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奔三
“你说的很有道理。”李贞根本没有理这两人之间的撕逼,而是道:“之前本宫的手段的确是太激烈了一点,虽然这样的确可以轻松灭掉敌人,但同时也会让我们双手沾满血腥,对于我们的名声来说的确不好。”
“你……”罗哲一听就怒了,狠狠的瞪了裴行俭一眼,又连忙对李贞道:“殿下,您别听他胡说,这天底下哪有又可以杀人,又不见血的手段啊?用刀子杀人,双手沾满血腥,这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殿下放心,以后就算有人拿这件事说事,属下也会替殿下将事情扛起来的,不会连累殿下您一点的。”
“不是,你误会了,本宫从来就没有让你替本宫背锅的意思。”李贞有些口不对心的说道,因为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确是想让罗哲替自己背上黑锅的。
“不过裴行俭的话也提醒本宫了,我们的确有一种杀人不见血的方法。”
“什么?真的有?”罗哲立刻就精神了:“殿下殿下,快告诉属下,究竟是什么手段?属下可以用吗?”
除了天生噬杀的人,没有人愿意双手沾满鲜血,罗哲也不是例外,他之所以打算对婆罗洲的土著大开杀戒,主要是除了这种方法之外,已经没有别的方法能更彻底的灭绝婆罗洲的土著了,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方法,他当然是不介意使用的。
“当然有,不过能不能成,还要等回去之后再说。”李贞没有将话说满,因为他知道那位爷可是非常有个性的,而且喜爱和平,未必就能答应自己,不过无论如何,还是试一试再说吧。
第857章 旗鱼部落
第两百一十七章旗鱼部落
有了白鸟配出来的药,船队的瘟疫危机算是解除了,众人也算是放下了一半心来。
接下来的日子,李贞依旧没有离开这座海滩的意思,也没有屠杀那个部落的打算,只是派遣了众多的探子深入丛林,不住地探索那个部落的情况,随着探子们的努力,李贞很快就得到了有关于这个部落的详细情报。
这个部落的名字叫做什么不清楚,不过探子们他们的图腾就是那天被李贞钓起来的旗鱼,经常有祭拜旗鱼图腾的仪式,于是李贞干脆就叫他们旗鱼部落,至于之前被瘟疫祸害了的部落名字就叫大树部落,不过这个部落已经灭亡,就不说他们了。
有关于旗鱼部落,李贞得到的情报已经相当详细了。旗鱼部落一共有两万多人,光是青壮就有超过五千人,在周围五百里内是最大的一个部落。
旗鱼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要好一点的是,他们和丁香岛上丁香部落的土著差不多,主要是以农耕和打渔为生,算是比较温和的部落了,但是骨子里的野蛮到底有没有去掉,谁也不清楚。
旗鱼部落已经发展出了自己的文明,可以使用青铜器以及一部分铁器,建有自己的城市,城市的规划还非常的合理。
旗鱼部落一共有两座城市,一座主城一座副城,主城的长宽都超过了一里,周长要在五里之上,副城和大树部落差不多,只有两三里。
两座城市都是以石头建立,城墙高达一丈,在原始从林中已经算是相当的巍峨了,至少一般的野兽是进不去城中的。
旗鱼部落拥有驯服大象的能力,部落中有几十头大象,既可以作为农用,也可以作为战争兵器使用,这也是旗鱼部落的最大依仗。
旗鱼部落没有自己的文字,但是拥有自己的语言,并且也发展出了简单的医药学,对于丛林中常见的病症或者毒伤都有有效的治疗手段。
旗鱼部落之中比较和睦,很少发生争斗,但是也已经发展出了阶级层次,最低级的就是奴隶,大多都是犯罪的犯人或者抓来的战俘,然后是平民,从事农耕渔猎作业,再然后就是贵族,是部落的统治者,不过贵族并不多,只有几十个人,也没有出现什么贵族欺压平民的事情来。
旗鱼部落的酋长叫做阿拉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但是因为丛林中艰苦的生活,因此苍老的厉害,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四十岁的人看上去倒是有六十岁的脸,可见在食物丰盛的丛林中,土著也活的并不怎么好。
