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奔三
而他也没有让李贞失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从这里就能看出来,李贞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厉害的,至少他提拔的人都对他很忠心,很少出现变节或者背叛等狗屁倒灶的事情,哪怕是被他贬谪都基本上没有记恨他的,就连钟离城造反也只是为了自保,并没有想着要投靠别人势力之类的。
“这,临来之前,阿雅公主突然接到了一个消息,然后就急匆匆的走了,我们拦都拦不住。”本因是知道李贞和阿雅之间的关系的,但是李贞是主子,这种事情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如实汇报。
“算了,说说你们这些年的经历吧。”李贞虽然有点失望,但在这种时候也不好表态,只能重新换了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
“是,奴婢自从接受了殿下的命令之后就和克里维……”
本因开始诉说他这些年来的经历,这其中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生病、有伤残、有被当地人欺负、也有背叛和牺牲等等,当然其中也穿插着一些轻松的事情——其实这些事情李贞已经通过听风了解的很清楚了,毕竟听风是听风雇佣军的情报组织,而这个组织的首脑是直接向李贞负责的,对于听风的了解李贞其实是一清二楚的。
但情报终究只是情报,是冷冰冰的字和数,远远没有倾听当事人亲口讲解来的详细以及富有情感,想要真正了解听风的一切,却还是需要本因亲自讲述不可。
当本因讲述完之后,天色已经是黑透了,就这他还只是挑选的重要的事情汇报的,毕竟是十几年的经历,如果要事无巨细全部说出来的话,怕是需要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这些年辛苦你们了。”李贞听完之后,大为触动:“你们的年纪也大了,以后就不要干雇佣兵了,就跟在我的身边吧——至于你们的功劳,现在我无法承诺给你们什么,但我保证,最多一年,我会给你们一个让你们满意的答复的。”
本因和克里维不明白李贞话里的意思,旁边的罗林心中一凌:如果按照本因和克里维的功劳,如果他们是在为国家办事的话,光凭这些功劳就足以让他们封爵了。
可惜他们是给李贞干活,李贞虽然是太子,也掌控了岭南以南的大唐疆土,可以随意任免官职,但爵位不同于官职,大唐当官的不少,但真正有爵位的却不多,大部分都是当年跟随高祖和当今圣上打天下的功勋之臣,自大唐立国之后,就已经很少有人能被破例被封爵的,只有区区不到数十人罢了。
也就是说李贞虽然有资格任免官职,但封爵却是皇帝的权利,即便他是太子也没有这个资格,除非他造反或者登基成为皇帝。
李贞如今形势一片大好,造反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登基这一条路了……
只是为什么会是一年?
难道……
罗林不敢想下去了。
听到李贞的许诺,本因笑着摇头道:“为殿下效力,奴婢从来就没有奢望过回报,说实话,奴婢能在殿下的扶持下,建立起听风雇佣军这么大一快招牌,奴婢已经心满意足了,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奢求,只要殿下能好好的使用听风,奴婢也就无憾了。”
“那你呢?克里维?你有什么要求没有?”对于本因的表态,李贞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克里维。
“属下和本因一样,物质上的赏赐却是不需要了,殿下还是留着这些钱用来训练战士吧……不过要说请求的话,奴婢倒还真有一个。”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们原本以为克里维应该会和本因一样放弃赏赐呢,谁想到他居然真的要提出要求了。
“克里维,你太放肆了。”本因大怒,太子让你提要求,你就真的敢顺杆子爬啊?你未免也太将自己当回事了吧?
