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第57章

作者:红标瑰夏

“明知故问,”杜媃琦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人家监狱管教民警打电话给你,问你能不能添加你的号码作为大哥的亲情号码,你自己说不行的。你呀,和大哥怄什么气?他是做得不对,但他一直就是这么冲动,你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

杜采歌想了想,又问了句模棱两可,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的话:“他不见得想看到我吧?”

杜媃琦皱了皱可爱的鼻子:“大哥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你跟他吵架也过了这么久了,他肯定早就没放在心里了。”

说到这,她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嫌弃地说:“就你心眼小,一点点小事就喜欢放在心里。”

别胡说,我没有,真不是

杜采歌心里叹息一声,知道该来的不可能老是躲着。他故意板起脸说:“我失忆了,我不认识他,我也不想见他。”

在杜媃琦恼火的目光中,他继续说:“不过如果下次某个监狱管教问我是否同意让他添加我的号码作为亲情号码,我会同意的。如果他主动打电话给我,我会愿意和他聊聊。”

“这样啊”杜媃琦想了想,觉得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毕竟大哥和二哥从小就不合,哪天如果没打架、没吵架,那才是稀罕事。

后来二哥在读大学期间休学,投身于摇滚,去组乐队玩,父亲对二哥恨铁不成钢,每次见面就是吵架,大哥也和二哥吵过无数架。

再后来二哥出息了,仿佛一夜之间开窍,连续写出经典歌曲,捧红了几位天王天后,成为全国顶尖的音乐人。

有了名气,有了地位,兜里也有钱了,但是始终没有和父亲、和大哥和解。

杜媃琦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候自己还小,二哥每次回家,都会给自己买一大堆玩具,买一堆漂亮衣服和鞋子。

二哥和父亲、大哥说不了几句就会开始争吵,然后就躲进房间抱着自己玩,把自己放在他膝盖上弹钢琴,也会耐心地回答自己各种傻问题,教自己乐理知识,教自己唱歌。

那是自己最快乐的记忆之一。

后来雯雯出生了,二哥也会逗弄逗弄雯雯,但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而对父亲和大哥,二哥一直都是爱理不理,对母亲的态度也很冷。

等父亲去后,大哥冲动地想为父亲报仇,提着刀去砍那个魂淡骗子。

但是那个魂淡骗子早就跑了,大哥只找到那个魂淡的一个小跟班,砍伤了对方,结果不出意料地被判刑。

二哥虽然在父亲去世前,答应承担了父亲的所有的债务,终于与父亲和解了。

但对大哥却是冷嘲热讽,觉得大哥没脑子。

虽然后来也出钱帮大哥请律师,也给了大嫂和雯雯不少生活费,但从头至尾都没对大哥说过几句话。

哎。

有些大哥二哥小时候的事,自己是不清楚的。

只是以前听二哥偶尔提起,因为他和大哥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大哥从小就喜欢仗着身体力量上的优势欺负他,所以他和大哥始终亲近不起来。

他们两人,争争吵吵了半辈子,杜媃琦也不指望他们现在能和好。

只要二哥能同意和大哥见面,给大哥寄点生活费就行了。

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或许无法成为朋友吧,但至少不应该成为仇人吧。

杜媃琦没再聊这个话题,而是缠着杜采歌,询问他和段天后的进展。

杜采歌被缠得不厌其烦,只送给她四字真言:“无可奉告”。

杜媃琦骄傲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哼。有什么了不起。

我和晨姐像好姐妹一起吃饭、手牵手地逛商场,还看了场电影呢,还和晨姐合影了好多大头贴。

既然你不肯对我分享,这些事我也绝对不告诉你。

第94章 记忆碎片

人在做梦的时候,有时是沉浸式的,不知自己身在梦中。

也有少数时候,仿佛意识抽离,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在梦中,想醒来的话,也能随时靠着意志力将自己唤醒。

杜采歌现在就是处于后一种情况。

“又做梦了。”

他的意识在旁观。

“这个梦,很真实的样子。”

“就像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幕。”

然后他意识到。

“这不是普通的梦,这是记忆残片。是原主曾经经历的一幕。”

因为他看到了原主的父亲,比上一个记忆残片中的形象,要显得年轻一点、精神一点,脸上的气色也好一点。

穿着深灰色的正装,坐在桌边看报。

一个女人系着围裙在厨房和客厅之间忙碌。

看上去五十来岁的年纪,年轻时必定是个标致的美人,即使现在也还保留着几分姿色,皮肤虽然有了皱纹但仍然白皙,五官精致。

只是气质有点差,给人的印象是:此人尖酸刻薄。

应该就是原主的母亲,龙玖梅。

杜采歌感到自己对女人点了点头,喊了一声:“妈。”

那女人笑容满面,眼里尽是宠溺:“小可,快坐,妈妈给你做了炸鳕鱼,马上就能吃。”

杜采歌心中一动。

原来长辈叫自己小可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原主的艺名是“林可”了。

不仅仅是根据拆字法,拆出双木和一个“可”字。

更因为自己的小名是“小可”。

林可。

杜采歌发现自己坐在桌边,对着父亲点点头,“爸。”

父亲从报纸后看了自己一眼,那目光带着审视,有不满,更有着失望。

杜采歌感到身体里涌出愤怒的情绪。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原主的。

显然原主也读懂了这目光。

“你又有什么不高兴的?说吧。”杜采歌听到自己冷冷地说。

“我没什么不高兴的。”父亲低头,装作继续看报。

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原主更愤怒了。“你反正就没对我满意过,我习惯了。”

父亲抬起头,露出厌恶之色:“不是我不对你满意。你看看你自己,你做的事能让人满意吗?”

