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尖灵
除了他确实热爱这片大片森林,但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这个。
听吕律这么一说,赵团青又是一怔。
看他那神情,吕律就知道自己说对了。
猎虎,那是最厉害的猎人的称号。
“大爪子太少了,又已经不允许打杀,像这样伤了好几条人命,得到允许,可以被猎杀的大爪子,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的机会。
我是有这想法,可我想得更多的是,这山本就已经没几个乌力楞了,来了这大爪子,人会更少,这还是我们的山?”
赵团青这句话,等同于承认了,但却有着更深层次的念头,是对这山野的眷恋。
虽是鄂伦春人,但赵团青也已经有不小的转变,不再去想着把大爪子当成山神爷,在这几十年间,他受到的影响不小。
“赵老爹,这也不是猎虎的时节啊,现在林木茂密,虎踪难寻,而且一个人很难对付,人多了,或是带上猎狗,稍微有点响动,大爪子也必然逃脱。现在还不是杀它的时候,得到冬季才行!”
人手不足,猎狗还小,环境条件也不适合,掐踪都困难,更别说猎杀了。
“跟我出山吧,好好教教我,到时候,我帮你!”
吕律认真地看着赵团青说道。
他现在有很大理由相信,赵团青上辈子,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想着猎虎这事儿而永远地留在山里。
那头已经把人纳入食物链到处伤人的大爪子不该留,赵团青也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赵团青犹豫了一会儿,看看吕律,又看看自己的孙子、孙女,最终点点头:“好!”
第275章 充满野性的吃法
赵团青能答应下来,高兴的,不仅仅只是吕律和陈秀清,还有赵永柯夫妇和孩子。
下山是必然的趋势,但并不是说就不能进山了,想进山转转随时都可以,后辈们还需要别的出路……
这是赵永柯也明白的事情。
至于去乌拉嘎还是跟着吕律去秀山屯,他们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对于他们而言,还是那句话:只要能进山,在哪儿住都一样!
原本他们就是在这山里追逐着狍子、鹿和各种野物而生存的人。
现在目标达成一致,事情很容易就定了下来。
接下来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很轻松了。
赵团青留在罗撮子休息,乌娜堪领着两个孩子还在处理狍子肉。
吕律、陈秀清和赵在永柯三人则提着枪,小心地在周围转悠查看,时不时就朝天开上一枪,驱赶可能还隐藏在附近的大爪子,顺便将被惊跑的那匹马给找回来。
六条狗跟在三人身后,欢快地跑跳着。
鄂伦春猎犬在驯养过程中,也被赋予了一个很好的特点,不怎么出声。
这一点,在这条被叫做黑嘴的猎犬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吕律和陈秀清两人的到来,好像都没听它叫过。
在这一点上,倒是和元宝它们很搭。
元宝身为母狗,有很好的亲和力,其余四条狗又全是半大狗崽,黑嘴也是半大狗崽,倒是很自然地融入在一起。
猎狗们很擅长观察主人的一举一动,它们很容易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亲近,进而对跟自己主人亲近的人或物也就有了更高的接受能力。
就像青狼刚买来的时候,只是隔了一夜,就融入元宝这个小团体中。
吕律和陈秀清两人今天算是没少折腾,早已经饥肠辘辘,三人骑马回到罗撮子的时候,让马去附近吃草,直接钻进赵团青所在的罗撮子。
“赵老爹,嫂子!”
吕律跟还在做饭的两人打招呼。
“有没有什么发现?”赵团青更关心大爪子的行踪。
“也就跟了一小段,然后就看不出来了。”赵永柯摇头说道。
一路飞跑出去的大爪子,别看着是动辄四五百斤的庞然大物,可厚厚的肉垫爪子,总是能将它们的踪迹隐藏得干干净净。
“晚上的时候,轮着守夜吧!”吕律提议道。
有三处乌力楞被它袭击过了,难保大爪子晚上就不会来。
夜里,才是大爪子最活跃的时候,白天它们更喜欢找个地方趴着休息。
“是该守夜!”