“没事。”李贞连忙制止本因:“我既然让你们提要求,那自然是真心的,既然克里维有需求,那就说说看吧。”
“是,殿下的赏赐奴婢是不敢要的,但奴婢确实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克里维说到这里,脸上闪过一丝痛苦和仇恨:“奴婢的来历,应该是和殿下说过的。”
“自然。”李贞点头道,当初他买回来的三个奴隶,三人的底细他可是详细调查过的——就算李贞不调查,作为一个父亲,李世民也会将自己儿子的身边人给调查清楚的,尤其像本因阿雅克里维这样来历不明的人,更是要调查透彻才能让人放心,而最终的结果也让李贞和李世民很满意,这三人虽然算不上身家清白,但是来历还是很清楚的,不是敌人派到李贞身边的内应。
第1102章 克里维的请求
第四十九章克里维的请求
在三人中,本因的来历是最不好查的,因为他原本出身于中部非洲的某一个部落,但至于是哪一个部落却是真的找不到了——非洲距离大唐那么遥远,非洲大陆那么大,在上面寻找一个小部落,哪有那么简单的?何况据本因说,他的部落还是一个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这就更不好查了。但好在他后来也闯出了一点名声,在埃及还混出了一个埃及第一勇士的名号,以一身强横无匹的巨力以及电光火石般的反应速度而称雄于埃及,是罗马帝国埃及总督的近卫将军,后来在战场上因为马失前蹄被生擒,辗转流落到了大唐,并且被李贞买到。
而阿雅是中亚的一个小国公主,因为国家濒临丝绸之路,所以国内繁荣昌盛,虽然是小国,但繁华程度却比那些大国还要强大。但有时候太有钱也不是好事,尤其是国家弱小却非常的有钱,更是如同一个小孩子抱着一个金元宝行走在闹市中,自然引得群狼环伺,出手抢夺。阿雅的国家同样如此,她的国家旁边有一个强大的敌人花喇子模,阿雅国家的繁荣引起了敌人的窥视,最终一战被灭国,父兄全部战死,只有阿雅逃出来,但额沦落到了奴隶贩子的手中,被运往大唐贩卖,最终被李贞买到——这一点已经被查证了,花喇子模是中亚的大国,连大食都在他们手里吃过亏,目标太明显了,而在丝路上的确有那么一个国家,大概在二十多年前被花喇子模灭掉了。
而克里维则是欧洲一个国家,巴伐利亚公国的一个将军,因为在一次和北方蛮族的征战中被上司出卖,打了败仗,并且还被上司将责任推到他的头上,导致他被国家通缉,沦落到有家不能回,最后为了生计不得不级加入一个佣兵团当起了佣兵,再然后在一次帮助罗马帝国的敌人打仗的时候,佣兵团连带着他们的雇主被罗马帝国强大的敌人击败,只有他一个人得以逃脱,结果同样被奴隶贩子抓到,送到了大唐,然后被李贞发现并且买下——这个还没有查证清楚,但是李世民的探子却找到了当年克里维待过的那个雇佣兵团,他们当时并没有被灭掉,而是侥幸逃过了一劫,只是和克里维失去了联系,以为他已经战死了,也算是来历清楚了。
说起来三人的来历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阿雅背负着国仇家恨,而李贞也已经许诺她帮助她复仇,克里维虽然也有仇恨,但却一直将仇恨隐藏在心中没有表达出来,李贞也不知道他的意见,而本因却是在战场上失手被擒,被卖为奴隶也是那里的规矩,并没有什么可怨恨的。
“你是想……复仇吗?”回忆起克里维的生平,李贞倒是有点明白他的想法了,难道他是打算让自己替他复仇?
“没错,奴婢当然想复仇。”克里维眼中的恨意越发浓重,说出了一些李贞所不知道的密辛:“当年出卖奴婢的人是巴伐利亚公国的军事元帅,克拉·芝诺芬侯爵,同时他也是当初巴伐利亚公国加里博尔德一世大公的次子。而他之所以出卖奴婢,则是因为我们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奴婢先他一步向姑娘求婚,还没有来得及收到姑娘的答复,就得知了北方蛮族入侵(其实就是斯拉夫人,巴伐利亚公国和斯拉夫人足足打了一个半世纪的仗,最终才将斯拉夫人赶走)的消息,奴婢被抽调即将上战场的通知……奴婢是军中的前锋将军,是第一个和敌人交战的。但是当奴婢和蛮族彻底交杂在一起的时候,原本说好的援兵却一个也没有来……那一战就这么输了,奴婢还是靠着心腹用命,才得以从战场上逃脱……
后来奴婢才清楚,这一切都是克拉那混蛋的阴谋,就是为了和奴婢抢夺那个姑娘……而且他不但害的奴婢打了败仗,他自己在和蛮族交战中尝到了战败的滋味,为了避免责任,更是将一切都推到了奴婢的头上,还打算将奴婢抓起来当替罪羊……幸亏奴婢在军中有不少朋友,提前得到消息,从军营中逃走……这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克里维说到这里,再次跪了下来:“殿下,奴婢跟了殿下二十年,没有求过殿下任何事情,现在只求殿下一件事情,那就是如果将来殿下打到巴伐利亚的时候,可以将克拉家族的人全部交给奴婢处置……”
“原来如此,我答应你就是了,你还是赶紧起来吧。”李贞非常爽快的答应道,克里维难得求自己一件事,而且这也不是设密码大事,只是一个大公的儿子罢了,还不被李贞放在眼里——莫说一个大公的儿子,就算是大公本人,李贞也没什么可稀罕的。
“多谢殿下。”克里维再次向着李贞磕了一个响头,从地上爬了起来。
“不过你就不担心你回去了,克拉·芝诺芬却不在了,你该怎么办呢?”李贞见克里维眼中的恨意逐渐减削,不由的问道,毕竟克里维出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光是跟在逐渐手下就已经有足足二十年,在没有跟随自己之前他还在欧洲和西亚当了好几年的佣兵——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克里维从一个帅小伙变成了如今五十多岁的老大爷,那么曾经和他同场竞技的克拉侯爵,又会是什么模样,谁也说不定。
毕竟这可是二十年,谁也不知道克拉侯爵会不会中途得病死了,或者在宫廷斗争中被害死,这一切都很难说得准,如果克里维好不容易杀回去了,却发现昔日的仇敌死去,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被刺激到?