“我做什么了我!”原主激动得站了起来。

“花天酒地,沾花惹草,辱骂记者,和别的音乐人在网上吵架你觉得这些事都做得对?你自豪?”

“好了,好了,有话慢慢说,不要吵架。”母亲从厨房里探出头。

又对着父亲劈头盖脸地数落一通:“儿子难得回来一次,你就不能给他点好脸色?老是要做妖,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父亲脸色难看,“你就护着他吧。就是你把他宠成这副德性!”

母亲双手叉腰,爆发出十倍战斗力,语速快得像机关枪:“你这老家伙说什么呢!我把他宠成什么德性了你倒是说啊!人人都羡慕我们有个好儿子,年纪轻轻就成为有名的音乐家,钱多得花不完,女朋友也漂亮,哪里不好了?就你这心里生蛆的玩意,看不得儿子好,你是鬼迷了心窍你知道吗!”

父亲脸色铁青,大声说:“写点流行音乐,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尾巴翘到天上去了!以前他学的民乐呢?给我写首民乐出来看看啊!还有,他是赚了钱,然后呢?报纸上都说他是人品最差的音乐人!只知道奢侈享受,纸醉金迷,一身铜臭味。我宁愿他没赚这个钱,给我安守本份地过日子!”

母亲不甘示弱:“你喜欢你那个得意弟子,那姓申的家伙,你干脆认他做儿子,你们去过日子去!我儿子就是天下最优秀的,你不承认这点就是你心胸狭隘!你见不得儿子好!你无耻!老娘瞎了眼才嫁给你!”

两人渐渐歪楼,然后母亲照例占了上风。

父亲脸色铁青,叼着一只碧绿色烟斗吧唧吧唧地抽着,母亲噼里啪啦泼妇骂街,杜采歌躲进杜媃琦的房间。

不过妹妹上学去了,不在家。

直到厨房里冒出浓烟,才结束这场战斗。

杜采歌感到自己的手抚摸着妹妹那些毛茸茸的玩具,心里充满柔情,暂时忘却了烦恼。

然后他感到自己的精神猛地拔高,他知道,这场梦,或者说这块记忆碎片里的内容要结束了。

醒来后,杜采歌琢磨了好久。

有二就有三。

有三,就有更多。

很可能,原主有大量的记忆碎片,储存在这具身体里。

如果自己能将那些记忆碎片都挖掘出来,自然能对原主的事情更加了解。

能更好地继承原主的身份生活下去。

可惜的是,自己不知道怎么去沟通那些记忆碎片。

仅有的两次沟通到记忆碎片,都是白天受了一些刺激,晚上做梦时无意间沟通的。

上一次,是讨债的上门,自己乍听到父亲的死讯。

晚上就梦见了父亲。

这一次,是给父亲扫墓。

晚上便梦见了父亲。

虽然仅仅两次,还不能说就找到了规律,但可以大胆地猜测,白天所受的刺激,和晚上梦中沟通到的记忆碎片,是有着一定关联的。

这样说来,其实自己可以尝试心理咨询、催眠等方式,来沟通更多的记忆碎片

杜采歌想到了那个叫“泉”的女人,那一位自称是自己的心理咨询师,希望自己回到咨询中去、

能不能找那个女人试一试呢?

杜采歌在和姜佑曦见面之前,就在网上找到了他出道后唱的几首歌,购买后下载来听了听,然后才去和姜佑曦见面的。

歌都很一般,让人听过就忘的那种。

姜佑曦的声音,倒是还不错。

如果真的是扶不起的阿斗,杜采歌也不会答应给他写歌。

在搬运完今天的基础2万字后,杜采歌再次认真地听起来,反复地听,然后判断姜佑曦的嗓音可能会适合唱哪些歌。

太经典的歌,杜采歌肯定暂时是舍不得给的。

就算要给姜佑曦,也要先考验过姜佑曦的品性,然后等到先将姜佑曦推到一定的高度,再拿一两首真正的经典来巩固咖位。

现在的话,选几首传唱度很高的歌给他就好。

新建一个档,杜采歌打出两个字:情歌。

以姜佑曦的年龄,和他的清俊外型,现在走情歌路线会比较合适。

说不定能混个“情歌小王子”的称号。

然后换行,再打出三个字。

第一次。

光粮的“第一次”,属于KTV里必唱曲目之一,传唱度很高的一首情歌,也挺适合姜佑曦的嗓音。

第95章 有点心里发毛(三百六十度转体接脸滚键盘求推荐票!)

无印良品解散以后,可以说光粮就凭一张专辑,马上就站稳了脚跟。

而这张专辑就叫做“第一次”。

“第一次”也正是主打歌的名字。

虽然是2001年发布的,但是原主并没有抄过来。

杜采歌脑海里浮现出旋律: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心不停地颤抖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确实挺适合姜佑曦的形象和嗓音。

这首歌,足够让姜佑曦成为“拥有知名作品”“能被人记住”的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