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家兄朱元璋,我建国美利坚 第287章

作者:墨色江南

  火药是宝贵的物资,不是必要时刻,胡关住不会轻易动用火药!

  只要这些野人敢冲近,必然就是一阵箭雨。

  “神啊,这些人都是最贪婪的毒蛇,可千万不能让他们进来!”

  黑狼长老用不太熟练的大明话向胡关住说道。

  “你告诉他们,若是他们不想死的话,就尽快离开这里。”

  胡关住一把抓过了黑狼长老,让他充当那个翻译,向外面的野人头目喊话。

  在一番对话后,外面的这些野人们不仅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

  却已经是开始用原木和绳索编制梯子了的。

  “呵呵,这些家伙是找死啊!”

  胡关住见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一笑。

  别看现在的堡垒高度不高,但是对于没有盔甲和武器的人来说,这里就将会是他们的丧命之地。

  “欧啊!”

  “哇啊!”

  随着一阵阵的纷纷乱叫,这些蛮族勇士已经是做好冲锋的准备。

  胡关住也亲率一百人列阵,随时准备杀人。

  城墙外面的胡关住,圆睁着注视着前方的敌人。

  “列阵,举盾,持枪!”

  胡关住一声怒吼喝令,发出了最后的布阵要求。

  胡关住手握一柄长枪,已经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哇欧啊啊!”

  随着一阵吼叫声,近千名野人勇士们已经冲到了跟前。

  胡关住看到前方的一名黄野人向着自己飞奔而来,在跑到仅仅距离几步的时候,他忽然把手中镶满黑曜石的大木棒子直向胡关住甩来。

  呼啸的‘木棒’划着圆圈,直扑胡关住的面门。

  “好孙子!”

  胡关住冷笑一声,手中手盾轻轻一撩拨,就把这柄宝石木棒给荡开。

  但是,他旁边的一名士兵就有些倒霉了啊。

  “啊!”

  随着一声惨叫,一支三尺长的骨头标枪直接戳中了这名亲兵的肩膀,深深插入甲缝。

  巨大的惯性让这名亲兵瞬间倒地。

  只不过骨头标枪的威力十分有限,这名士兵拍了拍屁股又是站了起来。

  “杀!”

  对于旁边的情况,早已经习惯了战阵厮杀的胡关住毫不在意。

  他紧紧握住长枪,顺势就是往前一刺!

  “杀!”

  随着他一声怒吼,那名野人勇士立刻被刺中了面目。

  咚的一声,直接倒地身亡。

  “杀啊!”

  此时,整个阵列上已经是全都厮杀成了一团。

  蛮族野人们仗着人多势众,已经是在前方形成了全数压上的攻势。

  胡关住率精锐冷静搏杀,让野人勇士们不能再前进分毫。

  钢铁铠甲对阵破衣烂衫。

  长刀长枪对阵木棒骨枪。

  野人勇士们的攻势,很快就是在明军士兵的反击下土崩瓦解。

  再加上后方营墙上一直不停射击的弓弩手,更是让这些野人勇士们付出了惨重的伤亡。

  “杀!”

  胡关住大吼一声,率领身旁的亲兵向着前方发起了反冲锋。

  他已经是看出来了。

  眼前这些野人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威胁。

  木头和骨头的武器,砍砸在盔甲上,除了梆梆作响之外,根本就是毫无用处。

  交战到现在,胡关住都是没有见到一个明军士兵倒下。

  反而是这些野人勇士们……已经是在地上倒下了一片。

  这一场轻松的胜利之后,胡关住是想了三天三夜啊!

  他也没有想明白,到底是谁给的勇气,让这些拿着木棒石头的殷族人向自己发起进攻?

  “殷族人”或者“殷人”,是朱瀚定下来的对于北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的官方称呼。

  如今这个时代,发现美洲大陆的是大明,自然也就不会再有什么印第安人的称呼。

  新大陆上的土著人有将近千万人,大明想要征服这一片土地,那么就必须要好好利用这么多的人力资源。

  否则仅仅依靠从中原移民到新大陆的话,猴年马月才能把这一片土地给经营好。

  同化,就是大明征服这些土著人的最好特点。

  在发现新大陆之后,朱瀚就立刻让大明朝廷官方背书,把这一片新大陆上的土著人归根于出自中原一脉。

  传说当年周武王灭殷商,大批的殷商遗民在商朝灭亡之后东渡海上,最后不知所踪。

  现在正好把这个传说安在了北美的印第安人头上来。

  其实,北美的人迁徙到新大陆的时间远远早于一两万年之前。

  他们要真是殷商遗民的话,可不会是像现在这么拉垮。

  新大陆上的土著居民依旧处于落后的原始社会时代,只有在南方较为发达的玛雅和印加文明的祖先还有一些早期奴隶制的影子。

  但是整片大陆上的所有土著人都不会冶炼青铜器,更不会冶炼铁器,使用的武器全都是木头,骨头或黑曜石的制品。

  殷商在早期的时候,可就会铸造大型的青铜礼器和兵器。

  不过,要把这么多的新大陆土著人同化为大明可用的人力,谁还管什么真相是如何?

