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吞天武神 第53章

作者:若能归去

更何况,曹操因贪恋邹氏的美色而兵败,也完全符合“红颜祸水”的传统说法。

在宛城这一战里,作为失败方的曹军,有典韦震撼人心的壮烈、曹昂舍身救父的牺牲,这些完全掩盖了邹氏香消玉殒的悲戚。甚至,他们的忠勇反衬得她更像一个祸国殃民的妖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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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邹氏

于是乎,在传统戏剧《战宛城》中,邹氏被塑造成一个荡妇,浓妆艳抹,对曹操妩媚逢迎。当张绣兵马已经打进中军时,她还在床上招呼曹操,不要去管外面的闲事,快活几时算几时。

在京剧中,曹操一路败逃时,原本还想带着邹氏一起,却被铁面无私的大将许褚严词拒绝:军中不许带女人!

邹氏被抛在路旁。随后,张绣拍马杀到,挺枪便刺。邹氏惊呼:张绣你莫非疯了,连我都要杀?

只见张绣怒目圆睁,牙关紧咬:婶娘,你坏我张家门风,留你不得!

端的是义正词严,铿锵有力。

于是手起枪落,娇躯仆地。邹氏在戏曲中的下场,比小说里死于乱军之中的含糊,更添了三分惩戒的味道。

然而,寡妇再嫁,确实天经地义;婶娘婚事,侄儿何从干涉?邹氏的委身曹操,或者是弱女子面临权势压迫的屈从,又或者,就算心甘情愿,何尝不是在寂寞的寡居生活里追求属于自己的感情?她到底伤害了谁、侮辱了谁,以至于要遭到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惩戒?

张绣这一枪饱含愤怒,我看他恼恨的,其实更多的是自家实力不济,被迫投降曹操,因此蒙受了种种屈辱。这会好容易抓住个机会反攻倒算,却又被曹操乱军中跑掉,想来等曹操卷土重来,今后少不得还要看人脸色,所以才这般歇斯底里。

所谓婶娘被霸占,坏张家门风云云,不过是发泄的托辞而已。邹氏与曹操的恋情,在这里被张绣当做曹操欺人太甚的集中表现,虽然根子其实是在双方实力地位的差距。于是,张绣在这一刻,也就把邹氏当做了这种耻辱来加以消灭。虽然邹氏的消灭丝毫不能对他以后的局面有所帮助,但这一刻的恶气总算是找到了替罪羔羊。

男人把火气撒到女人身上,也是传统的风俗。

千百年来,邹氏作为一个不入流的祸水,在民间艺人的口中和文学家的笔下,遭受着批判与侮辱。这是她的不幸,其实也是中国女性不幸的缩影。

张纪中版的央视《三国演义》,虽然为人诟病处甚多,但在一些情节改编上却也不无亮点。战宛城一节,便是典型例子。

在这一节中,邹氏一反过去的放浪淫荡形象,被塑造为一位饱尝命运颠沛,历经沧桑的薄命女子。她与曹操的感情,毫无攀附权贵之意,而是纯粹的美人爱英雄的路子。

甚至,她也明知在这烽火连天的时代,良宵自难久长,但又未尝介怀。

一夕共度,求的是心心相印的默契。能与君相伴片刻,也足以慰藉短暂的余生。

于是在剧中,浑身素白的邹氏,端坐中军帐里抚琴低吟,脸上并无轻浮与妖艳,而纯是恬静与宁和。枭雄曹操击节相和,歌声悠婉,使杀伐无数的枭雄也为之动容。此刻,曹操脸上看不到猥亵与贪婪,而多了几分欣赏与赞许。

当帐外杀声四起,乱箭纷纷射入之际,邹氏依然从容端坐,继续她未尽的歌声与琴声,丝毫无视逼近的战火。而曹操在部将的苦苦相劝下,恋恋不舍,踌躇良久,终于咬牙出帐奔逃。

这一刻,曹操与邹氏的露水情感,不再如传统作品中那段狼狈和猥琐,而是在死亡的笼罩下、在战火的摧折中,焕发出惊艳绝伦的一瞬。

甚至,编导还为邹氏专门做了一首古风情调的《淯水吟》,使得邹氏与曹操、周瑜、赵云、吕布等人一样,成为有歌相伴的角色。

我本飘零人,薄命历苦辛。离乱得遇君,感君萍水恩。君爱一时欢,烽烟作良辰。含泪为君寿,酒痕掩征尘。灯昏昏,帐深深,浅浅斟,低低吟。一霎欢欣,一霎温馨,谁解琴中意,谁怜歌中人。

妾为失意女,君是得意臣。君志在四海,妾敢望永亲?薄酒岂真醉,君心非我心。今宵共娱悦,明朝隔远津。天下正扰攘,四野多逃奔。须臾刀兵起,君恩何处寻。生死在一瞬,荣耀等浮云。当君凯旋归,能忆樽前人?灯昏昏,帐深深,君忘情,妾伤神。一霎欢欣,一霎温馨,明日淯水头,遗韵埋香魂。

