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风华路 第133章

作者:山下出水

不为别的,只因罗静儿骑得那匹宝马拳毛騧,此马是皇帝的心头之肉,原本是被长孙硬逼着送给韩跃当坐骑,却被韩跃转手又送给了罗静儿,此事李世民见一回就生气一回。

偏偏韩跃还不知死活,他坐在罗静儿身后搂着少女的纤腰,也不知道提前下马,就那么一路施施然奔到皇帝车架之前,这才跳下来行礼道:“臣泾阳侯迎接来迟,还请陛下恕罪。”

这礼仪倒也说得上中规中矩,李世民哼了一声,意有所指道:“你确实来迟了!骑着朕的拳毛騧才出迎三里,真是白瞎了这匹绝世良驹。”

皇帝心中还是有气,见面不续君臣之情,张口竟然先说一匹坐骑。

韩跃满脸痴呆,罗静儿面现飞霞,伸手狠狠拧了一下韩跃大腿。

忽听旁边车架中噗嗤一声低笑,长孙的声音缓缓传出,悠悠道:“陛下啊,臣妾可是早就盼望进入互市涨涨见识了,怎么车队忽然停了?”

皇后毕竟是女人,心肠不似男子硬朗,她明知丈夫只是吓唬一下韩跃,绝不会因为一匹马拿这臭小子怎么样。不过她心中仍然不舍得孩子吃亏,忍不住便出口打岔。

李世民轻哼一声,冲韩跃招手道:“既然皇后说情,这次便先饶了你,过来给朕带路。”说着,拍了拍御座旁边的空位。

韩跃登时打了个哆嗦。

让他到御驾上面和皇帝并肩而坐?

天下谁能有这个胆量?

想死不成……

他小心翼翼看了看李世民,讪讪笑道:“臣就不上去了,在您车架旁边跟着便可。陛下您一路辛劳,咱们还是赶紧动身去互市,早一会到达也能早一会歇息。”

“随你吧!”李世民轻轻挥了挥手,示意车队继续前行。

韩跃悄悄碰了碰罗静儿,少女双腿一夹马腹,缓缓跟在车架旁边。

此处距离互市只有三里多路,车队虽然行走缓慢,但是毕竟一直前进,互市那庞大的建筑群渐渐在众人眼中变得清晰。

皇帝震惊,群臣震惊,抄着帘子往外偷偷观看的皇后和妃子们也震惊。

好一个庞大的互市!

占地足足两万亩,建筑一眼望不到头,此时百姓们迎接的队伍也已到达,正在道路两旁垂手恭候。数万人屏气凝神,越发衬托的互市雄伟。

李世民忍不住从车架上站立起来!

“小子,那边浓烟滚滚之处,是何所在?”皇帝目光炯炯,抬手指着不远处的地方问询。

韩跃顺着他的手指一看,随即微笑答道:“陛下,那里是负责烧造砖瓦的窑区,一共有三十个窑口,日产砖瓦十五万块!”

嘶——

李世民倒抽一口冷气,生怕自己听错了,忍不住道:“十五万块?臭小子你确定不是信口雌黄?工部最大的鸿安窑拥有匠户上万人,日产青砖也不过三万块,你这窑口竟然是工部的五倍之多?”

“陛下您说的那是青砖!”韩跃笑了起来,解释道:“臣这窑口烧造的是红砖,不但烧造过程简单,而且凉却速度很快。青砖出窑之后必须让有经验的大匠浇水冷却,否则就会碎裂不成形。臣这红砖却不用,停火之后自然冷却即可。”

这涉及到了专业知识,李世民听得似懂非懂,直接问道:“朕只想知道,这红砖和青砖相比哪个更好?”

韩跃沉思半天,踟躇道:“这恐怕没法比!若是论耐久度的话,自然是青砖更胜一筹,历经千年风霜不改颜色。若是单论建筑强度的话,红砖却又比青砖更硬。但是它不能持久,顶多一百年就会风化。”

李世民若有所思道:“如此说来,红砖适合民用,因为百姓们的住房不用讲究长远,一百年足够居住三代。青砖则适合国用,无论筑城还是建墙都得考虑十代人以上。”

“正是如此!”韩跃点了点头,忽然眼珠一转,嘿嘿笑道:“臣还打算将红砖卖遍整个大唐呢,有陛下您一句适合民用,以后想不发财都难。”

