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迷人大反派
吴宗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最后吸了一口烟。
跟着乘龙穿过通廊,两人走到了一扇包金的大门前。
乘龙朝吴宗点点头,示意他别紧张,推开了大门。
好家伙!
一开门,吴宗差点被里面的奢侈光芒闪瞎了眼。
说是金碧辉煌也不为过!
看起来,这香江的大佬们审美的确是不怎么高级。
包金的根雕大茶桌,碧玉的摆件,小牛皮的沙发,波斯的地毯。
恨不得把世界上最名贵的器物堆进来,就差在门口上贴上‘我超有钱’四个大字了。
绝了!
吴宗眨巴了一下被金光晃到的眼睛,目光落在小牛皮沙发上正在喝茶的一名男人身上。
只见此人年约六十左右,头发非常浓密,乌黑锃亮,整齐地梳成了一个背头。
脸上带着圆框眼镜,眉宇之间的确是跟大佬向桦强有些相似。
看起来,这人应该就是七爷,向桦信了。
只不过相比于弟弟,此人的脸上,少了三分戾气,多了几分精明与沉敛。
吴宗暗暗咂嘴,心说人家大佬保养的就是好啊。
向桦强今年都七十出头了,那他这个哥哥,肯定也被奔着耄耋之年走了。
但是看脸上,却丝毫不见老态,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跟六十出头的一样。
一旁,雪莉姐已经在这跟七爷陪上茶了。
“七爷。”
乘龙笑着上前,主动跟向桦信打了个招呼。
却只见七爷回头看着乘龙,笑着点了个头,并未起身,开口道:
“阿龙来啦,来,坐过来喝茶。”
吴宗直咧嘴。
真牛逼呀。
可能这就是大佬吧。
真想着,却听见向桦信接着说道:“¨々这位就是吴宗吴先生吧,别站着了,来,也过来坐。”
“七爷,久闻大名,您叫我阿宗就行。”
“哈哈哈哈。”
向桦信哈哈一笑,心中暗赞一声不错。
过来之前,乘龙肯定跟吴宗说了自己是谁。
但是在面对自己的时候,还能保持这样的不卑不亢,实属难得。
“好好好,阿宗啊,来坐,喝茶。”
吴宗道了声谢,坐在了七爷对面,端起茶杯来不紧不缓地呷了一口。
“听到七爷叫我过来,诚惶诚恐,虽然可能有些不合时宜,但是阿宗还是要说一声,之前的事情,多谢七爷相助。”
向桦信抬眼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吴宗一下,笑了笑打趣道:
“我可看不到你身上的诚惶诚恐,哈哈哈,不过这个谢谢,我就姑且收下啦。”
场面上的气氛还算轻松。
看得出来,这位七爷不是那种狠厉的人,甚至有些慈眉善目的。
但是吴宗知道,越是这种笑呵呵的人,心中城府越是身后。
能够把向家经营成如此的参天大物,这个(李吗的)七爷向桦信,妥妥的一只笑面虎。
“说起之前的事情啊,你还是要感谢阿龙。”
说着话,向桦信指了指一旁的乘龙。
“哈哈,谢过啦,这小子就这一点好,知恩图报。”
乘龙笑了一声,见缝插针地夸了吴宗一句。
“好啊,知恩图报是行走江湖的大豪情,是好事。”
向桦信点头称是,紧接着,话锋一转:
“不过今天咱们能在这见面,还少不了一个人,你猜是谁?”
向桦信笑着问吴宗道。
吴宗想了想,摇了摇头。
“不清楚,七爷明示?”
却只见七爷哈哈一乐,放下茶碗拍了拍手坛。
啪!啪!
“好了!别躲在里面装深沉了!出来吧!”
只听一阵从容不迫的脚步声从内厅响起,一个身着条纹英式西装的男人转过翠玉山河屏风,走了出来。
“吴先生,你好啊,又见面了。”
吴宗闻声转头过去,在看见此人的样子之时,不由地心中冷然一惊,手里的茶杯差点掉在地上!
是他?!.
