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皮的皮
不,应该说,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发展中国家的保护制度,让任何饮料都无法在这样的市场立足,而这款可乐在市场中已经取得的市场份额,在它独特的口感下,想要抢走就更没有任何可能。
为此,我曾经禅思竭虑过,华夏市场是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庞大市场,并且,他不像北方那样总是寒冷,非常适合饮料企业的开枝散叶。
虽然它现在的经济并不是很好,不过,治安的稳定和庞大的人口基数,都是一个国家经济向好的基本条件,华夏政府在治安的稳定上有着可以看到的决心,甚至提出了禁枪法案,一旦它实施,将会带来无限的机会。
想想看,一个社会层次差距并不大,却又拥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蕴含着怎样的财富。
但很遗憾,我苦思冥想也没有找到一个进入这个拥有着巨大潜力市场的办法。
天府可乐蕴含着华夏独特的文化,它的草...我不知道该怎么理解,华夏人称之为草药的一种东西,一种从华夏医学中诞生的东西,让它在独特的口感外甚至有抵抗黄曲霉素的效果。
这很神奇,也很让人惊讶。
我不得不承认,我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找不到要用什么饮料来抢走这种饮料的市场。
要知道,它的评分比可口可乐神秘的配方还要高出0.52分。
并且,经过我们实验发现,它并不像市面上普通的可乐那样,具有强烈的酸性和腐蚀性,人在引用后,口腔和牙齿,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不会有酸蚀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淡淡的香味。
这一切,都很糟糕。
我们无法找到打败这种产品的办法,甚至没有任何希望。
很难想象,它会是诞生在落后的华夏。
不过,幸而我并不着急,虽然第一资本有发展饮料市场的意愿,但相比于可口可乐喝百事可乐而言,他们比我们更加着急。
也许是上帝保佑,我们的等待等到了机会,而率先发现这一点的,是可口可乐集团。他们开始派人和天府可乐一次次接触,并且,提出了合资。
就像是阳光驱散了一切的迷雾,我的眼前豁然开朗。
我为什么要打败这款产品?
没必要。
根本就没有必要的。
我完全可以直接将它杀死,不是么?
就像华夏的国宝,一种呆萌呆萌的抱腿狂魔,明明具有恐怖的实力,却只会靠卖萌吃饭。
天府可乐集团虽然拥有天府可乐这个让人难以击败的产品,但是它的缺陷,就跟华夏的国宝一样明显。
它需要扩张、需要发展,但是却没有钱。
而华夏,也非常需要外汇资产。
真的是非常巧合,华夏这种国宝,就是在蜀中,在天府可乐的生产地。
想想看,如果杀死了熊猫,那是不是就不用再跟熊猫竞争国宝的位置了?
.......
夜色已深。
沈建南拿着笔,在台灯下书写着。
华夏自古并不缺少人才,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像张全培这样的人也许并不少,他们也能够凭着直觉或者经验察觉到外国资本的来者不善,感觉到在大饼之下的危机。
但,大势不可违。
根源上非要追述的话,还要从三百年前追述,三百年的差距,想要抹平哪有那么容易。
如今,华夏绝处逢生走入了另一个天地,但才不到五十年发展根基浅薄,需要足够的血液来流转,需要太多的外汇,来改善发展结构。在这个大势下,得到和付出,虽然明知道是一种不对等的交换,但这又是三百年屈辱历史所要付出的代价。
以第一资本现在的势力,可以挽救天府,甚至可以挽救十个一百个天府,但,又有什么意义。
时代的潮流,三百年沉淀的落后,谁挡在面前,都是螳臂当车。
如果说能做些什么,也许,只有稍稍引导一点大势,让糖衣之下蕴含的杀机都暴露在人眼前,让本该付出的代价,尽可能压缩到最小的极限。
第二如何杀死熊猫
经过我们的情报机构调查,可口可乐集团和天府方面的试探中,对于资本的渴求很缺乏抵抗力,虽然,有一些声音会反对。
这让我看到了机会,看到了熊猫明明食肉,却不得不吃竹笋的缺陷。
......
我们想要让天府这只熊猫吞钩,就必须得给予它希望,但有意思的是,我发现,华夏方面许多企业,对于国际商业法都不了解,甚至华夏本身的商业法也都不完善。
这是一个上帝赐予的机会......
......
而要想接近熊猫,我们就需要一个熊猫的饲养员,很顺利,在一万美元的代价下,我们认识了天府方面的直接领导张旺,一位红光满面略有富态的中年男子,他就像是佛教的弥勒佛一样,笑起来很让人有好感,但他却又是一位欢喜佛来之不拒。
......
......
拿着笔,沈建南尽可能以一个外国人的讲述逻辑,将故事描绘的有声有色。
从市场调查,到卢树开始接触天府,点点滴滴,用一种身临其境的简单修饰法,勾勒出了一个战略的计划进程。
忽然,光洁的脊背上,传来一阵温热的包围,一双修长嫩白的臂弯,从沈建南脖子上攀了过来。
“哥。快一点了,早点睡吧。”
第五十六章 听眼睛里的光(加更)
蚕丝的布料,光洁而又柔顺,蕴含着的热量透过薄薄的丝线可以清晰感觉到,裸露的脊背上传来一阵阵舒适感和冰与火交织的柔软感,就算是柳下惠在可能都不得不分心。
沈建南不是柳下惠,从来都是不是。
放下手里的笔,这厮旋转了一下椅子,拦着沈忆梅盈盈一握的腰肢,脸上露出了调侃之色。
“舍不得哥走啊!”
