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 第159章

作者:鬼谷孒

与其这么不尴不尬的过着,还不如想办法把你们掌柜的治好,嫂子跟谁由着她自己选,是死是活来个痛快的,也落个干净利落。”

“我也想啊,这些年,一直都带他去看,可就是不见好。”

钱塘生可能是烟卷抽习惯了,旱烟么,抽着嘴干,抽的时候不自觉的就会吞咽口水,现在抽上香烟,一时吞咽出太多的口水,说话的时候和“口水兵”一样,噗噗噗、噗噗噗噗,口水四溅。

“骨头没糟就有机会治好,再试试,要是真治不好,那就再说。”

南易还真怕他和钱塘生合作上了,蜂场也扩大了,自己的这个合伙人哪天把命丢在睡梦里。

头顶王八绿盖子的男人太好挑唆了,只要用对了办法,灌对了酒量,怂包也可以武二郎附体,血刃冲破封建枷锁,崇尚自由恋爱的潘金莲和西门庆。

看到崔正龙的第一眼,南易就知道这个男人的神经已经进入了一个紧绷状态,自责、懊悔、羞愤等各种负面情绪已经充斥他的全身,这就是个火药桶,谁给他插上引线,他会自己把自己点着。

每当南炕羞人亢奋的叫声响起,他应该无数次幻想过把钱塘生弄死,要么自己一头撞死。

至于为什么没付诸行动,这和好死不如赖活的思想、舒适圈有关系,崔正龙已经陷入了一个舒适圈,他已经充分享受呆在这个圈里的快感。

不用干活,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再过下手瘾,小日子这么过好像也不差。

可要等南易和钱塘生合作展开,钱塘生分到第一笔大钱后,他要还不懂得防着点崔正龙和高丽花,南易还真不知道崔正龙会不会恶向胆边生。

长白山里,只要高丽花配合,想毁尸灭迹真不要太容易,扔下几片钱塘生沾血的烂布头,说是被东北虎给吃了,谁也挑不出错来。

钱塘生好人呐,得给他报仇……

“那就再试试,送他去京城治病。”

钱塘生狠狠把烟头扔在地上,下定了决心。

南易抬头看看天,他还记得于慧刚才说的这两天又会下大雪的话,提议让钱塘生带他去看看椴树林和冰凌花。

花了两个小时在椴树林里转了转,又去高岗看过冰凌花,关于这个蜂蜜该如何炒作抬价的粗略计划就在南易的脑海里成型。

下午不到三点,带上一点蜜蜂巢脾和蜂蜜、蜂皇浆在天黑之前下山赶回了朴大山家里。

在朴大山家里宿了一夜。

诰日一大早,南易又让朴大山带他去鹿场参观。

很凑巧,刚来到鹿场门口,又遇到了刚刚从鹿场出来的于慧。

“于姑娘,上哪儿去啊?”

“南易同志啊,我去唤鹿。”

“你昨天不是说要下雪了么,怎么还去唤鹿?”

“我是要去金鹿岭,那里的路好走,就算大雪封山也可以下山,不会有什么危险。”

“那我能跟着你去么?”

“行啊,跟我来吧。”于慧率先走在前面领着两头鹿,带着南易他们往山里走。

金鹿岭,听到这个名字,南易的第一印象这应该是在长白山深山里的山岭,可没想到其实这个地方并不远,只是往山里走了三里多路,他们就到了地方。

而且,这一路很好走,没有什么险峻的地方。

说是金鹿岭,其实这里并没有岭,是密林间的一块大山场,茫茫的白雾压着四下的山头。

于慧告诉南易,在这一带,一年四季都有成群的马鹿和梅花鹿出没。

去年有一个勘探队计划在这儿打井探矿,听说这儿是野鹿岀没的大山场,鹿茸的价值又比较高,勘探队为了保护这笔大自然的财富,就放弃了对这个地方的勘探。

至于是什么勘探队,于慧也不太清楚。

南易猜测不是勘探石油,就是勘探铁矿,也只有勘探这两样的勘探队才满世界的转悠,管它是哪里,他们都恨不得钻个洞出来看看。

于慧在空地上撒了一点豆饼,让两只鹿在那里吃着,然后带着南易几人躲到一堆枯草堆的后面,只见这位驯鹿姑娘把笛子往唇边一横,神采奕奕的吹起来。

看着于慧,南易想起了哈默尔恩的彩衣吹笛人。

1284年,哈默尔恩的一个小镇突然出现了很多老鼠。这些老鼠非常猖狂,带来无尽的梦魇。

镇上的居民都要求镇长尽快想办法恢复往日的平静,于是他贴出告示,承诺给能赶走那些老鼠的人一笔丰厚的奖赏。

不久,来了一个穿彩衣的吹笛人,他吹了一首旋律,所有的老鼠竟然都涌了出来。他一边吹笛子,一边往城外走,把老鼠引到河里淹死。

吹笛人回去领赏,可镇长和镇上的居民却反悔拒绝付出赏金。

吹笛人只是笑笑,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当天夜里,吹笛人又吹响了奇妙的旋律,这一回,家家户户的孩子,就和那些老鼠一样,全都从床上爬起来,跳着舞,奔向那个吹笛人,无论他们父母们如何的呼唤、拦阻,都不回头。

