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皮的皮
拿起电话,罗伯特.约翰拨出了一个号码。
不久,银行楼上走下来一个男人,径直推开众人,将约翰迎上了二楼。
波士顿,哈佛大学校区。
宋晓丹挽着沈建南的胳膊,向他介绍着哈佛大学的人文环境。
三天时间,两人游遍了查尔斯河畔所有学校,这里算是最后一站。
不久,两人走的有点累了,在一处木凳上休息了起来。沈建南拿出身上带的水,拧开瓶盖送到了宋晓丹樱红的嘴唇旁。
咕、咕!
白皙的脖颈几次蠕动,口中的水下肚。
看人喝水,有时候其实也是一种不同的享受。但被沈建南一直看着,宋晓丹渐渐有些不自在了。
“看什么呢。”
“宝贝。我怎么发现你越来越好看了。”
沈建南笑着说道。
但说的,全是大实话。
宋晓丹的肤色,一直很细腻,但前两天,她白皙的脸上,很少会有红晕,看上去,有一种淡淡的暗黄色。
现在,那种淡黄色没有了,
神态娇媚,明眸皓齿,杏眼桃腮,美目流盼,双颊带晕。
整张脸光洁如镜,就连如雪的脖颈也似乎愈发细腻,让人,很想上去一亲芳泽。
被沈建南夸张,宋晓丹心里跟蜜一样甜,眼里,荡漾着笑意和甜蜜。
咽下最后一口水,她将还有的大半瓶水送到了沈建南唇边。
“整天就知道糊弄我。”
“宝贝。我只是实话实说啊。你自己没看镜子?”
“......”
女人,谁会不在意自己的容颜。
宋晓丹早就发现,自己不光最近肤色确实变好了很多,就连精神似乎都比以前强了很多。
但这种事,怎么可以承认。
“宝贝。你可得感谢我的不辞劳苦,你看,把你滋润的多漂亮。”
这还得了。
宋晓丹羞愤不已,扬起拳头在沈建南身上捶打起来。
“臭流氓。我打死你。”
“哎呀呀!谋杀亲夫啦。救命啊!”
“你别跑!”
“......”
两人闹腾着,笑着,追逐在环境优雅的校园里,欢声笑语引得路人一阵阵羡慕。
但女生的体力,怎么可能比男人更强大。
没有多久,宋晓丹就累得气喘吁吁,精致的脸上红晕愈发明显,让人不由就想到了她最美的时刻。
强势将人搂在怀里,沈建南不由分说就朝樱红之处侵犯,索取着点点津液。
良久。
宋晓丹屈服了,瞬间从撒泼的悍妇变成了娇娇小姐,全身软趴趴靠在沈建南胸口,不然,她恐怕会倒在地上。
“宝贝。我有一个更能美容养颜的办法,咱们一会回去试试?”
“......”
第二十一章 措杀一切潜在的威胁
玉琯双吹引凤凰,曲中同赴白云乡。
如何后日秦台梦,不见萧郎见沈郎。
————
“建南。你爱我么?”
查尔斯河畔一栋别墅里,宋晓丹昂着如雪脖颈,精致的脸孔娇腮欲晕,星光点点的眸子中烟波流转,尽是柔情之意。
沈建南啼笑皆非。
真的搞不懂,女人为什么总喜欢把爱挂在嘴上,问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
爱么?
沈建南不知道。
他很清楚,对于他这种人来说,爱是一种奢望。
不爱么?
也不是。但他真的不确定究竟什么是爱。
生死相许或者日夜牵挂?
自己能做到么?
习惯性拢了拢宋晓丹的头发,沈建南笑了一下。
虽然不知道,但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经常听到这种问题,回答早已挂在了嘴边。
“爱!”
宋晓丹有些不满意这个回答。
尽管她不知道,为什么不满意这个回答。
“有多爱。”
“宝贝。男人的爱永远不会挂在嘴上,爱,不是说的,是做的。”
“大坏蛋。整天就每个正形,快点说,别想糊弄我。”
“我好正经的好不。明明正儿八经的话,被你一理解,就歪曲了?”
“打死你。”
“哈哈。”
“快说,到底有多爱。”
“那我说了啊,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
“......”
到底有多爱?
在宋晓丹提醒下,沈建南才发现,他真的很爱这个将一切都给了自己的女人。
爱的很深,很深。
那一万块钱,就像是一道闪电,永远在他的心里回响着。
良久。
见到了沈建南的真心,宋晓丹心满意足睡了过去。
夜,已深。
夜色下,站在园中可以感受到波士顿的点点秋色之意。
皎洁的明月已至高空,银色光辉照耀在大地上,像是一层轻纱笼罩在波士上空。
沈建南围着浴巾走出卧室,到了宽敞的院子里。
彭二无声从阴暗处走了出来。
高大的体型孔武有力,但无声的步子就像是行走在暗夜的幽灵。
“老板。”
沈建南随手丢了一根香烟过去。
马拉特.沙维奇接过烟,点上深深抽了一口,随着尼古丁入体,他耸耸肩道。
“老板。为什么你们华人越是关系好,越是想让他去死。”
沈建南忍俊不禁。
吞下一口自杀的尼古丁,打趣道。
“你还怕死?”
“当然。江山如此多娇,美人如此风骚,空气这么新鲜,明月如此清耀。活着,自由活着的感觉真好。”
“那你还抽。”
“但是味道真的很棒!”
恬不知耻说着,马拉特.沙维奇深深抽了一口烟,享受起尼古丁入体的那种迷醉感。
“有没有监听到什么东西。”
“喔。没什么特别的,那混蛋上午去见了一帮黑鬼,我想,可能是要策划一起抢劫。当然,他说的话,我想您一定不想听到。”
“现在人呢?”
“彭三在跟着,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
东郊,贫民窟。
盛满泥沼的小路,破旧到摇摇欲坠的房屋,走在路上,不时可以闻到恶臭的尿味,甚至可以看到让人恶心的大便。
这里是波士顿黑人和印度人的聚集地。
肮脏的环境让人一走近,就不由想要皱眉。
肯.修斯一脸恶心,在一名黑人带领下走入了一栋旧楼。
三层的旧楼,年久失修,随着踏步,让人怀疑是不是随时会将楼梯踩破。
终于,两人在二楼停了下来。
一间敞开门的狭小房间,五六名黑人躺在地板上,如同行尸走肉,翻看着不知道哪里捡来的色情杂志。
扑鼻的臭味迎面而来,让想要迈步的肯.修斯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该死。真是见鬼的地方。该死的黑鬼,真是让人恶心的蛆虫。”
肯.修斯在心里咒骂着。
对于黑人,他一直非常厌恶。
这些生物天生懒惰,肮脏,工作一天,就可以休息上三天,还每天诉说人权,真是让人恶心犯人的生物。
如果不是想用这些家伙,他才不会到这种见鬼的地方来。
“嘿。伙计,他是什么人?”
屋里一个黑人发现了站在门口不动的肯.修斯,朝回来的同伴问道。
“东尼。他是我的朋友,嗨,伙计,先进来再说。”
鬼才会进去。
看了一眼地上明显被老鼠咬过的毯子,肯.修斯眼里全是恶心烟雾之色,天知道这些家伙为什么不会感染痢疾和鼠疫。
“尼格拉。你把事情跟他们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