“我大汉威武!”
“灭高句丽!灭其国祚,毁其社稷啊!”
“犯我秦汉者,必灭其国!”
……
大汉军士们眼见高句丽使者被诛,发出了阵阵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中,士气高昂之极。
随后,王允、荀彧、荀攸、郭嘉,带着刘偃的旨意,翻身上马,前往四夷!
随后,刘偃率五万大军,一人三马,出洛阳,直向辽东方向而来!
……
大军行进的速度,当然是快不了。一路之上,不断有看到檄文的英雄豪杰前来投军。
其他人也就罢了,刘偃最高兴的是,得到了两员一流猛将。
第一位,许褚许仲康。
许褚可相当不简单!
在历史记载中,许褚年轻的时候,和数千户乡邻一起,共同抵御贼寇。有一次,他们因为缺粮,不得不与贼寇用牛交换粮食。
结果,牛到了贼寇的手中后,又自己跑了回来。于是乎,许褚使出惊天之力,单手倒拖牛尾走了百步,把牛捉了回来。
贼寇见状大惊,牛都不敢要,落荒而逃。
后世之人形容一个人的力气特别大,说此人能「倒曳牛回」,就是来自许褚这个典故!
后来,许褚就主动投军,追随曹操了。典韦战死,许褚替代典韦,成为了曹操的侍卫统领。
官渡之战时,所有欲谋害曹操的刺客,全部 被许褚带人杀掉。
许褚漯衣斗马超的典故,就是流传千古!
现在,刘偃改变了历史。在乡间务农的许褚,看到檄文之后,主动投军。他要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博个功名富贵,封妻荫子!
刘偃得到的第二员大将,虽然比许褚稍微差一点,也相当不简单——东莱太史慈。
太史慈弓马熟练,箭法精良,也是一流大将。
在历史记载中,太史慈为报孔融的大恩,单骑突围向刘备求援。离开孔融后,太史慈投奔了扬州刺史刘繇。
刘繇被孙策打败后,太史慈又称为孙策的大将,助孙策扫荡江东,立下无数战功,名留青史。
刘偃改变历史后,太史慈直到现在,还是刘繇的部下。
不过,看到刘偃的檄文后,他就再也待不住了。给刘繇留下一封书信,不辞而别,前来投奔刘偃。
事实上,除了无数英雄豪杰来投之外,刘偃还有个意外之喜。
这一日,刘偃的大军,到了冀州无极县。
刚刚扎下营寨不久,就来了三位不速之客。
两个是男的,大礼参拜道:“微臣糜竺、糜芳,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万岁!”
另外一个是一名妙龄少女:“民女糜贞,见过陛下!”
“糜贞?”刘偃缓缓向这少女看来,轻叹一声,道:“好一个……绝色佳人!”
第263章 朕要给糜家,一场大富贵
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清纯淡雅,娇俏可爱,宛若一朵含苞待放的茉莉。
最吸引人的,是她那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比珍珠都要闪亮。
即便刘偃见惯绝色,也不得不为她的美丽而赞叹!
她就是糜贞。
在历史上有着「美如珍珠」之称的美人。
在历史记载中,糜贞被他的哥哥糜竺,以奴仆两千金银无数为陪嫁,嫁给了刘备。
成亲三年后,糜贞为救阿斗,死于乱军之中。
不过,刘偃改变了历史。如今的刘备,只是刘偃手下的一员大将而已。
糜竺没有将糜贞献给刘备,她更不会死于乱军之中。
现在,她就在刘偃的面前,被刘偃赞为绝色佳人。
“陛下也真是英俊啊!”
糜贞家资豪富,自然也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她自然明白,这种情况下,自己应该回答“陛下谬赞了,奴惭不敢当。”
但是,还是那句话,四千点帝者之气,再加上三倍人体极限的魅力,能令任何女子都难以抗拒。
得刘偃一句「绝色佳人」一赞,糜贞直甜蜜得脑袋嗡嗡作响,手足无措,竟鬼使神差地回了这么一句。
对皇帝这么说话,当然是非常不妥的。
糜竺赶紧喝道:“贞儿,不得无礼!”
然后,赶紧和糜芳一起,躬身下拜,道:“舍妹年幼无知,还请陛下见谅。”
“无妨,无妨。”刘偃摆了摆手,道:“令妹天真烂漫,何罪之有?诶,对了,你们兄弟二人和令妹一起来见朕,到底所为何事呢?”
糜竺和糜芳对视一眼,正色道:“陛下膝下有十三公主,而无一皇子侍候,天下人深以为忧,微臣二人也是如此。
舍妹薄有姿容,如果陛下不嫌弃的话,可充宫闱。若舍妹能为陛下诞下一男半女,就真是我们糜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哦?是吗?”
刘偃仔细打量了这兄弟二人几眼,道:“你们这话,朕相信有几分是真的。不过……你们带着妹妹,从徐州不远千里赶来冀州,终于在无极县等到了朕。就是为了这个?恐怕更多的,是想利用皇亲国戚的身份,乱朕的法度吧?”
“不敢!微臣不……不敢啊!借给微臣一百个胆子,也……也不敢啊……”
刘偃的语调既不高昂,也不严厉,但听在糜氏兄弟的耳中,简直如同一道炸雷相仿!
噗通!
刘偃的话音刚落,糜氏兄弟就干干脆脆地跪倒在刘偃的面前。
他们以头触地,久久不敢抬起。
废话,刘偃是谁?
大汉帝国的皇帝啊!
董卓都被刘偃灭了,十八路诸侯都被刘偃平了,五十万蛮夷被他宰了。
如果刘偃认为糜家有意乱法。他摁死糜家,还不跟捻死一只蚂蚁差不多?
“是不敢?还是不想?”刘偃的语调仍然没有任何变化,淡淡地道:“朕其实挺理解你们糜家的。你们糜家的佃户,奴仆,门客,加在一起,人数过了一万了吧?
家中的田地,也达到了二十万亩。如今,朕一道旨意,家中二十万亩的土地被赎买了。
原本糜家的奴仆、佃户,都跟你们糜家无关了。眼看着偌大的糜家,就此衰败下去,你们真咽得下这口气?”
“咽的下,绝对咽的下啊……”
“我们糜家世代经商,其实不缺那点土地。”
“天地良心,均田制利国利民,我们兄弟绝无半句怨言啊!”
“对,绝无半点怨言!莫说陛下要赎买土地了,就是让我们糜家把土地白白交出来,我们也绝无二话啊!”
……
兄弟二人听了刘偃的诛心之言,吓得面色惨白,把头磕得如同鸡喯碎米。
就连糜贞也受这气氛沾染,跪了下来,道:“奴的兄长,对陛下的新政没有半分不满。请陛下,千万不要误会啊!”
“误会?行,贞儿你说误会就误会吧,朕给你这个面子。”刘偃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道:“都起来吧!真是的,朕本来想看在贞儿的面子上,给你们糜家一场大富贵的。但是,既然你们兄弟都不说实话,那就算了吧。”
“不是……”
噗通!
糜竺和糜芳刚刚站起来,又痛痛快快得跪了,道:“大富贵?陛下这富贵,指的到底是什么啊?”
刘偃笑吟吟地反问,道:“那你们对朕赎买你们的土地,是不是有什么不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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