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神教授實在太絕美了 第217章

作者:臣思何

酒館老闆聞言,頓時愣住了。

彷彿秦小樂的一番話,對他的心裏極大的衝擊力。

他一時間眼神空洞,彷彿在思索着什麼。

是啊!

年少時對音樂的渴望,那是什麼?

只是因爲一份單純的熱愛而已。

他熱愛音樂,走上了這條路。

學吉他,學唱歌。

熱愛的是音樂,而不是爲了所謂的成名。

就算最後沒有成爲音樂舞臺上的歌手,那又何妨呢?

至少他現在還能唱歌,還能聽歌,能給來往的遊客們傳達自己的歌聲。

這一切,不是很美好嗎?

音樂,應該是活在自己的心裏,而不是活在大械难劬ρY。

霎時間!

酒館老闆想到了很多,彷彿明悟了一樣。

原本熱愛音樂的他,之前彷彿是鑽了牛角尖,追名逐利去了。

但!

音樂並不是追名逐利的東西!

他抬起頭,眼神中一片明朗。

他懂了,也悟了。

看着秦小樂的眼神中充滿了敬佩。

難怪小小年紀就有這麼高的音樂造詣。

人家對音樂的理解就遠超常人。

“這位小兄弟,謝謝你,我終於明白了什麼纔是真正的音樂。

以後,我會認真做好自己喜歡的歌,做好自己喜愛的音樂,不再去關注那些名利!”

他是真的理解秦小樂這話的意思了。

秦小樂微微一笑,輕輕的點點頭。

他正準備離開,然而,酒館老闆卻叫住了他:

“小兄弟,還沒請教尊姓大名?”

說實話,有這樣的音樂實力才華和對音樂的理解,在華語樂壇上,應該不是籍籍無名之輩纔對。

秦小樂轉過頭,微微一笑道:

“只是個單純喜歡音樂的愛好者罷了,何必問名呢,今天的酒,謝謝老闆請客了。”

說罷,秦小樂瀟灑的轉過身,牽起慕千雪的手,越過人流離開了。

無數人呆呆地望着秦小樂離去的背影,眼神中滿是驚歎和感慨。

特別是酒館老闆。

說實話,這麼多年,他還是頭一回遇到秦小樂這樣的妙人。

實在是太妙了。

一言一行,充滿了灑脫的氣息。

堪稱完美!

“也許,這纔是一個真正的音樂人該有的態度吧!”

酒館老闆望着秦小樂離去的背影,不由得感慨了一句。

有時候,人生的頓悟就在於別人的一番話,遇到的一件事。

頓悟,往往在於一瞬間。

是個質變的過程!

秦小樂走了,和慕千雪挽着手一起。

看到秦小樂嘴角微微上揚的樣子,慕千雪也是有些好奇:

“你之前唱歌不是很難聽的嗎,難不成你當時藏拙了?”

如果說,之前秦小樂唱歌有多麼難聽,那麼現在就有多麼好聽。

完全是兩個極端。

要說秦小樂有那麼一些小進步,慕千雪倒是能跟理解。

但是!

這他麼就像是換了個人唱歌一樣,這誰能理解!

看着慕千雪一臉好奇的樣子,秦小樂嘴角微微上揚:

“藏不藏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覺得好聽嗎?”

“好聽!”

慕千雪肯定的點點頭。

秦小樂的歌聲配上這首歌,絕對是好聽的。

“好聽就行,這首歌就是送給你的,記住了哦!

這也是我第一次爲你唱歌!”

第一次爲我唱歌?

慕千雪不由得有些俏臉一紅,有些羞澀了起來。

她嘿嘿一笑,眼神中滿是欣喜。

忽然,像是想起什麼來了一樣,她好奇的道:

“對了,你跟那個酒館老闆說什麼了,他怎麼就同意你唱歌了?”

秦小樂唱歌之前,跟那個酒館老闆小聲的說了些什麼。

這倒是沒什麼,最重要的是,那個酒館老闆還以一種怪異的眼神看着自己。

這就勾起了慕千雪的好奇心。

秦小樂聞言,不由得乾咳了一聲。

“咳咳...其實也沒什麼,就是說想給我漂亮美麗聰明善良的女朋友唱首歌。”

當然了,秦小樂這說的都是鬼話。

其實他當時是說,慕千雪得了絕症,馬上快死了。

所以想給她唱首歌。

畢竟這麼動人的故事,又有誰能夠拒絕呢!

但是,這理由,秦小樂可不敢當着慕千雪的面說,會被打死的。

說不準,晚上還得見血!

第213章 房間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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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秦小樂的鬼話,慕千雪沒有絲毫的懷疑,臉上滿是笑容。

嘿嘿嘿!

這傢伙,小嘴還挺甜。

慕千雪揚起嘴角,一把摟住秦小樂的脖子,笑嘻嘻的道:

“嘿嘿,走吧,時間不早了,咱們回去吧?”

在外面遊蕩了不少時間,現在已經十一點了,已經不早了。

雖然如同三亞這樣的南方城市,夜生活十分豐富,但是秦小樂和慕千慕天安雪兩人也是轉了不少時間,再加上剛剛晚上喝了點酒,有些累了。

秦小樂嘿嘿一笑,自然不會拒絕。

兩人攙扶着,走回了酒店。

酒店裏,或許是因爲晚上的緣故,人不多。

兩人順利的上了樓,打開房間門。

彷彿是感受到了牀的氣息,秦小樂整個人的精氣神彷彿一下子就活了過來。

“走吧,一塊去泡個澡,然後上牀睡覺!”

慕千雪聞言,頓時俏臉一紅。

不過兩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在一起泡澡了,所以那種阻隔感倒是少了許多。

她也沒那麼抗拒了。

只不過,當想到兩人第一次泡澡的時候,那樣的場景的時候,慕千雪的臉角還是有些紅潤滋生。

“嗯...”

她蚊若遊絲,輕聲的應了一句。

秦小樂嘿嘿一笑,然後翻開着行李先開始拿衣服褲子,準備洗澡。

夜晚的時間,其實是很美的。

尤其是對於秦小樂來說。

這樣的時光,簡直是讓人沉醉。

甚至,他都想一直和慕千雪在三亞待著,不想回去了。

學習?

學個屁啊!

能有陽光沙灘仙人掌?

能有女朋友的大長腿?

能有泡澡的柔情萬種?

好好的泡了個澡,然後秦小樂把慕千雪抱上了牀。

他的動作很輕柔,彷彿在他面前的,是一個藝術品一樣,那麼的完美無缺。

“關燈吧?”

趁着還有最後的一絲理智,慕千雪輕哼了一聲,臉上像是喝醉了一樣,紅紅的。

“好!”

秦小樂也沒有過多的思索,連忙關上了燈光。

都說春宵一刻值千金。

每一秒的浪費,都是對這美好時光的褻瀆!

他秦小樂,絕不是這種人!

時間一閃而逝!

秦小樂和慕千雪在三亞好好的玩了幾天。

國慶加上中秋的八天假,兩人在三亞呆了整整七天。

七號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