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流萤飘雪
叶云紧紧的抱着田灵儿,满目柔情的说道:“师姐,我叶云在此发誓,今后一定会爱着你,呵护你,为你遮风挡雨,不会让你受到一丝伤害的。”
“嗯,我相信你。”田灵儿应了一声,重新将头靠在了叶云的肩膀上,脸上满是甜蜜的微笑,而就在甜蜜不远处的竹林中,一胖一瘦两道身影正默默的注视着他们。
“夫人,我都说了没什么好看的了,灵儿这么漂亮,又整天和这混小子在一起,我早就看出他看灵儿的目光不对劲了,这么可能会有意外呢,好了我们还是回去给小云准备准备一些下山的用具吧,不然一会灵儿回来有要闹腾了。”
“哟哟哟,这会儿说没什么好看的了?刚刚是谁焦急的走来走去的?现在看到尘埃落定了不急了?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刚刚就不该拉你一起过来,让你急死算了。”
“夫人,我这不是担心着小子会欺负我们灵儿嘛,您就消消气,现在他们已经定下来了,我们也就别瞎操心了,回去吧,免得打扰了他们。”
“哼,我看你是担心灵儿会欺负小云吧?好了不逗你了,不过你真的不派人跟着小云真的让他一个人下山?”
“小云虽然年纪还小,但做事缜密,头脑灵活,而且实力在年轻一代中可以说是最顶尖的几个之一,不会有事的,而且玉不琢不成器,整天将他关在山水也不是办法,也是时候让他下山闯闯了,而且附近都是我青云门的势力范围,能出什么事啊!”
“也是,走吧。”话落,两人迅速远去,而不远处的田灵儿跟叶云却毫无所觉,依然抱在一起诉说着昔日的点点滴滴。
两天之后,叶云身穿一套青色的长袍,背着一个青色的小布包,手中拿着一柄古朴的长剑,跟师傅师兄门一一挥别,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满眼泪水的田灵儿,笑着说道:“多谢师父,师娘还有师兄们的关心,我一定会平安并带着一件顶级的法宝回来的。”
叶云说完,将目光转向田灵儿,强忍着走回去帮她擦掉泪水的冲动,温柔的说道:“师姐,我只是下山历练一下,一年而已,很快就会回来的,不用担心我,我可是很厉害的。”
话落,叶云毅然转身,手捏剑诀,手中的三尺青锋瞬间出鞘,转了一圈之后悬浮在他身前一尺高的地方,叶云没有一丝犹豫,直接走了上去,随着一声清脆的剑鸣,叶云瞬间御剑远去,很快就变成了一个黑点,渐渐消失。
田灵儿看着叶云远去的方向,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就在苏茹快要忍不住要上前去叫她的时候,田灵儿突然收回了目光,一脸坚定的回过头来对苏茹说道:“娘,我决定明天就开始闭关,我感觉我快要突破第五层了,我一定不会输给小师弟的。”
“什么!?突破第五层?”大竹峰上顿时响起了整齐的惊呼声。
大竹峰上发生的事叶云并不知晓,此刻他正欢快的御剑肆意遨游在天空中。虽然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御剑飞行了,但大竹峰能有多大?速度稍微提起来一点地方就到了,而且山上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御剑的,毕竟这是他的师门,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也因此叶云虽然早就学会了御剑飞行,但却从来没有真正的飚过飞剑,现在离开了大竹峰,他就像一只没有了束缚的雄鹰,一会儿飞到云层中不断穿行,一会又飞到云层之上欣赏滚滚的云海,一会儿又从高空掠下,从树梢飞驰而过惊起片片飞鸟,离别的伤感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半小时之后,叶云掠过一片湖面激起片片水花之后扬长而去,再次回到了高空当中,辨别了一下方向之后全力赶路,十几分钟后,一个坐落在山谷中残戈断壁中长满了荒草的小村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剑诀一转,飞驰的长剑载着他缓缓减速降落到这个还满是焦痕的小村上空,叶云四处打量了一下,找了个空地缓缓降落,就在此时,他旁边一间已经倒塌长满了荒草的房屋突然跑出来一只肥硕的大灰兔,慌慌张张的钻进了他不远处的一个茂密的荒草从中。
看着这个只能隐约看到点点痕迹的小村,叶云心生感慨,忍不住感叹道:“时间果然是最好的疗伤圣药啊,这才不过短短三年多的时间村子就已经变成了这样,估计过不了几年就会被荒草杂树完全掩盖,消失无踪。”
