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第96章

作者:黑男爵

二十名准新郎被大家簇拥了出来,这些人中只有几个是校尉军官,更多的是在沙场上立过功勋的人,火头兵胖刘赫然站在其中,因为打理后勤有功,萧逸特许他参加这次抽签,没想到这个幸运的家伙竟然真的抱得美人归了;这时候胖刘的一张肥脸已经笑的都看不到眼睛了,浑身的肥肉都在乱颤,只会在那不停的说着:感谢老天爷,感谢大伙,感谢统领大人!……

“呵呵!幸运的家伙们,都回去好好准备一下,今天晚上,本统领亲自给你们主婚,惟愿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先用手安抚了一下沸腾的人群,而后萧逸大声宣布起来,打铁趁热,结婚趁早,军人没有什么顾忌,今天就是黄道吉日!

“诺!……呜!……统领大人万胜!万胜!”大帐内外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169.第169章 草原围猎

九月的大草原上,草叶已经开始微微的发黄,此时正是鸟兽肥硕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打猎的季节,因为秋天本来就是万物杀伐的时候,春生秋伐,这就是天地自然的规律。

处理完内部的事情后,萧逸利用外界的自然环境,在玄甲军中下达了草原围猎的命令,围猎不但可以为雁门的驻军提供充足的肉食,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练兵方法,其实围猎和打仗一样,讲究的就是一个反应迅速,配合有度,是和平时期保持一支军队战斗力的最好方法,萧逸一直认为,一支能围猎的部队,就同样能在战场上猎杀敌人!

此次围猎,在萧逸的命令下,三千玄甲军倾巢而出,在指定的地点依次列队完毕,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虽然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围猎,但那种冲天的杀气已经惊得草原上的动物们四散奔逃了,比起人类,动物对危险的预知能力无疑要强得多!

军阵之前,萧逸一身轻便的双层皮甲,手执‘绝影宝雕弓’,正在大声的发布围猎的命令:“此次围猎范围以雁门关为起点,向北绵延三百里,每一百骑为一队,由一名校尉统帅,大牛率领十队人马为左翼,马六率领十队人马为右翼,本统领亲率其余人马居中策应,一切指挥以中军号角为令;此次围猎,期限为三天,任何人除了随身的一小包食盐外,不准携带任何食物,全部以猎物为食,以河水为饮,围猎完成后再按各队功绩评优胜。”

“诺!紧遵统领大人号令!”三千人马,一个声音,回应着萧逸的军令。

“好!出发!”随着萧逸一声令下,中军大旗前倾,全军将士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茫茫大草原深处进发,在哪里他们要完成脱胎换骨的变化。

萧逸这次围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锻炼将士们在野外的生存能力,中原王朝对战塞北的草原民族为什么屡屡吃亏,就是因为汉人军队对后勤的依赖性实在是太强了,尤其是军粮,一旦后方无法给前线的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支援,那么不用打,汉人的军队自己就饿垮了。

而匈奴在野外的生存能力就很强,匈奴大军征战,从来不用携带多少粮草,这茫茫的大草原就是他们天然的粮库,匈奴人有一句谚语:在草原母亲的怀抱里,只要有一张弓,一支箭,就饿不死真正的匈奴人!

这句话很说明当下的问题,而汉人军队在这方面就完全处于劣势了。

以现在的交通工具和运输水平,从中原内地向塞外草原运输军粮,成本实在是太高了,高到一个强盛的帝国都难以支撑的地步;当初汉武帝发动驱逐匈奴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军团,共计十万精锐骑兵,而为了给他们运输给养,整个大汉王朝投入了战马十八万匹,牛十万头,另有步卒五十万,全靠肩挑人扛的才勉强保证了前线的消耗,数千里的运输线,损耗在途中的粮草是一个天文数字,而最后到达前线的呢?百不存一呀!

最后的结果就是,匈奴人被打败了,汉王朝也被消耗垮了,两败俱伤啊!

萧逸现在要做的就是让玄甲军的将士们能够尽量的自给自足,彻底摆脱对后方的依赖,其实在这茫茫草原上到处都是食物,只是看你能不能找得到,找到以后又能不能吃到嘴里,或者说是敢不敢吃到嘴里了,萧逸可是清楚地记得,后世的那些特种兵们,可是能吞噬一切生物的,蛇、蚯蚓、蚂蚱、蝙蝠、各种虫子……,凡是能提供人体所需能量的东西,都在他们的食谱上,既然后世的子孙们可以做到,那么作为两千年前的祖先,起码应该给他们开一个好头吧!

