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诸天万界从港综开始 第127章

作者:无极掌门人

  看着易小川吃下一块有毒的菜肴,高要心中紧张又愧疚。

  “小川,你不要怪我,我也是没有办法才这么做的。”

  由于高要给易小川下的是烈性毒药,刚刚才下肚的易小川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高要,你在菜里放了什么东西?”

  “对不起小川,为了我妹妹,我不得不这么做。”

  “你居然给我下毒!!!”易小川愤怒的站起身,一副要把高要碎尸万段的模样。

  不过很可惜的是,易小川刚要动手,却发现自己全身仿佛麻痹了一般根本使不上一丁点的力气。

  而就在这时,门外一直注视里面的刘邦立马提剑向易小川奔袭而来。

  噗呲!!

  只见刘邦一剑就刺中了易小川的胸口。

  “大哥!你!!”

  “小川,你不死我就没办法活着,对不住了。”刘邦眼神狠辣的说道。

  面对这接连的遭遇,易小川此刻十分的不甘心。

  张口想要再继续说些什么,却始终没能说出口。

  因为此时的易小川不但已经是毒气攻心,胸口还被刘邦一剑给刺穿了。

  噗通~

  艰难挣扎了一阵后,易小川直接就倒在了地上。

  而就在这时,门外林霄的两个死士手下也显露身形对高要和刘邦说道。

  “你们可以走了。”

  同一时间,随着易小川彻底身死,林霄在易小川身上触发的两个任务奖励也瞬间到账。

  而林霄也没有食言,在刘邦和高要两人亲手干掉易小川之后,林霄也没有为难他们。

  刘邦继续留在皇宫成为了一名大太监。

  高要则是依旧在天师府做他的后厨总管。

  至于高要会不会反叛,林霄一点都不担心。

  因为有暗影死士随时跟着,高要就算想要耍什么花样林霄也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

  再说了,有了小月在林霄身边,高要也不会对林霄有什么反叛心理。

  彻底解决了易小川之后,林霄就顺道给嬴政提点了一下。

  于是作为大秦公子的胡亥就被嬴政彻底软禁起来了。

  而林霄在彻底解决了易小川之后,整个人也彻底闲了下来,基本上每天都在温柔乡里面度过。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原本剧情中的天外陨石也成功的落下。

  而一直让死士手下关注陨石消息的林霄很快就将陨石给找到,然后针对于长生不死药的炼制工作也就此展开了。

  经过几个月时间的炼制,三颗新鲜的长生不死药也正式出炉了。

  看着这三颗长生不死药,林霄直接下令让一名骑兵统领死士吞入腹中。

  足足等了三天时间,林霄确定这长生不死药没有任何问题后,他这才亲自吞下一枚。

  吞下一枚长生不死之后,林霄在简单的做了一些安排之后,他就直接进入随身小世界启动阵法离开了这个世界。

  随着林霄离开大秦时空,系统很快就根据林霄的改变剧情的程度统计结算了气运值奖励。

  看着系统界面原本一百多的气运值一下子突破两千,林霄立马就点开了气运商城,将之前在大秦时空购买的定颜丹直接购买了几十枚。

  之前他在大秦时空的时候考虑到吕雉玉漱几女以后衰老生病的问题,直接就从气运商城给她们一人购买了两颗丹药。

  定颜丹和那延年益寿祛除百病的益寿丹价值是一样的,一个人两枚标配的丹药,也就是16点气运值,加上嬴政和王翦两人的益寿丹总共也就是20点气运值。

  而现在林霄离开大秦时空,系统结算的气运值已经来到了2200点气运值。

  很快,随着林霄的一番消费采购,原本的2200气运值瞬间也就缩水到了2000。

  也就是说,林霄已经将定颜丹和益寿丹直接一次性购买了50份。

  虽然他的女人暂时还没有达到这个数字,但有备无患嘛,多的就留下备用了。

  由于穿越之后的时空和原本两个时空时间流速不同,所以在林霄前往大秦时空的几年时间,大明这边才过了十几天。

  因此林霄只是在大明时空待满了一个月时间,就直接回到了港岛时空。

  重新回到久违的现代社会,林霄不由感叹:“相比起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好一些。”

  “可惜如今的港岛时空还是90年代,民用科技还不够发达,希望下一次开启的新世界是一个新世纪的现代时空吧。”

  虽然林霄在港岛时空已经掌握了十分庞大的财富,但是他始终觉得差了些什么。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就如同辛勤的小蜜蜂一般,每天都在陪着不同的红颜知己。

  当然在结束了一天的快乐时光之后,他也给这些红颜服用了两枚丹药。

  这样林霄也就不用担心,自己这些红颜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老去。

  在辛勤劳动了一个月之后,林霄就回到了港岛的大庄园准备开启新的穿越之旅。

  ……

  天龙世界,无量山,林霄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看到了一番圣母婊的段誉。

  虽然林霄这次来到的是一个武侠世界,但是对于已经成为绝顶高手的林霄来说,心中难免有些失望。

  好在这个世界的美女不少,而且只要他改变剧情还能够获得气运值。

  只要自己存够了一万点气运值,就能够购买一部修仙功法,正式踏入仙途了。

  这样一想,他对于来到这样一个武侠世界也就没有了任何抱怨。

  此刻当林霄看到段誉后,脑海中的系统也有了新的任务提示。

  发现剧情《天龙八部》人物:段誉。

  选择1:与段誉结拜异姓兄弟。

  奖励:三流高手死士:100名。

  选择2:掠夺段誉机缘。

  奖励:一流高手死士:100名。

  林霄看着系统的选择提示,仔细想了想,发现段誉的机缘就是在琅嬛福地获得了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然后误吞了莽牯朱蛤从而有了百毒不侵的体质。

