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屋秋雨
“总之,难啊,未来是光明而美好的,但免不得要挨几十年的骂……没办法,谁让咱们被称作未来派呢?身前骂名滚滚,身后之事却又不知道,我是无所谓,你们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第五章 相濡以沫相忘江湖
“挨骂倒是没什么,我倒是担心现实一些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大规模移民,肯定是要按照每个劳动力极限的大农场、土地自然资源全民所有的法理来。可是我们怎么保证实施?那些荷兰人并不认同,他们更倾向于照着土地一指画个圈就说这是自己的,而他们在雅加达那里建立的堡垒,那里的海峡又是咱们今后移民的必经之路或是中转站。”
陈健摇头道:“这个不用担心。这片土地现在白给他们,他们也不会要的。对商人来说,这里无价值无意义。什么时候这里人多了、发展了、开垦了,对商人的共和国来说这里就有意义了,但到时候也就晚了。他们是商业资本的祖国,不是求活挣扎的底层的祖国。资本既然不喜欢这里的现在,只喜欢这里的未来,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把未来握在我们的手中。”
一个原本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的人半坐起来插话道:“要说起来,咱们也未必挨骂。看看这些树木和草,还有这里的纬度,这里不会有寒冷的冬天的。这里太舒服了,惬意地用耧车条播机和双马的大犁就能开垦种植,甚至于放羊的话都不怎么需要管,因为从那些袋鼠来看连狼都没有。”
另一人反驳道:“骂我们的肯定不是移民垦殖的人啊。”
那人笑道:“我说的就是留在故地的人不会骂咱们。这里太舒服了,我问你,有这么好的地方、这么广阔的土地,你愿意种地放羊田园牧歌?还是愿意去作坊里做工?”
“那还用问吗?当然是当农民牧民更舒服。”
“所以啊,这里的工厂、作坊、矿场在人口足够之前建不起来的。谁只要不傻就会选择去当农民牧民。就算你拿枪逼着他做工,他也会起来反抗或是逃走的。可田园牧歌也得需要铁、布匹、耕作机械之类的东西吧?田园牧歌,有的是羊毛,可是没人纺啊,所以只能用羊毛来换这铁、布匹、呢绒。怎么看,那些北边的大作坊主都会高兴的。咱们要做的,只是能够贯彻政策,将来把这笔钱从作坊主手中以税的方式收回来,用在底层的教育、补助或是救济之上。说到底,就算在国界上不是一国,但在经济上仍是一国。”
兰琪点点头,补充道:“我同意他的意见。随着帆船航行的进步、八分仪的普及,以及如果国内陈健花钱高额悬赏的航海钟经度仪的成功,世界会被联系在一起。我们的事业就不可能局限于世外桃源或是化外梦城,必然会被卷入世界当中。”
“能在船上保持三分钟误差的钟表一旦出现,世界再无世外桃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把所有的精力金钱都花在大荒城建立人间梦城、却把一部分精力用来改变亚洲秩序的原因,我们不可能独善其身。要么改变世界,要么被丑陋的、荷兰西班牙式的明火执仗劫掠的世界秩序把桃源梦压碎。”
陈健拍了拍手笑道:“其实,我连日后批判荷兰和西班牙的话都想好了,就等着咱们在亚洲站稳脚跟就要开始造势了——荷兰商人为了香料的高价,到处砍伐焚烧肉豆蔻、豆蔻和丁香树;然而广大的人民需要更多的香料提高生活水平,这是有悖大多数人更好的生活追求的,所以我们要支持当地人们的反抗。西班牙王室为了垄断利润,在总督区严禁养蚕,只能高价购买垄断运去的生丝;这也是有悖大多数人更好的生活追求的,所以我们要支持当地人民反抗。”
“可惜现在实力不济,不好这样喊。但有一天我们站稳了脚跟,在香料群岛驱赶荷兰人的时候,我们就要这么喊了。这和我们的一贯追求是一致的,我们不是在狗咬狗,而是在为了世界更美好、更多的人的生活水平提升。”
“笔杆子们和宣传部门的诸位要记住,一定要这么说。”
“因为我们要建立新的秩序和新的价值观。否则我们纯以利益为理由,那就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了——以利益为宣传手段,荷兰人输了,只是因为实力不济,但他们之前做的没错,为了利益没有对错,只有胜败——到头来我们赢了利益,却输了世界秩序的解释权,秩序和价值观还是他们那一套,那我们失去的可远比得到的要多。”
