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标瑰夏
他不是不喜欢吕丹青。
而是真的没时间去想她。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想来她也是如此吧。
而且进入大学后的她,变化也很大。
渐渐地,两人的联系越来越少,语气也越来越淡。
终于,不知什么时候,姜佑曦才发现,和吕丹青已经有超过半年没有联系了。
然后是一年。
在2000年的年尾,一名叫做“彭斯璋”的歌手横空出世,用一首首经典的歌曲,迅速在乐坛站稳脚跟。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姜佑曦其实并不觉得奇怪。
鬼脸乐队的主唱,“青面鬼”本就不可能是平凡之辈。
而且有“林可”为他写歌,其崛起几乎是一种必然。
至于林可,被鼓手唤作“小可”的帅气吉他手,因为声线很迷人,对女粉又特别温柔,被人称作“花心鬼”。
姜佑曦只知道其姓杜。
至于具体叫什么名字,一直到2002年,摄影丑闻爆发前不久,他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得知。
而鬼脸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在舞台上被称作“赤发鬼”的鼓手和“长发鬼”的贝斯手,他一直不知其名。
也没有机会再次相见。
然后在去年,他终于打听到“林可”杜采歌的隐居之处。
虽然囊中羞涩,他还是花了大代价租下了那个单元顶楼的房子,只期待有一天能和杜采歌偶遇。
他很期待杜采歌认出他时的样子。
那时他会大声告诉杜采歌:“是你们,让我走上了音乐的道路。”
想到这,姜佑曦摇头失笑。
“明明姐,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请杜哥给我写歌的时候,他说我其实更适合演戏。”
“恩,记得。”
姜佑曦又笑了笑,眼睛里有一些晶莹:“其实我也知道,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天赋不是特别好。”
“其实还算不错的。”程明明中肯地说。
“还不错,也就是说不够好。所以杜哥真的是因为把我当朋友,给我面子,才给我写歌的。否则以我的资质,他应该是根本没兴趣与我合作吧,因为我根本不可能达到他的要求。”
程明明问:“你觉得他的要求是什么?”
“至少成为歌王吧。”
“怎么可能,歌王没那么廉价。”
“可是你看啊,杜哥只给6个人加1支乐队写过3首以上的歌。”
程明明也是圈内人,稍稍一想,便点点头:“是这样。”
“乐队是行者乐队,国内的殿堂级乐队,本来就是最顶尖的,现在更是已经成为传奇了,首屈一指。”
“那6个人,全部是歌王歌后。正好3位歌王,3位歌后。区别只在于,李玲玉是在认识杜哥之前,就已经有了歌后头衔。其余5位都是被杜哥一手捧起来的。”
姜佑曦的脸上写满自嘲:“所以,我说杜哥对合作歌手的要求,最低是歌王,没说错吧?”
程明明沉默了片刻:“没错。”
“而杜哥给我写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内心深处是期待我成为下一位歌王,应该没错吧?”
“或许吧。”
姜佑曦痛苦地闭上眼睛:“可是我没有这资质。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没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这里。我怎么可能成为歌王呢?我凭什么去成为歌王呢?”
程明明叹息一声,说道:“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个大人了,我不会再哄着你,这个世界也不会再哄着你,你要学会接受这种失落。”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哄过我,”姜佑曦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为经纪人,我当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这都是钱啊,我也要恰饭的啊。”
顿了顿,她又笑道:“不过作为你姐呢,我得说,钱啊,够用就行。人还是得有点别的追求,不能掉到钱眼里面去。”
姜佑曦的眼神有点黯然:“可我还能追求什么呢。”
“别问我,我不是你妈,不能帮你做任何决定。”程明明喝完最后一口啤酒,起身丢进垃圾桶里,然后拿起自己的包。
“我懒得回去了,就在你楼上睡一晚,没问题吧。”
“没事,姐你随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别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紧,我让李佳琪和司机明早6点半到楼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离开,姜佑曦又恢复了之前的姿势,仰头看着天花板。
“我该怎么做呢?”
第213章 你这奶爸挺不错的
杜采歌回到家后,洗了个澡,搬运了一个小时。
然后准备看会书就睡觉。
不过在10点多的时候,颜颖臻打了个电话来。
“什么事?”
颜颖臻语气冷冷的:“采薇睡不着,想听你讲故事,唱儿歌。”
杜采歌只觉得脑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觉,“不是吧,她都上小学了,还要听睡前故事,听儿歌?”
