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贡吴彦祖
“昏君?”
李世民红着眼,
“你骂我昏君?哈哈,骂得好,骂得好啊!”
他狂笑不止,把林雨都笑的浑身发毛。
林雨还心想这人不会伤心过度脑子出毛病了吧?
笑完,李世民说,
“很好,很好,你是第一个敢当着我的面骂我为昏君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想,却只能埋藏在心里,他们难道都不憋屈吗?”
林雨没有说话,他差不多能够体会得到李世民这时候的感觉。
看似拥有了全世界,所有人都对他毕恭毕敬,实际上却感觉全世界都在欺骗他。
林雨回应道,
“你是九五之尊,千金圣躯,万岁爷,谁敢跟你面前大放厥词?就算是普通的玩笑话恐怕也不敢说吧。你要是一个不高兴,随便安一个罪名,给人家来个满门抄斩,那不得更憋屈?”
“还有啊,常言道伴君如伴虎,那些大臣们带你面前那都是诚惶诚恐,大家都是有宗族妻儿的,谁敢闲着没事拿自己和亲人的性命来冒险取悦你?除非脑子有毛病。”
李世民听了,暗自点头,然后又问道,
“那你呢?为何敢如此说?”
“嘿嘿,我父母已经亡故,孑然一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真想干,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啪啪啪!
李世民鼓起三道掌声,
“好一个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啊。那你敢不敢陪朕一醉方休?”
“何惧与你?”
林雨胸一挺,“谁怂谁孙子。”
第一百九十八章,一张破字能值几个钱?
李世民派人再去黄鹤楼去火锅料,刚才他都已经吃饱了,但是此刻要喝酒,菜是必然少不了的。
可是吃了火锅后,宫廷里的菜全然无味,犹如嚼蜡,刚吃一口就吐了出来,当时就把端菜的太监给吓跪了。
李世民也没有追究做菜的厨子,在林雨的要求下,派人去黄鹤楼,还要带上茅台酒。
李世民早就听说过蓬莱仙酿的名头,可终究没能尝到,以前他是怕大臣们上谏说他大肆挥霍,也不敢要人去买。
这回碰到了林雨,当然要借口喝上一杯。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在林雨的要求下,李世民派人取来笔墨纸砚写诗。
刚要落笔,却突然问,
“这首诗还没有结尾吧?最后半句是什么?”
林雨笑着说,
“既然圣上让我住口,那诗自然就停在这里了。后面再无他物。”
“那岂不残缺?让人心有不甘?”
“大道五十,遁去者一,这世间什么不残缺?完美就是一种残缺,既然如此那就让它残缺一点好了。”
林雨说道,
“更何况……那份不甘只是皇上心中的不甘,不是我的不甘。我的诗诵读完了,但是皇上的诗却没有完。”
李世民听了恍然大悟,同时也震撼林雨不但才华出众,竟然还通晓至理。
这样的人,可是比那个易居士强上百倍。
因此,他急忙放下笔,双手恭合对林雨鞠躬,
“夫子,还请指点!”
“哈哈,不敢当不敢当!”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爽,被皇帝叫夫子,那岂不是李世民的老师?这地位,普天之下还有什么能比得过?
“指点谈不上,只是提醒你,抓得太紧,会累,倒不如早点放下。”
“早点放下?”
李世民不明所以。
林雨点点头,
“是的,你因为什么而累,就放下什么,何必如此操劳。太阳没了谁第二天照样升起。”
李世民恍然大悟,他神情激奋,赶忙再次恭手,
“多谢夫子指点。”
“都说别叫我夫子,你是皇上,我哪敢当这个身份?更何况,我跟你儿子李泰是结拜兄弟,你这样叫,李泰又成什么了?”
林雨浅点李泰,就是为了提高李泰在李世民心目中的分量,这样的话,以后传位之时,李泰很有可能胜过李承乾,登上皇位。
李世民又说,
“那我还称你为林居士如何?”
“我又不是隐士高人,又常被人叫做毛头小子,哪能担当得上居士二字?”
“那……”
李世民这下也犯难了。
林雨笑道,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叫我雨哥好了。”
“雨哥?”
“是啊,在海外,人们都会对心爱的晚辈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哥字,表示喜欢。”
林雨一脸正经的解释,心里实际上都快要笑开花了,能让堂堂大唐皇上喊哥的,除了那死去的李建成外,估计就他一个人了。
结果李世民还当真了,
“嗯,雨哥,叫起来真是朗朗上口,海外人士果真有意思。”
“好了,请皇上作诗吧!”
“好!”