“所以奴婢要的是整个克拉家族的人,而不是克拉一个人。”克里维恨恨道:“他克拉害的奴婢有家不能回,只能流落在外,连家人的情况如何都不清楚,他没死最好,如果真的死了,那他也别怪奴婢拿他的后代出气——毕竟殿下有句话说的很对,一家人嘛,还是整整齐齐的比较好。”
“额……”李贞无语,那是他小时候吐出来的一句后世名言,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谁知道居然被当时还不很通汉语的克里维记得那么清楚。
第1103章 本因的请求
第五十章本因的请求
“克里维都提出要求了,那本因你呢?有什么要求就直说吧,省的别人说我处事不公。”结束了和克里维的交流,李贞再次问了本因一次,那语气几乎就和骗小孩子糖果的怪蜀黍一般:“或者说克里维都想要我替他报仇了,你就没有什么大一点的仇家?比如说当初没有救下你的埃及总督?你就对他没有一点怨恨吗?还有,他平时没有虐待过你吗?或者他的手下没有欺辱过你吗?”
“殿下,真的没有。”本因苦笑道:“卢基乌斯伯爵人很好的,对奴婢也很看重,之所以没有救下奴婢,是因为他当时也受了伤,已经被抬下去治伤去了,奴婢也正是因为掩护伯爵大人撤退而主动断后,却不想马失前蹄,被敌人抓住了,当时他都已经昏迷了,真的怪不了他。
至于同僚的欺辱这个也并没有,埃及是罗马帝国的边缘地带,那里并没有拜占庭贵族们的臭毛病,在那里向来是以实力2为尊,奴婢的实力是最强的,非但没有人羞辱奴婢,而且还有不少人是奴婢的朋友,和奴婢探讨交流过。”
“原来是这样……”李贞有点失望,这真的不能怪人家,毕竟人家都已经受伤昏迷,难道你还指望一个昏迷的人回来救你不成?
孰料,本因这时候却是忽然话音一转:“不过如果真要说有什么请求的话,拜克里维的提示,奴婢倒是真的想起来了一件事,希望殿下能够应允。”
“快说说看。”李贞精神一振,这些人为了自己付出太大了,如果不向自己要求一点什么的话,自己内心会很不安的——哪怕这种要求非常的遥远,甚至可能终生无法完成,但只要自己答应,总会尽力帮助他们实现的,总比什么他们什么要求都不提要来的好,那会让自己的内心更加愧疚的。
“哎。”本因忽然叹了口气,有些伤感的说道:“刚才克里维没有说,奴婢还没有想起来,现在仔细想想,奴婢自从十几岁从部落中走出,居然已经有三十多年了,这些年奴婢居然没有回去过一次,也不知道家人怎么样了,他们是不是还健在……
所以,如果,奴婢是说如果,如果将来殿下能有朝一日打到非洲的时候,还请殿下能将奴婢带上,奴婢想回去一趟……如果那时候奴婢不在了,就带上奴婢的孩子,让他们带着奴婢的骨灰,跟着殿下代替奴婢去非洲一趟看看,将奴婢的骨灰撒在非洲大地上……如果能找到奴婢的部落,还请殿下善待奴婢的族人一点,不求给他们荣华富贵,只求让他们能拥有好一点的生存环境……但若是实在找不到,或者我们的部落已经消失了的话,那……那就算了吧。”
“哈哈哈,这点本宫可无法帮你做到。”李贞大笑道:“你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做吧——如今大唐的航海技术这么发达,甚至已经有海商将生意做到了大食半岛,那里距离非洲西海岸已经不远,只要我们打败了大食帝国,就会在那里建立基地,我将你安排在大食总督的手下,到时候你想怎么回去,就怎么回去……如果你真的迫不及待的话,那我现在也可以安排船队,将你送上非洲大陆,等你找到你的部落之后,再说别的。”
“那奴婢还是跟着殿下的军队去吧。”本因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选择道:“先不说非洲大陆广袤无垠,一点都不比如今的大唐更小,光靠奴婢那么一点人撒进去就跟将一滴水撒进大海一般,根本就荡不起多大的浪花,想要找到我们的部落简直太难了,虽然奴婢知道我们部落的大概方位也不行——毕竟奴婢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回去了,部落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可能我们的部落都已经被敌人灭掉了,或者葬送在大草原上的干旱之中了也不一定。
再说奴婢如今首先是殿下的奴婢,其次才是黑曼巴部落的勇士,在殿下没有完成自己的大业之前,奴婢就算是回去又能如何?”