那个小镇上所有的孩子,都跟在吹笛人的后面,去了一座叫科彭的山上,再也没有回来。

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但却有真实历史背景,哈默尔恩城仍有一条街道名叫禁鼓街,据说孩子们追随吹笛人致命的旋律时,就经过这条街道。

有意思的事,那条街禁止演奏音乐。

前段时间,南易在徳国的报纸上看到过两个研究人员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13世纪末有大量移民到当时徳国东部领土的新土地上定居。

当地贵族尼古拉斯·冯·施皮格尔贝格伯爵在年轻人中寻找潜在的殖民地开拓者,似乎说服了一些十几岁的孩子加入。

他们乘船出发,1284年7月在海滨城镇科潘附近遇难,船只沉默,几乎无人幸存,小镇的名字显然和科彭山类似。

此事发生的年代也和吹笛人故事里相符,很可能不只是巧合。

这似乎解释了为什么一大批年轻人追随一个人离开城镇,随后消失不见。

那么老鼠是怎么回事?

当时有一种用高频哨子驱赶老鼠的技术,主要在鹰国传播,但欧洲大陆也有人用。

也许当时有一场严重的鼠灾,可能冯·施皮格尔贝格插手帮忙清除了老鼠,提供了一些吹笛手驱赶老鼠,以换取年轻人跟他一起去建新殖民地。

南易甩甩头,把自己的思绪给拉回来,耳朵里听着哟呜声,眼睛看着前面的山场。

据于慧所说,现在不是最好的唤鹿季节,最好的时间是在每年秋风凉的时候,在这个金鹿岭,常常上演一场场美妙奇异的话剧。

因为秋天正是野鹿寻找配偶的季节,那时候,野鹿十分活跃,到处乱跑,母鹿会追逐着公鹿,只要山场上发出公鹿的嘶叫声,母鹿就会闻着腥味过来。

随着悠扬的笛声荡开,南易扒开一丛干草,往山坡的方向凝视,他已经看到有两只野鹿往这边走来。

两只野鹿慢慢往前走,一直来到于慧刚才撒了豆饼的地方。

两只野鹿冲着两只家鹿仰着茸角,四肢在原地按照一定的规律踩动着,眼睛一直闪射着贪婪的目光,嘴唇在上下嚼动……

南易压低声音问于慧,“你知道它们是在表达什么意思吗?”

“它们在说鹿语,你仔细看,两只野鹿正在用眼神、四肢的动作用和善的口吻问两只家鹿:‘哎,京城来的爷们,地上的点心能不能给我们也吃点啊?’”

南易睖了一眼于慧,没想到这个驯鹿姑娘还有点调皮,两只野鹿表达的是大致这个意思,他也能看明白。

不过,他认为两只野鹿是在说:“孙子,把点心给我放下,麻溜的给我滚,下次记得给孝敬,不然把你们鹿茸给打飞?”

野鹿和家鹿一直在交流,大概一分钟的样子,它们仿佛达成了协议,或者是家鹿衡量了一下自己已经退化的差不多的格斗技能后,不得不屈服了,四只鹿挨在一起,对着地上的豆饼大快朵颐。

“接着怎么办?”南易再次问于慧。

“等,野鹿和我的鹿厮混熟了,就会跟着它们走。”

“这两只野鹿和梅花鹿长得不太一样,不是梅花鹿吧?”

“不是,这是马鹿,是长白山特有的珍贵动物,和梅花鹿是同族,它们的茸角比梅花肉的价值更大。”

南易盯着鹿看,不久,他就不得不承认,于慧翻译的版本比他更贴切。

四只鹿已经混熟了,有两只嘴巴贴着嘴巴,仿佛在说着什么悄悄话;另外两只在玩着一块碎豆饼,在那儿逗弄个不停。

“嘴巴贴着嘴巴,是在表示异常的亲昵;嘴巴紧紧的贴在对方的脖子边上,那是在撒娇或者是帮对方舔背毛;舔对方的蹄脚,那是在求爱……”

于慧不厌其烦的给南易讲述鹿和鹿之间的语言,仿佛她很乐意有个人愿意听她倾诉,很骄傲有人以求教的姿态问她这些知识。

“这些都是你总结出来的?”