  反正他们只要知道自己是出自华夏,与大明同宗一脉就好了的。

  胡关住对于英王殿下提出的新大陆居民是殷商人后裔的说法深信不疑。

  经过不久之前的这一次悬殊的战斗,大明把这些殷族人彻底被打服。

  他们对于天兵一般的大明军队表现出彻底的归顺。

  胡关住为了更加有效的控制这些龟孙的殷族人,便立刻按照朱瀚提供的征服策略,先给这些归顺投降的部落在形象上改头换面。

  首先按照大明的习惯,凡是归顺的部落,男子一律学习汉人习俗束发。

  女子也是一样注意个人形象,不再动不动就露出胳肢窝和大白腿。

  其次,所有归顺的殷族人部落,全部被胡关住取了汉人姓氏,比如最早投奔明军的白野牛部落,就采用白姓,部落长老苍狼改名叫白苍,大明的翻译官山鹰叫做白山。

  其他的部落根据各自的特征,采用了花(部落附近花多)、林(靠近树林子的部落)、胡(湖边的部落)、牛(有许多野牛出没的部分)、金(部落附近有大批金矿)、高(住在高山或高地上的部落)等等。

  在取得这些部落的效忠之后,胡关住立刻有了大批的人力资源可以利用。

  明军不仅很快在此地建立起了三个坚固的堡垒,而且把周围方圆数百里的土地山川情况给探索的一清二楚。

  明军越是往内陆地区探索,就越是发现这一片新大陆的好处多多。

  在这一片大陆上,遍地是宽阔的草原和树林,到处都是在中原难以见到的宝藏。

  明军士兵经常能够发现成片成片的参天大树。

  这些大树需要十几个人才能合抱过来,高度有的可以达到几十丈高。

  这些树不仅高大,而且树形笔直,如果是用来建造宫殿的栋梁或者海船,每一棵大树都可在中原价值上万两银子。

  而在这一片新大陆上,这些参天大树根本就遍地都是。

  因为那些殷族人工具落后,仅凭手中的骨头和石头工具,根本就无法开发这些参天大树。

  除了这些高的吓人的树木,最令胡关住这些大明士兵们高兴的另一个景象,就是这片大陆上遍地都是那些肥壮的野牛。

  这些新大陆的野牛是一个特殊的种群,不同于中原常见的那些水牛或者黄牛,它们的脾气格外的暴躁,哪怕是出生的小牛犊也很难被驯化。

  对于手中只有石器和木器工具的殷族人,想要捕获这些新大陆野牛,实在是风险高难度大。

  但是对于大明将士们来说,这些庞大的野牛群,虽然看起来壮硕凶猛。

  但都是一群傻乎乎的憨憨,胆子格外的大,甚至不怕人。

  明军将士们手持强弓劲弩和火枪走到近前的时候,这些野牛群也都不知道跑。

  在尖利的刀枪和火器面前,明军捕获了大批大批的野牛。

  这些猎物的数目之多,以至于让大明将士们一日三餐都成了牛肉的主场。

  正当胡关住在写着关于新大陆的探索备忘录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卫兵通报开饭的消息。

  “今天中午吃什么?”胡关住走出房门,向旁边的卫兵问道。

  “大人,今天午饭是牛肉末饼子,再配牛肉汤!”卫兵说道。

  胡关住眉头微微一皱道:“他娘的,王厨子这是跟牛肉干上了啊!”

  按照节气上算,现在已经相当于马上要过年的腊月时候,新大陆这一片地方虽然温度并不寒冷,但也不会有什么新鲜的蔬菜可以吃。

  而明军从船上带来的那些土豆玉米和小麦的种子,都是需要在明年播种时用的,自然是舍不得吃。

  而船上带的那些干粮和罐头,口味实在是难以下咽。

  所以大明士兵在有了殷族人帮助之后,在新大陆这里,几乎顿顿吃牛肉。

  以至于胡关住这么无肉不欢的人,现在一想起那写五花八门的牛肉都有些腻。

  “真是吃肉吃到腻!”

  “只能再等一等了,明年一开春就在这里,让那些殷族人开荒种田!”

  “到时候我大明的这些高产庄稼,将会让这里变成千里沃土!”

  胡关住在来新大陆之前,朱瀚早已经给他制定了详细的殖民拓展策略。

  第一是收服一部分殷族人为己用。

  接下来,明军利用这些殷族人的劳动力开垦土地,耕种粮食实现自给自足,并且把原本四处游猎采集的殷族人变成固定下来的农耕部落,让他们逐渐接受中原文明。

  农耕社会的生产力,大大高于游猎采集,再加上明军可以提供先进的工具和物资,同化这些殷族人根本用不了多长时间。

  然后,胡关住就可以在这些被同化的殷族人当中招募本地士兵,继续向外扩大明军的控制范围。

  新大陆的殷族人和中原汉人,在长相上相差并不大。

  把他们在文化上教化之后,完全就不用担心什么背叛反水的问题。

  胡关住在吃了午饭之后,召集了手下的几个将领,又一起讨论对于这些殷族人的教化问题。

  “大人,我去了那几个部落看了,他们占据的地盘上有许多的黄金,而且部落里也人人带有不少黄金首饰,我用几瓶玻璃装的果子酒,就换到了这一包黄金!”一名将领咧着大嘴笑道,随后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哗啦一声倒在了桌子上面。

  只见布包中是许多的黄金首饰,虽然这些黄金的杂质比较多,首饰制作的工艺也比较粗糙,但那闪亮的颜色已经让所有人喜爱不已。

  “你去的那两个金姓部落,看来真是名不虚传!”

  胡关住淡淡的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黄金,微笑着说道。

  自从来到新大陆之后,那些土著殷族人手中的黄金对于他们来说虽然珍贵,但不过是一些好看的装饰品罢了,顶多是在祭祀神明的时候拿出来摆一摆。

  而明军手中的任何物品,对于新大陆的殷族人都远比黄金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