  想到这里,林霄也就不急着现身了。

  毕竟整个无量山这么大,琅嬛福地那么大点的地方,让他自己去找,鬼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倒不如跟着段誉,等这家伙跌落悬崖之后,他直接一记闷棍将整个琅嬛福地全部都给打包带走就是了。

  很快就在林霄在远处的山巅,吃着瓜子看完段誉和钟灵这个小丫头和无量剑派这些菜鸡互啄的年度大戏之后,段誉为了救钟灵就跑去了绝情谷去解药去了。

  而林霄看着段誉快速离去,直接让一个暗影死士先一步跟着段誉。

  等到段誉走出无量剑派之后,他这才纵身一跃从山巅飞入了无量剑派。

  “什么人,胆敢擅闯无量剑派。”

  “聒噪”林霄随手一挥,一把飞剑瞬间就将无量剑派的掌门和一众弟子给全部穿成了串。

  而看到这一幕的钟灵吓得一声惊呼:“啊!”

  “别叫了,小丫头。”由于时间紧迫,林霄也没有和钟灵多说任何废话,直接就将钟灵敲晕弄进了随身小世界。

  虽然钟灵目前还是个小丫头片子,也没有给林霄带来任务,但是人家好歹也是段誉这个大冤种的妹妹。

  既然遇到了,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敲晕带走,一气呵成搞定之后,林霄就直接朝着段誉离开的方向飞了过去。

  约莫两个小时后,就在段誉在山林间不断穿梭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滑,直接就掉落了旁边的一个山谷。

  在后面一直跟着段誉的林霄看到这里,立马就精神起来。

  “终于到琅嬛福地了。”

  迅速飞身落入山谷后,林霄看着还在水潭扑腾的段誉,直接一枚石子就飞了过去。

  啪!

  被石子击中的段誉整个瞬间就仰面倒在了水潭里。

  而林霄随手解决完段誉之后,直接就进入了旁边的山洞。

  一番辗转,林霄很快就看到了山洞内的一尊玉石雕像。

  “雕工确实不错,收藏了。”

  林霄随手一挥,屹立在山洞内几十年的玉石雕像就这样被林霄给收进了随身小世界。

  如今林霄的随身小世界内部各种建筑设施已经相当齐全了。

  而这尊玉石雕像,此刻直接被林霄放在了他的私人博物馆内。

  随手收完玉石雕像后,林霄很快就找到了原本属于段誉的两种神功。

  “嗯,这两门武功还算不错,以后有空倒是可以练一练。”

  仅仅只是几分钟的时间,林霄就将整个琅嬛福地能够带走的东西全部带走了。

  离开山洞的时候,林霄看着倒在水潭的段誉,想了想还是决定出手帮他一把。

  毕竟现在他已经将段誉原本要学的武功给截胡了。

  而这里距离地面又这么高,没有学会凌波微步的段誉肯定很难爬上去。

  想到这里,林霄直接使用念力将段誉给弄出了山谷。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段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在树林中,心中不由得纳闷:“我明明记得自己掉进一个水潭的,怎么现在会在这里?”

  仔细想了想,依旧没想明白的段誉,也就没再多想,直接启程继续赶往绝情谷。

  而林霄这次没有再继续跟着段誉,他只是让死士手下跟着段誉,要是段誉遇到了莽牯朱蛤,就找机会将这奇物给抓住。

  至于林霄自己,则是飞在空中寻找新的目标。

  他记得原本剧情里面段誉另一个妹妹木婉清就在这附近。

  一番寻找之后,林霄很快就在一处道路上看到了一个骑着黑马的黑衣女子。

  不出意外,这个有着曼妙身姿的黑衣女子就是木婉清了。

  此时的木婉正被一群人追杀。

  看到这里的林霄哪能放过这个表现的机会,直接一招天外飞仙。

  嗖~~~嗖!!!

  一把飞剑飞出,直接将追杀木婉清的这几个追兵给穿成了肉串。

  不过就在林霄打完收工,将飞剑收回来的时候,木婉清的面纱不知怎么的直接掉落在地面上。

  “姑娘你没事吧?”林霄看着已经没有面纱遮挡的木婉清心中不由一阵失望。

  他失望并不是因为木婉清长得不行,而是木婉清没能给他带来系统的选择任务。

  不过转眼间林霄想到之前在大秦时空的时候,几个女主同样没有任务选择他也就释然了。

  而此刻被林霄看到自己真实容貌的木婉清心情十分复杂。

  脸色一阵变幻之后,她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直接仰着头看着林霄:“公子你可愿意娶我?”

第151章 威胁王夫人

  毫无意外,木婉清在被林霄看到容貌后,直接就现场认夫了。

  当然主要是林霄长得够帅,如果是像岳老三那种粗鄙之辈,木婉清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杀掉对方。

  原本剧情中木婉清认定段誉主要也是段誉是个奶油小生,要是段誉和虚竹一样普通,木婉清肯定不会选择段誉的。

  不得不说天龙世界,虚竹才是绝对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