说到这里,众人也都心领神会,明白自己和旁边这些人要做的事远比此时世界绝大多数人所想的要宏大和壮丽。是在塑造一个新世界,而不是在旧世界的规则中当个冠军。
坐在柔和的牧草上,这些平均年龄在二十八九岁的最为浪漫的青年人,围坐在一起难得地享受了一场烂漫的草地野餐。席地而坐的觥筹交错中,讨论着回国后要面对的一切现实和将来。
这种席地而坐的野餐在出海之前他们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幻想过,却在出海后数年成熟后才真正有时间和心情尝试。
微醺的人仰头看着蓝天白云;感受着没有蚊虫、马蝇和牛虻的草场;脚踏着松软的极为适合开垦的土地。
回味着年轻时候因为类似世外桃源的梦想而走到一起的初心,感受着此时世外桃源就在脚下却没了兴趣的壮阔,忍不住引吭高歌。打着节拍,几个更为年轻些地跳起来很传统的舞蹈,用力踏着松软的仿佛五花肉一样丰腴的土地,脚下甩起的草屑和泥土引来一阵阵醉醺醺的叫好声。
欢闹过之后,陈健带着这些人来到了一片低矮的灌木丛和小草地,将这里烧出来一片黑色。
几个人拿出一直背在身上的几口袋苜蓿种子,就像是那些刀耕火种的族群一样将这些种子撒在了这片烧荒过的土地上。
“出与不出、长与不长,听天由命吧。”
不少人嘀嘀咕咕地念念有词,对于撒苜蓿种子这件事他们觉得就像是族群流传下的耕种时节的风俗一样,或许象征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或是将来的收获。
但事实上只是陈健觉得反正这里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内都没有可能有人定居,阳光雨露全都浪费了,不如撒一些这里没有的、可以固氮的肥田苜蓿。
这里的气候最为适合开辟一些地中海气候的果树种植园,葡萄、柠檬,将来既可以是牧场耕地,又可以作为经济作物的产区。
反正苜蓿在这里是外来物种,没有什么蚜虫之类的天敌,唯一的敌人就是本地的野草,互相争夺生存空间吧,若是几十年后有机会来看看,会有一番沧海桑田的感觉的。
漫天撒过种子后,这一次沿着河谷的探险也就结束了。回到了黑天鹅河口,众人也已经重新装满了烧开的淡水,又在河口出休息了几天只当度假,每天都喝的醉醺醺的。
陈健选了三对家猪、一头公牛和三头母牛、还有八只羊,将他们沿着黑天鹅河放生。
又拿出了一盒早早准备好的蜣螂,扔在了这群牲畜的粪便附近。
这里没有天敌,短尾小袋鼠只会卖萌,狼和狐狸几千万年都没有,如今放下的这些猪牛羊,很快就会充满野性,为这片空旷的草原增添几分生机。
这些在船上颠簸了许久的家养动物似乎已经忘记了如何在野外生存,但不重要。这里不是野外,只是一个辽阔的以万平方公里算的饲养室。只需要会吃、会喝、会繁衍就够了,不要说逃避捕食者,就连牛尾巴的作用都可以退化了——这里暂时还没有大型的吸血牛虻。
或许几十年后野猪、野牛和野羊会泛滥成灾,但那时候最有吃货精神的一个族群的移民就会来到这里,生态平衡由他们来守护吧,顺便为第一批来到这里的移民提供一些可能的食物。
数天之后,休息过后恢复了精神、平息了因无边大海而厌倦的情绪后,重新登船。
这里只是澳洲濒临印度洋的海岸,当然此时或是以后都不会叫澳洲了,但是翻译成汉语陈健已经想到该怎么翻译了。
在河口看到的那些黑天鹅,可以转译的时候简称为黑鸟,黑就是玄,出口转内销再转回来就是玄鸟。玄鸟和朱雀都是鸟,朱雀又掌管南方,同时按照五行学说朱雀又有夏季之意,这里恰恰和北方冬夏颠倒。又说朱雀五色斑斓,在澳洲南部还是可以看到极光的,描述基本吻合。正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简狄正是吞了五色的玄鸟卵为生出了商契。
是叫朱雀洲、殷洲、契洲、陵光洲、赡部洲,亦或是别的什么名称,那就是日后再论的事了。
即将起航的时候,兰琪看着被林曦带上船的剪短了翼羽的黑天鹅,忽然想到了一件事,笑道:“算起来,如果下一次还有朝贡以及需要维持和明帝国皇室之间的关系,这黑天鹅倒是可以作为贡品。”
陈健点头道:“嗯,的确挺罕见的。”
兰琪笑道:“不是罕见,庄子曰:夫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这可以告诉他们古人之言未必不可改。只是我有一点特别奇怪的地方。”
“怎么了?”
