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当律师,你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106章

作者:爱吃鱼的叮当猫

  张一凡说道:“我认为被告律师的请求无比荒唐!我认为被告律师没有专业的法律能力!请求审判长让被告律师离席!”

第174章 法庭对决!杀疯了!!

  张一凡说道:“被告律师的诉讼请求过于荒唐!他这样的诉讼请求,让我觉得被告律师根本没有专业的律师能力,他不能站在这个法庭上!”

  张一凡上来就要让顾晨离席。

  审判长王忠开口道:“驳回原告律师请求,警告原告律师一次,法庭上不能无故让对方律师离席。”

  王忠:“?”

  他就想恶心一下顾晨,结果上来就被审判长给警告了?

  审判长王忠看向了顾晨,说道:“被告律师,法院已经收到你的诉求,你需要根据你的诉求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否则法院将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现在请原告律师陈述,并且说明诉讼请求。”

  所有人都看向了瑞茂银行的律师张一凡。

  张一凡开口道:“我方意见如下:

  第一、一审判决赵一山有期徒刑十五年,赵一山在银行和团队同伙做案,抢劫银行大额现金,赵一山怒砸柜台,放出信号,抢劫犯直接动手!开始抢劫,最后抢劫犯还去了医院,把钱给了赵一山的父亲帮忙治病,最后导致瑞茂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请求法院加重对赵一山的惩罚,法律上需要公平公正,如果今天不严惩犯罪分子,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无视法律,来抢劫银行。”

  “第二、赵一山对瑞茂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名誉损失和影响,并且赵一山将他在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视频发到了网上,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请求赵一山赔偿银行共计四十万元。”

  “第三,请求赵一山承担本次诉讼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费用共计233459.93元。”

  “审判长,我想在这里重申一句。”

  “我们瑞茂银行才是受害者,抢劫犯无故抢劫银行,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犯罪分子多次影响银行形象,请求法院必须重判犯罪分子赵一山。”

  “赵一山伙同抢劫犯,拿走了银行的钱,,他就是抢劫犯的同伙,一样犯下了抢劫罪,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他都犯下了抢劫罪,面对一个抢劫犯,我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

  “赵一山的父亲需要钱治病,你可以通过其他合理的手段来寻求帮助,而不是当一名抢劫犯,你今天可以来抢劫银行,明天就有可能去抢劫大街上的无辜民众,所以面对一个潜在的威胁,我们必须要将他扼杀!这样的人,如何能说他无罪?他怎么可能是无罪的?”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张一凡对这个案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当他听到顾晨说被告无罪的时候,张一凡都想笑。

  被告怎么可能无罪啊?

  都抢劫银行了!

  砸柜台不是在抢银行?

  虽然没有直接拿着刀在银行抢劫,可是赵一山砸柜台了啊!

  就说巧不巧?

  赵一山能和抢劫犯在同一家银行,同一家医院?

  然后正好赵一山河抢劫犯还是同学关系?

  说不认识,可能吗?

  说不是一起密谋的,可能吗?

  嗯?

  赵一山没动手抢劫,可他犯的就不是抢劫罪了吗?

  面对这样的一个犯罪分子,结果顾晨说赵一山没犯罪?

  怎么可能不犯罪啊?

  要是不犯罪的话,一审怎么可能会给赵一山判刑十五年?

  审判长王忠看向顾晨,说道:“现在请被告律师提交相关的法律依据。”

  所有人看向了顾晨。

  直播间的十几万网友也在看着顾晨。

  这个案子,顾晨要怎么做无罪辩护啊?

  他们完全想不到怎么帮赵一山做无罪辩护。

  赵一山.怎么可能是无罪的?

  虽然很多网友都站在赵一山这边,可是赵一山毕竟还是砸了银行的柜台,还是犯罪了啊,而且和抢劫犯还是认识的.

  现在想帮赵一山做无罪辩护,顾晨真的能做到吗?

  这个案子,甚至连一旁的薛清清都不知道顾晨要怎么打这个官司。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申请让我的当事人说一下当时案犯的具体情况。”

  审判长王忠敲响了法槌。

  “申请通过,请被告当事人进行陈述。”

  赵一山看向了顾晨,心里还是有些发虚。

  但是赵一山还是挺直了腰杆,开口说道:“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我在银行想取钱,但是银行一直不让我取钱,非要让我证明我是爸的儿子,我怎么证明都不行,拿出户口本和身份证也不行,拿出我爸平时的日常照片,家庭合照也不行。”

  “银行说,他们必须要本人来,或者要开出证明,证明我爸是我爸,这样我才能在银行取钱。”

  “我问他们说我要去哪里开证明,他们说不知道,反正要开一个证明。”

  “可是我怎么样才能证明我爸是我爸?我跑了社区,跑了村委会,跑了警察局,人家都说不开这种证明,但是银行就是要这个证明,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我最后去了银行,我求他们,我要取我爸在存折里的钱,但是银行就是不同意。”

  “我最后没办法了,我爸在医院快撑不下去了,他等着要钱救命,要钱做手术,可是这钱本来就是他的!!他在银行里面存了五十万,结果银行就是不给钱!”

