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贡吴彦祖
满满的都是激动之情,也不喊林兄了,一个劲儿的喊着大哥,叫的那是一个真情流露。
林雨直接将其打开,又给程处默满上。
后者小口慢嘬,喝完后,满足的叫一声——爽!
林雨正要给其倒第二杯,却被阻止。
“大哥,别,别倒了,浪费!咱们明儿个再共饮此酒。”
林雨顿时对程处默的印象好感度又上升了一分,能在喝晕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喝酒的,可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因为正常人这时候的反应应该是一个劲儿的吃牛逼:给老子满上,我没醉,还能喝!
林雨放下酒瓶,对程处默说,
“程兄醉了?”
“我没醉!”
“那怎么不喝了?”
程处默无奈的摇头,
“唉,酒喝到一定量,就会失去了其滋味儿,再喝下去,就不是品味了,而是浪费。浪费可耻啊,林兄!你是不知道啊,我每看到有人糟蹋粮食,都恨不得上去将其暴打一顿,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竟然声泪俱下,
“可我方才应当喝足了,但是却贪心不足,非要在喝一杯,入口中虽有滋味儿,但已失去其根本。我恨啊,如此饮酒,真是玷污了蓬莱仙酿的美名。我……我……呜呜……悔恨啊!”
林雨只觉莫名其妙,心想这个家伙真是对食物的态度达到了等同生命的层次,估计和松下原对待酒有一拼。
这种人要是放到现代,那妥妥的著名国际美食点评家,试问世界上还有谁对待食物能像他这么的痴情?
“程兄莫要再心怀愧疚,一杯酒而已,算不得什么,这也不是你的过错。”
“别小看一杯酒,那是一斤粮食的精髓,是酒工们的汗水,是苍天的恩赐,我怎能这样浪费呢?”
程处默的一番话可把林雨到嘴边的话全部打回去了。
林雨心想:
得,这还能咋劝?竟然把老天都给搬出来了。
于是他又说,
“那这样吧,我把剩下的酒送给你,以后你慢慢品尝!”
“多谢大哥慷慨,小弟感激不尽!”
突然间,程处默化成灵活的小胖子,嗖的从椅子上跳起,拱手鞠躬,那一套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这根本不是一个喝醉人的反应速度啊。
林雨终于明白,原来这家伙就等着他说这句话呢,不由得感叹,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
程咬金天天一肚子坏水,这家伙也不差,为了嘴,真是啥都能干出来。
就刚才那演技,要是不给他颁一个奥斯卡金像奖,都要天理不容了。
程处默乐呵呵的抱着酒瓶,就跟宝贝似得,时而用衣袖给擦擦,生怕弄脏一点儿。
见此情形,林雨计上心头,心想这家伙既然这么爱吃,那就用食物将其收为所用。
要知道程咬金在朝庭上的权势丝毫不输于尉迟敬德还有长孙无忌,只是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样的武将压根就懒得跟那些文官们搞什么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因此靠着当初的功绩,过得逍遥自在李世民也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
只要这些老将们能安享晚年即可。
“程兄……”
“哎,别这么叫我,称我小默就行了,你是我大哥,嘿嘿,小弟不敢被称兄。”
程处默憨厚的笑着说,要不是林雨刚才看到他的那一番表现,肯定以为这家伙天性老实。
但现在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小默,我的酒楼明天就开业了,你看就今晚这饭菜,口味如何?”
程处默听后,立马伸出一根大拇指,
“好!天上地下都难得此美味,若是有幸能尝一口,给个一品大官也不做。”
“哈哈,小默真会说笑,一顿饭而已,怎能与那荣华富贵相提并论?”
对于这句话,程处默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
“大哥此言差矣,正所谓民以食为天,世间万般荣华富贵,归根结底都离不开一个“食”字,若是真能天天吃这等美味,我程处默给你当下工都成。”
林雨拍案叫好,
“小默真是直爽,就喜欢你这性格。实不相瞒,我这里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劳烦你。”
“大哥尽管说来,我定当竭力相助。”
林雨想了想,先问道,
“如果让你能天天有这等美食可吃,你愿意吗?”
“当然愿意了,我巴不得有这样的好事呢!不过大哥这酒楼开张以后,我就有口福了。”
林雨摇摇食指说,
“不不,我说的是比这更美味的食物”
“不可能,世界上再无比这更好吃的了。”
程处默坚决否定道。
林雨嘿嘿一笑,
“小默,你可尝过比铜盆还大的螃蟹,比胳膊还长的龙虾?能吃下一个人的海鱼?”