本来叶云还想找一下自己当初住的房子,不过他辨别了许久依然没能找到,最后只能放弃,来到了那个被他称之为“避难所”的山洞中。
山洞还是跟原来一样,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就连里面的稻草都依然还在,只不过颜色变得更深了,不像之前金黄金黄的,而且还有点淡淡的异味,应该是树林的动物跑进去躲雨的时候沾染上的。
带着淡淡的感伤,叶云慢悠悠的在村子逛了一遍,最后又抓了两只麻雀,一条鱼烤了起来,不过才吃了几口他就吃不下去了,将手中的烤鱼放下。
“终究是少了分意境,麻雀还是那种麻雀,鱼还是同一条河里的鱼,可惜人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想到自己当初为了活命,为了回家,小心翼翼的和张小凡他们套着近乎,心情忐忑的给普智送饭,叶云长呼了一口气,将手中的烤鱼往树林里一扔,随手一招从河里招来一道水流浇灭了火堆,微微一笑,剑诀一展剑光闪烁间人已经御剑乘风而去。
第三十三章 河阳城
事实证明,御剑飞行虽然非常帅气,但飞久了也是一种煎熬,因为御剑之术虽然会能形成屏障阻挡风雨,但却不会阻挡太阳,而现在虽然不是盛夏但太阳也不小,所以飞了两三个小时之后叶云不得不在越来越高的太阳下败下阵来,落到了下面的森林当中,毕竟他的修为离寒暑不侵还差一点。
森林中蛇鼠虫豸,虎豹财狼本来就多,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是一个玄幻世界,不过从叶云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告诉它们,这个人非常不好惹,因此叶云的所到之处蛇鼠纷纷退避,不远处一头波澜大虎更是调头就走。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当叶云在树林中纵横跳跃前行了好十几里之后,一头巨大的熊瞎子拦在了他的面前,不停的向他咆哮。
叶云打量了一下这头站起来接近三米的巨熊,最后目光落在了巨熊那双巨大的熊掌上,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道:“赶了这么久的路,肚子正好饿了,决定了,今天的午餐就是你了。”
半个小时之后,森林中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一只比常人大腿还要大一点的熊掌正滋滋的不断往外冒金色的油脂,而不远处,一具被砍掉了前掌的巨大熊尸横躺在地上。
用小刀在已经被烤的金黄的巨大的熊掌上再划上几刀,然后再撒点孜然,一只香喷喷的烤熊掌就新鲜出炉了,找个好下嘴的地方吹了吹,一口咬下去,外表的酥脆跟里面滑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孜然的香味,美味无比,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油脂太多了,有点烫嘴。
吃饱喝足之后,叶云看着不远处的熊尸陷入了沉思,最后右手一挥,割肉用的小刀电射而出,三两下就割开了巨熊的毛皮最后将那只比巴掌还要大上一圈的熊胆挑了出来,这可是好东西,无论是炼丹还是入药都是不错的材料。
将熊胆处理好放入包袱之后,叶云看了眼头顶的艳阳,又看了眼黑熊,动手将熊皮剥离出来,然后砍了几根树枝将其撑开,做成了一个类似伞盖的东西,用驱物的能力驱使了一下,发现并不费力,于是重新御剑而起,并将熊皮伞盖放到了头顶遮太阳。虽然这样这看起来是傻了点,而起不伦不类的,但也比在树林里蹦来蹦去的强多了,而起他的身上只有六七块拇指大小的银块,这熊皮不但能遮阳,到了地方还能卖掉换点银钱,可谓一举两得。
叶云的目标是河阳城,原著中张小凡他们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这里,而叶云之所以也将目的地定在这里并不是想要追寻原著中张小凡他们的脚步,而是因为这河阳城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最繁华的所在,住在这城里的百姓,有二、三十万人之多,而且地理位置又好,往来商旅极多,热闹非凡。
从青云山到河阳城不过半日的距离,而叶云本就赶来好几个小时的路,因此当他再次御剑赶路,不过一个多小时就远远的看到了一座人来人往的大城。