李世民不愧是皇上,记忆力过人,只听一遍就把诗句给记在心里,下笔之时,没有任何的停顿,一气呵成。
林雨虽然对书法不太懂,但依旧对这龙飞凤舞的笔法拍手称赞。
“好字,好字,笔力劲挺,气势磅礴,不愧是皇上,这等君领天下之资,也唯独一人能拥有。 ”
李世民听了心中大快,他书写之时还心存悲伤,但写下字的时候,仿佛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印在纸上。
落下最后一笔的那一刻,心中有如拨开云雾见天日,再无任何阴霾。
这一副诗中,每一个字都是一种情感,单个诗句看来,无不让人心有悲痛,好似一对战场上的兄弟生离死别。
每一句都在极力的压抑着自身内心最深处的情感,犹如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头,难以挪去。
可是通篇看来,却是酣畅淋漓,犹如在极度干渴的时候喝下一杯水,
刚开始可能会刺激喉咙,好像正在吞咽下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真正喝完了以后,才能体验到那种舒爽,简直难以言喻。
李世民也感慨,或许自己有生之年,再也无法写出这等字迹,要送给林雨,还真是有点舍不得。
接而又表示君无戏言,只能忍痛割爱。
林雨将其叠正,用李世民准备好的盒子收好放在一边。
这时候带材料的人也都赶了回来,两人这次一同入座,把酒言欢。
李世民刚尝到茅台,便惊为神品,大呼蓬莱仙酿一出,天下再无美酒之名。
并且兴趣极尽之时,再次忍不住提笔——酒中至尊。
如此一来,蓬莱仙酿在长安城的名声达致巅峰。
就连一些偏远的地区后来也都听说在长安城有一种酒,修道之人喝了,可以提升公功德,甚至立地飞升。
常人喝了则可益寿延年,堪比彭祖。
就连后来的李白,后半生都寻寻觅觅的要品味传说中的蓬莱仙酿。
酒足饭饱,林雨乐呵呵的抱着两幅字回了黄鹤楼,然后立即用两块玻璃将一裱,把诗句放在了一楼的正中央,当屏风。
食客们都只是赞叹这写字的人功法深厚,乃天下之大家。
后来有几个周边酒店的掌柜联合起来要对抗林雨,一干人又找了些地痞无赖到黄鹤楼闹事。
刚一进门就看到裱起来的诗句,但是本着没事找事的精神,先把这首诗批评的狗屁不通,说是三岁小孩写的都比这个好。
林雨则是站在一旁不搭不理,用手机默默的拍摄下了这一幕。
那些掌柜道也奇怪,怎么骂到这个地步了对方怎么还没反应,要知道泥人也有三分脾气呢。
由此,他们认为一定是林雨怕他们了,于是就更加的放肆,都准备将那诗句给砸了,然而还没动手,就被林雨阻止。
“哎,别动!弄坏了你赔不起的!”
其中一个张的膘肥体胖,一脸横肉的男人扯着嗓门儿吼,
“一张破字能值几个钱?老子看着就不爽,今天非要砸了它不可。”
这人外号猪肉刘,曾经是养猪卖猪的,后来赚了钱,就开了家酒楼,日常生意还不错。
以前怡春院开着的时候,有李孝恭坐镇,猪肉刘虽然眼红,却也不敢动。
现在怡春院换成了黄鹤楼,而且生意比以前更加的红火,因此这些人就起了邪心。
偏偏这些掌柜都不曾混过官场,只是给那些官员们按时上礼,压根就不知道林雨的身份。
因此这次来也是为了逼迫林雨跟他们结盟,有钱大家一起赚。
林雨无所谓的说,
“那你自己看着办喽,我又没阻止你,不过到时侯赔多少,那得慢慢算了。”
猪肉刘吼道,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吓唬我啊?我今天不但要咋了这字,连你这酒楼也一并砸了。”
这时一旁脸颊瘦削,身形精瘦的男的尖声尖气说,
“林雨,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们结盟。那样我保证你的酒楼还能照开。不然的话……”
“不然该当如何?”
林雨双臂抱胸,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这两人,那个精瘦的男的恶狠狠的说,
“不然这长安城再没有黄鹤楼!”
“好,说得真好。”
林雨说道,
“你这勇气,实在可嘉,是梁静茹给你的吗?瘦猴儿?”
那精瘦的男的刚要说话,却被猪肉刘推到一边,
“给我滚一边去,跟他费什么话,砸了再说!”
于是,抄起椅子就朝台上的裱框走去,就在他即将动手的时候,林雨又叫道,
“哎,你可想好,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的。这字很贵重的。”
“哼,能有多贵?难不成还是王羲之写的?”
猪肉刘骂骂咧咧道,
“就算是天王老子写的,我也照样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