大队人马不断的向两翼散开,扩大自己的围猎范围,士兵们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用力敲打手中的兵刃,以惊起那些藏在深草中的猎物,过了半个多时辰,一个身上披挂着伪装网的侦察游骑兵急速而来,看他身上占满的尘土和草叶,想来应该是在某个地方埋伏造成的。

“启禀统领大人,在左翼三十里处发现一个野羊群,约有百余只,另外,在正前方五十里处的一条小河旁还发现了野马的踪迹,看蹄印的数量,也有数十匹之多!”来到近前,游骑兵迅速汇报上自己侦察来的情况。

“刷!”萧逸迅速打开了一张画在羊皮上的军用地图,这是在围猎之前,他派出大量的游骑兵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才汇集好的,上面几乎标注了雁门关以北三百里范围内的所有地形地貌,连一条小溪,一个山包都没有遗漏,可以说,一图在手,方圆三百里的江山就尽入萧逸心中。

“左翼的羊群地处一块开阔地,四周都可以逃窜,一时半会不好围猎,让左翼的牛校尉放慢速度,暂时不要惊动它们;再命令马校尉所部,分出至少一半的兵力全速向前摸索,发现野马群的踪迹后,立刻向中央位置压过来,其余各部跟进,队与队之间不得留有缝隙,谁要是放跑了猎物,军法无情!”略加思索,萧逸立刻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诺!”游骑兵立刻打马而去,同时中军大旗摇动,各部立刻加快了推进的速度。

可惜,围猎就像是打仗一样,总是有数不清的突发事情出现,正当大军按照萧逸的指挥步步合围的时候,一名游骑兵再次传来了新的情况!

“回禀统领大人,野马群在河边饮水时,突然遭到狼群的伏击,现场一片混乱,受惊的马群突然向东逃窜,狼群紧随其后,已经越过小河,逼近我军右翼了!”

“来的好!这样才有点意思!”突发情况让萧逸的精神为之一振,越是复杂的围猎,越能锻炼军队的协作能力,同样对自己的指挥水平也是一种考验,“传令右翼的马六,立刻收缩队伍,务必要把逃窜的野马群给我堵住,亲兵营随我立刻出击,目标,狼群!”

一声呼号,萧逸带着手下的数百精锐亲兵脱离大队,直接向着猎物扑了过去,萧逸的亲兵都是玄甲军中的佼佼者,个个骑射过人,骁勇善战,既是全军的精锐所在,也是应付突发事件的杀手锏,现在萧逸毫不犹豫的把这只杀手锏放了出去。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不要以为杀手锏必须要等到最后、最关键的时候才能用出去,那是错误的军事判断,只要能打败敌人,哪怕你刚一见面就用出杀手锏也行,至少还能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呢!

野马的嘶鸣声,狼群的嚎叫声,骑手们射出箭簇的破空声,立刻响彻了这片大草原,随着几方力量的角逐,发现情况不妙的野马和狼群,竟然齐心合力的向着玄甲军右翼包围网的薄弱环节冲了过去,动物们也知道,当大家面临同样的强敌时,即使是生死对头也可以合作一把,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传我军令,让马六合围野马群,尽量的生擒活捉,亲兵营随我追杀狼群,今天不全歼这些猎物,我绝不收兵!”眼看狼群和野马群先后从自己设计好的包围圈里冲了出去,萧逸顿时大怒,自己手下堂堂三千精锐骑士合围,竟然被一群野兽跑了出去,这要是传扬出去,自己的脸往那放啊!

