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勿近 第156章

作者:朗九心

第262章 十三卷:你的儿子

  之后,我连忙将徐佳裸露的身体给遮挡住,至于吴建军,连忙将徐父给控制住。

  “妈的,这才是个畜生哦!”

  吴建军骂了一声,随后直接将人往外拖。

  至于我,在稍稍安抚好徐佳母子之后,便也带着二人前往警局。

  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何其之保守,谈色都畏之如虎,何况还发生这种事情。

  在将徐父带进去之后,做了这种事,自然是要经受这个时代独有的大记忆恢复术的。

  之后,我跟着吴建军便进入了审讯室,随后便问了起来。

  “你还真是个畜生啊,这你都能下得去手?”

  虽然徐父被揍了一顿,但临到此刻,不仅没有半分悔过,反而是一脸理直气壮道:“老子自己的女儿,管你们锤子事!”

  (真实案例)

  这摧毁三观的话一出口,吴建军顿时被气的,差点没一本子给扔过去!

  在跟徐佳母子相处的时候,我也从徐佳嘴里得知,这件事情并非全是鬼神作怪。

  这个徐父,从徐佳去年的时候,也就是才及笄的时候,就有这方面想法了。

  在那个破烂的垃圾屋内,企图强奸了好几次,但每次都有徐佳的母亲阻止,这才没有机会得逞,但就在十天前,徐母莫名其妙四肢疼的不行。

  也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再加上那天徐佳在外边捡了一条崭新的漂亮裙子。

  那天夜里,就在徐佳打扮的漂漂亮亮之时,这家伙回来,突然到徐佳玲珑剔透的身材,跟那白皙丰满的小腿胸脯,然后就…

  一个原本干干净净的小女孩儿,就这么被一个五十多岁的邋遢老头,给…

  至于根本原因更是荒唐,其实就是徐父想要儿子传承香火。

  因为徐母在生下徐佳之后,落了病,生不了小孩儿了。

  不然一个女娃儿,估计早就扔农村旱厕里边淹死了。

  “你们又能把我咋样嘛,无非就是判我个十几年嘛,嘿嘿,去监狱里边服刑,我还乐个清净嘞,徐佳她…怀上了。”

  “警察,我觉得你们判我个二十年,这个样子我还不用养娃儿,等她们娘俩把娃儿带大,到时候等我出来,将好可以给我养老。”

  一番话说完,徐父反倒是十分惬意,不断的挑衅我们,顿时把吴建军给气的憋火不已。

  因为他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能让这家伙尝尝犯罪的后果了,相反,法律对于他的惩罚,反而是一种享受。

  最终,吴建军收拾东西出了审讯室,只得是将这件事情移交给法院审判。

  “哎哟!这起案件,绝对是我从警这么多年来,遇到过最恶心可恨的案子。”

  看到吴建军一脸的憋火,我并没有跟其交谈,出了警察局,我便直接开车驶往都江堰。

  车上,李烟姐姐一边开着窗户,迎着秋风吹着脸,一边看向我道:“这种事情,与你无关,你也要费心费力去管啊?”

  我沉声道:“怎么与我无关,这个老家伙乱我道心,我必须亲手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最讨厌的就是强奸犯了,何况还是这种强奸犯。”

  “师父他老人家经常给我讲,这个红尘炼心,要经受人世间的苦楚憋屈,方能通透,寻到真我。”

  “后来我想想,直接把那些搞的我心神不宁的人给弄死不就对了?”

  “就好比这个老头,强奸自己的女儿,最后还落个笑对人生的下场,我实在忍受不了,我必须要看到他罪有应得,我的道心才能达到通透。”

  等来到李大富这边,他倒是把几只大妖给照顾的挺好。

  不过等看到我突然来了,都是从屋里走了出来。

  随后,我便将今天要做的事情,吩咐给了几只妖。

  这个时代,还没有密集的监控,凭借他们的本事,必然能将那老家伙给弄到江边,并且神不知鬼不觉。

  等我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上半夜不好动手,等几只大妖回来,已然是下半夜了。

  我坐在江边,秋风不断裹挟的几块青石之间的篝火,其中有一根细铁丝,早已是烧的绯红一片。

  在一根烟抽完之后,在黎明之前,熊妖扛着个袋子,就跟扔垃圾一样,扔在我面前。

  估计是腰磕在石头上了,其中顿时传来一阵哀嚎声。

  “你们…你们是那个?”

  待到解开袋子,徐父看到我这张熟悉的脸庞,顿时一惊。

  “是…是你?你到底想搞啥?”

  篝火映衬,我微微一笑:“当然是搞你啊,妈的,做出那种事情,今天还敢挑衅我,还他妈想安享晚年,你觉得老子能让你如愿吗?”

  老头惊讶过后,再次表现出之前那一脸无所畏惧,篝火间,他看向我道:“你们想搞啥嘛,弄死我?嘿嘿,无所谓啊,反正老子有种把老徐家的香火传下去了,死了就死了…”

  “啪!”

  不等话说完,我一手将一个装着血污的塑料袋,扔到徐父的面前。

  我注视着他冷声道:“今天给我吃下去。”

  “这…这个是啥子?”

  “徐佳肚子里边的胚芽。”

  见他听不懂,我起血污在他眼前摇了摇 一脸阴险笑道:“你的…儿子,被我给挖出来了哈哈哈哈哈!”

  “我日你妈!狗把你日出来的!这…这个真的是我儿子?!”

