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能归去
的确很简单,即兴作一首诗就可以了。
在场文人大部分都有这个底蕴,但问题就出在,有的人作出的诗可以成为千古绝句,有的却只是徒增笑柄。
“香已燃起,谁先来!”管家一声吆喝,根本就没有给台下众人任何思考的机会。
众人不由一阵疑惑,这才刚刚开始,莫非就有人准备好了?
答案是肯定的。
“我先来!”人群外,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众人向后望去,只见三张华丽的轿子缓缓落下,接着较帘打开,三个公子爷打扮的人相继走下。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议论声,原来这三位竟然是袁家的三位世子。
老大袁谭、老二袁熙、老三袁尚。
老大袁谭看上去约莫三十岁,老二袁熙二十四五,老三袁尚十六七岁上下,都是年纪轻轻正处于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岁月的爪牙无法蹂躏的年纪。
说话之人正是老大袁谭,他的语气很嚣张,面上的神态显示出此人是一个嚣张跋扈之人。
老二看上去很儒雅,面上带笑,倒有几分如沐春风的味道。
老三脸色很苍白,一看就是纵欲过度。
只需一眼,三人的性格立马跃然脑海。
“既然大公子如此有把握,那就念给大伙听听,好让大家鉴赏鉴赏,如何?”老管家一脸媚笑,见到袁谭就像见到自己亲爹似的。不对,见到亲爹貌似也没这么高兴过。
“哈哈,本少爷正有此意。”袁谭大笑,缓缓走来,拥挤的人群立马分开一条道,就像迎接主人公似的,袁谭对众人的表现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倚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诗是好诗,即便是叶天也不得不为之赞叹。
不过,这么一首写在动荡岁月中的相思乱离之歌被袁谭以如此雄壮的语气念出,实在是太刺耳了!
但是,尽管刺耳,却没有一个人出声反驳说不好。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首妇思夫的古诗,显然不可能是袁谭这样的人能够做出来的。
袁谭念完,哈哈大笑道:“谭不才,让诸位见笑了!”
众人赔笑,阿谀奉承的话一个接着一个传出,虽然有点不喜欢这人嚣张的样子,但身在人家的地盘,他们也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
“抛开其它不谈,就袁公子所做之诗本身来说,的确是一首好诗。”一直保持沉默的女主角此刻终于发话了,甜美柔和的声音缓缓飘荡,就像炎热的夏日里饮了一泓甘泉,让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众人静静听着,像是在欣赏一曲美妙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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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嫉妒
“诗中淳朴清新的民歌风格,内在节奏上重叠反复的形式,同一相思别离用或显、或寓、或直、或曲、或托物比兴的方法层层深入,‘若秀才对朋友说家常话’式单纯优美的语言,正是这首诗具有永恒艺术魅力的所在。而首叙初别之情——次叙路远会难——再叙相思之苦——末以宽慰期待作结。离合奇正,现转换变化之妙。不迫不露、句意平远的艺术风格,恰恰表现出了女儿家思君之切的内心世界……”甄宓说道。
听到心仪女子如此赞赏自己所做的诗,袁谭裂开嘴吧,笑的合不拢嘴,他看向老头,问道:“吴管家,凭借这首诗……我应该能第一个上台吧?”
袁谭对自己很有信心,题目什么的他早就知道了,请了那么多人给自己作诗,不得第一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哈哈,那是当然,我想……应该没有其他人敢说自己所做之诗更胜一筹了吧!”吴管家大笑道。
这还用问么?就算能够做出更好的诗也没人敢第一个上台啊,眼前这位爷可是袁绍的大公子,所为枪打出头鸟,他们怎敢造次。
“那好……既然没人应声,那这第一个上台的人……”
“慢着!”人群后,突然传来一个颇为慵懒的声音。
众人一愣,齐齐回头,却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公子哥儿。
“这下有好戏看了。”不少人心中想到。
敢当着这么多人博袁家大公子的面子,估计要倒霉了。
来人正是叶天,他来冀州的目的就是为了甄宓,此刻已经不必再装低调了,就连面貌都变回了原样,这个时代不比前世有电视,有电脑,有报纸,叶天这超级大明星虽然名满华夏,人们不过知道他的名字还有越传越神越传越玄乎的关于他的传说,至于容貌,除非见过他,否则哪儿有人知道。
袁绍见过他,这袁家三公子当然也认得叶天,他们老父亲书房里面就挂着叶天的画像,基本每天都能见着面。
所以叶天一出现,三人脸上的表情就变了。
居然是他!父亲说的没错,他真的会来,他就不怕被大军围困于此么?
“这位公子,不知如何称呼?”老管家见局势有点儿脱轨,忙不迭出声相问。
“这个您老就不用管了,如果我想告诉您,您就算不听我也会让您记忆尤深的。”叶天瞥了袁家三位公子一眼,缓步前行,人群再次分开一条通道,他一边走一边说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这人有个毛病,一向不愿意屈居人下,虽然只是个擂台,但这第一……还是由我来拿吧。”
“这个……那就请公子吟出所做之诗吧。”老管家有些尴尬,一边是袁家公子,一边又这么多人看着,他总不能换了规矩吧。
叶天笑笑,折扇一摇,说道:“好啊,既然大家想听,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他仰望星空,故作深沉,酝酿了一会,眼中柔情似水,仿佛那看的不是星空,而是自己的爱人,“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望眼欲穿,一年一度,暗渡迢迢银河,迢迢的不仅是银河的宽阔无边,而是别离一年的相思,如银河水之绵绵无边。
何必感伤别离的愁绪,何必在乎非得朝共暮处的长相厮守,只要两情心心相印,天长地久。这样的爱情才是人间至情、至爱,更为感天动地。
独具丰采的构思,别出心裁的意境,给人以旷达高亢的心灵启迪和回味绵长的情感回荡。
美妙的佳句,再加上叶天情意绵绵的嗓音,使得这首词越读越有味,虽然和现有诗词风格不同,但却朗朗上口,别出心裁。
不得不说,这首词很美,就像一首歌儿一般,叶天吟完,众人久久不语,默默念叨这首独具匠心的词,一时间难以割舍。
新鲜的事物总是具有特别的魅力,不然为什么叶天所生活的社会一个劲儿地强调创新呢,它能吸人眼球,开阔视野,带给人不一样的感受。
“字眼传神,立意不凡,虚实相间,叙议结合,情景交融,虽然体裁别样,但不失为一曲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甄宓的评价很高,但相比于这首词的美妙,她更在意的是这首词的风格,若不出意料,眼前这名男子定能成为一代宗师,开词风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