漫长的追击开始了,猎物们为了生存拼命的奔跑,士兵们为了荣誉舍命的追击,整整一天一夜,无论是追击的还是被追的最后都筋疲力尽了,倒毙的猎物已经出现,掉队的骑手也不在少数,双方都已经到了最后时刻,现在比拼的就是毅力了。

萧逸并不是盲目的追击,而是有策略的控制着节奏,只要猎物们一停下来想要喝水、休息,他立刻就是一阵追杀,就是不让猎物有喘息的机会,尽量的消耗它们的体力,而骑手这边却可以分批、分段的休息,饮水,用车轮战的方式榨干猎物身体里最后的一点体力。

终于,猎物们再也坚持不住了,路上开始出现大量活活累死的野狼,经常是跑着跑着就一头栽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当萧逸最后一箭射死领头逃窜的狼王时,这次围猎终于圆满结束了,整片草原上都响起了将士们的欢呼声,这是他们用汗水争取来的胜利,这是他们的荣耀!

170.第170章 独当一面

茫茫大草原上,牛皮制成的军帐密密麻麻的连成了营盘,熊熊的篝火燃起,玄甲军的将士们正在享受白天围猎的成果,喷香的烤肉,浓香的烈酒,驱散了白日里追逐猎物的疲劳。

白天的围猎中,大牛统帅的左翼各部因为疏忽大意,指挥不当,致使一部分野羊溜出了包围圈,因此被萧逸下令责罚,为大家烤羊肉,看着大牛赤膊着上身,拿着剔骨刀忙碌着剥羊皮的样子,萧逸除了黯然一叹外,心中还若有所思。

今天的围猎虽然获得了成功,同样也暴露出了玄甲军内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指挥上的问题,长久以来,玄甲军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听从萧逸的命令,因为事无巨细,几乎所有的东西萧逸都为他们提前想到了,大家只要按照命令去百分百的执行就可以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萧逸在军中的权威如日中天,一声令下,数千将士遵从无误,指挥起作战来,如臂使指,异常的得心应手!

可这样做的弊端也出现了,那就是全军上下只有萧逸一个人在思考,大家都只知道执行,有萧逸在,还没什么问题,可萧逸一旦脱离了指挥的位置,众将士立刻就会群龙无首,变得不知所措起来,白天的事情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萧逸带领亲兵营脱离中军,全力支援右翼时,左翼的大牛所部就立刻慌乱起来,合围网接连出现漏洞,这才让一些野羊溜了出去。

“军中缺乏能独当一面的将才啊!”看着将士们忙碌的身影,萧逸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再英明的统帅也不可能独自指挥一支庞大的军队,现在玄甲军的规模尚小,所以弊端还没有显露出来,如果有朝一日,他麾下统帅的不再是几千人,而是几万,乃至几十万将士的时候,那该怎么办?就算萧逸把自己累死,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情都扛起来。

乱世中什么最宝贵?人才!

可人才这个东西,天上不掉,地上不长,怎么办?

只有自己用心培养了!

从这一刻开始萧逸诞生了锻炼手下将领指挥能力的念头,雏鹰在父母翅膀的护佑下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只有让它们去经历风雨,日后才能笑傲风云;要想让这些玄甲军的将校们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就必须让他们离开萧逸的庇护,或者萧逸自己离开一段时间也好!

马六正在试着驯服一匹枣红色的野马,白天的围猎中他指挥的很好,数十匹野马无一漏网,全数生擒活拿,在草原上作战,如果能抓捕一些野马来补充军队战马的损失,那无疑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更何况这些野马生的高大威猛,奔驰如飞,又自幼生活在这片草原上,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经适应,即使没有人的照顾,它们也能自己找到食物和水源,而且抗病性极强,与那些人工驯养的战马相比,这些野马才是天生的草原‘战士’!

“嘶溜溜!”枣红马连踢带咬,不让任何人靠近它,不远处被围的野马群也在嘶鸣回应着,为自己的首领助威,马是群体动物,服从性很强,只要能驯服为首的马王,那么其他野马就是散开它们也不会跑掉的,熟知马性的马六知道这点,因此才拼尽全力的试图驯服枣红马。

枣红马是一匹彪悍的儿马子,也是这群野马的首领,白天时为了抓住它,马六不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被它踢伤了好几个手下,不过马六知道,越是脾气暴躁的烈马,就越是能征善战的千里良驹,作为一个爱马之人,长久以来,他一直没有合适的坐骑,看到‘白菜’和萧逸亲密无间的样子,他可是暗暗地流了不知多少口水,今天,当看到枣红马王神骏的身影时,他的心终于动了,这就是老天留给自己的坐骑啊!

