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第895章

作者:琅骑竹马

高郅见距离并州也不算太远,加上众人却是劳苦,索性大手一挥,道:“尔等上来吃用食罢,管饱管够,限时半盏茶功夫!”

军中平日里的饭食不过一人一个饭团。

乍闻让他们放开了吃,众人早已心花怒放,随着他一声令下,皆快步走到筐前,敞开大吃起来。

取过两块饭团,一张馍,就着凉水,高郅独自吃着。

抬头望天,心中略微有些惆怅,世事无常,白云苍狗。

千年的回溯,高郅他有时候在看待诸侯之间的战争时总是保持着一种上帝的视角,无所谓对无所谓错,也从未想过改变。

因为在他学过的历史中,这些看似辉煌过的无数个政权,就想史书上的一朵浪花,涌起跌落,最终回归于平淡。

如今的大汉朝廷就像一座四处漏水的破船,而那些所谓的汉室忠臣,就好比是一艘航驾多少,船上的一个老船员,船体虽然已经破旧的无法经受风浪,可老船员们却对这艘船的感情太深了,所以他们拼命的四处修补,希望这艘大船能继续漂浮下去。

如果有一天船真的再也坚持不住了,老船员们,也只能选择与船同沉!

当然,高郅,绝不是这类人。

正所谓,力强者难于共处,力弱者易于同存。

当然了,这世上不怕死的人很多,找死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活着,比什么都强!

一边吃,高郅一边想着当今的局势。

接下来的北方大地,显然会是袁绍称霸,吕布次之。

至于说历史上这个时候已经崭露头角的曹操,现在也是刚刚立足,没有同时期的强大。

不过,人都有无限可能,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某些失败,就彻底否定他身上的一些优点,历史一再的证明,能为大事者,必有大才!

想做大事,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

八百七十七 乱世

人生中总应该有些轰轰烈烈事情的,那样即便随着时间的流逝,真的到了耄耋之年,也可以在阳光中,扳着手指细数那些曾经无法忘却的记忆,而不是在无边无际的悔恨中死去。

有时候,争夺,是必然的。

大抵武人总不愿承认自己技不如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讲得便是这般道理。

当然了,也不是说,什么事情,争了,就一定能得。

有时候,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句话出自‘老子’全句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意思是说,不显示自己,不自以为是,因而更显耀突出;不夸耀自己,因而有功绩;不自以为贤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与人相争的,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高郅突然笑了起来,而且这一次,笑得格外灿烂!

几口吃完饭食后,高郅再度命令全军集合,准备继续动身。

一时之间,哀嚎连连。

好在,这些精锐骑兵们,一个个私底下在内心里对高郅也是充满了敬畏。

毕竟,那些都是他们并肩作战、亲身经历过,用无数的人血浇灌出的畏惧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路上一马平川。

由于战火纷飞的原因,路上的行人也是不多。

众人向南行去。因马力足健的缘故,一行人马不停蹄,脚程极快。

天气便逐渐炎热起来,虽还没有到让人不能忍受的地步,但已经让人稍感到不适了。尤其是在中午,官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虽然可以提供一些yin凉,让人jing神稍微可以清醒一些,但被阳光一晒,便又慵懒起来昏昏yu睡了。?

好在不一会儿,便是有蒙蒙细雨笼罩了这片土地,周遭都是打在叶子上的沙沙声还有屋檐上水滴落在水面上的“滴答”声。

靠近附近的这一批地带土地肥庾,本是上佳的聚居开垦之处,不过高郅等人一路上确实见了不少村落庄子,只是眼下都已是废弃。

如今天下沉浸战事,乡野百姓动辄被各路豪强拉丁入伙,或被抢夺粮食物资,没了男丁和口粮,剩下的老弱病残又能坚持多久?

有路子早已投奔他处,没路子的便只能在原地哀嚎等死。

幽境偏远之地,更是饱受侵蚀,除去一些大城郡城能属平安,稍远一些的乡野村庄,甚至已有消亡的倾向了。

说起来,又其实何止幽州一地,天下诸侯林立,长久以往,恐怕便是但凡兵锋所至,乡野民间皆已是十室九空了。

一行人所见,村落附近尽是山包似的小土堆。原是乱世时死人多了,便用草席一圈,草草一埋便已了事。这还算是好的了,一路上也见有不少白骨,半陷在土里,半露在地上,连个收敛尸骨的人都没有,当真凄惨莫名。

高郅面露不忍,叹道:“昔时诸侯联盟讨伐董卓时,曹操曾做《蒿里行》,诗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应是见了此情此景,今日我心有戚戚然也。”

“是啊!”这个时候,有人叹道:“天下苦战矣,也…也不知何年何月方…方得始终。”

“什么人?!”当下副将策马而出,抄起身旁的长枪,目光如炬盯向某处。

“大胆!先生也敢冲撞!”蓦然从对面,有一人纵马越出。

手中大弓拾起,搭箭不语。

那人手中的大弓长约三尺,弓身由桑拓木所制,坚实无比,又用牛角贴于弓臂腹部,弓弦则有牛筋同丝线紧密缠绕而成。这等良弓的耗时冗长,制作及其不易,且开弓需要有两石的力道,非等闲之辈可以受用。

不过此人的身高臂长,自小打熬力气,若是卯足了劲头,三石的强弓也是开得,当然了,只是若要兼顾准头,还是两石的更实用些,马背上瞄准本就不易。

一时之间,双方队列就上,附近同样都是刀头舔血的军人,都是在战场上尸山血河般厮杀过来的,谁怕谁啊!

纵观武人一生,无非是在杀戮中扬名立万、在杀戮中建功立业、而最终也在杀戮中黯然死去,死于敌手。

“够了。”高郅纵马上前。

一双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不停地来回巡视着,目光所到之处,众将士无不低头躲避,被压制的喘不上起来!

目光扫向对面,对方人数不算多,看上去也不像是军中甲士,倒像是私人部署。

目光远眺,在对方围拢的中央,一名文士怡然而立。

他头发尚未干透,只用一只木簪随意挽起发束,散发出皂角的清香,身上换上一袭干净的青色长袍,腰间系上兽口吞金带钩,脚踩牛皮软靴,瞧着自有一股不凡之气度。

此人,似乎是一名大才!

高郅心中蓦然一动。

想要成就一番霸业,谋臣,就必不可少!

谋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备飘零半世,就是因为在荆州得到了一个真正的顶级谋臣诸葛亮,最后才成就了蜀汉霸业。曹操南征北战,荀彧、荀攸、贾诩这些顶级谋臣的作用也都无法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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