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月橙子
"外来的和尚真的都是好的,我看不见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觉得穿今天国际大牌的羽绒服就高人一等了吧?
"简直是笑死个人,我以后就不用挂羊头卖狗肉这样的成语了!
天鹅羽绒羽绒服,却用鸭绒填充!
这简直是名场面!
"罗律师:我们一般是接受过训练的,无论多么好笑的事情也不会笑的!
除非忍不住!
哈哈哈
直的相信我们是真的接受过训练的,哈哈哈,忍不住了
"老子早就看着这个国际大牌公司不爽了!
吃相这么难看,竟然丫的还敢卖假货
离谱。
一件羽绒服卖这么贵,你坑你爹呢?’
"从今天开始之后,枫叶和羽绒服!狗都不买!!"
"算了,不说了,我要赶紧去退货!
直播间的观众议论纷纷!
这一分钟的讨论评论数量
瞬间爆炸。
已经接近每个人都发表一条评论的地步了。
法院的工作人员快速的启用备用的服务器
不然的话
这么多的人。
(还真的是会把服务器给烧掉了
有法庭之上。
时间陷入了短暂的寂静当中,
法官都微微有些思索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
敢让这一个龙头企业
敢让这一个羽绒服行业的龙头企业!
直接知假造假。
而且欺骗消费者。
虚假宣传。
而且这种行为维持了将近数10年的时间
也就是说在这么久的时间里面。
基本上每一个购买这家羽绒服的人都成为受害者。
买件羽绒服卖1万以上。
换成另外一句话来说。
每一个人至少都是损失了1万以上。
嘶
这已经不能够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了。
这种行为。
已经触犯了广告法。
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为之恶劣。
受害者之多。
影响之大。
让人触目惊心。
难道真的欺负我炎黄之地的消费者吗?
一个国际大公司
还是行业的龙头企业。
他们难道不知道相关的法律,对这方面的严惩吗,
他们不知道法律吗?
他们当然知道
不但如此。
还了解的相当的通透。
这已经是视法律为无物
知法犯法。
丧心病狂
为这个挣钱。
已经不择手段,
这些大公司作恶已经无法无天了吗?
心中已经没有任何敬畏了吗?
咚!
法官轻轻的敲了敲木槌!
"被告的反驳无效!
原告提供的证据链不存在任何的玻痛。
被告方售卖假货
欺骗消费者。
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广告法。
事实清楚。
证据清晰。
除非被告方拿出新的证据来。
不然的话
有请原告进行下一个诉讼请求的辩论!
罗云听到法官的话之后
整理了一下手中的另外一份材料
继续在法庭上,开始下一个阶段的反杀。
"尊敬的法官大人,按照相关法律,假货是假一赔三!
但是,被告所在的枫叶饿羽绒服,曾经在他们的网站上宣传!
假一赔十!
以此作为售卖的卖点933之一!
成功的误导了消费者!
已经形成了客观存存的事实!
而且这事实已经存在了10多年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有商家承诺赔偿的倍数超过三倍!
并且误导了普通消费者!那么就按照卖方所承诺的赔偿倍数来进行赔偿!
所以我方的第个诉讼请求!
就是要求被告方10倍赔偿与我方!"
罗云说完之后。
对方的国际大律师眼睛瞪得大大的
10倍赔偿。
这是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你原本10万块买的衣服
现在要赔偿100万
身!
如果是一个消费者一个人的话。
别说是100万了。
更多的钱照样都能够拿出来。
但是
就目前而言
这个所谓的国际大牌已经彻底烂了
名声烂得透透的
这十几年卖出的羽绒服难道都要赔偿吗?
嘶
而且还是10倍赔偿。
如果真按照对方的要求。
那么这个羽绒服公司
直接会被告破产。
不但如此
如果赔不出钱来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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