阿拉很在部落中的威望很高,非常受到族民们的崇拜,他本身也是一位强大的战士,虽然已经有四十岁了,但是依旧拥有可以单独猎杀一头婆罗洲犀牛(苏门答腊犀牛)的能力,勇武绝伦,其战斗力不会逊色于李贞麾下的猛将多少,至少程处亮在和一头苏门答腊犀牛较量过后,就自叹弗如,自认为不如阿拉很。
阿拉很不只是武力强大,他还拥有非常厉害的统兵能力,在他在位的这些年中,一共遭受过三次大型战争,最后都是靠着阿拉很的指挥,才将敌人击退的。
……
除了以上情报之外,探子们就没有探索到更多的信息了,不过光是拥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在得到了具体情报之后,李贞的手下们就已经嗷嗷的想要灭掉旗鱼部落了,阿拉很再如何厉害,旗鱼部落再如何强大,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唐军,也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然而当大家都准备好了之后,却发现李贞好像并没有这个打算,根本提都没有提用兵的事情。
他现在每日里不是钓鱼,就是帮船员们鉴定宝物,浑然不顾罗哲他们已经急的想要打人了。
说起寻宝,船队中的人可是真的疯狂了,几乎将整个仙本那周边寻找完毕,心中寻宝人已经将目标对准了汶汶岛,这是一座从婆罗洲主岛上剥落下来的岛屿,露出水面的部分并不大,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面积都藏在水底,因此海水既清澈又不深,非常适合潜水。
随着搜寻范围的扩大,李贞收获的宝物就更多了,原本最珍贵的吴起的珍珠西瓜的交易记录很快就被破掉,一块从海底捞出来的,足足有一个成年人头颅大小的海蓝色钻石被李贞以一万两千贯的代价收入囊中。
不过献上此宝的人同样和吴起做出了同样的选择,也是想要从李贞这里换取大量的土地,而和吴起不同的是,他没有要长安的地,而是要了南洋的地。眼光之毒辣,出手之迅捷,就算是李贞也不得不佩服,一个普通人家出身的良家子,居然能有如此的前瞻性,实在是难得。
大唐未来的主要政策就是南洋,未来南洋的发展肯定是非常快速的。但是偏偏此时南洋最不值钱的就是土地,一贯钱就可以购买一亩最好的土地,此人用了一万贯向李贞购买了一万亩位于湄公河最南端冲积平原上的良田,再加上李贞附赠的,足足有一万两千亩良田。
这也是李贞说他眼光毒辣出手迅捷的原因,谁都知道南洋的未来不可限量,奈何国人行事谨慎,就算南洋的土地价格低贱,依旧没有多少人在这里买地,更多的还是等待着朝廷分地的无地平民,但是以南洋的富庶,一个平民也是分不了多少地的,最多也就十几二十亩,而且还不能自由买卖,相当于是在给国家这个大地主种地。
待以后南洋发展起来之后,以湄公河冲积平原上土地的肥沃,这里田地的价格只怕不下于长安多少,甚至可能比长安的价格还要贵,毕竟这里的粮食产量太狠了,就算没有经过改良,水稻的产量也可以达到一亩地几百斤,这样的宝地价格如果不高,那实在是没有天理。
可以说有了这么多土地,此人就算什么也不干,坐等土地升值,都可以成为大富豪——他的选择可比吴起可要强多了。
因此李贞也高看了他一眼,将他记在了心里,只是待问清楚他的名字之后,李贞惊呆了。
因为这个人的名字赫然叫做黑齿常之……
第858章 黑齿常之
第两百一十八章黑齿常之
打死李贞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里碰到黑齿常之……
这可是黑齿常之啊……
这个人李贞太熟悉了,唐初的名将之一,受封燕国公,百战百胜的大唐名将啊,而且他还不是大唐人,而是百济降臣。
黑齿常之,这小子原本是百济人,早年间事迹不详,第一次出场是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年),苏定方率军攻打百济,黑齿常之率众投降,那一年黑齿常之三十岁。