“何况……”说到这里,本因脸上露出了一点不好意思(虽然因为脸黑,别人看不出来也就是了),但还是壮着胆气说道:“何况,奴婢虽然混的不是多好,但好歹也是太子殿下您的奴仆,更是组建起了那么大一个佣兵团,奴婢说起来也算是出人头地了——楚霸王项羽曾经说过,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奴婢自觉现在混的还不错,如果不能随着大军回去,好好的威风一把,岂不是成了锦衣夜行?也算是好好的在以前的那些朋友面前好好的露露脸,如果殿下能借给奴婢一点兵马,那就太好了。”
“这才像话嘛。”李贞笑道:“到时候本宫亲自陪着你去一趟,看看你们的黑曼巴部落,究竟有多么的骁勇,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亲自挑选一部分勇士组建一支新的军队,或许能收到奇效。”
黑曼巴部落就是本因的部落——通过这个名字,大概也能知道这个部落究竟有多效勇,要知道黑曼巴可是毒蛇的名字,而是是一种相当不好惹的毒蛇,一些部落甚至将其当成了图腾,本因的部落敢起这个名字,可见他们有多么的悍勇。
但是悍勇归悍勇,这并不能让黑曼巴部落在草原上壮大起来,事实上黑曼巴算起来只能算是非洲中部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人口不到一千人,连中型部落都算不上——之所以会这样,究其原因还是草原上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毕竟非洲草原比突厥草原的生存环境更加的恶劣,想要在那里生存,只有强悍的武力是不行的,还得需要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再勇敢的部落也只有等死的份。
虽然黑曼巴部落的勇士们都很勇敢,毕竟这可是一个专门捕捉黑曼巴等剧毒毒蛇为生的部落,黑曼巴不但毒性剧烈,两滴毒液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而且速度也很快,时速最快可以达到二十公里每小时,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蛇,敢和这样的蛇做争斗,没有一点本事,就只有葬身蛇口一个下场——这也是大多数黑曼巴部落勇士们的下场,捕捉黑曼巴太危险了,不但是眼力反和反应力的结合,更需要一点点的运气,以黑曼巴的攻击速度,只要稍有不慎,就只有死于非命这一条路。
本因当初就是因为每次都能捕捉到黑曼巴而在附近小有名气,更是靠着和蛇类搏斗而悟出了擒蛇术,号称但凡被他盯上,就绝对没有人能从他手下逃脱,也正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从埃及行省混得出人头地,更是得到了一个埃及第一勇士的称号,更是被埃及总督看上,成为了他的亲卫将军。
再后来,他同样是靠着这一手,在李贞麾下如林的勇士中立足,后来更是在西域战场上打拼,闯下了听风雇佣兵团这么大的基业。而在建立听风雇佣军最开始的时候,他同样是靠着这擒蛇术,折服了一个又一个英雄,将他们收归手下效力,从而为听风的快速崛起创立了先决条件——而老哈维就是其中的代表,正是在比试中被本因连续放翻五次,当时尚且还年轻的哈维便彻底的服了这个黑汉,并且自此忠心耿耿,永不背叛。
可以说本因练就的这一手擒蛇术,是比他那一身怪力还更重要的本领,也比怪力更加的具有威慑力,毕竟天生神力这种能力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何况本因的神力并不如何出众,至少和房遗爱那可以倒拽蛮牛的力气相比,本因却还要差很多。
可是那足可以擒拿黑曼巴的反应速度以及手速,却是别人不曾具备的,可以这样说,如果单单只是比力气,三个本因也未必打得过一个房遗爱,但如果生死搏斗,那死的一定是房遗爱——在本因那神一般的反应力面前,房遗爱所谓的蛮力根本不可能伤到本因分毫,可相反,只要房遗爱敢露出一点破绽,以本因的反应速度以及单身多年练就的手速,房遗爱根本就躲不过他的致死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