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琅骑竹马
他对董卓的倒行逆施十分痛恨,发誓要亲手杀死董卓。
一天,伍孚身藏佩刀,前来拜见董卓。交谈完毕后,伍孚便告辞离去。董卓起身出门相送,用手轻轻拍着伍孚的后背,表现出极其亲切的样子。伍孚瞅准机会,猛地抽出佩刀向董卓刺去。
由于杀人心切,用力过猛,失手没刺中要害。董卓大惊,慌忙奋力反击,并急呼警卫出手相救,跟随在旁的干儿子吕布手起刀落干掉了伍孚,董卓这才脱离危险,事后,董卓大骂伍孚包藏祸心,不讲仁义,抄其家、灭其族。
一时之间,杀戮风暴席卷整个京都,人心惶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不过,有些事,是禁不完,杀不绝的。
大汉养士四百载,忠诚之士,多如牛毛,或许他们没有实际的兵权,相应的才华,但是一腔拳拳热血,却是寒意所浇不灭的。
所以,一时半会,忙于朝政的董卓,也抽不出手来,将势力进一步向外扩展。
不过,那一步定是迟早的事,况且,那些事情,距离如今的幽州,还是有些遥远。
风雨欲来的趋势,暂时,还未曾抵达此处边境。
······
蓟县地处幽州北境,为幽州治所,也是幽州的精华所在,
作为公孙瓒的老巢之一,此地的人口众多,钱粮充沛,而且防卫森严。
外墙高达三丈有余,厚一丈五,城上箭楼密布,旌旗如林,城下设地堑三重,密插尖木,外有护城河水深且宽。
当初黄巾动乱的时候,曾有万余黄巾军来攻,激战半年之久,陈尸数千,也未能踏上城头一步。
城头上的火把,在风中摇弋,一队队的军士来回巡逻,哨塔上的士卒紧紧的盯着城下,一切都很正常。
不过高郅依旧留守在城头,在城墙之上就着篝火,高郅和那些守城的士兵们一样承受秋季黄昏时分的寒风,待吃过两个大饼,一碗口汤后,才感觉全身暖了许多。
自那次战争结束,全军回拔蓟县后,公孙瓒便专门提拔了高郅,让他做了蓟县东门城门令,率领蓟县县兵五百并三百白马义从守卫东门。
“乱世····,呵呵,即将开始啊!无数的英雄豪杰应运而生,却不知我能不能留下光辉的一笔呢?”站在墙头,高郅负手而立,心中却是默默的想着心事。
他在思考,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面,他应该如何展现自己的价值,作为武将的价值!
是的,他从来就没幻想着做什么主公,自立为王的幻想。
与那些穿越小说中所提到的主角不一样,在高郅看来,光凭一头热血就想着自己能够通过历史,让人纳头就拜,迅速招兵买马争霸天下之类的想法,那完全是脑残行为。
在汉朝时代,没有一个好家世的人连做官都很困难。
举例说明一下,刘备牛b吧?
开场结拜送双神将关羽张飞,人格魅力点满、有着汉室宗亲之名头,仁义满天下的他,也是辗转反侧、跌宕蹉跎半生,才苦尽甘来,分得天下三分之一。
曹操够牛b的吧?
人家一样因为祖上有宦官出身而被诟病,还是靠着曹家、夏侯家,两家宗亲的鼎力相助,才度过前期的艰难时刻。
同样的,江东之主孙权,不也是靠着孙氏三代人的拼命打拼,才堪堪坐拥江东,每年还忙于平叛江越,无力北上只能割据一方。
由此可见,没有半点根基的草根帝王之路,根本不可能,而高郅也知道从前是宅男的自己,完全不具备人主那个素质,如果硬要争霸的话,到后来少不得惨遭身死的下场。
在他看来,依附大树才是一个好办法,俗话说得好:大树之下好乘凉嘛!
所以最开始,抱着混上一混的想法,他也曾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找个时机,去投奔刘曹孙三者其一,以求抱个大腿。
但是,随着和公孙瓒参加与乌桓、鲜卑的战斗,在亲眼所见边疆地区的惨烈悲壮场景后,高郅的想法又动摇了。
他渐渐的开始倾向于,随军抗击胡虏。
说来可笑,这或许还是和他骨子里的那点愤青思想有关,比起内斗,他更倾向于抗击外敌,更倾向于不让原本历史上的五胡乱华之悲剧再度上演,仅此而已。
是以,这段时间,高郅已经融入到了城门令和白马义从曲长的身份职业中。
苦笑着摇了摇头,一阵寒意袭来,让高郅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将视线重新挪回当下。
“嗯~?”高郅突然一蹙眉头,方才下意识的缩头避风,却赫然看见了一股大约三百人的步骑,正缓缓地向着县城方向赶来。
“那是什么人?”高郅指着那队没有打任何旗帜的步骑兵便喝问道。
负责在望楼上执勤的士兵见了,也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不像是贼兵,也不像是官军,大人,要不要敲响警报?”
“嗯·····,暂时不用,看他们行军不慌不忙,似乎不是敌军,等他们靠近了问个明白。”高郅紧紧地盯着那群人的行动,缓缓地道。
话虽如此,高郅还是心怀着谨慎,令左右士兵,提高警惕。
兵者,生死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就在高郅自己也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做到了为将最基本的事情。
五十 桃园三基友
城楼的青瓦墙畔,于高郅等人警惕的目光下,那群人越走越近。
或许,对方也存着怕产生误会的心思,等到离蓟县东门约莫有两里的地方,一群人停了下来。
随后领头的三个人,与大部队分离,骑马向前,朝着蓟县东门奔驰而来。
借助日落余晖,高郅自上而下,还是能够非常清晰的看清楚来者面貌。
当头那人身长七尺,皮肤甚白,腰垂双股剑,一对修长的手臂,特别显眼。
其左手一人,身高九尺,细眼高鼻,眉毛及重,三缕长须飘落在胸前,面色如重枣,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再后一人,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生若巨雷,势如奔马。
好吧!
如此鲜明的特征,只需扫量上一眼,高郅的脑海里,便本能的就蹦出了三个字--刘玄德。
再随后,心中浮现的则是...三基友!
“来者何人?”高郅尚在惊愕、激动的时候,一旁的卫兵,已是昂着头,探出墙出声质问。
“某家哥哥乃是汉皇宗亲,特来此地寻访友人,尔等还不速速开门迎接?”豹头环眼的黑汉鼓着铜铃般大的眼珠,瓮声瓮气的说道。
“翼德!”当先那人轻喝一声,止住那黑汉,随即对楼上士兵抱拳说道。
“愚弟无礼,还请见谅。好叫守卫知晓,在下是刘备刘玄德,乃公孙将军同窗好友,劳烦贵友,帮忙通报一二。”
此时的刘备,年方二十八岁,正值壮年,面如冠玉,眼若流星,面相和善,眉目之间隐隐能透出一股浩然之气。
言谈举止间,无形就给了人一种莫名的好感。
这不,望了眼刘备真挚的眼神,那楼上小卒,本因张飞的态度,而欲出言相怼的话语,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抱拳连称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