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第46章

作者:红标瑰夏

否则她这样运动,耳朵会不堪重负的。

“来帮忙!”段晓晨往旁边挪了挪,“帮我上分!”

杜采歌依言过去,投了几个球,立刻被段晓晨轻轻推开:“去去去!你多久没练了?别给我帮倒忙。”

等一轮投完,段晓晨叉着腰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杜采歌从裤兜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

段晓晨接过,抽出一张擦汗。

杜采歌笑道:“你今天对我可不算客气。”

“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段晓晨扶了扶墨镜。

如果没有这副墨镜遮掩,她身边肯定早就被一堆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毫不夸张。

杜采歌知道她的人气有多旺。

他出门到小区外的小超市买瓶番茄酱都能碰到七个段晓晨的粉丝。或许8个。

“所以,那天你到我家里,那副端庄、静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杜采歌笑道。

段晓晨轻轻地说:“那是和你太久没联系了,不知道你变了没有。”

“那我变了没有呢?”

“变了。”段晓晨毫不犹豫地说。

杜采歌被噎了一下。

顿了顿才说:“既然我变了,那你为什么要恢复到以前和我相处时的样子?”

“因为这样我会觉得更轻松啊!”段晓晨将墨镜往下拉了一点,微微低头,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向上直视杜采歌的眼睛,“而你的变化,又不是什么坏变化。我还挺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这是表白么?杜采歌想了想,有点冒险地问:“那我以前的样子呢,你喜不喜欢?”

段晓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推了推墨镜,将她那双欲语还休的眸子遮挡起来。

她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回答。

也或许是,觉得不需要回答?

总之,被问了这个问题,还没有翻脸,足以证明,她和原主的关系绝不是一般朋友。

她拿起自己的红色风衣,随手递给杜采歌。

杜采歌将之搭在手臂上。“走吧。”

段晓晨的目光闪了闪,只是在墨镜的遮挡下,没有被注意到。

今晚,她已经试探了杜采歌好几次。

杜采歌真的变化很大。

简直是彻彻底底,翻天覆地,完全地变了一个人。

比如刚刚的情景,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杜采歌,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首先杜采歌就不会和她对视。

杜采歌是很傲慢,很没有风度的。自己递风衣过去,他只会茫然地抓着风衣傻站着。

还有,以前的杜采歌,脾气是很暴躁的在得抑郁症之前。

如果是以前,她对他说“你别给我帮倒忙了”,他会直接翻脸的。

可惜陈泉那个老女人半点都不肯透露,杜采歌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失忆真的是像琦琦说的那样,只是在玩失忆人设么?

她决定找几个更关键的点来试探。

“去哪里?”段晓晨心跳开始加速,她要做一个大胆的举动。她伸出手,装作毫不在意地,伸进杜采歌的臂弯。

在这一刻,她的心跳得如此剧烈,仿佛要冲破肋骨一般。

他该不会听到我的心跳声吧?段晓晨心虚地想。

杜采歌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没有将她的手甩开。

毕竟,这个挽手的动作看似亲密,常发生于情侣、夫妻之间,但也常见于社交场合。

女明星挽着男伴的手出场,走红地毯,都是屡见不鲜的事。

杜采歌在地球时,就有过无数次被女明星挽手出场的经历。

或许段晓晨也只把这当作一种社交礼仪吧,杜采歌心想。

实际上,段晓晨已经因为心跳过快,而有一些眩晕了,她身体软绵绵的,只想靠在杜采歌身上。

他竟然没有抗拒!简直不可思议!

这一刻,段晓晨已经将试探之意抛于脑后。

她什么都没想,脑海里近乎空白,只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中,享受着这一刻。

就像个普通的小女人,第一次和情郎牵手,娇羞,而满足。

“你怎么没去吃甜品?”杜采歌随口问。

“不敢吃。”

“现在想去哪?”

“找个地方坐一会吧,聊聊。”

杜采歌问:“去哪坐?”

段晓晨想了想,“我带你去个地方。”

段晓晨挽着杜采歌的手臂走进“Mira”酒吧时,才刚过晚8点半。

“Mira”是一家清吧,这个时间,里面的人还不算多。

吧台前散散地坐着三五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形单只影,彼此间都隔着一些距离。

卡座和包厢里,影影绰绰,也远没到客满的程度。

酒吧里灯光昏暗,装修风格比较后现代化,墙面上随处可见各种凌乱却又简单的线条,桌椅、沙发都是简约而别致的造型,许多金属的小工艺品闪闪发光。

钢琴声在静静地流泻,一个消瘦、俊秀,刘海很长的高大男生穿着白色西装,坐在那架斯坦威钢琴前,专注地弹奏。

不过当那人开口唱时,杜采歌才知道,自己弄错了对方的性别。

那是个女生。

虽然打扮很中性化,但确实是女生。

杜采歌停下脚步。那个女生的演奏水准还算过得去,主要是那嗓音,非常棒,很有辨识度,唱功也有几分火候。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来这里时发生过什么?”段晓晨靠近杜采歌的耳朵小声说,鼻尖挨着杜采歌的耳朵擦过,带着芬芳的气息喷在杜采歌的耳朵上,痒痒的,充满暧昧气息。

