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皮的皮
唐敦厚转过身,看到沈建南和卢新月两人走过来,心中那是既鄙视又佩服。
作为沈建南的贴身保镖,这货很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
学生,连自己的学生都不放过,自家老板可真特么是个禽兽。
但鄙视之余,唐敦厚又很是佩服。
香港,现在还有两个霓虹女人在那里呢。这么多女人都能搞定,自家老板还真是厉害。
再想想那一晚,自己十秒钟就拿了两千红包,老板这一去就是一下午,唐敦厚顿时露出憨厚的笑容。
一定得跟老板学两招啊。
“老板。”
一声老板叫的荡气回肠,唐敦厚贼眉鼠眼一脸敦厚暗暗伸出了大拇指,脸上看不出任何鄙视,只有深深的佩服。
沈建南翻了个白眼,为了避免卢新月尴尬,这厮不动声色瞪了一眼。
“去买点饮料过来。”
“喝什么。”
“随便,一瓶冰镇的,一瓶常温的。”
唐敦厚小跑着离开,沈建南和卢新月分别坐进了后座,四下再无外人,卢新月悄悄看了一眼沈建南眼里闪过温柔之色。
沈建南有所察觉,可还没等他转过视线,就感觉腿上一痛。
猝不及防下,这厮顿时惨叫一声。
“被你害死了。”
沈建南能怎么办,自知理亏啊,不对,不亏也得亏啊。刚才唐敦厚那小动作,明显都被卢新月看到了。
“这能怨我啊。你要叫那么大声的,房间又不隔音。”
“你还说,还不是你弄的。”
“我怎么弄了。”
贱人,总是需要收拾。
啊————
一声惨叫,叫的是惨烈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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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唐敦厚拿着三瓶饮料跑了回来。
“老板。冰镇的就可乐和健力宝,你喝哪个。”
“天府可乐?”
有点好奇,沈建南随手接过唐敦厚递来的饮料,把没冰冻的橘子汁给了卢新月,拿着手里的可乐看了一眼。
红色的拉罐,有点像可口可乐,商标上备注着一些信息。原料全部由天然中药成分构成,不含任何激素,能够有效抵抗黄曲霉素。
拉开拉罐,一股自然的味道飘散出来,张口试着抿了一下,微微有点苦,但之后,又有一种似乎甜的味道,试着灌上一大口,放在嘴里等了片刻,微苦像是化开成了淡香。
一口咽下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镇的缘故,炎热似乎被压下去不少。
轻轻咬了下牙齿,没有酸蚀的感觉。
沈建南眼睛不由闪烁了下。
相比百事、可口可乐,这个天府可乐的味道非常独特,一口下去就难以忘记,微不可查的苦,但又有一种令人心神安定的甜香,口味上,明显胜出百事很多,并且,牙齿还没有酸蚀感。
怪不得......特么会被百事盯上,这种品牌绝对要抹杀在萌芽状态。
合资!
想到合资这两个字,沈建南的眼神变得很是阴毒,就像是一条择机杀人的毒蛇。
“新月。这两天我会让卢树回来,你明天就先过去香港。”
不去!
女生的骄傲让卢新月想反驳,不明不白就成了小秘书,那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但瞬间,她就察觉到了沈建南身上的气息不对。
疑惑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如月清明的眼里露出一丝幽怨。
这个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太大男子主义了。
但最终,卢新月只能点点头。
陷入那一刻,作为女人,还能有什么选择。
第五十章 克格勃的乌克兰人(修)
分别,总会让人格外留恋。
特别对于女人,往往会以所有的一切想要将那份留恋印入身心。
夜幕来临,随着繁星升起,炎炎酷暑之意也逐渐散去,夜风吹来,带来丝丝凉爽令人心旷神怡。
许汇区一栋别墅公寓,客厅琉璃灯柔和亮着,照亮了室内的全景。
红黄相间的地毯铺满整个客厅,中央挂着一盏巨大的琉璃罩灯,等下,三张黑色皮质沙发围绕着一张大理石桌子。
其中一只沙发上,卢新月气若游丝抱着沈建南趴伏在他上,全身再无半死余力。
“幸好我明天就去香港了。”
沈建南一脸贱笑。
“你不是不想去么。”
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一点点,慵懒睁开眼睛,看着坏笑着又得意万分的男人,卢新月眸子中闪过一丝幽怨之色。
自己都累死了,这家伙还是那个样子。
“再不去,等着被你弄死啊!”