在那一次战争中黑齿常之先降后叛,甚至掀起了百济内部大动乱,给唐军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不过他降而复叛也是有原因的,在那一战中唐军中有几万新罗军,新罗和百济是世仇,因此在打下百济之后,新罗人可是好好的出了一番气,在百济境内各种烧杀抢掠,黑齿常之非常害怕,因此才结众抵抗,更是因此掀起了偌大的百济内乱,并且差一点就攻破了唐军在百济境内的重镇泗沘,好在有新罗人及时救援,唐军因此得以喘息。
一直到龙朔三年(663年),唐军彻底平定百济复国活动,唐高宗李治派遣使者招降黑齿常之,黑齿常之于是率领部众投降,而招降他的人就是刘仁轨。
自此之后,黑齿常之便全心全力为大唐效力,攻吐蕃,胜突厥,可谓战功赫赫,甚至因此被封爵燕国公,比薛仁贵都要高(薛仁贵打了一辈子仗,才是一个平阳郡公罢了),只可惜晚年遭诬,自缢而死,实在是可惜可叹。
如果按照历史上来的话,这时候黑齿常之应该还在百济当他的贵公子呢。
只可惜,这个大唐不是历史上的大唐,李贞也不再是历史上的李贞,百济更不是历史上的百济,黑齿常之自然也就不再是历史上的黑齿常之。
在如今这个时空,百济在去年初(李贞出海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多了,他又在海上晃荡了这么久,时间已经过了贞观十七年,如今已经是贞观十八年初了)就被大唐灭掉,灭其国,迁其民,绝其嗣,断其种,黑齿常之自然也就成了大唐的俘虏。
至于他是如何混到李贞的近卫军中的,李贞倒是有了一点猜测——在去年离开长安的时候,李世民为了巩固李贞在外族眼中的地位,为了更好的收买被征服异族的民心,曾经在他的太子六率中塞了不少已经驯化完成的异族战士,黑齿常之应该就是那时候混进来的,只是他是怎么从六率混到左内率府的,李贞就不清楚了。
虽然李贞知道,这个黑齿常之在历史上对大唐是非常忠心的,应该不会做出刺杀自己的事情来,但是也不一定,这小子现在才十几岁,还没有李贞的年龄大,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远不是历史上已经三十岁,思想已经成熟,这时候的他还很稚嫩(他是630年出生,今年满打满算也只有十五岁),大唐与他又有灭国之仇,说不定他混进自己的军队,可能就是要伺机刺杀自己呢。
只是黑齿常之毕竟是一代名将,如果只是因为自己的一点小小怀疑,就要抹杀他,未免也太可惜了,大唐固然幅员辽阔,人才济济,但是真正顶尖的人才也是有数的,尤其是这黑齿常之还是在历史上证明过自己的人,李贞当然不能白白浪费,只是这样一个定时炸弹放在自己身边,李贞也不放心啊……
干脆,就给他一个职务,让他调出左内率府,给他一个都尉的职务,让他调入天竺战场,让他有机会证明自己,李贞给出了自己的处置办法。
如此安排,想来没有谁会拒绝,毕竟作为太子亲军固然荣耀,但也只是荣耀而已,因为太子是很少上战场的,作为他的亲军,自然也就少了晋升的台阶,这对于那些有志于马上取功名的人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
何况,为何那些侍卫们愿意在李贞面前转悠,不就是因为他们想要在太子面前留一个印象,以后有什么好事情,太子也好想起自己吗?
如今李贞给了黑齿常之一个机会,无论是谁都不会拒绝的,而且一开始就是都尉,这可绝对不算是小官了,又是从太子亲军中走出来的,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被人高看一眼,只要立下一点功劳,升官发财不在话下。
想来黑齿常之应该不会拒绝才对,如果他拒绝了,那也就等于说明他混入自己身边是别有用心,到时候李贞就算是下杀手,别人也不会说什么了。
下了决定之后,李贞就不再理会这件事,反倒是另一件事将几个手下急得团团转。
“殿下,您到底是怎么想的?”程处亮焦急的在李贞跟前来回度步,但是李贞却丝毫不见慌张,反而依旧淡然。
“着什么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