听了这话,程处默还以为林雨在说笑,
“大哥别逗我了,别说尝,就是见都没见过,那可是志怪小说里,龙王的子孙,就算有,谁敢吃啊?”
而这时,林雨显露出一副严肃的神情,
“我若说我能弄来呢?”此话一出,程处默当即脸色渐渐变得凝重。
第一百九十一章,势同水火
“我若真能弄得来呢?”
林雨玩味的问道,
“你愿不愿意与我共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拍案而起,
“大哥,要是能天天吃到比胳膊还长的龙虾,比脸盆还大说螃蟹的话,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我绝无二话。”
“哈哈,好!那就一言为定,三天之内,我就让你开开眼界。”
林雨说道,
“那我这个酒楼还缺一个伙计,你要不要过来?”
“伙计?打杂的吗?”
程处默问。
“呃……也不算,就是看个厂子,别让人在这里闹事就行。你也知道,有的人这酒喝多了,一碰点小事,难免就会火气上头,万一把我的小店给砸了,咋办?”
林雨摊开手一副无奈的样子。
程处默当即拍拍胸膛,
“大哥你放心,有我看着,没人敢乱来,不然的话,我一斧子劈了他。”
他继承了他老爹的三板斧,据说这家伙天资卓越,仅仅用了三个月就学会了三板斧。
后来又用了三年的时间,按照程咬金所说的口诀心法,自学了三十六天罡斧所有的招式。
当时可是轰动全长安城啊,程咬金也是见人就得瑟,
“我儿处默乃是练武奇才,万中无一”
就连李世民也亲自的接见,可谁知这家伙聪明归聪明,就是太懒了,练功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天到晚只知道吃。
胖的不成型,斧头在他手里就跟稍微大号点的玩具似得。
有了程处默的允诺,林雨便放心了,心想找了这么个保安,连打手都省了。
就这家伙往那一站,谁敢动手?
“那就谢过了,现在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明天就开始忙活了。”
程处默点点头,他刚才喝的有点猛了,虽然那一会儿没啥感觉,但是这会儿头就开始有点发晕了。
他也不强忍着,就在玲儿的带领下去房间里休息了。
没了他,大家又再次的大吃大喝起来,相互之间没有一点的芥蒂。
最后一直吃到半夜十一点多,才都各自找地方睡去。
玲儿跟珑儿本想服侍林雨,但林雨还保持点清醒,言辞拒绝了,若是以前,没准还真可能靠着一点酒性放纵一次。
可现在有了兰莹,他就只想专心的对她,不论对方知不知道,他自己要问心无愧才行。
次日一清早,就听到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林雨翻来覆去十多分钟都没能睡着。
最后终于忍不了了,他揉揉眼,看看手表,才八点多。
他还心想到底是谁一大清早的扰人清梦,结果一打开门,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只见那从楼上到楼下,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人,而且一个个衣着华丽,腰间栾鸣佩环,看起来身份都不低。
而拍门的人正是玲儿。
“这都是咋回事?还没开业呢!”
林雨问。
玲儿焦急的回应:
“老板,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早本想打开门通通风,可没想到早已有人守候在门口,刚一开门,那些人就涌进来了,赶都赶不走。”
“额……”
林雨无语了,他万万没想到,美食原来对于这些人来说是这么多重要啊,连几个小时都等不了。
那些人中有的百无聊赖的坐着,有的干脆拿起书,摇头晃脑的读着,还有人拿出筛子四人围成圈赌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林雨也很无奈啊,本想着下午开业的,这可得了,都是被逼的啊!
“老板,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啊?他们都在催。”
“还能咋办?现在开业!给他们上料。”
林雨挥挥手说道。
于是那些姑娘们开始忙活起来,又是放固体酒精燃料,又是加汤加火锅底料,这些都是林雨教会给给她们的,所以做起来也都没那么的生疏。
从楼上到楼下,一共有五十张桌子,每个桌子够做四到六人,因此光是坐下的就有两百多人。
就这还不算那些来了以后,没处坐,只能讪讪离去的人。
食客们一开始都不知道怎么吃,也不懂得如何的使用火锅,一开始乱哄哄的。
那些人都围着一锅汤干瞪着眼,也没有点菜。
有的人忍不住舀起一口汤一尝,立即大加赞赏,邻座的人看到了,都相互效仿。
一时之间,大家都赞不绝口。
有人为了彰显才华,还站起来吟诗一首:
半碗朱丹浸镬汤,
缕缕凝烟过五江。
一杯愁绪剪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