李世民微微一怔,随即笑骂道:“你这臭小子,守着互市这个黄金地,竟然还惦记中原百姓的钱,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自然是干大事啊!”韩跃夸张的叫了一声,故意拿话套皇帝道:“钱财只有流通才能代表财富,可惜百姓们不懂得这个道理,经常几代人辛苦攒钱埋在地下。臣就是要把他们的钱都赚过来,然后再投资出去,如此不断循环往复,我大唐的经济才会越来越强横。”

“恐怕是你越来越富有吧!”李世民轻哼一声,指着韩跃鼻子道:“臭小子才多大,脑子里竟然全是弯弯绕,幸亏此话是说给朕听,要是被皇后听去说不定就被你骗了。”

君臣二人一路交谈,不知不觉间便到了互市门口。李世民抬眼而望,但见一条宽有三十丈的大街贯穿互市,街道两旁全是红砖青瓦的二层小楼,那等整齐划一鳞次栉比,便是长安帝都也比之不上。

“臭小子倒是有几分本事,出关不到半年竟将互市建成了大半,虽然还有些格局不稳,但已露出峥嵘迹象,勉强能入朕的眼了。”

李世民半是夸赞半是批评的说了一句,猛然在车撵上一挥手,喝道:“继续前行,朕要好好看一看这互市。”

车轮滚滚,缓缓进入互市大门。韩跃坐在罗静儿马上微微窃笑,皇帝想要看看互市,此举正中他下怀。

有几样事物,也该正式露面了!让李世民观看只是一个方面,韩跃真正的目的是诱惑世家。

他早已发现了不少打着世家印戳的商队车马,那上面拉的货物简直让他垂涎三尺。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送到嘴边的肥肉如果不吞,那也太对不起自己在关外受苦了。

第158章 火枪队,给我出来

铁蹄铮铮,快马如风。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刚刚透出之际,浩瀚的草原上忽然响起乌沉的号角声。

“儿郎们,出发!”颉利猛然拔出弯刀仰天大喝,双腿一夹马腹,刹那间冲刺出去。

马蹄飞扬,宛如利箭,劲风吹拂脸庞,披风高高扬起。此时的颉利年龄不过三十五岁,他仍然是草原第一雄鹰。

“嗷乎,嗷乎!”颉利麾下的突厥骑兵嗷嗷狂叫,人人猛抽马鞭,紧紧跟上了他们的大汗。

两万精锐骑兵眨眼间冲出大营,宛如一道钢铁洪流在狂奔,马蹄踏得青草飞溅,东方旭日渐渐高升,颉利纵马飞驰在阳光之下,只觉得一阵意气风发。

他是一统草原的可汗,他麾下有引以为豪的两万精兵,都说突厥铁骑天下无双,他这两万骑兵则是无双中的无双。

十年前他还只是个小部落的族长,掌握的牧场不过三箭之地,族中的人口也仅有一千。但是他满腹雄心,以千人族众起家,组建了一支百人精骑。此后一路东征西讨,不断吞并融合其它部族,终于成为了草原的王。

“汉人有个皇帝刘邦出身市井,楚霸王敢指着秦始皇的车架发誓取而代之,大丈夫当如是,要做就做人上人!”这是当年他起兵之时,一个神秘突厥老人告诉他的话。

颉利照着做了,结果他成功了!

从那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只要敢想敢干,任何事都可能成功。

他现在想的就是去抢汉人的互市!

自半年前渭水之战签署盟约,颉利便隐隐察觉到他的声望有所下降,草原各部最初之时责怪他撤军,渐渐便有流言说他已被天狼神放弃。

这让颉利很是担忧!

突厥不似中原,中央集权不高,以前他能控制草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兵强马壮,二是他掌控物资。

现在他兵马还是最强的,但是物资已经无法掌控。

一切都怪互市,那汉人小子够狠,用海量的盐铁茶砖冲击草原。现在各部各族再也不想拎着脑袋去发动掠夺战争,他们只要驱赶着牛羊到互市上走一圈,想要什么东西都能换到。

突厥人的狼性在消失!

颉利疯狂的抽了一下马鞭,眼中射出森然的杀意!此次出兵互市,即为掳掠财富也为警醒族人,突厥要想过得好,就得靠抢夺!

旭日缓缓攀升,洒下金光万道。两万骑兵疯狂奔驰,宛如一股飓风扫过草原,马蹄踏起牧草,好似青色的狼烟。

王凌云负手卓立,他目送颉利的军队飞速离去,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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