对于今天的事情,在场的每一个,都心有余悸。赵团青也不例外。
今晚有赵团青他们的罗撮子,倒是不用搭帐篷,两人直接在火塘旁坐下。
火光把罗撮子照得又红又亮,也在围坐周围的几个人眼中跳动。
尤其是陈秀清和两个孩子,目光灼灼地看着火上的吊锅冒出的白气,闻着飘出的一股子肉味。
陈秀清咽了咽口水,倒是毫不见外地伸手去揭锅盖:“好香啊!”
赵团青笑着说道:“先别动,还没好!”
“你没吃过狍肉?”赵永柯看着陈秀清笑问道。
这个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壮实青年,给他的感觉笨笨的。
陈秀清憨笑道:“吃过,但是从没吃过你们做的狍肉,一直听律哥夸,说你们做的狍肉才是最地道的。”
这话一出口,赵团青和赵永柯都笑了起来,这是赞誉啊。
既然赵团青不让动,陈秀清也只能老实地在一旁坐着烤火,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吊锅。
今天可就是喝了点小米粥,馒头啥的,早就没了,又没少折腾,他很饿。
见他那模样,赵团青用猎刀从火灰里扒拉出一个动物脑袋,上面沾满了柴灰。
他用木棍使劲敲了几下,最外层的焦皮脱落,露出里面色如红薯的肉质。
陈秀清看得有些发懵:“这是啥东西?”
赵永柯故作神秘地说:“你瞅着像啥?”
吕律轻轻用膝盖碰了碰身边的陈秀清:“这你都看不出来,赵大哥今天刚打的狍子!”
“啊……”
陈秀清显得有些惊讶,完全没想到狍子脑袋还有这种直接丢柴火里烧的做法。
赵团青笑看着陈秀清,这个粗来乍到的客人,虽然愣头愣脑,但事情做的很是直接,心里咋想的就咋做,很憨厚淳朴,相处起来很轻松的感觉,他倒也挺喜欢。
“狍子脑袋,好吃!一个地方一个味!”
赵团青说着,用猎刀在狍子脑袋上的不同部位划拉,每割下一块都递给陈秀清,认真地看着陈秀清,示意他吃。
陈秀清愣愣地接过,用指头捏着拎起来看,然后又转头看着吕律,他觉得自己有些不敢下口,那肉上,好像还有血丝。
“吃啊,你看我干啥?”
吕律瞟了他一眼,不无提点地说道:“清子,在赵老爹他们的待客礼仪中,狍子脑袋可是尊贵的象征,只给德高望重的老人和受尊敬的客人吃。”
陈秀清听完,很快明白过来,将手中的几片狍肉,一块吃完,再放一块入口,吃得很认真仔细。
但吕律看得出,陈秀清根本就没敢怎么嚼,估计有的直接就是在嘴巴中用舌头翻卷成团,囫囵吞下。
吃完了,陈秀清很懂事儿地说道:“好吃!”
见状,赵团青和赵永柯都又笑了起来。
火烧的狍子脑袋,吕律也吃过,赵团青说不同部位有不同部位的味道,但吕律其实并没有吃出区别来,只感觉跟以前吃过的羊头肉在口感上有些相似。
赵团青和赵永柯,都是常年生活在山里的人,跟大多数鄂伦春人一样,敏于行而讷于言。
不善言辞!