正如歌词所言,君志在四海,妾敢望永亲?曹操终究是要图谋天下的人。他与张绣的交道,纵然掺杂了私人的情感与恩怨,终究还是离不开政治军事的斗争与联合。两年后,张绣在贾诩的劝说下,再次归降曹操,两人结成儿女亲家。

过去的梁子自然烟消云散。曹操表现出一代枭雄的胸襟气度,对于爱将典韦、长子曹昂、侄儿曹安民的死,提都不提,更别说那个早已淡化的邹氏了。

建安四年(公元199年),袁绍和曹操决战在即。袁绍派人联络张绣夹攻曹操,谋士贾诩却劝张绣投奔曹操。他说:虽然现在袁强曹弱,我们又先与曹为仇,但正因为如此,我们应该投奔曹操。首先,曹操奉天子以令天下;其次,袁绍强,我们投过去也不受重视,曹操弱,我们过去他们会很欢迎;其三,曹操有霸王之志,不会去计较私怨,他正想通过与我们结盟,来向天下显示他的心胸多么宽广。于是在十一月,张绣率众投降曹操。曹操果然握着张绣的手与他欢宴,还让儿子曹均娶了张绣的女儿。

然而,在邹氏而言,她应该是无怨无悔的。至少在那短暂的夜晚,她用生命为代价,给自己谱写了一曲并不圆满,但却足够美丽的挽歌。

宛城,城主府,一间灯火通明的闺房中,红色的香榻上,一名身着红装的女子披着红盖头,静静坐在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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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79章望门寡

散开的秀发,一幅画,一簇花,旁边小轩窗下,明亮地板上横七竖八,是谁的衣服鞋袜。

愿做一只飞蛾,只因你是燃烧的烛火。

邹韵没想到叶天会在此刻醒来,略微一想便明白过来,这人刚才肯定在装睡,水波泛滥的美眸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脸蛋儿紧紧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一边用小手在他胸肌上玩命地划着圈圈,一边小声嘟嚷道:“坏蛋!”

昨晚之前,邹韵对于叶天还相当陌生,可一夜春宵之后,她心中剩下的满是他的影子,浓浓的依恋不言而喻。

这就是女人,她们对于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往往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水乳交融之后,即便没有感情也会生出些许眷恋。

第一个男人?

没错,叶天就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叶天在邹韵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呵呵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莫非你不喜欢?”

邹韵仰起脑袋娇嗔道:“喜欢,相公长得这么好看,让人家都有点自惭形秽了,不喜欢才怪。”

这算是夸奖人么?

直到现在,叶天突然觉得,自己爹娘其实还给自己留了一点东西,起码一张披星戴月的脸蛋没让自己失望,看来那对不负责任的爹妈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对了,有件事想问问你……”叶天眼珠子一转,掀开薄被,让两人彻底变成真理,真理都是赤裸裸的。

“什么事?”邹韵白了叶天一眼道。

叶天深嗅了一口浓香,然后给她泼了一盆冷水:“你不是张济的妻子张绣的婶婶么,怎么可能还会是……清白之身!”

一边说着,叶天还用眼神指了指床单上的那朵美丽的梅花。

没错,邹韵确实还是个雏儿,就在昨晚,自己夺得了她的红丸。

陡然听到这个问题,邹韵俏脸瞬间煞白,双手一软,立时扑倒在叶天身上。

“你你怎么知道的?”邹韵不得不紧张害怕,她本是一个寡妇,如今却嫁给了堂堂一个州牧,身份差别实在是太大了。

叶天叹了口气,紧了紧怀中的可人儿,柔声安慰道:“别担心,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份了,你现在已经成为了我的女人,我不管你过去的身份是什么,从昨天拜过天地之后,你就成为了我的妻子,所以,作为你的男人,保护你是我职责,我和其他男人不一样,不会因为你是寡妇就看你不起,在我眼中,你和我的其她女人一样,地位都是平等的。”

“听说过望门寡么?”邹韵深吸了一口气,既然叶天已经知道了,她也没有必要隐瞒了。

叶天点头,他的确听说过。

所谓望门寡,是指女方刚进门丈夫就死了,一般都会被冠以灾星的称号,社会地位极低。

“或许是我命不好吧,嫁入张家还没见着夫君就成了寡妇,独守空闺十几年,每天足不出户,贱妾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过来了,本以为自己这一生会就此了结,却没想到会被秀儿逼迫嫁与相公,哎,命运总是让人琢磨不透,也不知幸与不幸,如今成了相公的女人,妾身已别所求,只希望能伴随相公一生一世,平平安安了此残生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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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袁家反目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过往,不管过程如何,邹韵的结局是好的,她遇到了叶天,这个男人是不会让她继续孤单下去的。

“呵呵,娘子放心,相公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美女本来就是拿来爱的,我叶天绝不容忍美好的事物遭受荼毒,以后娘子就安安心心地做你的州牧夫人吧,说不定以后还能当娘娘呢,哈哈……”叶天很高兴,这熟女风情比之蔡琰那小丫头实在是大不相同,那股新鲜劲儿让他都不想下床了。

难怪有人说温柔窝英雄冢,真TMD对的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