  “我很生气!!”

  “我爸活不了,那我也不像活了!”

  “于是我一拳砸向了银行的柜台!表达我的愤怒,我的确太冲动了,这是我的问题。”

  “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些人来银行抢钱,所有人都抱头蹲下了,我却没有。”

  “这些人本身就在银行,估计也知道我在问银行要钱,他们也没有问我抢劫。”

  说到这里,原告瑞茂银行的律师张一凡举起了手。

  张一凡说道:“审判长,我听到了!赵一山承认了!他就是和抢劫犯同伙的!抢劫犯抢了所有人的钱,却偏偏不抢赵一山的钱?怎么,赵一山的钱比别人的钱不值钱?他这就是抢劫!!他和抢劫犯同伙!!!不管怎么样,他就是犯法了!请审判长直接判刑!!判赵一山无期徒刑!他的性质太恶劣了!”

  张一凡还没等审判长说话,自己已经抢先说出来了。

  而这个时候,顾晨也举手了。

  “审判长,抗议!”

第175章 劫难中求生,无辜何罪之有?

  “审判长!我方抗议!原告律师打断我方当事人陈述,并且在没有审判长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插话,打断我方当庭陈述,影响我方答辩!”顾晨开口。

  虽然刚才赵一山已经说完了,但顾晨还是这么说。

  谁让张一凡来插嘴的?

  到他说话的时候了吗?

  审判长王忠开口:“抗议有效,警告原告律师一次。”

  张一凡:“.”

  张一凡脸色阴沉了下来。

  他没有想到顾晨这个律师这么厉害。

  那他倒是想要看看,顾晨怎么帮赵一山辩护!

  不管怎么辩护,赵一山都不可能是无罪的!

  顾晨开口道:“审判长,我请求问我的当事人几个问题。”

  审判长王忠:“允许提问。”

  顾晨看向了赵一山,说道:“在劫匪抢劫银行的时候,你动手抢银行,抢劫财物了吗?”

  赵一山说道:“没有,我全程没动手。”

  顾晨说道:“你确定你没有去抢劫?没有参与抢劫行为?”

  赵一山:“顾律师,我确定,我全程都在角落,我一直就在那里站着,抢劫犯来抢银行的时候,我大脑一片还空白。”

  顾晨接着问道:“那劫匪为什么不抢你的钱?他抢了所有人的钱,为什么不抢你的呢?你的钱比别人不值钱吗?”

  赵一山:“我不知道,这几个劫匪在银行应该待了一个多小时了,他们知道我在问银行要钱,他们知道我没钱,我都和银行吵了半天了,所以他们没有问我要钱.具体的原因我也不清楚。”

  顾晨接着问道:“那你为什么要砸银行柜台?”

  赵一山:“因为.因为银行不给我钱,那是我爸爸的钱,本来我就应该取出来的,可是他们非要我证明【我爸是我爸】,我爸爸马上就要在医院断气了,我很生气,怒火冲天,这才一气之下砸了银行柜台,这是我的问题,我愿意赔偿。”

  顾晨看向了审判长,说道:“审判长,我方已经询问完毕,想必所有人也都听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我现在申请对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审判长王忠点头,敲响了法槌。

  咚!

  王忠:“准许进行辩护。”

  顾晨看向了薛清清。

  薛清清立马在一旁拿出了材料。

  顾晨看着材料,说道:“这是江城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一山这个案子的判决,在一审的判决里面,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给我的当事人判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那么我想问所有人一句。”

  “银行的监控录像想必大家也都看过了。”

  “我的当事人赵一山,请问实施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方法抢劫财物了吗?没有,既然没有,如何能够认定成抢劫罪?”

  顾晨接着说道:“在一审的判决里面,认定我方当事人赵一山和抢劫犯有关系,因为赵一山打碎了银行的柜台?”

  “我认为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在视频当中可以看到,赵一山是在极端愤怒之下,才怒砸的柜台,这就能认定他和抢劫犯是同伙吗?”

  “赵一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呆滞,他甚至还在给他手上的伤口包扎,他怎么可能有主观上抢劫的意图?他更加不是抢劫犯的同伙!”

  “这里有警察给的笔录,抢劫犯一共落网的有五个人,五个人都交代了,他们都说不认识赵一山,所以赵一山也不可能是抢劫犯的同伙!”

  顾晨把警察的笔录提交了上去。

  的确五个人的笔录都说明,五个人都不认识赵一山。

  这样就排除了赵一山是同伙的嫌疑。

  顾晨已经确定了这几个人不是赵一山的同伙,赵一山也不是抢劫罪。

  “到这里,可能还有的人会说,赵一山也想要跟着抢劫犯抢钱,虽然他们互不认识,但还是有可能成为同伙?”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

  “赵一山砸柜台和抢劫犯来抢劫,根本是两个事件,两个行为。”

  “砸柜台是因为生气。”

  “抢劫犯抢劫那是抢劫罪。”

  “这两个是独立事件,只能说是巧合。”

  “所以,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犯下抢劫罪!”

第176章 无罪辩护惊四座,法外狂徒显神通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听到顾晨的陈述,所有人都是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