“有些是,有些也是别人教我的。”于慧说着,就要站起来,“你们先别出来,我要把两位客人带回去,你们在我后面远远跟着。”

“好。”

于慧站起来,除掉身上一切鲜艳的东西,她头上的火红狐狸帽,她脖子上的红色围巾,这些鲜艳的颜色可能会刺激到两只野鹿。

猫着腰,于慧走到下山方向的一块土岭上,再次把笛子给吹响。

两只家鹿听到笛声,就循声朝她走过去,而两只野鹿还是站在原地,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渐行渐远的两只家鹿,里面闪现出痴迷和眷恋。

两只野鹿在踟蹰不前,南易看的出来,这已经到了唤鹿的关键时刻,它们跟着家鹿走,这场唤鹿就大功告成,要是吃干抹净拍屁股走鹿,那就是白忙活一场。

于慧领着家鹿越走越远,悠扬的笛声传过来,在两只野鹿的耳边荡漾。

哟呜……哟呜……

两只家鹿也回身仰着脖子顾盼,嘴里嘶叫着“哟呜、哟呜”,呼唤着它们刚结交的同伴,仿佛在说:“跟我们一起走吧,家里豆饼管够,我们还会娶你们……”

君去天涯,妾身就跟你去天涯!

笛声一路,鹿追随,于慧引着鹿往鹿场而去,南易他们远远缀在鹿的后面。

“老把头,鹿场是属于哪个部门的?”

“搞不太清楚,好像是县里的,又好像是林场的。”

“那这个于慧是领工资的工人吗?”

“有工资,不过还是农户,不吃商品粮。”

南易寻思那就是临时工,没编制的,估计工资也高不到哪去。

“她家里都有什么人啊?”

“爷奶都不在了,她爸是个赤脚医生,她妈……身体不太好,是个药罐子,这丫头平时还会上山给她妈采药,是个好姑娘。南易,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老把头,这哪跟哪啊,我跟她就见了两面。”

“两面还不够啊,我当年娶我老伴,成亲那天才见第一面。”

“呵呵,我是对她有意思。”

“那要不要我帮你去说说?”朴大山跃跃欲试,看来他骨子里还有当媒婆的潜质。

南易心里嘀咕着,“你有魔笛可以唤鹿,我该用什么来唤你?”

第0220章 都在倒

朴大山想当媒婆的想法,南易自然不会满足他。

事实上回到鹿场以后,南易只是跟着又看了看于慧承担着哪些工作。他和于慧的接触是发乎求贤,止乎礼,不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在鹿场呆到饭点,南易就和于慧告别。接着,去朴大山家吃过午饭,又和他告别。

火车一路行,南易就一路把身上的厚衣服褪掉,等到京城的时候,他身上只穿着一件棉毛衫、一件薄款开司米,最外面套着一件3512厂出的五九夏飞夹克[1959年定型的空军夏季飞行服]。

去奶奶的四合院看了看,从老洋房搬过来的东西都已经不在,刘贞已经搬回老洋房。

吭哧吭哧,去了老洋房,屋顶已经弄好,房栋他们已经不在,南易寻思尾款应该是刘贞付掉了。

进了客厅,南易发现长条桌上居然摆着一部电话,走过去试了试,电话居然是接通的。

电话是黑色的,这让南易有点失望,要是红色的就好了,拿起话筒,一开口就可以胡咧咧:“是我,南战神,我回来了。什么?我的女儿居然住狗窝?哇呀呀呀,居然敢欺我八万亿宇宙军总教头……”

“嘿嘿嘿!”

南易一阵傻乐,摇摇头,上楼去检查了一下屋顶,弄得很好没发现什么地方有问题。

去卫生间看了看,当初他拆掉的电热水器还没装回去,整个老洋房也就电热水器有点扎眼,房栋他们过来前就被南易给拆了。

去原来赖彪的房间把热水器给搬出来,找出扳手装了回去,顺便把内胆洗了洗,插上电。

接着,整个屋里里外外打扫一遍,又出门去菜市场买菜做饭,等他把饭菜做好,白天也差不多过去了。

南易刚把饭菜端到桌子上,刘贞也就回来了,一回来,就说起电话的事情,“南易,电话看见了吗?”

“看到了,单位装的?”

“是啊,单位统一装的,够级别的都有装。”刘贞点点头。

“单位报销话费吗?”

“想什么美事呢,每个月有点固定的话费补贴。”

“号码多少?”

“26822。”

“号码还不错。”

“有电话了,你以后有事就可以在家里打,这样方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