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真没想当渣男 第894章

作者:周一口鸟

小裙子微微翘起,一双秀腿修长而充满着力道,套着一双白丝袜,黑色高跟鞋,每个女孩感觉都长得差不多的,都很漂亮。

一顿饭吃的让人十分舒服,后来主厨也出来挨个的介绍菜品,出人意料的是这位主厨是东方人,黑发黑眼睛,说的是中文。

他对做菜十分有心得,并且笑着对周煜文说:“先生,您在欧洲的时间里,将由我来负责您的饮食,如果您吃不惯西餐,那么中餐也可以。”

周煜文适时的表达了感谢。

事实上周煜文是很疑惑的,眼前的一切都是宋白州的产业么?要知道宋白州也只不过是奋斗了二十年,怎么会拥有这么多东西?

关于这件事,可能只有宋白州可以给他解答,只能说宋白州抓到了机会,找到了腾飞的二十年,靠着第一桶金发家,之后做外贸生意,有了一些钱以后便在欧洲与非洲置办家产。

周煜文看到的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宋白州比周煜文懂得享受罢了。

做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舟车劳累,几个人先在城堡里休息了两天,这两天里,杰森和查理带着周煜文和章楠楠在庄园里逛了一圈。

奥比昂酒庄占地近千亩,有专门藏酒的地下室,有白葡萄酒酿造去和红葡萄酒酿造区,光是葡萄的种类就是近百种。

在奥比昂酒庄生活着大概有一千多户农家,他们以酿酒为生,尽管现在是现代社会没有说什么奴隶制度。

但是这些农家世代生活在这里,早就与奥比昂酒庄融为一体,谁是庄园的主人,那么谁就是他们的主人,与旧社会不同的是,庄园的主人会定期的给他们发放薪酬,并且允许他们的孩子外出学习。

但是在酒庄里的农户大多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学有所长,学一些管家一类的工作,回来可以更好的协助主人管理庄园。

或者是在酒庄里担任酿酒师。

以前酒庄掌握在贵族的手里,但是近代以后酒庄早已经像公司制过度,奥比昂酒庄也成了一个国际化的大型红酒公司。

公司的管理层也会优先考虑录取酒庄里农户家的子女。

尽管如今是现代,但是欧洲大多数贵族还保留着家族的传统,一些生活在家族里的农民也差不多像是贵族私有制一般。

宋白州没有接手奥比昂酒庄的时候,这些农户的生活很惨,因为老庄园主是一个八十多岁固执的老头,习惯了对农民们颐指气使,农民们苦不堪言。

到了宋白州这一代,对农户的待遇好了许多,不仅按时给发工资,还资助这些农民的孩子读大学。

对此农民们对这位来自东方的庄园主很是感谢,对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每天沐浴北纬三十七度的阳光,在葡萄园里辛勤的忙碌。

查理带着周煜文他们参观葡萄园,给周煜文他们做介绍,有翠绿的水晶葡萄,有饱满的红葡萄。

还有紫皮葡萄。

农户们把一桶又一桶的酿造好的葡萄酒装车。

查理给周煜文倒了一杯葡萄酒让周煜文品尝。

鲜美甜腻,入口冰凉,很好喝,但是要说有多好喝,周煜文也不好说,毕竟他不是什么厉害的品酒师,他只是喝了一口,然后就把杯子递给了章楠楠,让章楠楠品尝。

章楠楠满心欢喜的品尝。

而这个时候查理继续给周煜文讲述庄园的规划。

庄园除了种植葡萄以外,还种植一些别的水果与珍惜名贵的树木,除此之外,庄园也会饲养牛羊一类的家禽,有专门的橘子园和苹果园,还有一个奶牛牧场,为的是庄园里的人和主人可以喝上最新鲜的牛奶。

庄园的东南角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森林,据说上一代的庄主是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猎,曾经在世界各地收揽不同的动物圈禁森林里。

森林里不时可以看到梅花鹿以及一些珍惜的动物,甚至往深处走去还可以看到棕熊和老虎。

若是有兴趣的话,可以进森林里打猎,毕竟这里属于私人土地。

来欧洲第三天的时候,查理和杰森开着吉普车带着周煜文去了一次森林,庄园占地千亩,就是一个森林也同样是走不到尽头的。

在交流当中,查理和杰森也会和周煜文讲述一些宋白州的事情,宋白州早些年就在这里取得了爵位,是国家承认的荣誉贵族。

庄园虽然只有千亩,但是周边还有几千亩的土地也是被宋白州廉价买下来的。

章楠楠询问,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应该是犯法的。

杰森轻笑着说:“是犯法,但是这里都是老板的私人土地,谁会过来呢?如果过来了,那就是非法侵入,我们是可以直接击毙的。”

这话让章楠楠张着小嘴说不出话来。

周煜文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猎枪这一类的玩意儿,现在拿一个在手里感觉还挺好玩,杰森在那边教着周煜文用枪。

但是这种猎枪实在是麻烦,杰森想了想,笑着掏出一把手枪:“先生不然试一试这个?”

此时坐在吉普车后面的陈婉已经紧张的说不出话了,她在后面跟了一路,原本想着来欧洲出差应该是去巴黎的埃菲尔铁塔或者去伦敦桥,贝克街,那种人来人往的外国都市,充满着人文气息。

然而却没想到被带到了这么一个地方,几个人随口聊的就是枪械还有私人领地什么的。

周煜文好歹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听了杰森的话也二话不说拿起了手枪试了一下,有点重,但是感觉还可以。

忙碌了一上午,总共就打了几只野兔和几只不知名的飞鸟。

周煜文感觉这手枪一点都不好用,而且后坐力太大,周煜文这种没用过枪的,压根承受不住,倒不如猎枪方便一点。

野兔和飞鸟都是杰森打的。

周煜文忙活一上午就打了一只野兔,还是歪打正着,本来是想打别的东西没打到。

在小溪边看到过一对梅花鹿,杰森举起枪来,结果章楠楠吓了一跳,问:“你要干什么?”

杰森笑道:“小姐难道不想尝尝鹿肉的味道吗?”

章楠楠立刻摇头表示:“不可以。”

就在杰森犹豫的时候,两只梅花鹿已经察觉到动静,眨眼睛消失在溪边。

杰森有些懊恼。

周煜文倒是没在意,他擦拭着手中的猎枪,说真的,他有点喜欢这种感觉了,男人哪有不喜欢打猎的,虽然说放空了两枪,但是周煜文却是找到了感觉。

下午的时候收获颇丰,周煜文找到了开枪的感觉,打到了一只小山一样的大野猪,赢得满堂的喝彩。

杰森眼睛发亮的说周煜文是天生的狙击手。

而周煜文却也是备受鼓舞,男人果然对枪没有免疫力,开枪的那一刹那,浑身的所有毛孔都打开了,当野猪应声而倒,那样的感觉是真的快乐,这可比周旋几个女人之间游刃有余快乐多了。

本来是打算在庄园里待两天就走,但是因为周煜文迷上了打猎,硬是拖了两个星期还走,后面也不带章楠楠去森林了。

就自己和杰森,另外带着几只威武的罗纳威猎犬。

穿着狩猎装,开着吉普车,前面五条猎犬刚冲进森林就狂吠不止。

这种感觉真是太棒了。

其实周煜文主要想玩的不是打猎,而是打枪,眼看着枪打的越来越准,周煜文有一种成就感。

杰森告诉周煜文这里只不过是一个小猎场,等到了非洲。那里可是有一片大草原,有狮子和大象!那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