几次努力全都无功而返,有一次马六甚至都跃上马背了,可又被枣红马连蹦带跳的甩了下来,还差点咬伤他,野马这种动物,除了不吃肉之外,与草原上的其他猛兽并没有什么区别,最彪悍的儿马子甚至能咬死野狼,端的是彪悍无比;要想降服这样强悍的草原生灵,只有比它更强,更勇,更加无畏才行!

“马校尉威武!马校尉万胜!”马六为人谦逊,在军中的人缘一向很好,看到他在驯服烈马,很多将士都跑过来围观,为他呐喊助威,与一旁同样的嘶鸣不止的野马群在士气上斗了个旗鼓相当!

“嗷!”有了大家的鼓舞,马六顿时精神一振,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决定强行征服这匹马王,从精神到肉体的碾压它,猛地上前几步,马六先是一闪身,躲过了枣红马踏过来的一双铁蹄,随后抢步上前一手抓住枣红马的马鬃,一手卡住马脖子,双臂用力合拢,身体也靠了过去,这样就能防止枣红马再咬到他,与此同时马六一声暴喝,左腿为轴,右腿横扫野马的前踢,待对方前踢腾空,身体重心不稳的时候,用尽全身的力气硬压了过去,这就是驯马人的绝技之一---摔马!

没有什么能比把一匹烈马摔倒在地上,更能体现一名骑手的勇武彪悍了,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艰难无比,野马无论在身高、体重、力量上都是完胜人类的,而且人家是四条腿着地,重心远比人类要稳的多,要想摔倒这样一匹庞然大物,没有十分的勇力和高超的身手是根本做不到的。

“轰!”的一声,随着野马王被摔倒在地,周围观看的人群中顿时响起震天的欢呼声,一名机灵的士兵立刻跑过来给马六送上了缰绳和辔头,只要给野马上好这些东西,那就算是彻底的驯服了。

摆手谢绝了这份好意,马六纵身一跃,从被摔倒的野马王身上跳了起来,他要的是彻底的征服,只有那样以后才能做到人马合一的境界,所以他不想借助任何工具,而是只凭自己的武勇来驯服这匹烈马!

一声嘶鸣,枣红马也从地上跃起,抖抖身上的尘土,再次向马六发起了进攻,一次被摔倒还打不掉它身上的野性,作为生活在这片草原上的生灵,岂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可惜,强中更有强中手,几个回合下来,它又一次的被摔倒在地……

一次,两次,三次……,当枣红马第六次被摔倒时,这个草原上的强横存在终于屈服了,高傲的马头低了下来,用舌头讨好的舔着马六的手掌,以示对强者的顺从;在野生动物眼里,屈服于强者并不是什么屈辱,而是得到了一座更为强大的靠山。

“好!好!摔倒六次才驯服,以后就叫你小六子吧!”为自己的爱马取好名字后,满身尘土的马六翻身越上光溜溜的马背,一边接收周围人群的欢呼声,一边纵马驰骋,以他那精妙的骑术,有没有马鞍对他影响并不大,整个人就像是长在马背上似的,不停地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迎来无数的喝彩声!

马六本身是极其优秀的,无数是骑术、箭术,武艺,谋略,都是第一流的,不止是他,在玄甲军中的大牛,雁门四兄弟等人,那个不是大将之才,这些人之所以迟迟未能展露出自己的光彩,那全是因为萧逸的存在,萧逸实在是太妖孽了,他的才华,他的能力,他的光辉将身边的所有人全都遮掩住了,萧逸就像是一颗天煞孤星,有他的光芒在,周围的星星就休想发出任何光亮,这样的命运,既高傲,也孤独!

“报统领大人,在周围巡视的弟兄们发现了一支奇怪的商队,正在草原上穿行!”正在萧逸为自己那奇特的命运感叹时,一名身披伪装渔网的游骑兵前来禀报最新发现的情况,虽然大军在庆祝围猎成功,但外围的侦察情况他们可是丝毫没有放松的。

“哦!商队?呵呵!有点意思!”摸着下巴,萧逸露出一副略有所思的样子,“把他们全部拿下,带回雁门关,记住不要伤人,这些商队也许会有大用的!”

诺!……

171.第171章 走私商队

如果问这世界上最勇敢的是什么人?答案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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