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一口鸟
周煜文随便敷衍两句,直接挂了电话,周母在那边满是抱怨,说了周煜文一句臭小子。
然后过了一会儿,却又给周煜文发来信息:你在京城多注意安全,一个人在外地少和不认识的人说话,钱不够用和我说,我给你汇过去。
周煜文看了这消息忍不住好笑,回了一句好的。
周煜文是下午四点到的京城,和母亲打完电话已经将近六点,天色逐渐暗淡下来。
周煜文去酒店外面简单的吃了一碗兰州拉面,然后回酒店也没别的事情,就继续码字,眼下这版权要卖出去了,周煜文也考虑着完结。
主要是实在不能再水了。
女主在床上躺了三个月起来,男主散尽家财成了穷小子。
而这个时候,女主又觉得自己喜欢的是霸道总裁的男二,对男主可能只是感激。
评论区早已经吵成一锅粥。
不得不说,周先生还是很会调动读者情绪的。
现在这本小说的主题已经变了,那就是爱情和面包哪个更重要?
男主是小鲜肉,有爱情。
但是帅大叔也不错啊,而且还有钱。
评论区天天在那边吵,从开始的支持自己的男主开始,到后面互相攻击,说选男二的书友都是一群势利眼,看谁有钱就跟谁,男主为女主付出那么多,难道女主就这么白眼狼?
而喜欢男二的书友则表示,男主为女主付出那么多是不假,但是那也不能说明女主爱男主,那只是感激而已。
贫贱夫妻百日恩!男主只是一个富家小子,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给女主幸福?
肯定要选男二啊!
就是!
支持男二转正!
不得不说,看小说的女书友们也是很会代入的,把自己代入女主,选男主就是过苦日子,选男二就是当少奶奶。
主要是她们都都喜欢男二那种奢华的宠溺。
这个时候就很考验周煜文的文笔了。
完结的两章,周煜文很会调动情绪。
首先要让女主恍然大悟。
对,没错,女主喜欢的其实一直都是男二!
女主终于弄明白了。
她对男主的感情是感激之情。
只有对男二才是真爱。
于是她决定去和男二表明心迹。
而男二听了以后,直接愣住了。
“你不能喜欢我。”男二坐在自己五百平的豪华办公室里,穿着奢侈的西装,面无表情的说。
“为什么?”傻白甜女主问。
“因为我是你同母异父的哥哥。”
哗的一下,女主直接懵了?
啥,啥玩意?
原来女主的母亲在和父亲结婚之前,曾经是个贫民窟的女人,因为虚荣,和女主的父亲走到了一起。
这给年幼的男二很大的心理阴影,男二暗自发誓,一定要报仇!
于是暗中发愤图强,十几岁漂洋过海,二十岁纵横华尔街,三十岁富甲一方。
在看到女主的第一眼,男主就知道她是自己的妹妹。
“女人!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是男二第一眼见到女主说的话,他有着让女人着迷的双瞳。
在接下来的剧情里,男二一直是冷漠,无情,甚至让女主父亲的公司破产,各种虐待女主。
但是在最后女主受欺负,感情不顺的时候,又突然出现,保护女主。
女主一直觉得,男二是喜欢自己的。
但是其实,男二已经从最初的复仇,到了对妹妹的关心。
真想大白,女主有点接受不了。
“为?为什么?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一直保护我?”
男二淡淡回答,因为现在他已经没有别的亲人了,就只有女主一个妹妹。
本来男二觉得自己足够绝情,但是现在他才发现,女主是无辜的。
所以往后,男二会一直宠着女主,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话虽然这么说。
但是女主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她想,难道自己对男主的感情是假的?
不,原来这不是爱情。
这是亲情。
是血脉里的吸引力。
原来,这是亲情?
所以她喜欢的还是男主。
一切真想大白。
男主女主在男二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往后的生活里,女主不仅有男主的宠爱,还有男二的疼爱。
大团圆结局。
因为之前的存稿已经在军训时间发的差不多了,所以在最近也的确要完结了,周煜文就把结局直接一口气全部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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