“我随你呢,我现在有事,手机给她了,你自己和她说。”
然后很快小采薇那甜甜的,脆得像藕尖的声音就响起:“粑粑,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宝贝。”和女儿说话,杜采歌丝毫不觉得肉麻。
“粑粑,我睡不着,”采薇可怜兮兮地说,“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杜采歌立刻说:“好啊,等爸爸想一想。”
什么上小学了就不该听睡前故事、听儿歌?不存在的。
女儿在爸爸面前可以撒一辈子娇。
别说6岁了,就算她60了,自己90岁了,她也可以打电话来要求点播睡前故事。
考虑了片刻,杜采歌说:“爸爸给你讲一个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
“谁?”
“长袜子,”杜采歌放慢语速,“皮皮。就是一个叫皮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穿长筒袜。”
小采薇惊喜地说:“麻麻也喜欢在家里穿长筒袜!粑粑你快讲!”
你妈妈那不叫长筒袜吧,应该是丝袜杜采歌很确定自己没有丝足控,但还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丽的颜颖臻穿黑丝是什么样子。
应该很有御姐范吧。
“好,这个故事很长的,爸爸给你讲10分钟啊,你就乖乖地睡觉,明天爸爸继续给你讲。”
“好的粑粑,我很乖的,你快讲!”
“咳咳!”杜采歌清了清嗓子,迅速回忆着长袜子皮皮的内容。
长袜子皮皮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代表作,据说是1941年林格伦给自己患病的女儿讲的故事,然后在1945年正式出版。
这是瑞典最畅销的儿童读物,全世界销量过亿u1s1,小孩子和女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
这个童话故事并不是杜采歌最喜欢的故事。对于男孩子来说,林格伦写的小飞人卡尔松、淘气包艾米尔显然更合胃口。
不过嘛,杜采歌以前填写婚姻状况尚处于“已婚”,还没“离异”时,就想过,以后要给自己的女儿看这本书。
因为长袜子皮皮真的是很适合让小女孩读的书。
长袜子皮皮是个看起来真实其实又不真实的小姑娘。
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
她的裙子是自己设计和缝制的,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
长袜子皮皮不仅模样奇特,日子也过得很奇怪。
她独自和一匹马一只猴子住在一栋大房子里。她说她的妈妈是天使,总是在天上注视着她;她的爸爸是黑人国王,留给了她取之不尽的金币。
当然,没人相信她的话。在大人们看来,她应该去上学,去“儿童之家”,可皮皮却坚持一个人独立生活。
没有父母照顾的她,日子过得很快活。她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作为宠物,有一大箱的金币,还有两个邻居家的小姑娘,总是怀着崇拜之心来拜访她。
而这样一个小女孩,她最想做的是什么呢?
她最想当海盗
杜采歌当然不是想让采薇以后去当海盗。
但他希望,采薇能够像长袜子皮皮一样,积极,乐观,充满勇气。既能勇敢地反抗,也能虚心地接受批评。
“听好了啊,小宝贝。咳咳,很久以前啊,有一个小镇。小镇里有一个乱七八糟的老果园,果园里有一座小房子。小房子里就住这我们要讲的这位长袜子皮皮。”
“皮皮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
“粑粑粑粑,”采薇稚嫩的声音急促地发问,“皮皮为什么没有粑粑麻麻啊?”
“你听我慢慢说,别急。”
“好吧。”
“皮皮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她其实也觉得挺不错,在她玩得起劲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上床去睡觉”
“好孩子应该按时睡觉的。”
“我知道采薇是好孩子,不过皮皮也不是坏孩子。你听我说,别打岔了。”
“好的粑粑,我不打岔了。”
“在皮皮想吃薄荷糖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硬要她吃鱼肝油。皮皮有过爸爸,她很爱她的爸爸。她当然也有过妈妈,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皮皮的妈妈很早就去世”
“去世是什么意思啊粑粑?”
“去世,就是说这个人不在人世了,死了,是一种委婉的说法。”
“哇,皮皮好可怜,她那么小就没有妈妈了。”
“你还想听么?”
“听!”
“皮皮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那时”
十分钟后,杜采歌说,“可以了吧,你该睡觉了。”
“粑粑,再讲10分钟嘛!人家还不想睡!”
杜采歌语气稍稍严厉了一点:“说话要算数,说了10分钟就是10分钟。如果你还闹,明天我就不接着讲了。”
采薇干嚎了两声,见杜采歌不为所动,也就不再强求,转而哀求道:“粑粑,我还是睡不着,你给我唱首歌吧!”
“”这就有点为难我了吧。
杜采歌试探着说:“让你妈妈给你唱啊?”
“刚刚有车来接麻麻,她要去加班了,有事情要她去处理。”
杜采歌这才知道,颜颖臻说有事并不是推脱之词。
“那你现在身边还有谁?”
“大陈姨在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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