给陈秀清吃袍子脑袋,其实就是表达关系近,所以,碰到这样的情况,即使吃不出好,也得说声好。
天逐渐暗了下来,罗撮子里的火烧得很旺,锅里的肉也快煮好了。
在开饭前,他们还要完成一项重要工作——鄂伦春人的餐前仪式。
按照鄂伦春人的习俗,在野外打到猎物并野炊,吃饭前必须祭祀神明。
比如说猎物来自大山,就要祭祀山神,篝火来自火焰,就要祭祀火神。
他们祭祀的神明不少,心里怀着的,是对这山野的敬畏。
赵永柯对这些传统并不十分在意,但赵团青就是个很传统的鄂伦春人,事情就是赵团青在主持。
他拿出行军水壶(政府工作组配发的一些物资器具),倒出里面的酒,用手点一些,然后向上一弹,表示敬天,向下一弹,表示敬地。
流程走完,总算是可以吃饭了。
吊锅里的肉咕嘟嘟地煮着,这是炖肉,鄂伦春人管这叫“乌罗任”,也叫煮手把肉,这是他们千百年来的传统吃法。
煮肉的时候,先把肉切成块或者条放在锅里水煮,煮熟后捞出,每人手拿一块用刀割着吃。
别看方法很原始,可原始并不代表简单。
想做好一锅乌罗任,必须掌握火候,就连用什么柴火都有讲究。
山林里的柞木、松木、椴木……不同的木头燃烧时发出的热量都有不同,想要把肉煮得既嫩又鲜,就必须搭配不同的木头,同时还要不时调整吊锅距离火焰的高度。
今天煮的是狍肉,狍肉本就细嫩,冷水下锅,开锅就捞出。
要是煮鹿肉、野猪肉就得煮烂才行了。
正宗的乌罗任,在煮的时候是不放盐的,另外配一份蘸水蘸着吃,加野韭菜和野葱,有增鲜去腥的作用,提升口感。
赵团青对着绿色军用水壶猛灌,酒水吨吨吨地顺着喉咙进了肚子。
“啊……”
他心满意足地大喊一声,随后将水壶递给吕律:“来点!”
吕律本能地接过,刚想喝,又想起今天的大爪子:“还是不喝了,你们喝吧,今晚我守夜!”
“你小子……怕个鸟,再说了,这好东西,你不喝会后悔的!”赵团青笑道:“不容易醉!”
“好东西!”赵永柯也在一旁笑道。
吕律眉头一挑,将军用水壶凑在鼻子下闻了闻,顿时笑了起来,也抬起来对着嘴巴就是吨吨吨地一通猛灌。
他一闻之下,立刻闻到里面酒水中充斥的蓝莓气味,立马认出,这是去年用野生蓝莓酿的果酒。
酒精度不高,但味道相当纯正,那也是真正的好东西。
“赵老爹,这好东西还有没有,一定记得给我留点。”
吕律灌了不少后,将水壶递给陈秀清,他也抬起来喝了不少,然后递给赵永柯。
“还有,等出山了,给你分点!”赵团青笑道,他一边说着,一边从锅里捞出肉块,割下一大片后,蜻蜓点水地蘸一下盐水,在口中略微嚼几下就咽了。
这个在山里呆了大半辈子的男人,就喜欢这种粗糙的吃法。
大男人之间,没那么多讲究,都喜欢爽快直接。
就连两个孩子和乌娜堪,也用桦树皮做成的碗接了一些喝掉。
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赵团青叫道:“对了,吃这个!”
他从旁边挂着的口袋中取出两团暗红色的肉团,用猎刀切成小块,给吕律和陈秀清都分了一些。
吕律显得很平常,和赵团青认识不是一天两天,吃狍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他看到那两团肉的时候就知道那是狍子的肝和腰子。
在鄂伦春人认为,生吃狍肝能明目,生吃狍子的腰子能强身健体。
猎人,必须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和一副强健的身板,因此,他们对这些食物情有独钟。
吕律很自然地接过,在蘸水中蘸着,很快吃掉。
陈秀清就傻眼了,看着手中暗红色的肉块,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只能用求救的眼神看着吕律。
他何曾见过这种充满野性的吃法。
吃生肉,哪怕是吕律第一次,也很难接受。
“吃啊,这可是好东西!一般人可吃不到。”吕律冲他笑了笑,就不再去管他,只是自顾自地吃着肉,喝着酒。
犹豫一会儿后,陈秀清也干脆把心一横,也学着吕律的样子,蘸水中蘸一下,放入口中嚼了几下,伸长脖子咽下,看得几人哈哈大笑起来。
让吕律没想到的是,陈秀清吃完后,居然没有出现哪些奇特的反应,接受能力比吕律当初还强,连连赞道:“好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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