与此同时,她抱紧了杜采歌的手臂,一团柔软挤压着杜采歌的胳膊。

这是挑逗。

杜采歌哪怕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

他装作东张西望,不着痕迹地离远了一点。

“真的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上次和你说过吧,我失忆了。”杜采歌镇定地说。

一开始,他觉得“失忆”很难启齿。现在他却越来越习惯地抛出这个理由。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这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失忆了,我想,你应该会自行脑补出什么来的。

段晓晨俏丽的脸蛋上仍然带着难以捉摸的笑意。

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

第78章 好久不见

他们两找了个卡座坐下后,立刻有穿着白衬衫、深灰色马甲,打着领结的帅气服务员过来询问。

“你点吧,我不懂酒。”杜采歌说。他对蔚蓝星的酒不熟,不想闹笑话。

“我知道你不懂。”段晓晨摘下了墨镜,白了他一眼,风情万种。

服务员露出迷惑之色,似乎是觉得段晓晨眼熟,又不敢相认。

段晓晨点了两瓶名为“明仕”的香槟,又问杜采歌,“你想不想试试威士忌?”

杜采歌点点头。

“要什么口味的,调和的?单一的?要泥煤味重一点的么?”

“别,泥煤味欣赏不来。就来瓶花香果香味浓一点的单一麦芽。”

“那就格兰菲迪18年吧。”

杜采歌很确定,他在地球时从没听说过“明仕”这个香槟牌子。

格兰菲迪倒是喝过,他在地球时洋酒喝得不多,并不算了解,但格兰菲迪也毕竟是大名鼎鼎了。

格兰菲迪18年价格便宜以他的收入层次来看,口感上佳,很适合做口粮酒。

他只是没想到,在蔚蓝星,同样存在着格兰菲迪这个品牌。

来了这么久,他也看过一些历史书,发现蔚蓝星的许多历史事件都与地球上不太一样。

而且每个国家,出现拐点的时间不同。

比如,蔚蓝星的大华国,大致是明末开始,走上和地球不同的发展。

而星条帝国,则是在独立战争时比地球上坎坷得多,甚至影响到了后来的发育。

至于樱花国,则更有趣,它在元朝时期就被蒙元征服了,在明朝时沦为大明的藩属国,跪舔天朝上国比棒子国小弟还要积极。

然而也是这个樱花国,在近代史上逐渐强大起来以后,翻脸不认人,同样入侵大华。

很多地球上的历史名人,在蔚蓝星上从未崭露头角。

很多地球上的品牌,在蔚蓝星上没有得到发展壮大的机会,早早地夭折,甚至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所以发现格兰菲迪这个品牌仍然存在,杜采歌还是有一些小惊喜的。

虽然在地球上,他对格兰菲迪不算很喜欢。

但喝着格兰菲迪,总感觉要离家乡近一点。

段晓晨很有钱,可她没有点死贵死贵的酒,或许是她和原主之间的交情已经不需要客气,也或许是她的消费习惯并不崇尚奢侈。

不过看看她那价值几万的外套和皮包,杜采歌觉得肯定是前者。

段晓晨坐在杜采歌对面,小口地抿着“明仕”香槟,似乎沉浸在美好的气氛里,没有说话。

心里想的却是:传言车祸之后,你心怀歉疚,从此就滴酒不沾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件事很可能另有隐情。

“喝酒会伤害嗓子吧,”杜采歌突然想到,“你还是别喝了。”

段晓晨吐了吐舌头,“总得让我偶尔放松一下吧。我真的好累。”

杜采歌犹豫了片刻,“那就少喝一点。”

“能不能借你肩膀靠靠?”段晓晨说。

杜采歌更加犹豫了。“这不太好吧?”

“小气。”段晓晨没有强求。

又喝了一口香槟,她说:“你到底给不给我写歌?”

语气中有几分撒娇的意味。

“额,这个,写歌也需要灵感的。”杜采歌搪塞道。在搞清楚原主与段天后的关系前,他肯定不会冒失地给段晓晨写歌。

段晓晨白了他一眼:“你少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已经攒了不少好歌。”

杜采歌沉默了片刻,笑道:“真没有适合你的。暂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