第170章
只见来人带着一副金丝框边眼镜,一声西装笔挺合身,俨然是一副成功商人的打扮。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数十天前跟吴宗在深州小木屋道别的‘过江龙’头目——
“王定?!”
吴宗诧异地低声惊叫一声。
什么情况?!
按理说,王定拿了那三千万,现在不应该在某个第三世界国家过着逍遥快活的生活吗?
怎么就又回了香江呢?
看这意思,还跟向桦信有着不浅的关系?
这是什么路子?
“阿宗,”
七爷开口了。
“虽然你们之前有过不少的接触,但是我还是得重新介绍一下。”
说着话,向桦信指了指王定。
“这人,王定,我最信任的干儿子,我今天之所以要请你过来喝喝茶,就是他一直在我耳边提起你。”
吴宗心中一阵。
好家伙!
给自己办事的过江龙头头,居然是向七爷的干儿子!
这事儿说来话就长了。
原来 ,十年前,王定自从失去了一直相依为命的姐姐之后,便像是被抽了魂儿一样。
彼时的他心中既有无尽的恨意,但却又因为怯懦不敢复仇。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
王定也没有个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他,就只能铤而走险。
好死不死,这铤而走险的一票,居然干到了向七爷的头上。
他觉得开豪车的肯定就有钱,于是乎就找上了七爷的大劳斯莱斯。
向桦信什么人物,身边的安保打手都是世界一流的水准,怎么可能让他近的了身。
然而,就在他马上就要被扔进海里喂鱼的时候,七爷却临时把人拦了下来,给了王定一个活命的机会。
那就是帮他去铲个事儿。
其实,就凭七爷的身价和势力,就再轮八辈子,也轮不到跟条野狗一样的王定身上,这只不过是七爷临时兴起的一句玩笑罢了。
但是,却不料,仅仅过了两天半,王定就用那种无从查起,死无对证的精妙方式,替七爷把事儿平了。
自此,王定算是一鸣惊人。
七爷将他拉拢到身边,让他替自己做事。
随着一件件事情办妥,七爷发现这个王定简直就是个天才,不仅仅在不见光的事情上有着极高的天赋,连白道上的生意也一学就会,简直就是个人精。
七爷别看情人众多,但是却一直没有子嗣。
于是乎,爱才心切的七爷在经过一大段时间的心性考验之后,终于将王定收入膝下,做了干儿子。
而这一次替吴宗铲事儿,也不过就是王定临时起意。
要知道,他自从做了七爷的干儿子后,已经很多年不亲自处理这种事情了。
但是,这次的事情却是他干叔叔向桦强亲自说的,于是乎王定就亲自跑了一趟。
而这一趟,王定对吴宗这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讲义气,有魄力,为了给自己小妹妹报仇不惜豪掷三千万,就为了买仇家的命。
要知道,这吴宗可是正当红的超级新星。
以后的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
就为了自己这小妹妹,舍了!
就冲这份魄力,这人肯定就差不了,至少,要比当年的自己要强。
而随着接触的逐渐深入,王定越发感觉到吴宗此人的厉害之处。
可以说,那件事百分之八十都是吴宗自己做的扣,把仇家捆得死死的,可见其头脑的灵活。
而且,就看他三个月时间就能在内地娱乐圈中立起大旗,这吴宗肯定也 不是个任人宰割的废物。
有情有义,有头脑,做事果断,手腕强硬。
王定真是打心眼里喜欢吴宗。
于是乎,他回到香江之后,跟七爷好好商量了一番。
目的只有一个——
跟吴宗合作!
这样的一个人,只要好好经营,以后的前途绝对是无量的!
不错,他就是看上了吴宗那无法想象的发展价值!
现在,国家兴盛,国泰民安,娱乐是广大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业余消遣之一。
随意,娱乐圈可是当下的一块大蛋糕。
跟吴宗这种超级潜力股合作好了,那钱还不是哗啦哗啦地往自己公司流?
至于为什么选择合作而不是控制。
很简单,王定看得出来,吴宗不是那种任人控制的人。
这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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