这座城市跟电视上古代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用石砖垒砌的高耸城墙,低矮的房屋,虽然看不清楚城市里面的情况,但从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就知道,这座城市确实繁华。
叶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降落,将长剑背在背后,然后将熊皮卷起来用藤条捆好,砍了跟长木棍将捆好的熊皮跟另一个没吃的熊掌挑在身后,晃晃悠悠的往大路走去。
叶云的这身行头非常的招人眼球,一个背负宝剑的翩翩美少年却又偏偏挑着一张黑色的熊皮,可谓要多怪异有多怪异,不过碍于他背后的宝剑,其他人虽然好奇但却也不敢说些什么。
河阳城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非常繁华,来往的行人十分复杂,因此叶云这身打扮虽然怪异,但守门的将士却只是好奇的多看了两眼,并将他截下来询问,让叶云顺利的进入了河阳城。
叶云手里的银钱不多,也不想暴露自己青云门的身份,所以进城之后他就找了个手皮货的商店,准备将熊皮卖了,然后再找一间稍微到一点的客栈住下,顺便打听打听周围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宝物的信息。
当叶云将那张足有两米多长一米多宽的熊皮展开来世,毛货铺的掌柜都惊呆了,他不是没见过好的毛皮,但是如此巨大的熊皮他还是第一次见,而更为难得的是,这张熊皮是纯黑色的,黑黝黝的,在阳光先还泛着点点莹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不过可惜的是这座熊皮并不完整。
“可惜了,如果这张熊皮完整的话最少能值一百五十两银子,可惜的是它残缺的太厉害了,头都没有了,最多只值五十两。”掌柜的话中满是可惜,不过他的手却一直没有在熊皮上离开过。显然,叶云的熊皮远远不止这个价。
掌柜的演技还是差了点,而且叶云是谁?他可是穿越者,又经历了现世海量信息的轰炸,他要是被这掌柜的小手段骗了,那他也就不用活了。
“掌柜的,明人不说暗话,你们这行的规矩我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点的,你就给个实价吧,我懒得跟你扯皮了,如果你还跟我玩花花肠子,我二话不说转头就走,我又不缺这点钱。”说话间叶云将手搭在熊皮上,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连忙转身就走的意思。
掌柜的再仔细看了一眼叶云的衣服,这才发现叶云的衣服虽然看起来并不华贵,但用料却极其讲究,是一种非常出名的布料,被命名为云锦。这种料子做出的衣服不但坚韧无比堪比牛皮,而且非常柔软舒适,光是这身衣服就足以买下他这里全部的皮货了,一般的富贵家庭别说穿了,就连见恐怕都没见过,因为这些布料是用一种被命名为云蚕生产出来的蚕食织造而成的,而这种云蚕只有灵气充裕的地方才有,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掌柜的收皮毛也不是一两年了,什么人能宰,什么人不能宰他的心里一清二楚,本来他看到叶云虽然背着宝剑,但年龄小还想占点便宜,但现在他却不敢这样想了,能穿这种衣服的非富即贵,他可惹不起,最后作价一百两收了叶云的熊皮。
第三十四章 地头蛇
卖掉了熊皮,叶云背着布包住进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客栈,虽然是天字号的客房,不过远远比不上原著中张小凡他们住的山海苑,不过这个客栈虽然不像山海苑那样豪华,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的小院,但也是食住一体的,而且也正是因为这里不够豪华、高档,所以三教九流之人都有,而人一多流通的消息也多,这些消息中说不定就有自己想要的。
收拾好房间之后,叶云来到一楼,将熊掌交给店小二让他拿到后厨去做,然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再让小二上几个招牌菜。