戏谑的语气,充满调侃之意,隔着布料传来的掌控也让人感觉很难为情。
沈忆梅想否认些什么,但看着那双乌黑的眸子,她却狠不下心否认。沈建南要走了,香港那边去往檀香山的机票已经订好,下一次相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女人是水做的,缠缠绵绵是她们骨子里最想要的东西,身为一个女人,这时候,沈忆梅又岂会不想留恋和缠绵。
任由沈建南托着自己,沈忆梅身子一软有些不好意思靠在在了那健壮的胸口。
“哥。你会不会笑我胸无大志,就知道儿女情长。嗯......”
“志向很伟大啊。”
“讨厌。就知道欺负我。”
“......”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当感受到床的柔软,沈忆梅因为别离,一双眸子早已如哭如泣,过了今晚,近在咫尺的人就又想相隔天涯,不知何日才能再次相逢。
“哥哥,爱我......”
“......”
香港,油麻地。
彭三撒着人字拖,光着膀子,坐在一家大排档肆无忌惮喝着啤酒。
时间,对于一个人的改变是从骨子里的,离开校园两年,彭三身上,少去了土气和没有存在感,整个人身上有一股狠辣和肆无忌惮的狂妄之气,乌黑的眸子,凶神恶煞自信霸道之意弥漫,哪里还有半点曾经的书卷气息。
也许他曾经的学生现在看到他,都没办法认出来彭三是他们曾经的老师。
那个老实、爱脸红,却又有些自卑的彭老师。
古田乐也不信。
他真的不相信彭三这种传奇大佬过去还是教书的,而且还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大学老师。
开什么玩笑,大学老师,出来混黑涩会,电影都不敢这么玩吧。
“怎么,阿乐你不信啊。不信你问问老李,他应该知道的。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女老师看见我就脸红,女生看到我就走不动路,整个华海大学,谁不知道我黑脸彭三。”
噗嗤——
李大笑嘴里的啤酒,直接喷了出来,还要这厮见机的快,没有喷到彭三脸上。
“三哥。她们都是被你吓的脸红,再到双腿发软吧。”
“去去去,就你特么话多,谁让你说实话的。”
“三哥,是我错了。我该罚,先自罚一杯。”
说着,李大笑奸笑着,抓起酒杯猛灌了起来,等到啤酒全部下肚,脸上顿时浮现起一丝淡淡的红晕。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三哥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人见了就像是牛尾巴花看到了红太阳,顿感情不自禁,爱意无限,是故,两腿发软,想要一亲芳泽。”
还别说,有些醉酒的李大笑,看起来可爱了很多,就连他脸上的笑容,也让人觉得顺眼了很多。
至少,彭三是这么觉得的。
以前他每次看到李大笑笑起来,都有一种想把那张脸砸烂的冲动,现在,他觉得,李大笑其实人还挺不错的,说话也很中肯,如果不是有时候太不要脸,倒是可以经常喝酒。
咳咳——
本来嘛,刚出狱就被云记龙头喊过来,古田乐还是有点紧张的,拿着手里的啤酒也不敢认真喝。
彭三是谁?
香港传奇大哥,曾经单枪匹马砍翻了和胜记七八个人,替云记拿下了果栏档,一统香港十八区的水果批发市场。横扫各大堂口的对赌行,短短几个星期狂扫了上亿港币,逼的黄狗子黄之锋当场下跪,哀求着彭三放过他一马。
再到亲自出马,将圣玛丽中学祸害学生的洋鬼子人渣来了个人道刑法,简直是大快人心。
据说,就连青山社的覆灭,也跟彭三有着脱不开的关系,最好的证据就是,在青山社的覆灭中,云记飞速壮大,得尽好处,才有了今天跟其他社团分庭抗礼的资本。
出来混,谁提到彭三,心里会不敬仰。
古田乐也是敬仰的。
刚出狱,就收到彭三的邀请,他激动的几个晚上都没睡好。
只是现在,心里的那些敬仰一点点被瓦解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而这个人,居然是他心中的偶像彭三。
咳咳——
“三哥。谢谢你的欣赏。但我真的不想做古惑仔了。”
心里的伟大形象破灭,古田乐被呛的笑不敢笑,哭不敢哭,只好赶紧找了一个话题。
正开心的彭三,脸上笑容顿时一收,一双肆无忌惮的眸子直视着古田乐。
“阿乐。是不是三哥这地方太小,你看不上?”
在其位,养其势。
现在的彭三,有钱有势,还有着恐怖的火力和资本支持,不管是香港十八区总警司还是总督康定搜,都不愿意跟他硬碰硬,养成的底气何其恐怖。
古田乐只有二十岁,哪里接触过这种人物,被彭三精悍恐怖的眼神盯着,顿时感觉心脏一缩,心开始砰砰狂跳起来。
云记。
香港最大社团之一,古田乐有想过,被彭三这种大佬看中,有多么好的前途。
可谓是一朝得道,鸡犬升天,以云记的势力,跟着彭三混,甚至连洋人的面子都可以不给。
哪个社团敢在香港朝洋人动手?
彭三敢。
光明正大走进圣玛丽中学,一刀一刀将圣玛丽中学董事兼神父的查尔斯.沃克那一两寸给切了下来。结果,彭三间歇性精神病发作,五名律师一致认同他不符合监禁要求。
跟着这样的彭三,以后在香港,将会是横着走的存在。
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想到自己的遭遇,古田乐就像是被抽走了全身力气,忽然精神一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