“为什么我在望北城跟着林子规读《庄子》之类的书籍的时候,很多故事真的听过,就像是秋水之类的篇章,简直和数百年前书上的那些故事一模一样,除了是文言而非白话之外。世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还是说……咱们的祖先,真的是从这边迁徙过去的?”
疑惑地摇摇头,忽然问道:“你知道关于天鹅和乌鸦的下一句是什么吗?”
“相濡以沫,比如相忘于江湖。你想问他道统与万民的生存,哪个更重要?皇帝不会回答的。”
第六章 进化论(上)
兰琪的疑惑不只是她自己的疑惑,而是船上许多人的疑惑,疑惑于文化的太多相似之处与故事的太多巧合之处。
这样的讨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船上无聊的生活也成了陈健给水手们读书的日子。
从《庄子》读到《三国》,从《史记》读到《水浒》,只剩下男性水手的时候也会读读《金瓶梅》或是以批判为名读读那些市井书籍。
船上的生活就这样变得有趣多了,一个个原本不熟悉的名字也逐渐成为了日常讨论的内容之一,譬如刘关张譬如水浒英雄再比如墨子庄子这些先贤。
很多人忙着将这些书籍翻译成白话文,准备回去之后就印刷。文化的相近性让船上的人更喜欢这些书籍,而很难接受欧洲的一些以基督教为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就像是哈姆雷特的纠结是船上的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一样。
这些人最喜欢的还是那些先秦的书籍,即便翻译成了白话文,其中的风韵仍旧不减,隐隐可以想象到当时那个时代变革的年代所发生的论战、疑惑、求索。
一旦过上这种有吃有喝、每天有人读书就像是连载一样期待故事的日子,这种航行也就变得有趣起来,这些故事也更能深入人心,让人印象深刻。
船队就这样慢慢地沿着不叫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绕行,从印度洋绕到了南端,再围绕着新西兰转了半圈登陆。
看到了罕见的低纬度极光,和毛利人部落交易了些小玩意,与毛利人碰了碰鼻子,观看了一场吃人的盛宴,考察了毛利人氏族社会解体的生态结构,顺便送了几个部落几十把钢刀和十三副铠甲,与一伙和船队众人起了冲突的部落打了一仗。
陈健也算是做了一件可以在博物学史上留名的大事,带着人在新西兰亲眼看到了高达三米多的恐鸟,抢走了几只恐鸟的幼崽,也见识到了翼展在三米多可以轻易抓碎人颅骨的哈斯特鹰。
打死了两只恐鸟,尝了尝味道,发现肉有点柴,并不好吃,而且有浓重的腥味。恐鸟蛋足足有三十四厘米那么长,味道也就那么回事。有船队有交易的毛利人教了陈健怎么吃这种鸟蛋的办法,打开后放置一天等蛋黄中的油脂冒出来撇清后再吃。
领着林曦在树林中考察了三十多天,带走了二十多只恐鸟的小鸟雏,还有四只哈斯特鹰的干标本。哈斯特鹰和恐鸟的灭绝已成定局,或许自己手中的这二十多只恐鸟鸟雏,就会是世界上最后一批恐鸟了,如果能安全活着回到故土的话。
其实到这里,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在望北城,陈健从原住民那里买了不少将要灭绝的台湾云豹的毛皮;在这里陈健看到了将要灭绝的两种超乎人们想象的鸟类,也看到了仿佛翼手龙和梁龙之间厮杀的哈斯特鹰猎杀恐鸟的场面,这种动辄三米多高三米多长的巨鸟给探险队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有羽毛,只有绒毛;没有羽翼,只有退化的几乎看不到的肉翅……这简直就是进化史上最为原始的鸟类,亲眼看到已然不易。