因为天气热,卢新月的脸上早已透红,秀发,被汗水打湿,粘在额头和脸上,眼神幽幽,似一汪泉水,哀怨之深。
整个人像是被人狠狠虐待过,令人我见犹怜。
沈建南禁不住动了动。
这样的卢新月本就比平时更加动人,柔媚无骨的声音简直就是烈性毒药。
顿时,卢新月被吓得是魂飞魄散,出于本能反应,一把抓在了沈建南光着的胳膊上。
很用力,很用力。
怕了。
她是真的怕了。
出于恐惧,一时,力道没控制住。长长的指甲,抓破了沈建南胳膊上的皮肤,血丝丝渗透到了外面。
鲜血,在灯光下呈现暗红之色,顺着皮肤,慢慢往外渗着。
沈建南吃痛,没有再动。
卢新月心中愧疚,也没有再动。
四目对视着,互相透入对方的心底,一时,竟无人去管那胳膊上的血丝。
片刻后,视线分开,卢新月垂下脑袋在沈建南胳膊上舔了舔。
咸咸的的味道顺着舌尖涌入味蕾,是血的味道。
口水,具有良好的止血化瘀效果,随着卢新月的唾液沾染,沈建南胳膊上的血丝很快止住了。
将头靠在沈建南脖子上,卢新月幽幽道。
“我是不是不如宋晓丹。”
“......”
沈建南哭笑不得。
这种事,都要去比,女人的妒忌简直是恐怖。
接,肯定是不能接的。
傻子才接这种话。
女人心,海底的针。
也许是察觉到自己不该问这个话题,也许是察觉沈建南的心思,卢新月在沈建南脖子上蹭了蹭岔开了话题。
“大坏蛋。你的算盘打的真好,空口许了一张支票,现在还让我们兄妹都给你卖命。”
“......”
沈建南不答。
卢新月这种女人,心眼通明,没必要隐瞒什么。
何况,就像张爱玲说的......现在的卢新月,虽然还姓卢,但心已经姓沈了。
“等我走了,会不会想我。”
曾经,有一个同样的问题摆在面前。
自然只会有同样的答案。
沈建南眼里闪过一丝温柔,轻轻在卢新月的秀发上拢了拢。
“当然会想了。夜不能没,日不能思。”
沈建南的语气很正经,可就像是心意相通,卢新月察觉到了其中的真正意思。
张开口,一口咬在沈建南脖子上。
“就知道没正经,我咬死你。”
沈建南不禁贱笑了起来,一把拍在了卢新月腰肢下两尺的丰厚位置上。
啪——
“新月。别没把我咬死,先把自己累死了啊!”
“......”
“......”
秘书。
有事秘书干,没事......
卢树早是老江湖了,哪里会不知道跟着男人的秘书是干什么的。
大哥,你不觉得投资一个人才是真正的投资么?郭子兴拿身家性命投资朱元璋,为什么我们不能拿一百万投资他。
拿着手里的电话,卢树消化着之前的内容,想到卢新月曾经说过的话,眼神变得比女人都幽怨。
这特么,真成皇亲国戚了。
可是......为啥感觉不光亏了钱,还把人也贴了进去。
一种无法形容的酸意涌上心头。
长兄如父。
当年,卢家大人去世,为了活下去,卢树按下对外面世界的恐惧,走出家乡。
外面谋生不易,做生意又怕被抓到坐牢,虽然在外面倒卖东西赚了钱,但卢树也什么苦都吃下了。
啃过树叶,睡过狗窝。
有时候,为了避开民兵巡逻逮到身上带的货,甚至连乱坟岗都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