  看到他那由晴转阴的表情,我心情畅快的顿时有些病态狰狞的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老子实在是太喜欢你这个表情咯。”

  我笑着朝熊妖摆了摆手:“愣着干啥?嘴给我掰开,我要给他塞进去。”

  “啊啊!我日你妈!老子日你先人!”

  被熊妖掰开嘴,他仍旧是呜呜不清的谩骂着。

  但临到此刻,这些谩骂声于我耳中,恰似那伯牙之弦,美妙,真他妈的美妙。

  在闭眼聆听一会儿之后,我便一手抓出袋子里血淋淋的血污,随即一脸狞笑的,十分粗暴的朝着徐父嘴里塞了进去!

  “老子叫他妈你想要儿子!”

  “老子叫你嚣张!”

  “嘿嘿!看看是你嚣张,还是老子嚣张!”

第263章 十三卷:发神经

  “你他妈给老子吃下去!”

  “日你妈,你还敢不吃,给老子找个棍子过来!”

  这老家伙一脸挣扎的,不想把胚芽咽下去,我接过一根棍子,就跟捅腊肠一样,直接将他自己种下的胚芽,给活生生捅进他的肚子里。

  “呕!咳咳咳!”

  眼见着没能吐出来,徐父便开始一脸绝望的痛哭了起来。

  注视着徐父那分外凄惨的表情,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随后朝着几只大妖摆了摆手。

  “清理干净。”

  在一阵阵惨叫咀嚼声之中,我披着衣服,缓缓朝着屋方向而走。

  “我日,九娃,这特么…可是关在牢狱里边的人啊,你都能给弄出来?”

  李大富站在门前,一直注视着我的所作所为,显然,对我的代而为刑,颇为震撼。

  我站在门前点了根烟,静静注视着几只大妖分食的一幕。

  “我超脱了平凡,生杀予夺于我而言,自然是随心所欲。”

  李大富还是有些惊讶的摇摇头:“社会的规矩,于你是真的无用啊。”

  “那是给弱者定的规矩,弱者跟强者讲规矩的前提是…强者愿意讲规矩。”

  待抽完一根烟,我便回到屋里休息了。

  直到第二天清晨,我开着车带着李烟姐姐再一次来到徐佳的家里。

  微微推开大门,便见徐佳跟她的母亲正坐在床上。

  只不过这一次,徐母并没有做什么,相反,还一脸感激的看着我。

  旧时代的女人尚且无平等可言,更何况这些本身就带着智力残疾的女人。

  俩母女,或许早就恨不得离开徐父了,但因为一些无形的枷锁,她们也无法摆脱,只得是痛苦并困窘的活着。

  我这边才进来,徐佳便站了起来,一眼通红的朝着我深深鞠了一鞠。

  “谢谢九心哥!要不是你及时来解救我,我跟我妈,不晓得还要经受多久的折磨!”

  徐佳泪眼婆娑着,至于我,看到这一幕淡淡一笑:“没事,智力精神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吧?”

  徐佳一脸感激的点了点头:“脑…脑瓜比以前好用多了。”

  因为徐佳这种只是稍微出了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增强一下魂,从而回归到正常人的队伍里边。

  “那就好,带上你母亲,跟我走吧。”

  听到我这话,原本一脸感激的徐佳疑惑道:“去…去哪里?”

  我转头看向她:“从今天开始,你们家里连壮劳力都没有了,以后你们娘俩靠啥生活?这地方混混流浪汉这么多,家里没人照看,两个女人早晚要出事。”

  “我朋友是开沙场的,那边人多,你们娘俩过去煮饭,一个月给你们拿个四百多块钱,肯定没问题的。”

  “四百多块钱?这么多?”

  听到这个数字,徐佳显然有些惊讶,之前每天卖劳力,收破烂,顶多也就满足个温饱,但这一个月干下来,不仅能满足温饱,并且还有点余钱。

  看到徐佳一脸惊讶的表情,我笑道:“咋了,还怕我把你娘俩卖了啊?”

  “不不不,就是…有些不敢相信。”

  之后,俩母女便上了车,随后我便开着车朝着城外而去。

  之前已经给李大富通过气了,对于他现在而言,几百块钱真的连渣渣都不算。

  当然,我其实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给徐佳换个地方生活。

  被自己父亲侮辱了,纵使徐佳是个挺好的女生,但人言如刀,周边人每一句无心调侃的话,都会成为一把刀,一点点的杀死他。

  在来到李大富这边,这边的人也顺利接纳了她们。

  来到这边,我自然不会再去担心什么,虽然李大富这一批人底子不大干净,但毕竟是正儿八经的道上人。

  黑社会不同于街边混混,他们的恶,大多是对于中产阶级的恶,因为双方有利益纠缠。

  徐佳这种底层人,于他们产生不了利益矛盾,所以就不用担心。

  再者,试问在成都这片道上,又有哪个人敢动我朗九心的人?

  “李大富,你娃晓不晓得…野狗崖在哪里?”

  这是之前小兰给我的地址,我这个人还是比较讲江湖气的,既然收了别人七万块钱,自然要给人把事情处理到底。

  李大富一听这话:“晓得啊,咋了要去啊,反正我没事,走我带你去。”

  “那就赶紧去收拾,等会儿我们就出发。”

  “好嘞。”

  待到胖子进屋,我又朝着怯生生的徐佳说道:“不要拘束,这边都是我的人,昨日之事不可留,以后好好生活。”

  我这话一说完,徐佳顿时泪眼婆娑的抱住了我。

  这突然的一抱,瞬间就引起一旁李烟姐姐的注意,不过只是浅浅不悦的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了。

  “九心哥,谢谢你!我们素不相识,你还帮我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