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法官送进监狱踩缝纫机 第31章

作者:暗杠

  再往下播放,

  两个人就没衣服了,画面更不能直视了。

  “咳咳咳……林川律师,偷拍是违法行为,你这份儿视频证据怎么来的?”

  冯建军心脏扑通扑通跳,

  上了年纪,

  很久没看过这么刺激的视频了,

  还有点不适应。

  “百顺酒店601房间里面有针孔摄像头,我建议警方去查一下,绝对还有其它旅客被侵犯了隐私。”

  林川当时就想过报警,

  让警察来查一下是谁安装的针孔摄像头,

  但是忙着准备打官司的材料,

  所以没顾上。

  “酒店里有针孔摄像头,这太常见了,我就碰到过一次。”

  “所以订酒店千万别贪便宜,不知不觉,你的隐私就被传到网络上了。”

  “说多了都是泪,我和我前女友就是因为这事儿分的手。”

  “当时我大半夜闲着没事逛网站,竟然在热门视频里,发现她和别的男的在酒店。”

  “针孔摄像头拍的!”

  “卧槽,楼上兄弟的头顶是青青草原啊!”

  “帽子扶好,戴正!”

  ……

  谈到酒店的针孔摄像头,

  直播间的一部分观众很有话语权,他们就有被针孔摄像头偷拍的经历。

  “审判长,我不知道被告律师为什么要将这个视频当庭播放。”

  “虽然偷拍视频的人不是他。”

  “但是播放这则视频,会导致我的当事人名誉权受损,我希望被告律师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告律师赵秋霞坐不住了,

  在她看来,

  刚才播放的视频和本案无关,

  而且播放出来会让当事人李慧慧的名声受到中伤。

  “回原告律师的质问。”

  “我播放这则视频,只是为了更加精准的还原真相,没有其他意思。”

  “视频证据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我的当事人被审讯时,有可能因为情绪波动,或者是其他因素,导致记忆出现偏差,从而笔录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而李女士以受害者的身份报警,她的口供更没有任何价值。”

  “因此。”

  “视频是最公正的证据。”

  “它能真实还原当晚发成的事情,究竟是李女士受到了侵害,还是我方当事人受到了侵害。”

  “有最直接视频证据在现场播放,警方录制的口供就没有了参考价值。”

  “赵律师,你作为专业的律师,以上我说的话没毛病吧?”

  林川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他不用刻意的组织语言,

  出口逻辑缜密,

  没有破绽可言。

  “从专业角度来说。”

  “林川说的没错,第一现场视频证据的真实性接近百分百,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旁听席的律师们很是认同林川的观点。

  被告律师赵秋霞尽管和林川是对立面,

  但是也没办法反驳,

  既然当晚发生的事都录下来了,

  当视频播出来后,

  被告人马明强奸罪名成不成立,

  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嗯,没毛病。”

  赵秋霞不情愿的表示认同。

  紧接着,

  林川又继续说道:

  “至于你口中所说的,这则视频播出后,会使李慧慧女士名誉形象受损。”

  “对此,我深表遗憾。”

  “因为,为了还原事情真相,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我身为辩护律师的职责。”

  “而且。”

  “这则视频的画面里可不仅只有李女士。”

  “我方当事人也在其中。”

  “所以。”

  “如果真要说名誉和形象受到损害的话,我方当事人也不例外。”

  林川知道这则视频会给两位当事人带来影响,

  但是没办法,

  这是唯一的翻盘点。

  因为这则视频一播出,就会使警方录制的口供失去意义。

  进而,

  马明在审讯室里亲口承认的罪名,

  作废,

  他将能赢来公众审判的机会。

  为此,

  林川必须这么做。

  这则视频一播放,

  意味着原告和被告都回到了起点,

  需要法官重新判定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双方律师势必会正面交锋,

  互相辩驳,

  而这,

  正是林川所擅长的方面!.

第024章 法官:为什么他总能找到刁钻的辩护角度?

  “审判长,这则视频完整的记录了当晚的真实情况。”

  “我请求法庭重新审视我方当事人马明的强奸罪名。”

  林川举手示意。

  审判长冯建军和身边两个审判员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后商量起来。

  很快,

  审判长冯建军点了点头。

  “被告律师呈交的新证据,比警方录制的口供更具有参考价值。”

  “请求合理。”

  “法院将重新评估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冯建军的目光落在了原告席上。

  “审判长,刚才的视频我看了。”

  “我认为和警方录制的口供基本上百分百吻合,因此,马明的强奸罪依然成立。”

  赵秋霞拿起备份口供记录,

  当场念了出来。

  “审讯民警沈强:马明,在你实施男女行为之前,是否询问过李慧慧的意见?”

  “嫌疑人马明:我问过。”

  “审讯民警沈强:李慧慧是怎么回应你的?”

  “嫌疑人马明:她说不行。”

  ……

  念到这里,

  赵秋霞停了下来。

  “审判长,笔录和视频里内容完全对得上,我当事人在视频里喊了‘不要’两个字。”

  “但是马明却置若罔闻。”

  “违背我方原告的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了关系。”

  “而根据强奸罪的定义。”

  “实施男女行为的过程中,不论是开始,还是中途,只要女方表现出了抗拒。”

  “则男方必须停止接下来的行为。”

  “否则就是违背女性意愿,判定为强暴行为!”

  “因此。”

  “我认为马明的强奸罪名依然成立!”

  原告律师赵秋霞找到了关键点,

  她知道,

  只要围绕‘女性意愿’来进行辩驳,

  她的胜率就会大大提高。

  “原告律师,你有什么要辩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