其他的饭菜很快就上来了,熊掌慢了点,还要等一会,于是叶云一边默默的品尝着桌上的美食一边等自己的熊掌上桌,不过他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听取客栈中食客的交谈中。可惜这些人的谈话大多都没有价值,说的不是西城老王家埋树下的银子丢了就是东城老李家的闺女很俏被老张家看上了之类的,让叶云大失所望。
“算了,宝物有德者居之,我下山来又不是单纯为了寻找宝物的,体味体味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美食珍馐也不错,最重要的还是磨砺自身,至于宝物,顺势而为吧,诸天万界中宝物多得是,想要去取就是了。”
念头一通达,叶云瞬间轻松了许多,只留下部分心神关注着客栈内的动静,将主要的精力放到了眼前这一桌美食上,仔细品尝着每一道美食的滋味。当叶云将桌上的饭菜吃了一半的时候,他的熊掌终于被店小二端了上来,而就在熊掌出不来的瞬间,客栈内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双眼牢牢的盯着店小二端着的那盘熊掌。
当店小二将熊掌放到自己桌子上的时候,叶云不但享受了一把万众瞩目的感觉而且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咽口水的声音,不过他却毫不在意,伸出筷子轻轻一挑,挑破了经过蒸煮变得晶莹剔透的熊掌,然后轻轻地夹起一块金黄透彻的熊掌肉,轻轻地放进口中,品味了一番,咕咚一声咽了下去,而此时叶云听到了更多咽口水的声音。
“熊掌做得不错,比直接烤好吃多了,这是赏你的。”叶云对熊掌的味道非常满意,随手拿出一颗花生米大小的碎银子丢给了店小二,店小二道了声谢,欣喜的跑开了。
当熊掌被叶云吃掉一小半的时候,一个身穿破旧儒袍,作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端起他那碟五香豆跟青菜炒肉走了过来,非常自然的将两碟东西放下,然后坐了下来,笑呵呵的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位兄台,看你这身打扮应该是从外地来的吧?在下乃本地的儒生,觉得兄台非常亲切,让在下带你在此游玩一番如何?”
叶云抬头看了那书生一眼,又重新低下了头,认真对付去眼前的熊掌来,而那书生见此也不恼,依然笑呵呵的,而且并没有伸筷子夹其他的菜,依然只吃自己拿过来的那两碟菜。
叶云见状觉得有趣,不过却依然不理他,而就在此时,又有一个身材高大,手持长刀,面貌凶恶的大汉砰砰的走了过来,拉开叶云旁边的长凳大马金刀的坐下来,从桌子上拿了双筷子就往那盆熊掌伸去。
客栈中的其他人见状纷纷摇头,有惋惜的,有怜悯的,有毫不在意的,也有幸灾乐祸的,不过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啪”
大汉伸向熊掌的筷子直接被叶云毫不留情的打掉了。
眼前这一幕不但将客栈中的其他人弄懵了,那个大汉更是一脸呆滞,过了两三秒钟才愤怒的站了起来,煞气逼人的看着叶云,大声喝道:“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而与此同时,刚才跟他坐一桌的另外两个人亦手持长刀眼神不善的站到了叶云的身后。
叶云一脸淡然的再次夹了筷子菜,慢悠悠的反问道“什么什么意思?”:
叶云的反应让顾大海瞳孔一缩。他本就是土生土长的河阳城人,少年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本秘籍,带着强烈的好奇心与对那些高来高去仙人的向往,他开始按照秘籍上小人的动作修炼,最后居然真的让他练出了点名堂,虽然不能像神仙一样飞天遁地,但飞檐走壁却不在话下。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出来帮父母卖东西的时候将一个想要强买强卖的公子哥和他的家将全部打倒了,没想到就在他担心会遭到报复的时候,那个公子哥却怂了,一个屁都没敢放不说还主动赔偿了他银钱,自那以后他就开始了自己“劫富济贫”的生涯,专门在各个客栈寻找适合的目标,因为对河阳城非常了解,所以绝大部分都成功了,当然也有踢到铁板的时候,不过大都被他化险为夷了,而眼前这个少年居然如此从容淡定,让他有了种不好的预感,因为这种情况下还能如此从容的,不是底气十足就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